北京市《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1篇北京市《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 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1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北京市《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
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期市委出台了《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党组织对基层治理的领导,破解抓落实“最后一公里”难题。现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以供学习参考。
《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
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首都城市治理的一项重大改革,直接关系街乡治理,关系首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强化党组织对基层治理的领导,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保证;是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总的要求是依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依靠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走出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新路,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最终实现三个具体目标:
一是建立落实机制。“街乡吹哨、部门报到”重点在于办好街乡与部门职责交叉、条块关系不顺、需要合力推进的事,重点围绕“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三个方面吹好哨,急基层所急,办群众亟需之事,解决落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是强化基层导向。各部门要强化服务基层的意识,将各类力量在街乡综合下沉、力量聚合,在一线帮助基层解决问题。街道乡镇要克服机关化倾向,机关干部要走进街巷里、走到群众中,坚持脚步为亲,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
三是推动改革创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既是街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也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党的工作的创新,要在“赋权”“下沉”“增效”三个关键词上下功夫。层级关系要赋权,明确划分市、区、街乡的事权,赋予街乡更多权力,增强街乡统筹协调功能,让基层更加有职、有权、有物、有人。职能部门要下沉,条上要综合,块上要增效,重在形成合力。机构设置要增效,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街乡服务管理效能。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形成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北京经验”。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提出 14 项推进举措,主要分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保障支撑”三类。为确保落地,每项举措明确了责任单位
和完成时限。
一、落实“街乡吹哨”的重点推进举措
“街乡吹哨”,重点是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使街乡吹哨有职、有权、有依据。
确保“吹哨”有依据。一是聚焦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街道强化党的领导、统筹辖区工作,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安全稳定,协调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职能定位,并以此为依据,梳理、汇总形成全市统一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职责清单。二是启动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立法工作,力争 2020 年前完成地方立法。
确保“吹哨”有职权。一是给街道乡镇赋权,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权、对辖区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督办权、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权等。二是研究完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变多部门考核为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对街乡的考核,减轻街乡负担。强化街乡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权,提高街乡考核权重,所占比例应不少于被考核部门绩效的三分之一,并按照“背靠背”原则反馈考核结果。
确保“吹哨”有力量。一是依据街道职责任务,按照扁平化管理的工作要求,综合设置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减少行政管理层级、加强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与管理机构建设。二是按照“优化结构、夯实基层、配齐配强”原则,制定街道行政、执法、事业等各类编制总量
配备标准,合理核定处科级领导职数。
二、落实“部门报到”的重点推进举措
“部门报到”,重点是将各类城市管理力量在街乡综合下沉、力量聚合,使部门报到有平台、有机制、有资源。
确保“报到”有平台。一是推进政府职能部门向街乡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对于适宜由街道乡镇管理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逐步下沉至街道乡镇,实行分级管理,并由按区域设置调整为按区划设置,实现“一街(乡)一所”;对于暂不宜下沉至街道乡镇,实际工作又与街道乡镇联系紧密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有条件的区可安排专门力量常驻街道乡镇;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比例,执法力量尽可能向基层倾斜。二是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公安、消防、城管、工商、交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执法力量到街道乡镇办公,将人员、责任、工作机制、工作场地相对固化,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综合执法。
确保“报到”有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街道乡镇党(工)委工作规则,提高街道乡镇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街道乡镇领导干部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加强街乡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行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建立基层党建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等制度。
确保“报到”有资源。一是依托“党员 E 先锋”网络平台,倡导在职党员回社区(村)报到工作,引导在职党员走出家门、走进社区,
深入群众、听取民意,服务社区、发挥作用。鼓励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二是在全市推行街道处级、科级干部担任“街巷长”制,推动街道力量下沉,逐步在乡镇探索推开。三是推广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群众担任“小巷管家”,共同参与“家门口”街巷环境治理。
三、落实“保障支撑”的重点推进举措
强化体系支撑。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城管综合执法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实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在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
强化队伍保障。按照试点先行、分类分批实施的思路,建立市级总体统筹、区级部门招录培训、街道乡镇统筹管理使用的协管员队伍管理机制,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进一步优化结构、强化能力。
强化资金保障。区级层面要设立街道自主经费,灵活用于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社区层面,探索推动各类支持政策捆绑打包下放到社区,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