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3篇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
《条例》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附则,十个模块全面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
各高校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各高校在努力完成各学校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既要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高等学校不仅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而且要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不断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和不断丰富教育内容,选树好典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普通高校基层组织的目标。
各高校应该认真宣传,积极渲染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只有将《条例》精神学透彻,才能更快更好的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才能确保工作不出错。同时也借此次学习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切实做好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条例》指出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各普通高校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思想、真理,还应承载着塑造灵魂、生命、新人的重要任务。要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统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既要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只有理论与思想互通,理论与实践共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这次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新成果,吸收了各地高等院校党的建设方面的新经验,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只有把《条例》学习好、落实好,才能真正做好高校党建工作,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把握特点、抓住实质。《条例》能否落地见效、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习开展得实不实、深不深。纵观《条例》全文十章三十九条内容,从总则到组织设置,从高校党委、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到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方向、思路、框架等进行系统梳理。通过深读细研后,不难发现《条例》具备宏观性、统领性、全局性、普遍性等特点。唯有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才能对总体层面有所把握、对可操作性进行深入思考,为《条例》落地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成果转化、加强实践。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理论联系实际是关键。紧密围绕《条例》内容,结合实际,认清结合点、找到切入口、深挖发力点,善于把《条例》与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将对其特点实质的认识真正转化到实打实的行动中。在充分把握好《条例》从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总体层面提出的要求与遵循的基础上,加强对自身的认识,把一般性规律认识把握好,聚焦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找到差距、发现个性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尽快将《条例》理论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
在注重创新上下功夫,把握重点、形成特色。《条例》的高效落实,离不开高校结合自身情况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的自主创新、自成特色。一方面,注重建章立制,在保持《条例》现有特点优势的基础上,对相关职责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再细化、再分类、再完善,争取研究制定出操作性更强、更接地气的规章制度,使其在本地落地见效更有抓手。另一方面,注重鼓励创新。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机遇,不同的发展。《条例》不仅给出了很多共性问题的答案,也给出了很多很有效的基本遵循、思维方法,从侧面反映出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应当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创新,厚植人才创新创造土壤,大力推动工作特色的逐步形成。
《条例》作为高校党建工作的指南针,为高质量做好高校党建工作指明方向、提供遵循。相信只要身处高校的“你”学深悟透、加强实践、注重创新,定能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让高校党建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高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职责使命,高校基层党组织作为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师生党员的基本单元,要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全部工作的立足点、聚焦点、着力点,以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崇尚真理的学术生态、和谐美丽的宜学生态,全力构筑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立德树人“大平台",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加速迈向快车道。
突出立德树人,打牢理想信念“地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第一课堂、激活课外第二课堂、占领网络新课堂、用好社会大课堂,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通过有内涵、能“解渴"、显个性的思政“金课",引导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确保在纷繁复杂、光怪陆离、众说纷纭中不迷失方向,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展突出政治功能,架稳事业发展“梁柱""。要健全组织体系,适应高校管理模式、办学形式、教学科研实际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在新型教学机构、创新创业俱乐部、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建立党组织,履行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推动广大师生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把准高校党建“定盘星”,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学生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生骨干"运行机制,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始终,为提升高校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突出党管人才,砌好智力驱动“砖瓦""。创新驱动是高校党管人才面临的现实课题,要将党的政治优势与人才工作的特殊性紧密联系与有机结合起来,结合高校的发展战略、办学目标、学科基础和人才队伍的现状,研究制定适应于创新驱动战略的高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保障高校编制管理、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汇集大量优秀人才。高校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主体,要推动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转化,培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精研学术、勇于创新"的优秀大学文化,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学术规范、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打造高素质青年追求梦想、成长成才的园地,为他们未来担负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职责和使命打下坚实基础。
突出从严治党,固紧纪律规矩“房顶""。铁的纪律规矩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武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高校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引领教师学生党员群体这个“绝大多数”,贯彻落实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剔除“伪忠诚”和“两面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防患于未然。要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制定高校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建立强有力的督查督办制度,把考责、问责和追责贯穿于高校党建责任落实的各方面,做到有责必问、有责必查、有责必究,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脑中有红线、心中有底线、行动有界限。要深化高校党员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对招生就业、科研项目、干部晋级、基建施工等重点领域强化纪律监察、廉政审计,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解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