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委书记在全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上的讲话,供大家参考。
县委书记在全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政法系统各级干部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抓好教育整顿工作,推动全县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刚才,公检法司“四长”围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典型案例等方面,系统阐述了落实“三个规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内容丰富、案例深刻、令人警醒,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领会“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在行动上划出干预司法活动的“红线”和“底线”提供了有力指引。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既是践行******法治思想的硬性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剑指”顽瘴痼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
1、“三个规定”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队伍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高度重视公正司法与廉洁司法,对防止干预司法活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3年2月23日,习******在主持十八届***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将建立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层面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这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了党***对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的严格要求,也为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说,过问案件问题客观存在,记录报告是政治要求。有没有记录、敢不敢记录、是不是如实记录,对于全县政法干警来说是一场考试,考的是******员的党性修养,考的是政法队伍的政治忠诚,考的更是每位干警的政治担当。大家一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全面推进法治XX建设、从严遵守党章党纪党规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内在自觉。
2、“三个规定”是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支撑。这里,我再和大家一起学习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可以说,这些规定要求掷地有声、切实可行,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把权力关进“牢笼”、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提供了有力的制度遵循。
3、“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坚实保障。“三个规定”紧扣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堵塞漏洞,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的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狠抓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理顺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政法干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推动政法干警依法履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可以讲,“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有效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狠抓“关键少数”,扎实推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在XX大地蔚然成风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三个规定”成为各层各级必须遵守执行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确保“三个规定”在XX得到全面贯彻、全面落实。
1、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在学思践悟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从县委常委做起,从每一名领导干部抓起,认真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扎实组织各级干警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的教育,确保“三个规定”深入人心、成为共识。政法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带头做起,把落实“三个规定”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维护司法权威,守护法律净土,为法治XX建设提供坚实的执法司法保障。
2、要坚定不移抓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严实要求,紧密结合XX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梳理各级司法机关在执行“三个规定”中的问题短板,建立整改台账、推动销号落实,同步强化建章立制,全力推动“三项规定”常态长效。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跟踪问效力度,让政法干警“逢问必录”成为常态,让广大干部群众“凡事讲法”养成习惯。要积极协助政法机关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合法方式反映问题、了解案情。同时,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手段,多渠道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坚决态度,为促进公平廉洁执法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要严于律己守清廉。我在上个月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强调过,遵纪守法是我们党员干部从政的底线,也是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和基本素养。近年来,各地政法系统包括我们XX,陆续发生了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不少案件与相互间打听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律师等人员接触、交往不规范等密不可分。比如,2015年11月,***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的1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件。2010年9月,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在担任徐州市贾汪区区委书记期间,违规插手原彭城集团董事长孙某交通肇事案,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实践充分证明,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自己谋私的工具,无视“三个规定”的要求,最终将身陷囹圄,受到法律的制裁。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做到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不枉不纵,秉公执法。
三、主动担当作为,不断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全县政法系统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为契机,在前期全面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到在学习上再加强、在落实上再发力、在宣传上再深入,真正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让拒绝过问见行见效,让随时记录落实落细,确保实现“排查核查到位、日常管理到位、长效机制到位”的工作目标。
1、要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组织干警对“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再思考、再动员,通过专题培训、组织研讨、专项考试、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认清重大意义、厘清政策界限、明确填报要求,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要强化机制创新。坚持把健全机制作为推动贯彻“三项规定”常态长效的关键抓手。要建立健全与纪委监委协调协作机制,实现纪委监委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有插手过问案件情形问题线索的,能够及时移送开展线索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要着力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内部监督作用,用好随案发放“三个规定”监督卡制度,向当事人及代理人充分告知“三个规定”情形,接受当事人及代理人的监督。对于当事人及代理人反映有违规插手、过问案件的,及时开展核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要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司法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局面。
3、要强化责任落实。县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重大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定期部署、定期调度。要有效发挥专门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记录报告平台的使用管理,健全内部通报、定期报告等制度,督促政法干警及时记录报告。要强化跟踪问效,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帮助干警精准把握政策,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
4、要强化督察问责。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庭室队所,查学习掌握情况、查机制建设情况、查记录报告情况,确保“三项规定”落实落细。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要开展对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专项督察,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对于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干警,要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是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依规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对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以案谋私、权钱交易、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同志们,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以过硬的工作成绩献礼党的百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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