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大专项工作审议报告汇编 (11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目录
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 3
2.关于2020年度龙潭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5
3.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1
4.关于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财政预算调整 50
5.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3
6.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总结和“八五”部署情况的报告 60
7.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68
8.关于全区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79
9.关于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报告 83
10.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90
1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 96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年来,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广西工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对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区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以及************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区经济增速在全国较早扭负为正并持续回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推动了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统筹兼顾抗疫情促发展,全区经济平稳复苏向好。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累计投入141.2亿元,确保各地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出台工业稳增长“11条”、积极财政政策“28条”等系列政策措施,为经济回稳复苏提供支撑。全力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贴息撬动“复工贷”“稳企贷”“防疫贷”524.8亿元,减税降费超过390亿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尽锐出战决胜脱贫攻坚,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就。积极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安排各级财政扶贫资金353.3亿元,支持全区剩余的2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518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201亿元,有效支持我区“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建设。
——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区盘活使用存量资金880多亿元。自治区本级“三公两费”和一般性支出压减金额超过23亿元,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较2019年降低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年财政支出总量6179.47亿元,增长5.6%,支出规模创历史新高。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全区民生支出达到4943.9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超八成,累计筹措下达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720亿元。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确保***490多亿元新增财政资金分配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下沉力度,全年累计下达市县本报告对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转移支付资金3042.95亿元,有力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
——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制度,定期对账销号,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真实性,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发展。截至2021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金额237.46亿元,完善或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办法104项。
一、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延伸审计了19个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统称部门)和43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单位)。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20.30亿元(含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支出4971.24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2.37亿元(含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支出1414.53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9.19亿元、支出25.01亿元。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5.77亿元、支出804.18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58.9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进一步提升直达资金下达效率和使用效果,在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积极作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一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预算收入8928.48万元未能及时收缴财政国库;二是未严格要求有依托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68家单位完整编制预算收入,涉及金额10.51亿元;三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8个主管部门未将所属45户企业纳入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存在漏编现象。
2.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不够强。一是23个自治区本级追加预算项目年度执行率低于50%,当年形成结余4666万元,其中有7个项目年末支付金额为0元,涉及预算指标546万元;二是部分结转项目资金使用率低,要求在2020年6月前使用完的3个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截至2020年末仍有资金结余548.57万元。
3.存量资金收回力度不够。一是审计抽查19个部门发现,6个部门在往来科目中隐藏可盘活的实有资金4060.95万元,9个部门和17家单位未按要求统筹盘活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9206.68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收回50个部门和143家单位政府采购结余指标5345.27万元。
4.“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仍需加强。一是2个部门和30家单位少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金额303.87万元;二是抽查19个部门发现,8个部门在年末突击向公务用车加油卡、公务用车ETC卡等储值卡充值178.30万元;三是3个部门和3家单位在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年末提前向收款方或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1396.09万元。
5.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6个部门的8项***、2项自治区本级转移支付资金7.77亿元未及时下达,最晚超过规定时间200天。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110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了13个部门及所属191家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抽查预算资金90.76亿元,占应审计预算资金138.01亿元的65.76%。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有关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年度预算执行,财政拨款预算118.39亿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108.10亿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1.30%,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3个部门和25家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661.49万元;2个部门和12家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924.06万元;4个部门和34家单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涉及金额4.17亿元;2个部门和4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涉及金额361.78万元;1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户6398.86万元。
2.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10个部门和13家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内容不够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1.77亿元;3个部门和7家单位决算数据不真实、不精准、不完整,涉及金额1221.12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3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6.63万元;18家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或申请调剂使用,涉及金额1606.52万元。
4.资金使用不够规范。6个部门和1家单位存在年末突击花钱,无依据发放补贴或其他福利、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23.56万元;4个部门和3家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或挤占挪用经费,涉及金额8902.79万元。
5.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部门和19家单位存在账表不符、报账资料不齐全、未及时报账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9370.98万元;4个部门和5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5210.08万元;6个部门未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财政资金监督存在漏洞。
6.自治区主管部门对分配到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不到位。5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1.11亿元;1市8县2项转移支付资金截至审计日未支出,资金沉淀6184万元。
(三)财政预算绩效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关注了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绩效评价标准不够严谨。《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关于“产出、效益指标权重”设定,未达到***有关政策中“原则上不低于60%”的要求。
2.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审计抽查发现,3个绩效再评价报告对已停产项目效果指标给予高分,评价不客观、不真实;5个部门和18家单位52个项目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绩效目标实现效果不佳,涉及金额4.83亿元。
3.财政绩效动态调整不够及时。9个部门未建立部门项目库;3个部门未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6个部门和6家单位21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科学、不完整、不细化,涉及金额8760.05万元;4个部门9个项目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涉及金额2.79亿元;1个部门1个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结果不符。
(四)延伸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通过“三级联动”审计方式延伸审计了市县部分财政管理重点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未及时盘活可统筹的财政资金。8市51县未按要求统筹盘活520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11.87亿元;4市50县未及时收缴571家单位应缴财政收入6.98亿元。
2.部分市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市部分财政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500万元;4县部分项目财政资金结余较大,涉及金额24.40亿元;1市5县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63.12亿元;2县挤占上级专项资金2.35亿元。
3.部分市县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有扩大趋势。4市34县2020年末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比2019年末增加80.94亿元,其中1市20县连续两年增加62.01亿元。
二、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14市106个县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开展现场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问题532个,涉及金额87.32亿元。截至2020年底,***下达我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494.13亿元,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留少量资金外,其余已全部下达各市县并已支出487.94亿元,尚未支出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5市33县复工复产补贴、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惠企利民资金1.96亿元未能及时兑付给企业和个人。
2.部分资金分配不规范。1市16县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207.92万元安排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已竣工项目欠款;3市27县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5.64亿元落实到具体项目,造成相关项目未能及时启动。
3.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11市91县存在项目推进慢、违规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和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66.33亿元。
审计中,坚持“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的原则,审计现场整改率达60%以上,经后续跟踪督促,2020年末审计整改率提升至97.18%。截至2021年6月,审计发现问题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各级各部门出台和完善制度机制77项,有效推动直达机制常态化执行,重点支出得到保障,重大政策得到落实,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就业优先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稳就业”、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每季度安排专题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稳就业”财政补贴未能及时惠及企业。1市1县152户企业应享未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30.91万元;4县就业补助资金4460.80万元未及时使用。
2.部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46户企业应享未享“六税两费”减半的税收优惠304.93万元;4市138户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企业应享未享增值税减免275.34万元;2县向企业多征土地增值税等税费1.22亿元;2市4县违规收取应减免的相关税费或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1.43亿元。
3.部分市县和单位清欠任务未全面完成。2市2县少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7690.33万元;2家单位、1市1县和2个市直部门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1.41亿元;1个部门、2家单位、5县和1个市直部门应退未退各类保证金8487.47万元。
(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5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后续扶持成效不佳。1县投资1925.30万元的3个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或废弃;1县4个项目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带贫效果,涉及金额603.41万元;3县投资1.05亿元的6个产业项目未确定带贫机制或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
(2)部分县政策措施落实不力。4县易地扶贫3228户搬迁户已搬迁入住超过两年未拆除旧房;4县存在应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安置点周边道路未硬化、配套设施不完善情况,影响搬迁群众9197户。
2.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我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以下简称“双高”)基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有待加强。2县用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2351.74万元支付设计费等项目管理支出。
(2)部分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2市3县6.83万亩“双高”基地被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项目用地占用;全区“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167.39万亩尚未开工建设;3县已建成的127个片区水利化项目未能实施灌溉作业;由分散经营户实施的564个片区65.13万亩水利化项目未发挥效益。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落实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2市12县存在部分镇级村级水源地水质监测未开展、部分入河排污不规范、部分水源地受污染等问题;2市8县存在部分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建设缓慢、部分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2市3县存在部分污染地块监管不力、部分污染治理规划滞后等问题。
2.部分市县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够严格。2市8县因管护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撂荒;2市9县土地整治项目推进缓慢,部分补充耕地、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任务难以按期完成。
3.部分资金和项目绩效不佳。1市8县的部分污水处理存在项目推进缓慢、未正常运行、负荷率未达标等问题;2市7县的11.33亿元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存在兑付率低、闲置、损失浪费等现象。
(五)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三级联动”核查,并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统称直属企业)审计,关注了部分单位、直属企业和市县债务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个项目逾期1年未能开工建设,涉及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1县1799.3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1年未使用。
2.部分直属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2户直属企业下属2户企业亏损1.64亿元;5户直属企业因决策失误或风险管控不到位,投资存在损失或潜在损失风险;7户自治区直属企业存在对外担保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违规提供超股比超限额担保等问题。
三、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实地走访14个市402个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下达三批次“双百双新”产业项目471个,总投资20816.27亿元,2020年全年推进项目410个,年度完成投资989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双百双新”项目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两高一剩”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产业项目117个,投资占比超过50%;产业项目与国家“三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衔接不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的项目152个,占比不足35%。
2.“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进实施有待加强。37个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不足10%;33个项目企业实际投资和建设情况与项目申报(或企业备案)的内容有较大出入;22个投产项目达产率不高;7个被认定为开工的项目和3个被认定为竣工的项目实际未达开竣工标准;4个已竣工投产项目单独或包装成新项目申报“双百双新”建设项目。
3.“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仅完成投资16.87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入重资产项目,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导向还未显现。
4.“双百双新”项目要素保障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42个项目基础设施不完善、配套服务匮乏等,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及项目的招商引资;120个已开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因环境容量有限,部分项目相关环保措施暂时无法落实。
(二)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组织对10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或竣工决算)开展审计,涉及总投资561.9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1个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6.32亿元;2个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批复;3个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不到位。
2.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不规范。8个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7.21亿元;4个项目多计列结算价款、利息费用、待摊投资等2.28亿元。
3.项目管理不够严谨。7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约定存在漏洞等问题,涉及金额3.25亿元;10个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存在设计变更审核不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9034.76万元。
(三)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相关部门、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截至2021年4月30日,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显示181项科研项目已逾期未结题,涉及金额2.09亿元,个别项目逾期超过3年以上。
2.部分资金拨付不规范。1个部门未经立项拨付科研项目资金3000万元、向未完成立项实施审批的57个项目支付广西自然科学基金1038万元、未与评估机构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业务款项882.64万元。
3.部分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待加强。2家单位科研项目缺乏有效管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152.5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729个项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后未及时办理结账手续,涉及金额1579.41万元。
(四)利用国外贷援款审计情况。
组织对1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开展审计,共审计单位78个,审查资金136.9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10个项目因征地拆迁受阻等原因推进缓慢;3个项目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2.项目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3个项目未按年度计划使用外资,影响贷款资金使用效率;3个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涉及金额4405.54万元。
(五)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审计情况。
组织对18个部门、2个市及部分县政务数据“聚通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数据与网络安全防护薄弱。1市5县电子政务外网未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及测评工作;1市3县电子政务外网租用网络线路方式不规范。
2.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及应用改革序时进度与要求还有差距。自治区有关部门未按时建成“四转四改”政务信息化建设机制,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等工作未全部完成。
3.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力度有待加强。3个部门未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5个部门数据难以融合贯通应用;自治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数据未按时更新和审核时间过长。
四、聚焦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4市14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2市3县6911.59万元资金闲置超过1年以上;3县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和收回财政资金1173.07万元;3县主管部门违规向安居工程项目收取应减免的税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619.95万元。
2.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有待加强。3市5县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待遇,涉及保障性住房1094套;6县216套公租房分配后闲置、170套未收租金。
3.部分符合条件对象未能优先保障。1市3县符合条件的50户优抚对象、17户孤老病残人员未能获得优先保障。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13市49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保险基金管理有待加强。4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38亿元未拨付到位;2市违规使用基金1.53亿元;5市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未享受优惠利率导致利息损失711.59万元;6市医疗保险基金40.59亿元银行存款未通过竞争性方式或经集体决策确定存放机构。
2.社保覆盖面不够完整。10市部分低保、特困、去产能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县27个财政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972名职工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5市部分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110家企业未获或少获得养老保险费减免108.51万元;2市104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未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20.98万元。
4.保险基金支付不够规范。13市410人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向499名已死亡人员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和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涉及金额417.96万元;11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造成医疗保险基金多支付费用5201.88万元;13市56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1300家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2402.82万元。
(三)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9市40县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幼儿园普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县未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师资扶持机制,也未在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2.幼儿园师资力量配置不足。29县3590所幼儿园未按规定配足专任教师或保育员;5县1216所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存在小学教师兼任幼儿园教师情况,挤占义务教育师资资源。
3.学前教育资金安排和使用不够规范。6县学前教育经费1.26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12县未及时足额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16亿元;1市4县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等财政专项资金6675.08万元超过2年未支出。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审计情况。
对23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6县相关工作统筹衔接不够到位,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440.35万元。
2.部分卫生医疗资产闲置。17县66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涉及金额7.01亿元;7县21所乡镇卫生院37件医疗设备闲置,涉及金额1794.87万元。
3.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不规范。7县34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超过竣工期限未建成,涉及金额2.37亿元;5县31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涉及金额3.16亿元。
五、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债务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24户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上述直属企业资产总额为19134.04亿元,负债总额为13248.31亿元,所有者权益5885.7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债务结构不够合理和部分债务资金成本较高。5户直属企业短期债务余额占比接近或超过50%;7户直属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成本7%以上的债务余额291.89亿元,占债务余额的3.73%;6户直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70%;4户直属企业未完成平均资产负债率降低2个百分点的管控目标。
2.资产管理措施不够到位。2户直属企业及下属48户企业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89.51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金融类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盈利能力及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业务开展不够规范。4户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前尽职调查不够充分,投资后跟踪管理不够到位,导致委托贷款和投资未能收回、逾期、欠息。
2.资产风险管控不够严。4户金融企业19.30亿元不良资产清收进度慢,制约经营效益的提升;2户金融企业向关联企业平价转让大额债权,真实资产质量状况无法体现;9户金融企业尚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出租(借)处置资产不合规。4个部门和9家单位资产出租(借)处置不合规,涉及金额804.40万元;2家单位未及时收取铺面、房屋和场地租金收入,涉及金额1909.98万元。
2.国有资产仍有闲置情况。4个部门和11家单位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128.32万元。
3.国有资产信息不够实。2个部门未及时盘点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91.95万元;8个部门和3家单位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4.52亿元;5个部门和5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账账不符,涉及金额6572.53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关注了部分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利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自然资源资产违规开发利用问题依然存在。2市12县存在“毛地”出让、未批先征、土地闲置等问题;2市9县存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超量取水、违规占水养殖等问题;2市10县存在违规占用林地、无证或超范围砍伐林木等问题;2市12县存在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超控制指标开发等问题。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资金征管用不够规范。2市11县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土地复垦费等相关专项资金9705.16万元;1市9县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或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83亿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375条。2020年7月以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审计信息、审计要情、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101份。向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6起,涉及金额55.04亿元,493人,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职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公共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等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形成整改合力。自治区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开展实地跟踪调研,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自治区审计厅坚持“查病”与“治已病、防未病”相结合,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切实在督促整改、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边审边促,提高审计即审即改率,加强审计整改现场检查和“回头看”,保证审计整改真实性。各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职尽责,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机制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审计整改成效。
截至今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除个别问题难以短期完成整改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今年审计发现问题,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下一步,自治区审计厅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于今年年底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作力度,落实落细“稳就业”工作措施,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有效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三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将腾减节约的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和保障基本民生。
(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将部门和单位各类收入以及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等获取的收入全面纳入预算,推动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收回使用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刚性约束。三是压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三保”运行监管,严控市县财政暂付款规模,加快消化存量,提高财政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效果。
(三)有效提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双百双新”政策吸引力,优化完善项目保障制度,更有针对性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切实将要素保障落实到位。细化项目入围标准,突出全区产业链延补导向,遴选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不断优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建设项目预算与规划的对接,保障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提升前期工作效能。持续推进行业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避免“资金等项目”现象。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管理,全面清理逾期未结题项目,提升创新驱动资金效益。四是加大数字广西统筹建设力度,加强对市县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部门对政务数据安全保障的责任,共同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四)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动统一、规范和高效利用国有资产。二是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盘活闲置资产。三是强化对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总体布局、投资运作、收益管理等的统筹约束,有序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四是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推动构建水、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确保在合理开发的同时,让有限的自然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强资金、资源要素保障,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二是构建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体系,实现应保尽保,杜绝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等现象。三是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多元普惠幼儿园扶持政策,推动构建以公办园为主体、城镇小区配套园为辅助的普惠性资源供给体系,着力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四是合理安排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方向,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健康广西建设。
关于2020年度龙潭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龙潭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市、区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79,301万元,完成预算的87.3%,同比下降12.7%。
2020年,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95,554万元,返还性收入-4,78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1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3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97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25万元,调入资金7,5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928万元。收入总计225,426万元。
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9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0,349万元,同比下降8%;债务还本支出7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1,90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95万元;年终结余25,196万元。支出总计225,426万元,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10万元,教育支出18,5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99万元,农林水支出7,4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7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7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2,7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2,974万元,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9,352万元,省基金补助收入17,79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2,000万元,当年调入资金126万元,上年基金结余3,699万元。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176万元,其中: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42万元(包含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242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722万元(包含化工园区碳纤维产业园二期项目支出5,168万元、金珠小五金产业园项目支出3,554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1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5,06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568万元;调出资金6,965万元,年终结余20,833万元。
3.预算外收支完成情况
区财政局存储专户上年结余33.76万元,2020年一般预算外收入83.81万元,其他收入1.06万元;一般预算外支出88.12万元,调入国库17.28万元,其他支出2.1万元,2020年末预算外结余11.13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政府新增债务27,92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928万元(含再融资债券资金528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2,000万元(化工园区碳纤维产业园项目(二期)6,000万元、金珠小五金产业园项目10,000万元、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2,000万元、中兴街棚户区改造项目4,000万元)。2020年偿还债券本金731.62万元,年末债务余额228,095.11万元,比上年净增加27,196.3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提供的会计资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由于刚性支出及政策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运行难度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减收增支困难局面,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各项事业的有序推进。
一是优化预算编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实现保工资、政府运转、基本民生“三保”目标。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直达资金政策,在加强对资金支出审核的基础上,及时下拨各类资金,确保直达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大力压缩财政一般性支出,在保障预算单位基本运转资金支出的同时,确保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方面的资金优先拨付。积极申请各类资金,尽最大努力保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需求:
1.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224.88万元,同比下降35.46%。
2.一般债券资金支出7,136万元,其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864万元、“四好农村路”债券资金3,000万元、农村垃圾收运1,053万元、小街小巷整治874万元、农村公路危桥改造345万元。
3.专项债券资金支出10,222万元,其中:化工园区碳纤维产业园项目(二期)5,168万元、金珠小五金产业园项目3,554万元、中兴街棚改项目1,500万元。
4.全力支持大项目建设,碳素厂异地搬迁改造项目专项补助3,000万元、吉化88栋楼搬迁项目1,200万元。
5.重点保障疫情防疫所需资金需求,完善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齐了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短板。安排抗疫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补助资金990万元,用于救治设备、医疗防护物资的采购;安排抗疫特别国债5,568万元,用于疫情物资采购及铁东医院“发热门诊”建设。
6.加大对产业扶贫的资金投入。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支出达993.9万元,全区2个省级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全部退出贫困序列。
7.配合全市开展的“双城同创”活动,加大对城区卫生环境整治和街路的维修的投入力度,截止审计日累计支出2,800万元。
四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及时跟踪政府债务动态变化,确保按时偿付到期债券本息。2020年共计偿还债券本息合计8,557万元,其中:本级偿还债券本金204万元,以再置换方式偿还债券本金528万元,支付债券利息7,825万元。
五是财政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区71户一级预算单位全部上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区财政局2020年未发生2019年审计提出的虚增财政收入问题;乌拉街镇幼儿园电增容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8月26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财政超支挂账问题在本次审计中仍然存在。
2020年,虽然财政局面对财政压力持续增大的不利形势,多方筹措资金,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但是,区财政局在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财政收入下降明显,财力不足的情况更加突出,财政支出超支挂账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且数额较大。
2.仍然存在当年专项资金欠拔问题。
3.政府性债务利息支出7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较高,对政府一般公共支出影响较大。
四、审计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法规,加强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确保财政收入、支出及往来帐项能够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2.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3.强化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管,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4.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专项债券申请项目的审核把关,将专项债资金“借、管、还”都纳入绩效管理中,真正落实举债问效、无效问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政府专项债未来的偿债风险。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管控,提前做好政府性债务偿还本息的测算和预案,确保不发生逾期风险。
特此报告。
关于2020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紧扣预算管理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围绕稳增长、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审计监督,努力为我市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和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14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15份,查出违规金额10.1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5591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3.7亿元,调减投资额26.66亿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005项,促进完善制度234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292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两手硬、两战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六争攻坚”和争先创优行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出台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全年为企业减负852.6亿元。高效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分配下达直达资金69.0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8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5%。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市“三公经费”下降25.8%。
——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全市各级财政共支出疫情防控资金14.8亿元。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7.2%、8.6%、43.5%。城镇新增就业20.9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物价补贴等社会救助资金9.8亿元。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集中力量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控增量、压存量,稳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全年安排援疆援藏和省内扶贫支出9.3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支出7.4亿元,助力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全面推进,东西部协作扶贫圆满收官。节能环保支出4.82亿元,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财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平衡的财政管理体系,市与区县基本公共服务等七个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顺利推出。制订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至2021年7月底,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44个应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39个,健全相关制度17项;尚有5项正在整改中,主要是1项制度因履行审批程序尚未正式出台,个别建设项目仍在加快推进,部分资金尚未支出。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到位。
一、紧扣预算管理和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情况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今年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实现全口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纳入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34家,尚有12家企业因未实现统一监管,所以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2.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20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三、四季度利息收入8814.2万元未缴国库。二是市三区直管公房处置收入管理制度执行未统一。至2020年底,海曙区和江北区直管公房房改房出售收入2113.09万元、江北区2002年至2010年直管公房拆迁补偿收入1.35亿元未缴市级财政。三是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未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征收。至2021年4月底,3个已开工建设项目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9.33万元。
3.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清退不规范。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清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投标保证金的自查清退和上缴国库等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管理,如市政府采购中心因投标人吊销、注销或失联等无法退还的61.6万元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并上缴国库。
4.公务支出动态监管力度不够。一是现金消费或非公务卡消费比例高。“现金录入”占总报销金额的28.22%,有126个预算单位的201.39万元购物支出报销无对应商户信息。二是个别公务支出支付不规范。如1家单位直接通过个人公务卡转发各区县工作人员出差补贴25.2万元。三是存在开票单位与POS机刷卡商户不一致情况,且部分商户不符合公务消费范围,涉及金额2.38万元。
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部分资金管理办法未及时出台致资金闲置。因市科技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至2020年6月底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补助资金1100万元未能分配使用。因资金管理办法未出台,至2020年11月底市东部科创中心专项扶持经费3200万元仍未支出,审计指出后资金已收回。二是专项资金评估退出机制不健全。至2020年底,市级财政未建立专项资金执行期数据库,也未制定期满后评估论证操作细则,无法对专项资金执行期满是否延期或取消及时作动态评估。
6.预算绩效管理仍有薄弱环节。一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审质量不高。2021年度市级部门编制提交的绩效目标中,7家单位的8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未量化,影响后期绩效评价的客观性,涉及预算资金1.53亿元。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度尚不健全。至2020年底,市财政局尚未出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指导意见、未制定政策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未建立健全对区县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机制。
(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专题审计情况。组织实施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组织、指导区县财政局和市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主体不完整。如市本级及慈溪市等6个区县共29家事业单位未纳入部门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市本级及北仑区等5个区县的部分国有企业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范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奉化区的6.2亿元投资基金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
2.公益性资产编报不完整。如市本级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资产未纳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宁海县1308套公租房未编入政府财务报告。
3.股权投资编报不准确。市本级政府财务报告中个别企业仅反映本级报表数字未反映合并报表金额,少反映长期股权投资1.94亿元、投资收益2.8亿元;部分国有企业未填报本年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重复填报。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对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供销社2个重点部门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有关部门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11个项目资金结余1022.48万元,其中:预算安排为379万元的执法专项业务等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66.34%;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业务用房项目资金沉淀840万元。市司法局预算编制不准确,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预算执行率为51.3%,涉及预算金额150万元。
2.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管理方面,8家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未按合同履约付款等问题,如市文广旅游局下属1家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98.42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市生态环境局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2118万元。资金管理方面,至2019年底,市住建局“城建小配套建设”等资金1.1亿元结存超过3年未及时清理,城市道路专户及住房保障专户2020年利息收入2185.57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完善制度建设方面,市供销社未建立单位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制度;至2021年6月底,未按国家规定建立淡季化肥储备费用补贴制度,涉及补贴资金500万元。
二、紧扣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情况。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财政部下达我市的69.05亿元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进行跟踪审计。至2020年底,实行直达市县基层管理的财政资金已全部下达。审计结果表明,市县两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国务院作出的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但也发现部分地区落实直达资金基础性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项目支出进度慢、资金拨付不合规等问题,涉及13个建设项目、金额8.67亿元。至2020年底,被审计地区和单位已通过加强动态信息监控、重新分配、收回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等措施积极整改,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个别地区还及时修订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
(二)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10个区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国家规划、省行动方案和市行动计划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方位融入、全领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标志性工程建设方案和重大事项、重大平台、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整体推进有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慢。向隆机械总部及主生产基地项目因土地问题未解决,项目未落地,涉及总投资10亿元;宁波穿山LNG接收站项目因建设主体发生变化,报告编制、核准、调规等前期报批事项未按计划完成。
2.部分项目开工不及时。至2020年底,103个应开工项目中,杭州湾大桥南接线智慧化改造等2个重大基础设施类、防疫应急红外测温镜头增产等4个重大产业类项目因前期政策处理、工作进度慢等原因实际未开工,涉及年度计划投资4.08亿元。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加快项目推进,至2021年5月底,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个项目计划于9月底前开工。
(三)市本级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通过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等工作,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不到位。一是尚未全面完成统一监管任务。至2020年底,92家经营性企业中,5家尚未提出清理脱钩方案,18家已提出方案但未完成统一监管,6家保持与省属管理体制一致暂未纳入。二是委托监管企业比例高。股权划转后的50家企业中仍有38家将人员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委托原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管力度不足。
2.落实“凤凰行动”计划不够有力。一是上市公司数量少,质量有待提升。至2020年底,我市98家A股上市公司中市本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仅3家且主要从事建筑、水泥、能源等传统行业。二是市属国有资产证券化完成情况不佳。至2020年底,市属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为28.24%,未达到30%的目标,且35家重点培育企业中仅7家完成证券化率提升目标。
3.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不彻底。至2020年底,市发改委下属1家企业及市林场下属1家单位分别有278名、88名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未移交。
(四)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情况。对黔西南州和延边州共4个市县的扶贫协作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东西部扶贫工作,与黔西南州、延边州通力合作,全力打造对口协作支援工作升级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方面及时整改。审计促使3个项目及时向当地州扶贫办报备,促使个别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到位的机械设备带动了35户138人增收。
三、紧扣促进共同富裕先行市和美丽宁波建设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障基金审计情况。对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有力推进社保减负降费政策,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力度,初步建成了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养老、医保业务系统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整体智治水平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和医保待遇支付审核不严格。至2020年底,由于共享机制不健全、审核不严等原因,各统筹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向60名已死亡一年以上的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29.2万元。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宁海县等5个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241名死亡人员支付医保待遇8.9万元;2020年,违规支付市本级及奉化区等3个区县128家医疗机构及药店限儿童用药14.99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资金已全部收回。
2.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违规收费。由于市医保业务智审系统自动审核功能不完善,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市本级及余姚市等5个区县医疗机构重复收费或多收费97.66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资金已通过医疗机构扣款、缴入职工医保基金支出户等方式退回。
3.参保业务管理不够严格。2020年,市本级及宁海县为445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一次性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审计指出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及时停止执行违规一次性补缴政策。
(二)市本级残疾人社会保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我市2016年至2019年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任务顺利完成,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执行还不够精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享未享。至2020年8月底,全市在册残疾人中有42名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由于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等原因应享未享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重复或违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2016年至2019年,155名残疾人在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同时,重复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养老服务等补贴103.41万元;56名残疾人在残疾人证注销后仍违规享受两项补贴3.94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对6个区县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加快公租房和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安居工程项目税费应减免未减免。江北区、奉化区、慈溪市3个棚改项目应免未免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费、不动产权登记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及白蚁防治费等201.97万元。
2.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海曙区住建局履职不到位,2020年5月以后开工建设的3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其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个老旧小区项目在部分工程未完成施工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竣工验收;1个小区改造项目单项变更238.73万元未经主管部门审批。鄞州区3个已竣工验收4年以上的棚改安置房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3.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使用不及时。余姚市等2个区县的4461.8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二是个别资金管理不规范。海曙区西门街道超范围列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成本16万元;奉化区等2个区县公租房收入共计541.47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四)市教育设施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3个区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依托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努力推进教育设施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资金建设期间闲置。宁波国际职业技术学院(筹)二期工程2015年至2016年共安排资金2.96亿元,其中债券资金2亿元,因资金安排与项目进度不匹配,两年预算执行为零,该工程已于2019年12月完工。
2.智慧教育项目管理不规范。有7个项目超预算支出、57份合同无预算支出、10个项目预算安排后年度内未实施,共涉及金额1833.79万元。2018年至2020年实施的项目中23个实施方案、验收报告不全。
(五)江北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对江北区乡村振兴的审计结果表明,江北区按照“城乡一体化、全域景区化、农旅融合化”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不到位。区级层面未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等长效管护机制,各街道(镇)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不明确,未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也未落实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责任,后期管护合同未签订,相应人员未配备。
2.个别乡村产业项目启动缓慢。计划于2021年底完工的北郊片区农田景观化工程(二期),2019年市级专项资金800万元拨付到位后因项目方案多次调整,至2021年1月底项目仍未启动。
(六)市矿山综合整治开发管理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5个区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遵循“生态优先、减量压点、综合利用、统筹兼顾、有利发展”的基本目标,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自然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工程项目超挖现象未及时处置。宁海县1个矿山项目超挖设计方案削坡量1.97万立方米,相关部门未及时处置。
2.部分采矿权出让金未收缴。象山县1个矿山项目未收取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出让金74.29万元,奉化区1个采石场应补缴超边坡开采出让金857.2万元。
3.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治理备用金的退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鄞州分局未返还2家公司以前年度治理备用金386.6万元。
(七)市城镇生活废弃物处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等均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垃圾产生单位收费签约难、少收费。如2019年底鄞州区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1195份,但至2020年10月底续签协议仅682份,未续签协议的单位实际继续产生并被收运大量餐厨垃圾。另存在协议约定收运量少于实际收运量造成少收费的情况,抽查的3家单位实际收运量分别是签约量的326.66%、200%和172.54%。审计指出后,鄞州区完成新签及补签餐厨垃圾收运协议866份,补收的196.71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2.市智慧环卫信息系统数据监管不全面。至2020年6月底,中心城区在用并已安装定位系统(GPS)的垃圾收运车共695辆,但接入市级系统的仅155辆;奉化填埋厂地磅称重系统数据也未接入市级系统。上述数据归集共享的不完整影响了市智慧环卫系统的全面高效协同监管。四、紧扣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报告期内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对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三官堂大桥及接线等15个项目实施投资审计,对2020年重大医疗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审计共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18.26亿元,减少投资16.2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水利项目建设滞后。如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整治(二期)工程2019年底计划累计完成投资2.8亿元,实际仅完成0.35亿元,占比12.5%。
2.项目管理不规范。机场快速路南延等3个工程的11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3940.24万元;5个项目未按图施工,如市中医院扩建项目的石材厚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涉及金额298万元;9个工程存在变更审批不及时、审批依据不足等问题,如栎社机场三期T2航站楼等项目733份变更签证单中251份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
3.设计合同履约不到位。如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工程的设计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协调工作不到位,造成部分设计事项不统一;市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1号馆工程个别合同结算条款与招标文件存在差异,导致结算工作严重滞后。
4.监理履职不到位。如轨道交通工程商品混凝土专项监管合同履约不到位,5名监管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监管期间在其他非轨道项目从事监理工作;中兴大桥及接线工程监理存在非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对夜景照明材料查验不严等问题。
五、紧扣促进防范财政金融运营风险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审计情况。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持续控增量、压存量,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呈收敛态势。2018年至2020年,我市在财政部下达的限额内累计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71亿元,债券资金在稳增长、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债券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审计发现的问题:
1.部分债券资金在单位闲置或沉淀。如2020年发行的象山县等5个区县10个专项债项目,发行债券13.55亿元,因前期准备不足及项目推进慢等原因,造成8.14亿元债券资金不同程度地闲置或沉淀半年以上。
2.专项债券动态监管存在制度短板。如市财政局未严格落实对全市新增债券使用进度情况的月度通报制度,对部分债券使用进度较慢地区未采取实质性监督制约措施;至2020年底,市财政局尚未建立专项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对专项债券项目未实现全过程、穿透式动态监测。
(二)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范风险及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行积极落实融资畅通政策,抓准“支农支小”服务定位,支持企业防疫复产,同时提升自身风险防控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和股市。余姚农商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23笔919.07万元贷款资金被用于购置房产、57笔413.5万元贷款资金流入证券资金账户。
2.部分贷款实际为借名贷款。余姚农商行向19户借款人发放的20笔331万元贷款资金由5人使用并还本付息,实际为借名贷款。
3.部分贷款资金被违约使用。余姚农商行向1家公司发放的500万元贷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套利,向2家公司发放的贷款资金有214万元被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向1家公司发放的贷款资金有73.8万元被用于解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六、紧扣清廉宁波建设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3件、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12件。共办结反馈移送案件13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及批评教育20人,追缴违法所得1156万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此类问题线索有3件,其中2件线索反映4名公职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活动;1件线索反映1名公职人员挪用公款20万元超3个月。
(二)医疗保险领域的监管仍存在漏洞。此类问题线索有2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分别为28名社会人员利用推拿名义套取医保金,涉及金额50.2万元;以及1名人员利用省域之间医保数据不联网缺陷,在户籍地及社保缴纳地重复报销医疗费用,涉及金额18.67万元。
(三)工程和服务招投标违规事项频发。此类问题线索有8件,其中2件线索反映多支付、超标准支付征地补偿费1156万元;4件线索反映建设单位虚假招标、相关单位违规串标或转分包等问题;2件线索反映主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把控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法规和制度方面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力度,高质高效督促问题整改,并在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聚焦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到位、见实效。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大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抓手、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狠抓项目和资金预算执行,促进项目提速增效。积极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优势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强化政策执行监控,研究建立市级专项资金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聚焦聚力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持续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落实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协调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现全口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及公务卡结算管理等财政财务基础性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规范部门公务支出,严格政府采购管理。健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升资金配置效率。
(三)聚焦聚力建设幸福民生品牌,强化公共资金监管。紧盯重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社保、住房、教育等幸福民生品牌领域专项资金监管,推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和美丽宁波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民生领域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和协同治理,提升政府整体智治水平,确保社保待遇支付、医疗收费、残疾人补贴等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四)聚焦聚力底线思维,有效防范财政金融运营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去年2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量,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管控政府债券流动性风险。强化区域内地方金融机构政策执行监管,及时纠正并查处信贷资金违规行为,切实提升中小金融机构自身风险防控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周围,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奋力争先创优进位,为宁波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财政预算调整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审议。
2021年政府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后,全区上下紧紧围绕会议决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执行过程中,因上级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支出用途调整以及部门因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等事项,需按规定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
一、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变化情况
上半年,上级共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105506万元,其中: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3600万元。用于:圣井街道旧村改造项目三期东姚、西姚、孟家窝村安置房项目40000万元,水务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7000万元、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项目杏花河工程1100万元、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项目芽庄湖滞洪区工程2500万元、济南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章丘区部分)3000万元。
再融资债券资金51906万元。分别是:一般再融资债券23326万元,用于偿还2014年、2016年发行的到期一般债券;专项再融资债券28580万元,用于偿还2016年发行的到期专项债券。
按照“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上述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需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进行相应预算调整。
二、项目支出用途调整情况
上半年,我区需偿还到期债券本金5494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23326万元、专项债券本金31620万元,计划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进行置换。实际执行中,再融资债券受发行规模限制,上半年仅发行51906万元,导致到期专项债券中有3040万元不能置换,需由区级财力偿还,考虑到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券转贷额度较少,全年专项债券付息压力减轻,所以从年初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中调整3040万元用于专项债券还本,该项仅涉及资金用途调整,不影响基金总收支变化。
三、部门因政策性调整增加支出情况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山东省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的通知》(鲁财综〔2020〕54号)要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缴入同级国库,相应支出需求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范围。即由以前的专户管理调整为政府预算管理,相应纳入区级预算。由于上级文件下达较晚,印发时全区2021年预算编制已经完成,相应支出需进行预算调整。全区4所区属幼儿园、20所镇街中心幼儿园全年预计保教费收入4141万元,截至6月底实际完成1711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据此上半年按照实际支出需求调整追加公办幼儿园运转补助经费1313.27万元,资金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解决。
四、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我们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了如下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906227万元调整为930866万元,增加24639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906227万元调整为930866万元,增加24639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906227万元调整为930866万元,增加24639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906227万元调整为930866万元,增加2463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1274751万元,增加8218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1274751万元,增加8218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1274751万元,增加8218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1192571万元调整为1274751万元,增加82180万元。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为实现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意见。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推进争先创优进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态势进一步巩固,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49亿元,完成预算的67.6%,比上年同期增长(以下简称“增长”)25.1%,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0.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75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增长15.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169.85亿元,完成预算的60.8%,增长16.8%,与2019年同期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0.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72亿元,完成预算的54.8%,增长33.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9.48亿元,完成预算的46.1%;支出685.06亿元,完成预算的42.5%。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5.62亿元,完成预算的44.4%;支出149.75亿元,完成预算的36.3%。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6亿元,完成预算的44.4%;支出6.03亿元,完成预算的43.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9亿元,完成预算的55.8%;支出5.3亿元,完成预算的52.9%。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9.24亿元,完成预算的49.6%;支出196.88亿元,完成预算的50.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9亿元,完成预算的43.7%;支出78.34亿元,完成预算的49.1%。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地区间差异较大
上半年,在去年低基数的基础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增幅达25.1%,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其中税收收入增长28.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85.7%,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为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分税种看,主体税种和地方税种均实现较快增长,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契税分别增长45.4%、41.1%、17.3%和40.7%。分行业看,工业经济持续向好,带动制造业税收增幅超过20%;外贸保持高速增长,叠加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带动批发业税收增幅超过30%。分地区看,北仑区、江北区由于股权转让、房地产项目集中交付等一次性因素分别增长42.8%和40.4%,宁海县、杭州湾新区增收乏力仅增长1.2%和4.5%。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进度和产业政策兑现进度明显加快,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5.8%,增速居财政部统计的31个省5个计划单列市首位,实现“时间过半、支出过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分科目看,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均保持了较快增长,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增长96.4%,主要是加大对轨道交通的运营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8.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16.4%;教育支出增长12.8%;卫生健康支出增长11.9%;农林水支出增长9.2%。同时,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研究制订建立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大力精简会议、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严控一般性支出,上半年全市政府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负增长2.2%。
(三)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决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1-6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8亿元,有力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订出台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实施意见,统筹抓好预算编制、资金下达和拨付等各项工作。常态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精准高效,截至6月底,共收到***下达的直达资金56.1亿元,支出40.81亿元,支出进度72.7%,居全国前列。
(四)财政改革加快推进,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深入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改革,制订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维护、重大科技平台、跨区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五个重点领域七个方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统一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共同事权分担比例,将市级城市建设维护事权与支出责任拓展至市六区,支持提升城市能级。出台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行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制订出台全面规范和强化乡镇管理的意见,建立职责明晰、保障有效、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整体协同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推动乡镇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智慧财政”系统中基础信息库、项目库、预算编制等功能模块全面上线运行,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二、下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随着下半年新增减税降费效应逐步释放,加上去年同期基数较高影响,预计全年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走势,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对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用好当前稳增长的窗口期,不断提高收入质量,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作用,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落实落细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效果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强化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红利。严格直达资金管理,按照“快、准、严”的要求,落实落细直达资金各项政策举措,压缩政策的消化时间和落地时间,积极推动直达资金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经费、庆典论坛活动、委托业务费、课题研究费等支出,把更多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合理把握债券发行节奏,督促各地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二)提前统筹谋划,做好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资金保障
强化资金保障,及早谋划编制2022年财政预算,将中期财政规划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结合,持续提高财政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中长期保障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以统筹促均衡,做好兜底线、补短板的文章,促进全市政策统一、公平。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强政府资源对社会资源的引导和撬动,鼓励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三)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将落实党***、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国家发展规划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财力保障。强化资金资源统筹,充分发挥空间、产业规划的引领作用,进一步统筹国土资源、政府债券、政府资产资源、国有企业资源等,强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加强对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引导。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按照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严防债务风险和社保风险,推动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加快“智慧财政”系统建设,确保2022年全市应用统一“智慧财政”系统,实现预算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运用“互联网+监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论证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储备入库程序,对绩效不明显、目标不明确、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不得安排进入财政项目库。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制订出台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实现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刚性应用,制订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约束机制,将2022年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价、绩效监控挂钩,实施部门预算绩效报告和公开制度。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领域覆盖,全面推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对区县(市)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总结和“八五”部署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总结和“八五”部署情况,并将作出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七五”总结和“八五”部署情况报告如下:
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主要情况
2016年,市委召开“法治宁波”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启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五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就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社会化大普法、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调研或作出批示肯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设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亲自率队赴基层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七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2019年市普法办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主要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动******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学习宣传。五年来,深入贯彻***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特别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在浙江、宁波的探索与实践,弘扬宪法精神,将法治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做好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五年来,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8万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万余份,播放法治视频短片20万余次。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2016年9月,全省“宪法宣讲浙江行”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2018年3月20日,我市举行“拥抱改革新时代·拥护宪法修正案”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国率先开展宪法修正案宣传。在全省率先实现各地宪法主题公园(场馆)全覆盖。积极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在镇海建立全省首家党内法规制度主题馆,工作经验在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上刊载。深入宣传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在鄞州建成我国首个国家安全主题公园。开展民法典宣传,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开展百场宣讲活动。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这一“关键少数”。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年不少于6次。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每年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专题培训班。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抓好青少年这一“最大希望”。全市772所中小学全部配备双法治副校长。连续四年联合举办少儿法治故事大赛,开展“法治宣传校园行”活动。
(二)强化基础作用,深化普法举措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围绕中心服务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围绕“平安护航十九大”、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6000余场法治宣传活动,编发宣传资料200万余册。开展“百名律师千场法治讲座”,每年组织80余项法治宣传下乡活动。围绕法治宁波建设开展法治宣传。制作《法治宁波宣传手册》,发布致广大宁波市民一封信和相关宣传视频,2020年开通三辆“法治宁波号”地铁专列,组织开展“法治宁波建设工作成就展”。围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开展法治宣传。在全省率先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出台《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八条措施》,启动“百家律所千名律师进万企”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得到原市委郑栅洁书记的批示肯定。组织普法志愿者、网格员、律师、调解员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帮扶,发放宣传资料37万余份,面向企业开展法治宣传4400余次。
(三)培育法治文化,有效增强法治宣传影响力。坚持巩固传承与创新手段相结合,注重凸显地方特色,深入挖掘宁波法治文化资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已建成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示范阵地676个,数量居全省之冠。创建“安全生产+普法”“环境保护+普法”等“双普”教育基地80余个。创建特色法治文化场馆42家,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优秀项目。雪窦寺和浙江佛学院创建为全省首个宗教普法示范点、示范基地,全省宗教普法现场会在奉化举行。现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家,省级15家,数量居全省前列。努力打造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宁波电视台《法系乡邻》《法治督察员来了》,宁波电台《法治时空》《检察官在线》《星星法治小课堂》等节目引导市民共同参与法治建设。成功举办了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十佳以案释法案例”选树、选评活动,社会反响好。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宁波普法网”被评为全省优秀普法网站。“宁波普法”微信公众号连续三年在浙江司法行政系统微信十强排行榜中居前两名。与华数集团合作推出“法治家园”栏目,与省、市媒体合作举行了“法治村里话宪法”直播活动,40万网友观看了直播。
(四)落实普法责任,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我市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普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于2016年在全省率先建立普法责任制,市直机关每年通过门户网站等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活动300余项。稳步推进社会大普法。充分挖掘各类社会普法资源,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目前全市有社会普法工作室85家,普法志愿者队伍156支,普法志愿者有7300余人。扎实开展以案释法。2016年我市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按照原市委郑栅洁书记通过案例学习来增强学法效果的要求,编印了《宁波市行政机关败诉败议典型案例汇编》。成功组织开展了两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今年已启动第三届评选。
(五)坚持普治并举,大力开展法治乡村建设。2019年6月,全国首次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我们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拉高标杆,努力打造全国法治乡村建设起航地、先行区、示范区。高水平推进新时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由宁波首创在全国推广,涌现出“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等工作典型。目前已创建30个国家级、37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0年初在宁海成功举办全国首期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班。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立法。我市积极筹备制定《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此《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五年来,我市普法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还有提升空间;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还不够到位;普法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和部署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学笃行******法治思想,以建设法治中国先行市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规划,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我就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和部署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和过程。今年6月,*********、国务院转发《***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已于7月30日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省委省政府定拟定于8月份转发《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根据上级要求,2020年下半年,我市开始组织《规划》的编制调研工作,成立编制专班,完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召开内部研讨会、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向各区县(市)普法办、市直及驻甬部省属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在广泛收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多次集中修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规划》(送审稿),目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已共同向市委市政府请示转发。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规划》(送审稿)主要分为7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以******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包括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四个坚持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明确普法六大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深学笃行******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广泛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与促进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宣传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第三部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围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等重点普法对象,坚持分类施教,更精确、更科学、更高效地推进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事业,不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第四部分:宁波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挖掘阳明文化、商帮文化、海丝文化、藏书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推动最具宁波特征的传统文化守正创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规模化、集约化,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五部分: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实效。提出建立全过程普法机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构建社会大普法,引导建立普法项目社会化运作机制,创新智慧普法模式等内容。
第六部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从打造全国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地,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开展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七部分:加强组织实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普法责任制、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科学检查评估等举措,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
《规划》分三个阶段工作步骤,时间安排为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前三季度)、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三季度)。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宣传工作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和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工作原则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规划首要原则。在组织保障中,强调健全党委领导的全民普法体制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注重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八五”普法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规划编制统筹考虑到有关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公共安全等方面内容。同时,提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推进举措。
三是注重符合本地实际和体现宁波特色。规划注重体现宁波的法治建设成果,注重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把弘扬“四知”宁波精神与崇法向善结合。注重提炼宁波特色法治文化成果,进一步打造宁波法治文化景观带,把挖掘阳明文化、商帮文化、海丝文化、藏书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写入规划。
最后,恳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如既往重视、关心、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市监委报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请审议。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坚决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监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汇报,要求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扎实推进、精准发力。市监委自觉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格落实省委、省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联动协作、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截至2021年6月,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0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6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经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第三方机构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8.6%。
(一)坚决贯彻“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监委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作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统筹各区县(市)监委和相关派驻机构力量,形成上下一体、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压茬部署落实。2018年1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市监委领导班子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把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专项斗争进入攻坚期后,市监委又于2019年1月召开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对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年多来,市监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茬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是坚持领导靠前指挥。采取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定期调度“打伞破网”、联点包案领导定期开展督导调研的工作模式,班子成员多次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坚持专班运作推进。实行“三专班”工作模式,抽调业务骨干成立预审预判组、执纪执法问责组,并成立10个领导联点包案工作专班,充分运用交叉办理、提级办理、现场督办等方式,强化重点突破,有力有效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惩腐打伞工作。
(二)坚决贯彻“既抓涉黑组织,也抓背后‘保护伞’”的部署要求,深挖彻查、保持高压。市监委紧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深入分析研判,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一是强化线索摸排,掀起全面出击的强大阵势。坚持把排摸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多渠道、全方位清查问题线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形成“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广泛收集、认真梳理问题线索。
二是持续精准发力,保持主动出击的凌厉攻势。市监委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协调机制,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方面,对外加强与政法机关配合协作。与市扫黑办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联合甄别涉黑涉恶人员政治身份,及时商讨解决“打伞破网”存在的难点痛点,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挺进。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建立重大黑恶案件对接介入工作机制,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案件,主动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严格落实“打伞破网”定期会商机制,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一周一会商”“一月一回头”,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提升会商实效。另一方面,对内加强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对涉及干部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交叉办理、异地管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对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区县(市)监委办理有困难的,由市监委提级办理,直查直办。
三是保持工作韧劲,形成乘势而上的良好态势。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归纳提炼“一图、二表、三清单、四环节、五制度”工作方法,实行问题线索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常态化开展线索直核、协核,对构成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有其他违纪违法情形的及时转办,全面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质效。
(三)坚决贯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的部署要求,压紧责任、常态推进。对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市监委注重系统治理,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内容,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到最基层。
二是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把聚焦行业乱象、推动综合治理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行业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扫黑办开展重点行业实地督察,倒逼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责任落实“不动摇”、强化监管“不放松”、治软治散“不松懈”的“三不”防线。目前,已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52项长效机制,其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领域整治宁波解法”、市市场监管局“二手车市场整治”、市金融办“金融大数据应用监管”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宁波银保监局推出的“前堵后截”工作机制、人行宁波支行开发的“可疑交易信息监管系统”、宁波公安“猎隐”系统,在整治“套路贷”、网络金融监管、黑恶线索排查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实战效果。
三是自觉落实监督责任。一方面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既做好专项斗争的“先锋”,又做好“督军”,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行业监管问题和社会治理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追责问责,并限时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强化目标考核督促落实,将“打伞破网”工作纳入各类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量化标准和责任部门,确保做到“打伞破网”与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与清廉宁波建设一体推进,与促进基层治理一体推进。
(四)坚决贯彻“在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的部署要求,以案促改、综合施治。市监委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努力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
一是加强教育警示。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清廉宁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适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营造舆论氛围。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警醒作用,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审判、制作《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知敬畏、守底线。在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先后有多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二是严肃通报问责。坚持把专项斗争推进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布通报5期;对多名党员干部因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进行问责。
三是推动整改建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缺位,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力,摸排问题线索不及时,部门配合不紧密,日常执法不规范、推动扫黑除恶不力等问题,下发《监督提醒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梳理排查薄弱环节,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体会和思考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坚强领导,得益于省监委的统筹协调和市委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中,始终把强化党的领导贯穿全程,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监委认真开展指导督导,多次实地调研我市“打伞破网”工作,有力指导推动了重点案件的查办;市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以部署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打赢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监委坚持集体决策,认真研究“打伞破网”中具体问题,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机制制度,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必须坚持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体制改革是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优势。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大通过组织调研等多种形式,实施有力监督,为全市监察机关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市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充分发挥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内部贯通融合、统筹推进,外部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既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又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力助推专项斗争顺利推进。
(三)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群众路线。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特别是得到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领域,严惩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扫黑除恶应在法治框架下推进,“打伞破网”也必须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的每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均严格程序、准确定性,精准处置、不枉不纵,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黑恶势力隐蔽性日益增强,“保护伞”查处难度增大;二是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工作合力仍需持续加强;三是重点行业监管不够规范,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仍未彻底铲除;四是基层治理能力亟需提升,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力度仍需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也是一场持久战。下步,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
(一)注重研判分析,把握特点规律,对“保护伞”“关系网”露头就打。时刻把握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新形势,时刻牢记监察机关的使命担当,旗帜鲜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一抓到底。发挥市监委“打伞破网”预审预判机制作用,对政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以及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处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把握“保护伞”界定标准,防止一刀切。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主动投案自首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进一步深化联点包案、查否背书、清单化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的,重点关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二)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提升扫黑除恶整体合力。持续加强与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黑恶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主动跟踪了解;对公安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黑恶案件开展线索联合评查,确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强化合力攻坚,深化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综合运用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经验做法,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重大黑恶案件,及时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同步立案,实现联合打击。强化数字赋能,借助全国12337扫黑除恶信访举报平台和监察机关12388信访举报平台,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联合公安机关准确绘就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态势图,实现精准打击。强化联合督导,主动对标对表党***和省委、市委要求,联合市扫黑办加强后续跟踪督办,重点对各地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上下协同联动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推动常态化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优化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健全完善全面覆盖、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运行高效的基层监督机制,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说事”等基层治理品牌不断巩固深化。推动基层治理提升,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社)换届后“一肩挑”村(社)主职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严查基层贪腐问题,加大“村霸”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领域的查处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操纵农村“两委”换届、破坏经营秩序、横行乡里、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四)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履职尽责,推动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综合运用“三书三查两报告”和“三交底”廉政谈话等制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督促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发挥派驻监督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行业协会监管,细化准入、评估和考核机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形成扫黑除恶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对党委政府空泛表态、敷衍应付的,对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查处偏软偏轻的,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市人大各位领导,市监委将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务实担当、奋发作为,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更大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全区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科普工作、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全面了解我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根据《龙潭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于7月8日对全区强化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潭区科普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推动科学素质提升、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强化基层科普能力、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共享为重点,建机制,强基础。目前,全区国家级科普示范基地、社区、e站、点播频道等有12个、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示范社区有8个;1名国家级农业科普示范带头人、4名省级农业科普带头人,并获得国家级、省级认证奖补资金。
(一)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近三年来,区政府加强政策引领,不断夯实基础,围绕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做好区级科普工作的策划、管理与组织落实。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推进纲要实施。发挥龙潭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各单位共同推进《纲要》实施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助推科技稳步发展。按照国家、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城市社区及农村科普典型培育扶持力度,服务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强化科普阵地建设,积极协调省市相关部门,搭建科普宣传平台。三是推动科技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依托“科技之冬”“院士专家行”“社区科普大讲堂”和“科普四进”等载体,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科普活动。三年来,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近200余场次,累计发放各类科普图书及宣传资料近8万余册,参与受众达6万余人次。
(二)创新开发共享工程,传播能力不断增强
近三年来,区政府加大科普资源共建供给,着力构建科普传播社群,带动科普e站在社区、学校、乡村落地和覆盖,扎实推进普惠共享的现代科普体系建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一是承办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吉林市龙潭区站活动,参观人数近10万余人次,邀请中科院高级工程师现场授课辅导,推动全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有效提升。二是不断加强“科普中国”APP信息化公众服务平台建设,采取灵活方式,协力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在“科普中国”APP平台上,全区科普信息员注册万余人,分享文章3万余篇。
(三)积极打造民生工程,科学素质日益提高
近三年来,区政府围绕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活动节点,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科普活动,提高百姓科学素质,营造全区科技创新良好氛围。一是吸收基层科普干部及志愿者广泛参与基层科普宣教活动,增长才干,提高能力。二是广泛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大王能手筛查评选工作,不断提高行业、产业的影响带动力,先后有5名农业专业技术专家荣获全市“种养殖业大王”或“种养殖业能手”称号。三是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申报评定工作,63名新型职业农民获得高级、中级、初级等农技师职称证书。
(四)精品工程不断涌现,优质产品更加丰富
近三年来,全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国家、省市科普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我区科普事业发展。积极推进“科普中国”各项目标任务实施落地,强化科技助力,助推前沿科技成果的科普化展示,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体验科技惠民成果;成功建设湘潭街道龙新社区、山前街道郑州社区等四个科普中国互动点播频道;倾力打造电子公共信息传输平台,积极争取省级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先后建成了新北社区e站、学古村乡村e站、蚁神动漫企业e站、江密峰中学校园e站和龙潭区特种水产协会等科普示范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提升科学素质意识不高。少数单位对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被动应付。
(二)科技创新意识不强。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三)科普经费略显不足。由于多方因素,科普经费短缺,科普基础建设相对比较滞后。
三、意见和建议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的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切实把科普能力建设工作放在与科技创新工作同等重要位置,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科学普及,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二)进一步动员全民参与,贴近人民群众生活
聚焦回应公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让科普活动更多地走进乡村社区、走进生产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手段,发挥新媒体作用
用科学的方法传播科普,尤其要注重利用好新媒体积极拓展网上科普阵地,精心打造科普龙潭品牌。
(四)进一步夯实科技基础,凝聚社会合力
构建联合协作的全社会科普大格局,广泛动员高等院校、广大科技工作者等社会各方积极投身科普实践,丰富科普产品供给。
关于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就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筑垃圾治理问题是新型城市化进程的难点和堵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郑栅洁省长在宁波任职期间指示要“花大力气解决建筑垃圾问题”,裘东耀市长专题部署建筑垃圾整治攻坚行动。市人大加快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列入2021年审议项目。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市因地制宜,海陆并举,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全力探索建筑垃圾处置“宁波解法”,逐步实现从“乱”到“治”、从“治”到“智”的全面转型,有效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没解决的渣土处置乱象。建筑渣土“宁波解法”2019年得到了***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充分肯定;2020年被评为市直机关“三服务”活动最佳服务举措;今年4月,省住建厅专题听取我市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将以此为基础为全省住建系统数字化改革提供样本。
(一)抓组织强统筹,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建设。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组建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2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设立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2018年底,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攻坚行动。今年初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实施新一轮全市建筑垃圾等集中整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全面排查整改,此举得到省建设厅发文在全省推广。
(二)抓智治强监管,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管理数字化建设。我市建筑垃圾行业管理具有区县面积广、执法人员少、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存在监管方式单一、处置效率低下等问题,依靠传统手段难以满足现代管理需要。为此,结合省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开发宁波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物联网、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打造“两点一线”全方位数字化监管治理的可复制可推广新模式,为政府决策和城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目前在线登记出土工程项目707个,消纳处置场地392个,运输企业257家,车辆5613辆,审批核准信息2029条。该系统作为典型案例通过省《数字化改革》和市《改革先锋》专刊交流推广。
(三)抓场地强消纳,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有序化建设。宁波建筑垃圾长期来依赖舟山海上消纳,但由于多种原因,中转消纳处于企业自行处置无序状态。2017年来,积极协同国家海洋、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海洋倾倒处置,并在重压之下,对运输码头运行管理进行了大胆改革,统一渣土码头管理,统筹中心三区中转消纳,改“源头支付”为“终点支付”,使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有效结合,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对接、从粗放管理到有序规划的转变。2018-2020年往码头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量累计超过9300万吨,年均约3100万吨。发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专项规划,近远期共布局124个点位。各地积极挖掘工程回填、绿化回填、低洼地回填等利用途径,目前全市共有陆上建筑垃圾消纳点位约270个,处置能力约1亿吨,日均处置能力约29万吨。从全市范围看,目前陆海总利用处置能力日均超44万吨(其中陆上29万吨,海上15万吨),能匹配日均约35万吨的处置核准量,确保了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并经受住了两轮***环保督察的考验。
(四)抓重点强服务,全面推进项目出土保障精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省市重点项目建筑垃圾“一项目一方案”精准保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出土难题。2019-2020年累计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轨道交通项目200余个,出土近3000万吨。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从基本保障升级到精准保障,实现从出土困难到项目争速,项目出土进度实现常态管理。2020年轨道交通实现“四线并进”,累计出土650万吨。完善建筑垃圾审批事项。2018年起,以“最多跑一次”为抓手,全面执行全省统一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简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事项。2018-2020年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量年均增幅25%,其中2020年核准量超过1.26亿吨。2021年6月起,往中转码头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由属地审批调整为由市级统一审批,进一步做到审批手续简化、资源配置优化、市级统筹强化。
(五)抓整治强整改,全面推进建筑垃圾车辆新型化建设。为从源头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超载超限问题,我市先行先试,2020年6月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运输车型标准,提升智能化管理,配套制定车型、尺寸、密闭技术规范及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并出台相关鼓励优惠措施,加快促进运输车辆更新换代。据统计,目前我市已投用新型智能环保车约1800辆。严格全市渣土运输车通行证审批管理,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审核并发放通行证5.3万车次,对闯禁、闯红灯、安全设备设施不齐车辆,及时纳入“黑名单”。
(六)抓执法强实效,全面推进建筑垃圾执法常态化建设。持续深化“铁腕治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行业违法违规现象。据统计,2018-2020年全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1.44万件,处罚约1.07亿元,其中2020年4803件,处罚约3252万元;2020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宽超高、闯红灯闯禁、污损遮挡等四类严重交通违法5320起。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系列行动,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99%以上,2020年全市累计开展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专题曝光2500余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形成多部门上下联动的建筑垃圾监管网络。
(七)抓制度强政策,全面推进建筑渣土利用资源化建设。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暂行办法》,明确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政策;印发《中心城区推进建筑渣土源头减量实施方案》,提高工地现场自身消纳量,减少建筑渣土产生量和外运量;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若干意见》和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泥浆固化处置暂行标准、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建筑工程应用技术标准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注重企业扶持,明确传统资源化利用企业清单,目前我市已公告该类企业38家,年处置能力约700万吨。注重技术创新,大力探索建筑垃圾向“绿化种植营养土”转变利用,目前已经引进建筑垃圾改良成生物炭项目;利用高压气溶胶排水固结技术优化处置途径,已在奉化五星村建筑垃圾堆放库项目和象山经济开发区地基处理试点应用;推进泥浆脱水固化技术应用,在西洪大桥应用验证了作为路基填料可行性,为项目节约资金约1.24亿元;推广静钻根植竹节桩泥浆减量技术,可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地质情况和用地环境推广应用,实现工地泥浆减量80%以上。
二、短板问题
当前,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已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仍存在着一定的短板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地区辖区自我平衡能力存在短板。目前从局部地区实际产消情况看,仍有部分地区产消不平衡问题突出,一些地区过度依赖码头中转利用途径和跨区利用处置途径,辖区内自我消纳意识不强,未能积极挖掘辖区内消纳场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点位落地少,推进落实计划不够详细明确,点位推进的组织性和计划性需加强(见附件)。
二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当前我市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基本以倾倒回填为主,方式和模式单一粗放。根据2020年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途径,制砖利用等资源化途径仅占比约6%。建筑垃圾再利用缺少统筹规划,社会资本受政策、技术、土地等多方面因素限制,企业积极性不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整体行业发展缓慢。
三是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有待强化。目前我市建筑垃圾管理中,源头减量和现场再利用普遍弱化。各类建设主体源头减量和现场再利用意识薄弱。高压气溶胶、竹节桩、装配式施工和一体化装修等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认证程度不高,投入产出效应不明显,未能大范围推广应用于建设项目。
四是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市装修(大件)垃圾虽然体量少,但种类繁多,堆放和处置无序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各方责任有待明确。目前,我市余姚和镇海已由政府层面牵头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正在先行先试、加速推进。但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亟待规范,需要政策支撑。
三、推进举措
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下步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源头减量、分类利用和无废城市建设,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注重顶层设计,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处置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规划场地落地,规范各类利用处置场地管理,建立和完善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
(二)注重政策支撑,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资源化利用场所的规划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管理,依法保障用地供给。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营造有利于开展建筑垃圾利用的社会氛围。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评价,全面掌握资源化利用信息,进一步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有序发展。
(三)注重绩效导向,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实行源头减量目标管理,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造方式,采取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绿色建筑等措施,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及措施纳入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采用减量化桩基、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施工现场工程渣土和废弃泥浆排放。
(四)注重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加速推进装修(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装修垃圾运输,并向社会公布收运单位,鼓励资源化利用企业从事运输经营业务。明确装修(大件)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的投放义务;实行装修垃圾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规范投放点管理,及时联系收运队伍,督促投放人按照规定投放,劝阻、制止违法投放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党的十八届三中***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这就为改进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如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空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但这项工作目前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县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存在的问题
1、确定审议议题随意性较大。在议题选择和确定上仍然习惯按传统做法,由人大各委办提出,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即印发。这样确定在程序上不符合监督法,工作上也往往和党委、政府工作不合拍,也没有很好地关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形成盲目进行监督,造成监督错位、越位,消弱了人大职能定位,造成人大工作偏离方向,权力机关地位下降,给监督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还有一些县级人大由于顾及各方面工作平衡,议题贪多求全,不能做到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重实效。
2、审议前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一是调查组成员对相关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熟悉,加之日常工作中对这方面工作联系不多,了解不深。在确定调查内容和范围上抓不住主要问题,不能切中要害。二是在调查方式上明查多、暗访少。常常沿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相关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邀请少数代表参加,相关机关或部门一位领导参与陪同,提前定好点,按部就班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调研。而采用暗访、随机走访甚至人大调查组成员单独深入到代表和群众中去调查了解甚少。往往发现不了深层次的问题。三是调查报告针对性不够强。调查报告一般谈功摆好的多,谈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多栽花,少栽刺,说得不深不透,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强,引不起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两院”的重视。
3、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不够充分。常委会议上常常是“一府两院”报告后,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接下来集中审议或分组审议。但常委会委员审议发言的积极性不高,且面较窄,懂专业、内行性的发言更少。除参与调查的组成人员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作一些补充性发言外,其他委员发言的甚少,常常“冷场”或草草收场。就是偶而有发言的,也没有动脑筋作充分的准备,有理有据,有真知灼见的发言少,审议质量不高。
4、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难以落实到位。由于会议审议不够充分,提的建议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一府两院”难以整改和办理到位。加之交办督办机制不健全,跟踪问效、问责不够。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按监督法的规定向本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布也难以到位,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常常是走了过场。
二、改进和提高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建议
1、年初选好议题是基础。如何确定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还规定议题根据下列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一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二是本级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三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四是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五是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六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同时法律还规定:“一府两院”可以要求报告专项工作。监督法规定的确定的议题的原则和途径具有广泛性、经常性、针对性、及时性等特点。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选择议题作为履职的基础和抓手,创新思维理念,切实改变过去传统的不好的做法。从大局出发,从宏观入手,注意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焦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监督的重点,统筹考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科学合理安排监督议题。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计划要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相信人大代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2、会前搞好调查研究是前提。人大常委会的调查研究不同于其他调查研究,应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角度。要从法律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等情况入手,以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为调查对象,注意查找和分析存在深层次问题及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利于向“一府两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克服“只看好的,不看差的”、“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等走马观花式的调查;要进行广泛普遍的调查,条块兼顾,充分了解面上的情况,掌握工作整体情况,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调查。对一些重点问题要深入一线,详细了解具体情况,认真分析研究,防止粗枝大叶的大概了解。要召开好调研座谈会,征求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必要时要开展暗访和随机抽查,以便掌握真实情况。整个调查阶段结束后,调查组全体组成人员要集中召开座谈会,梳理调查情况,归纳成绩、问题和整改意见,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做到概括成绩全面精炼,指出问题准确深刻,提出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形成一份好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有力的参考。
3、会中认真审议是关键。听取和审议是这项工作的重点环节,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监督效果。常委会在审议报告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开言路,把会议议题议透,营造一种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活跃气氛。为保证审议质量,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保证按监督法的规定在常委会召开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做好审议发言准备。二是审议要有充足的时间,让多数组成人员能够把自己的意见讲透。发言时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一语中的,尽量避免重复“一府两院”报告中的内容。防止和克服唱赞歌多、分析研究少的毛病和讲成绩多、讲问题少的现象。要坚持一分为二,如实反映实际,做到言之有物,出之有据,议之有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敢于指出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的建议和对策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以利于“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从而增强监督效果。二要实行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发言人制度。预先推选几个委员作中心发言,中心发言会前要有充分的调查研究,以便引导、启发和大家共同审议好各项报告。三要将审议与询问结合起来。在审议中要求“一府两院”接受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提问,当场答复。这种形式,既可以活跃气氛,又增强了审议效果。四要充分发挥好兼职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多为他们开展工作条件,努力让他们知情知故,提高议政能力。要经常性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将群众的意见直接带到会上来,有利于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文秘网!]五是审议意见的形成要严肃。审议意见,是指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形成的,是人大常委会审议结果的集中反映。审议意见形成之前,一般要由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主任会议通过的调查报告,形成审议意见草案,再结合会议中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并提交全体会议通过。审议意见书内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首先对专项工作报告及其工作的总体评价,表明同意,基本同意或不同意等态度,态度要鲜明,不要含糊其词。其次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是改进工作的意见。后两点是审议意见的重要内容,应详细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避免空话套话。应写明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使“一府两院”清楚干什么、怎么干,以利于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4、会后跟踪问效是保证。落实好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量的保证,也是监督工作的终极目的和价值所在。监督法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工作已有规定。“一府两院”大多也能在限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理意见办理情况。但是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研究解决怎么办?这就要求将督办责任落实到相关委室,相关委室采取走访、座谈、检查等形式,加强会后跟踪监督,并限期落实整改,增强审议意见的实效性。也可以探索建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审”制。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并进行审议,常委会会议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的退回重办,下次常委会再报告再测评,直到满意为止。促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蓝天立主席委托,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请审议。
一、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取得的成效
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实施工业强桂战略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把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于2018年5月召开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2021年2月召开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工业振兴,工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业经济实现稳步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稳定增长,2018—2020年分别增长4.7%、4.5%、1.2%,2020年工业增加值5221亿元,是2017年的1.2倍。工业投资增速保持高于全国,2018—2020年分别增长12.2%、11.1%、7.7%,比全国分别高出5.7、6.8、7.6个百分点,成为稳投资的重要支撑力量。工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2018—2020年,工业企业利润年均增长7%,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速;工业税收占全区税收收入35%左右,工业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今年以来工业经济稳中向好,1—8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8%,比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分别高0.7、2.3个百分点,增速排全国第12位、西部第3位,增速在全国排名比去年同期提升14位。
(二)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呈现新优势。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实施补链强链延链项目500多个,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了10个千亿元产业,其中食品、冶金、汽车三个产业产值超2000亿元。
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应对汽车市场波动和芯片短缺影响,制定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构建全产业链,形成了包括载货汽车、客车、乘用车、车用内燃机、汽车零部件等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上汽通用五菱“跨十工程”取得新突破,柳州上汽无级变速箱(CVT)生产线项目填补了宝骏汽车无自动档的空白,东风柳汽重型卡车积极拓展北方市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积极开展新车型研发,国轩高科新能源电池项目建成投产,柳州与联合汽车电子公司签订电动车桥、电机、电控系统项目建设协议,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18.9万辆,同比增长191.7%,高于全国184.2个百分点,其中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EV成为全国新能源车型销量冠军。
机械产业。实施推进机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柳工、玉柴等重点骨干企业实现智能制造转型,广西智能制造城(柳州)、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南宁高端装备制造城“两企三城”机械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柳工集团成功生产全球首台电动装载机,轮式装载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产品。玉柴国六发动机在国内率先突破,重型农机动力(YCK13)自走式高端采棉机打破了进口动力长期占据我国采棉机行业的格局。
高端金属新材料产业。防城港钢铁基地1、2号高炉系统及配套炼钢轧钢系统建成投产,实现了高端板材的重大突破。创新“铝—电—网”发展模式,氧化铝、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取得新进展,南南铝高端航空航天用铝、电子电器用铝、交通运输用铝、高端器材用铝等加工规模持续扩大。广西金川铜业技改工程、南国铜业一期建成投产,金升铜业正常运行,鑫科铜业等一批铜深加工企业建成投产,精铜产量跃居全国第4位。华友钴业、湘潭电化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落地我区,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逐步发展壮大。
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钦州市发挥临港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构建“油、煤、气、盐”多元化石化化工产业体系,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一期工业气体岛项目建成投产,二期75万吨丙烯及深加工项目开工建设。钦州恒逸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林产化工、钛白新材料等特色化工产业初具规模。
电子信息产业。南宁、北海、桂林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已成为重要的制造基地。瑞声科技在南宁布局的光学产业基地,推动晶圆级玻塑混合镜头技术的发展与规模化运用,将填补相关产业空白。北海惠科加快发展智能电视机显示模组、精密结构件等相关配套产业,2021年智能电视机产能将超过1000万台,在建项目全面投产后将形成年产能3000万台智能电视机生产基地。桂林以深科技为龙头,目前已形成月产能450万台智能终端(手机)的规模,2022年产能将超1亿台,成为重要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
高端绿色家居产业。充分发挥我区林木资源优势,打造原材料基地—人造板材基地—高端绿色家居全产业链。近三年林木加工产值增速保持两位数增长,2020年达到1300亿元,人造板产量达到6344万立方米,居全国第三位。广西山圩产业园、广西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现代林产业轻工园等一批特色园区加快建设,初步形成了崇左、贵港、柳州产业聚集区。欧卡罗定制家居工业4.0智能生产线、汉邦木业年产1000万平方米高端多层复合实木地板及高端木质家具等下游全屋定制家具项目建成投产,油漆、贴面及五金配件等产业链配套逐步完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初步显现。
生物医药产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化集群化发展。桂林、南宁、梧州、玉林产值规模在全区占比超过80%。新增广西巨星医疗、桂林南药、桂林优利特等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起步推进,一批生物医药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桂林南药阿莫西林胶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实现我区零突破。广西五和博澳药业公司桑枝总生物碱原料药和桑枝总生物碱片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为近十年来全国首次获批的糖尿病中药新药。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医疗物资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转变,防疫物资企业从20家发展到200余家,形成口罩、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医疗药品等40多种防疫物资生产体系。
轻工纺织产业。糖产业链加快延伸,蔗糖深加工产品超过20个,综合利用产品30余种。柳州以工业化思维打造螺蛳粉产业,销量大幅提升,形成“小米粉、大产业”。柳州建设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实现了冰箱、空调等智能家电“广西制造”零的突破。河池宜州、梧州蒙山、来宾忻城等地积极发展茧丝绸加工,蚕茧和桑蚕丝产量保持全国第一,深加工短板加快补齐。玉林、贵港积极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建设,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牛仔裤浆染、水洗第一园。“2021中国纺织服装百强企业八桂行”活动促成60个、总投资超300亿元项目签约,涵盖织布、印染、服装、真丝面料等纺织服装全产业链领域。
精品碳酸钙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初步形成以贺州、来宾为重点的精品碳酸钙产业集群。贺州打造“原料开采—加工—销售—应用”一体化碳酸钙产业集群,成为全国最大的人造岗石生产基地和重钙粉体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公司、广西桂林金山化工公司、广西贺州科隆粉体公司已分别成长为全国纳米碳酸钙、轻质碳酸钙、重质碳酸钙龙头企业。研制出国际首台大型人造岗石微波固化装置,将岗石固化时间由15天缩短至1个小时,该项技术世界领先。
(三)结构优化取得新突破。主要表现在企业结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得到优化。
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龙头企业数量增长、规模扩大,带动作用凸显。全区百亿元产值企业达到16家,比2017年翻一番,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11家。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成长链,推动科技企业群体快速壮大。通过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再倍增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增长到2806家。瞪羚企业实现从无到有,总数达10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从2019年的空白增长到81家,单项冠军企业2家。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取得实效,重点推进汽车、机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属、食品六大传统产业智能化装备升级,2018—2020年共认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88家、数字化车间17家。玉柴、中铝广西国盛稀土、福达重工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柳工、广西汽车集团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大力推进糖、铝、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节能技改,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6个,国家级绿色工厂45个,国家级绿色产品30种,自治区级分别为10个、81个、17种。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末,全区拥有工业战略性新兴企业986家,较2017年增加441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14.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为730.4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十二五”末的5.4%提高到15.5%。轻工业振兴发展扬帆起航。自治区认定了23个特色轻工产业园区,电器、家电、机电设备、黄金珠宝等轻工产业快速发展;螺蛳粉成为网红产品,实现预包装110亿元、拉动配套及衍生品130亿元、实体门店118亿元的“三个百亿”销售收入;北海市引进了玖龙纸业、太阳纸业等纸业龙头企业。轻工业“断层缺位”状况得到初步改善。
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系统梳理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和产业链结构,找准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的方向及切入点和突破口,逐群逐链精准绘制了“1+18+14+14”的广西工业树产业林全景图,即:1张广西“两区两带”产业布局全景图、18张重点产业空间布局图、14张各市主导产业布局图、14张各市工业园区分布示意图,全方位、多角度展现了产业现状、布局、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指导、支持每个市发展3—4个主导产业,工业重点县发展1—2个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强首府、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布局,南宁市工业基础明显增强,北钦防临港大工业布局快速成长,柳州、桂林、玉林等工业发展质量水平加快提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政策优势,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截止2021年7月,南宁、钦州、崇左三个片区累计签约项目237个,签约金额2442亿元。
(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开工建设“双百”项目74个,累计完成投资2065亿元,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16个,累计新增产值720亿元。开工建设“双新”项目312个,累计完成投资810亿元,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109个,累计新增产值852亿元。桂林光隆光电激光器芯片生产与封装项目构建光芯片全道工艺制程的制造平台,成为我区光芯片生产骨干企业;南南铝加工高端高精铝材首台重大短板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部分建成投产,实现我国高性能高精铝合金材料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千企技改”项目力促产业转型提质。围绕补链延链、扩大先进产能、提升工艺装备、推进智能制造、加快绿色改造五大重点,累计推进2196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2869个,累计完成投资1026亿元,建成投产865个,累计新增产值1108亿元。通过技术改造,新增增材制造设备、口腔超声手术刀、大型超细粉体装备、高倍率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信息感知器、车桥齿轮等一批新产品,填补了我区产业链缺失环节后续环节,带动上下游集聚发展。突破轻量化专用汽车关键技术、铝合金整体挤压壁板展平关键技术、多金属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液晶触显技术等一批新技术,提升了产业核心竞争力。建成桂林福达、华磊新材料、澳加粮油、六和方盛等一批数字化工厂,玉柴智慧工厂国内领先,提高了产业智能化水平。
(五)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开放合作。精准招商取得丰硕成果。2018年,自治区开展重点产业百日大招商行动,以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三大三新”为重点开展产业大招商,共签约产业项目740个,总投资3610亿元,引进了一大批项目。2019年,自治区把“双百双新”作为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共签订合同项目752个,其中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9个。2020年,自治区开展“三企入桂”活动,签订招商项目2001个,项目总投资2.42万亿元。2021年,自治区开展“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1—8月新签项目1128个。产业合作迈出坚实步伐。2018年以来我区工业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42项,上汽通用五菱印尼工厂年产12万辆整车、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年产350万吨钢铁等一批标志性对外合作项目建成投产。汽车、工程机械、内燃机等一批龙头企业在国内建立区域生产基地,上汽通用五菱在国内布局了重庆、青岛等产业基地,柳工集团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建立了多个生产基地。金属新材料、石化、木材加工等企业在海外建立了一批原材料保供基地。
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采取的主要措施
近几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区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一些行业和企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受到严重影响。汽车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我区支柱产业汽车生产销售受到持续影响。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区工业比重降低、增速趋缓,工业发展起步晚、底子薄、结构偏重、创新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面对困难和挑战,自治区党委、政府准确把握、科学分析,大幅增加对工业发展的要素投入,全面加强对工业工作的力量配置,通过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形成全区上下通力抓工业发展的氛围。
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出我区最大的短板是产业、最大的弱项是工业的重大判断,提出加快工业现代化是广西现代化进程中绕不开躲不过的重大现实问题,是高质量发展必须翻过的“山”,必须把工业强桂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把稳工业作为稳增长的关键。鹿心社书记深入企业调研、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提出“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的工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这一发展思路的根本性变化,让全区上下形成了“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共识。2018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作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自治区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市也建立了由一把手抓工业的领导机制。去年以来,蓝天立主席多次研究部署推进工业振兴工作和具体政策措施,2021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出台《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19年以来,全区年中工作会议连续3年开展重大项目观摩,以工业项目为重点,看大不看小、看新不看旧、看高不看低,有力推动了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2月在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上对北海、贵港、玉林、崇左四个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市进行通报表扬,7月在全区年中工作会议上对北海、梧州、玉林三个工业投资先进市进行通报表扬,北海、玉林、贵港、崇左等市抓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在全区推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全区形成了“你追我赶、比学赶超”通力抓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
建立培育龙头企业机制。自治区坚持把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作为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的主干工程,打好“扶、引、育”组合拳。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先后遴选了三批共146家企业入库培育,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帮助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配套、实施技改工程、开拓市场和要素保障等。加强产值前110家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服务,通过企业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和一对一、面对面专题会等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和产业链协同。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在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共遴选200多家技术领先的企业入库培育。
建立推进产业集群机制。2020年11月,自治区成立重点产业集群工作专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4位副主任、自治区政协5位副主席领衔推进9个重点产业集群,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召集人。九大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召集人主动组织研究规划,带队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协调解决项目落地问题,召开行业协会论坛、服务企业纾难解困。今年上半年,九大重点产业集群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0%。2020年4月,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治区成立了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担任专班召集人,聚焦重点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疫情防控、原材料供应、金融支持及用工用电等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出台35条措施提升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推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建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2019年6月,自治区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竿子插到底”工作思路,成立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发展工程指挥部,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指挥长,指挥部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指挥棒,实行项目“双组长”工作机制,集中资源、集中力量,以超常规举措奋力打好项目落地开工、困难攻坚、前期谋划“三大战役”,全力抓好新开工、竣工、谋划、签约“四个项目”,共筛选三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447个,开工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75亿元。成立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指挥部,由自治区政协一位副主席任指挥长,深入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批全产业链重大项目建设。今年6月,在上述两个指挥部的基础上,自治区组建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实施强企补链扩群、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园区提质升级、企业提质增效“四大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工业振兴工作。
建立工业振兴特派员服务企业制度。自治区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选派了98名政治素质强、综合素质好、懂工业爱工业的专业干部,其中厅级干部14人,组成14个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于5月底奔赴各市工业一线战场,当好项目施工员、企业服务员、政策宣传员,服务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各市也组建了工业振兴特派员队伍,全区工业振兴特派员总数达到1094名。截止8月底,14个工作队在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用能、用工、资金等要素保障,以及市场开拓、企业经营、落实惠企政策等方面,共协调解决问题900多项,有力支持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全面加强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强化要素保障。财政政策方面,2018—2020年,每年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开展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共拨付33个项目合计28.68亿元。2019、2020年每年又统筹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约7亿元,用于支持“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千企技改”工程、汽车促销活动、稳增长措施实施等。2021年,自治区决定3年内每年统筹整合资金400亿元用于支持工业振兴,其中每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100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00亿元,用于企业发展、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拓扶持等。自治区财政参与设立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投资金额28.8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6.4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22.43亿元,撬动新增金融机构贷款39.24亿元,实现投贷联动总规模68.08亿元。金融支持方面,自治区2020年推出财政贴息“复工贷”“稳企贷”政策,创新采用财政补贴银行利差、银行直降利率方式,支持复工复产和稳企业稳就业,2020年全区超过2500家工业企业获得优惠贷款超180亿元,贴息资金超3.5亿元。2021年起自治区每年统筹财政资金40亿元开展“桂惠贷”,计划带动约2000亿元优惠贷款投放。截至8月31日,全区工业企业8695家获得优惠贷款642亿元,贴息资金13亿元。用地用林方面,自然资源部门先后印发《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管理办法》,在全区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创新供地模式。2018—2020年,统筹安排0.79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等用地需求,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在柳州市开展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亩均税收、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得到提高,已公开出让了108宗工业项目“标准地”,面积7802亩。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指导项目业主科学选址,主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林业部门加强与项目业主联系,指导项目优化选址,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用电用气方面,出台15条措施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从诞生到壮大,2018年以来累计组织339批次电力市场化交易,直接交易电量超3200亿千瓦时,为9000多家企业降低用电成本290多亿元。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组织企业足额签订中长期合同气量,保障天然气需求。
深化工业领域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投资、企业增资、产权转让、员工持股等6项制度,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柳工集团引入7家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百矿集团引入吉利科技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后企业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2020年吉利百矿实现“三升两降两稳”目标。广西投资集团对南南铝进行重组,打通铝产业链,形成协同效应。加快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全面深化工业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引入桂民投参与园区建设,在空港经济区扶绥片区和山圩产业园建设桂民投园中园、在藤县建设新材料产业园。北京驰普、重庆盈田等投资建设运营一批专业化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实施结构调整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以来累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491万吨。淘汰铁合金、水泥、造纸等落后产能73.8万吨。自治区出台《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明确产业鼓励类、限制类、改造类、淘汰类、禁止类方向,引导全区加快形成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产业结构。自治区产业振兴指挥部出台《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2021年重点领域投资指南》,支持各市围绕全区产业布局和“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本市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自治区正抓紧制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科技支撑。自治区组织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827项。建立自治区科工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实施铝、碳酸钙、石墨烯、新型动力电池、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等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增强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建立“科技搭桥行动”机制,由企业提出重大技术需求,自治区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联系院士专家团队协同进行研发攻关。扎实推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出台《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平台创建。目前,全区共拥有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18家,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1家,其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34家。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台《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承诺制容缺审批实施方案》,对备案类“双百双新”项目实行承诺制容缺审批,企业开工前涉及各项审批手续按规定进行书面承诺后可开工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创新开展“预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在全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在全区开展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办结攻坚行动,工业企业开办提速2倍。自治区财政部门出台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取消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有效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从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调整到16%。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低气价、水价和物流成本,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降低2厘;完善管道燃气上下游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2021年为3家试点企业节约用气成本1500万元;工业用水或新开工的重大项目用水价格在现行标准上临时降低10—20%。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货物港务费及港口设施保安费降低20%,停止收取途经贫困县的6条高速路一类桥隧道通行费、实行绿色通道免费和国际集装箱运输车减半收费、优惠ETC用户通行费等。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自治区出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55条措施,自治区工商联连续三年发布民营企业百强、民营制造业百强榜单。
(四)加强招商引资,全方位推进工业开放合作。
建立自治区领导带队招商机制。自治区出台《广西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成立6个重点产业招商工作组,由自治区领导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形成了“一个产业、一名领导、专题招商、强力推进”的产业大招商工作格局。自治区领导多次带队赴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及有关省市开展招商,引进了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
创新招商模式。建立自治区、市、县联合招商机制,共同组织专题招商推介活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形势,自治区投资促进部门创新开展不见面招商,指导各级成立“在线服务专班”。同时,积极开展委托行业协会招商、驻点招商等,取得了较好成效。
开展“三企入桂”行动。印发《“三企入桂”工作总体方案》和三大活动具体方案,设立“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湾企入桂”等牵头部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三企入桂”大招商新格局。2020年7月,自治区与国务院国资委共同举办“央企入桂”视频会议,推动国家电投集团、南方电网、大唐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华润集团等央企通过现场签约、云签约方式签署一批重大项目合作协议。2020年9月,自治区在深圳举行“湾企入桂”推介会暨签约仪式,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引入了一批重大项目。2020年12月,自治区与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民企入桂”大会,集中签约了一批以先进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主的重大项目。
今年以来,深入开展“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推进“三企入桂”项目落地,着力提高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竣工投产率。聚焦全国知名行企,制定了《2021年“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成立14个招商工作专班,其中11个是重点工业产业专班。1—8月开展“走出去”招商1465批次,对接重点行企4322家,“请进来”招商3315批次,洽谈企业6513家,促成50个园区与50家行企“结对子”。
(五)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工业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加强工业生产先导性指标监测,重点监测用电、税收、融资、用地、货物周转量、新增企业数、就业7个先导性指标的运行情况,预判当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的变化情况。强化重点企业运行监测调度,按照产值占比50%、70%划分,分别确定产值前110家和产值前500家(含前110家)两批重点企业作为运行监测样本,每月10日、20日监测企业的生产进度和困难问题情况,每月28日监测企业的当月排产完成情况和下月排产计划。实施旬监测、月调度,分级分类分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实施工业经济稳增长措施。为有效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冲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精准施策,实施按季度出台一行一策、一企一策政策措施。2020年先后出台了工业复工复产9条、工业稳增长8条、达产增产10条等政策措施。今年以来按季度出台实施靶向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有力促进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应对汽车“缺芯”问题,自治区成立汽车芯片工作组,支持主机厂集中采购芯片,加快芯片国产化,推进本地芯片生产项目建设。今年1—8月增加解决15.9万辆汽车芯片,完成193种芯片国产化替代工作。为应对用电紧张问题,成立自治区电力保供工作专班,协调电煤供应,督促电厂加快检修,协调珠委加大龙滩水电出力,启动市场调节机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有序用电调度。
(六)大力推进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各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在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南宁市把强工业作为强首府的首要任务,实施“双百双新”项目57项,数量居全区第一。以瑞声为龙头的声学产业链初具规模,以合众、天际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加快形成,构建了以新兴产业引领工业发展的新格局。北海市在全区率先编制了《产业树全景图》,依“树”招商,招商的效率和精准度大幅提升,“三企入桂”工业招商项目签约投资额排全区第一。组建了19个征地拆迁工作队,创造征地拆迁“北海速度”,工业投资连续三年保持15%以上增长,以电子信息、高端玻璃、现代造纸等为重点的临海大工业取得长足进展。柳州市以201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柳州召开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现场会为契机,依托3家整车企业、4家专用车企业、1000多家骨干企业,形成了千亿汽车产业集群,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钦州市聚焦绿色化工新材料,以中石油广西石化为龙头,华谊、恒逸等一批补链延链项目相继落地,千亿元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建设。贺州市创新“双飞地”经济模式,引入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补齐产业短板。梧州市在全区率先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市委抓工业的领导机制、优化工业园区管理机制、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三个机制,今年上半年工业投资总量位列全区第一。
三、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面临形势和工作重点
当前,我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面临重要的机遇。在中国******成立一百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再次亲临广西视察,提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为广西发展全方位确标定向、擘画蓝图,为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闯出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指明了前进方向。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区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化与东盟合作,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合作,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创造了有利条件。自治区明确“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和“两个高于”的发展目标,对发挥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顶梁柱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全球产业分工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区参与国际产业合作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加大。我区工业化率偏低、工业规模偏小,发展方式比较粗放,传统资源型产业比重大,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占比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轻工业发展不足,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5%,工业产品以初加工为主,高端产品和一线品牌少,科技创新能力弱,人才支撑不足,能源供应和电力保障趋紧,芯片及关键零部件持续影响,工业稳增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任务十分艰巨。
为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大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牢牢把握四个主攻方向。
——着力优化结构。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着力扩大工业有效投资,以投资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不断提升制造业比重。要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在全区加快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发展定位清晰、特色优势明显、集群效应突出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加快转型升级。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不断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势,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发展未来产业,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要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产业迈向中高端。
——突出创新驱动。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桂三年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打好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大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质量强桂和品牌强桂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品牌质量,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强化资源要素集约节约利用,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工业行业、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综合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全面落实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坚持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努力走出工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抓紧编制《“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名片,加快建设西部制造强区。制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方案,加快推进糖、铝、冶金、机械、汽车、建材等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生态,提高创新能力,加快集聚发展,实现重点新兴产业规模倍增。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发挥独特区位优势,以南向为引领,以东融为重点,以北联和西合为协同,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的“两区两带”工业发展格局,奋力走出一条符合广西实际的工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着力扩群强链,加快壮大“工业树”繁茂“产业林”。
做大做强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先进装备制造和绿色新材料产业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高端绿色家居、纺织服装、绿色食品、家用电器等轻工产业集群。开展补链强链延链专项行动,加快补齐汽车、机械、电子信息等产业链,补强关键零部件生产的薄弱环节,有效延伸高端金属新材料、绿色高端石化产业链下游深加工环节,着力填补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5G设备及应用、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空白环节。实施园区建设“115”工程,重点培育建设10个千亿元园区、10个500亿元园区、50个百亿元园区,设定工业项目入园准入门槛,建立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一园一清单”,打造高质量产业承载平台。
(三)着力抓项目扩投资,不断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围绕国家战略、宏观政策和正在兴起的科技革命、产业变革谋划项目,持续抓好“双百双新”项目建设,严把入库标准,坚决调整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项目。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建立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库,实施机器换人、生产换线、设备换芯、产品升级,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慧园区,全面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完善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汽车、机械、金属新材料等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一批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重大项目建设。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科技强桂三年行动,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工程,强化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实施重大技术“揭榜挂帅”,攻克一批制约汽车、机械、金属新材料等产业中高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产业带动性强、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实施千企科技创新工程,遴选一千家重点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示范带动全区企业创新发展。抓紧编制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规划,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产业创新综合体、新型研发机构。
(五)扩大工业开放合作,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制定以汽车、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绿色化工新材料4个优势产业为主,以机械、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智能家电等N个特色产业为辅的“4+N”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实施方案,规划建设东盟产业合作示范区,加快打造一批元器件及零部件生产基地、精深加工基地、出口制造基地,建设一批海外原材料保供基地、初级加工基地。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柳工、玉柴等企业到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进一步推动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深入实施“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着力引进一批在相关产业链中具有核心地位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以及一批强基础增功能、优结构利长远的补链强链项目。抓好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紧盯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竣工投产率,及时将招商成果转化为投资实物量。
(六)强化企业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工业发展质量效益。
培育壮大制造业优质企业,重点推进百家龙头企业、百家单项冠军、百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三百”培育工程,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营造利企惠商良好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和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行项目投资承诺制,实行“先建后验”模式。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增强电力供应能力。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调整产业园区内部用地结构,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深化“亩均效益”改革,逐步增加年度工业用地规模,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线。拓宽工业融资渠道,建立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制度,稳步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研究组建广西工业投资与资本运营集团公司,提升重大工业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投融资能力。充分发挥工业振兴特派员作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重大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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