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市民先进事迹材料3篇
文明市民先进事迹材料篇1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文明县城,建设善美安新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和幸福生活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当前,全县上下正在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建设河北雄安新区,未来的雄安新区,是创新高地,也是文明高地,是千秋之城,也是文明之城。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让文明之花开遍家园,用文明城市的闪亮名片展示家乡良好形象,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行动,争当创建文明县城的参与者。创建文明县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广大市民朋友的参与支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城市文明建设增光添彩,为创建文明县城出力流汗。我们要积极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举止言行,屏弃陋习,崇尚文明,做一个合格的文明市民;要积极建言献策,踊跃参加各种创建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我县创建文明县城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身体力行,争当创建文明县城的践行者。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维护城市公共秩序,搞好市容环境卫生,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做到文明出行,坐车礼让,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告别自身不文明行为,敢于劝导并指正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使不文明行为遭到全社会的唾弃和抵制。
三、热心公益,争当创建文明县城的志愿者。我们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环境”的志愿者系列服务活动;倡导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四、齐抓共管,争当创建文明县城的推动者。创建文明县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要全面落实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行动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各社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引导市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各学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培养学生树立文明意识;各行各业、各条战线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传播文明的实践中来。
广大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县城,共建美好家园,我们义不容辞!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唤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以满腔的热情、以切实的行动为创建文明县城、建设美好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明市民先进事迹材料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9月1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标志着古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条例》的颁布施行,必将为深入实施“尚德xx”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对于规范、引导公民文明行为,依法有效遏制和祛除城市不文明痼疾,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发挥重要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广大市民工作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此,我们倡议:
一、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条例》从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职责与保障、监督与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了规范,是人民群众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基本遵循。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参与单位、社区等组织开展的《条例》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条例》所明确的各类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和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切实增强对《条例》的认知认同,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耳熟能详,并指导社会生活实践,使古城的文明气息更加浓郁。
二、争当宣传《条例》的传播者。《条例》是维护城市文明的大“家规家训”,是规范和约束城市主人文明行为的基本遵循,需要广而告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宣传《条例》,传递正能量、传播真善美,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亲和善意、明了朴实地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身边新知等宣传《条例》。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等新的传播方式,更大范围的传播《条例》、传播规范,切实让《条例》转化为广大市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动,使古城的文明底蕴更加丰厚。
三、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其作用贵在于广大市民的遵守和践行,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是与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的目标相一致。为此,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遵守《条例》、践行《条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社区公共文明,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塑形象,使古城的文明风景更加靓丽。
四、争做实施《条例》的监督者。《条例》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推行和监督,还需要包括每一位市民在内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广大市民朋友既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条例》,又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争做实施《条例》的监督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类有失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等有悖《条例》规范的不文明言行,为依法有效遏制和祛除社会生活中各种不文明痼疾,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使古城的文明之花四季盛开、鲜艳绽放。
广大市民朋友们:我们工作生活所在的幸福家园——古城,是全国文明城市,是正在加快建设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振兴的宏伟目标、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条例》施行的法规保障,离不开丰润的道德文化滋养,离不开社会文明环境的构筑,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践行。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条例》规范为遵循,养成良好文明习惯,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用我们每个人文明素养的提升,促进文明品质的提升,推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的生动实践,在我市结出累累硕果。
我们坚信:明天会更文明!明天会更美好!
20xx年9月1日
文明市民先进事迹材料篇3
广大村民、居民: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推进,我们的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创造健康、文明、和谐、优美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成为广大村民、居民的共同心愿,是时代的发展要求。当前,全区正在开展“津南新风尚”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全民动手,美化家园”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创建活动,以全面提升津南发展环境,打造津南靓丽品牌,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和谐宜居新津南。
作为咸水沽镇市民的一员,我们要迅速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实践文明言行,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活动,人人争当文明市民,为把咸水沽镇建设成“津南首善,魅力新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此,我们特向广大村民、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美丽津南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的思想。
积极参与“全民动手,美化家园”工程,搞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告别不文明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使素质文明提升工作成为我们的一种自觉行动。
二、以“三管好”为自律。
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草树木。
三、爱祖国、爱家园。
带头宣传和自觉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意识,积极参加美化、绿化、净化等环境保护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节约每一滴水、爱惜每一棵花草树木、爱护每一个公共设施、保护每一点公共资源,用大家的双手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四、养成文明习惯。
讲究文明礼仪,遵守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让文明变成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展示文明形象,做一名品德高尚、行为规范、尊老爱幼、乐于奉献的咸水沽人。
五、遵纪守法。
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打造诚信津南。
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培养诚信精神,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注重沟通,学会宽容,互谅互让,互敬互爱,友善邻里,勤俭持家,形成诚信友爱的良好氛围。
村民、居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为创建和谐美丽的津南新城,谱写出壮丽而辉煌的新篇章。
我们坚信,只要通过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一个创业环境更优、人居环境更美、舒适度更高的津南新城将展现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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