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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主持词3篇
【篇一】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主持词
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 **** 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 2018年,该县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投入民族项目资金x万元,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带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并接受了国家级检查验收,为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优秀彝族梅葛文化不断得到挖掘、整理,编辑“中国彝族梅葛史诗丛书”一至五册并已正式出版;
宗教事务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一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涉及宗教领域和顺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面对的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峻,肩负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我们必须敢于直面挑战,勇于担当,才能务实有为、行稳致远。进入新时代,更有新作为。2018年,全县上下要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全力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打牢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基础,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2018年,要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着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着力催生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内生动力,着力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高民族宗教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
【篇二】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主持词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升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进陈家河镇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组成
会议由镇党委主持召开,由镇民政所、镇教育办、镇妇联、镇派出所、镇工商所等部门组成。视工作需要,可邀请镇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工作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信息沟通。具体包括:
1、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研究确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2、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了解和掌握全镇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和预防措施,向镇委提供政策性建议。
3、负责研究、协调、处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
4、完成中央、省、市、镇委交办的关于宗教领域的重要工作。
5、研讨其它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议题。
三、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委:负责民族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在重大方针政策上把好关,并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
2、镇派出所:要及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信息和动向,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境外民族宗教渗透活动,查处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查禁封建迷信活动。要注意发现掌握与敌对势力有联系的境外民族宗教组织、个人的背景和活动情况,密切掌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策略及动态,并对其利用宗教从事危害我国安全的活动进行有效防范和坚决打击。
3、镇民政所:负责本镇内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负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教育工作,抓好“两支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所引发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拒绝邪教。
4、镇教育办:负责做好少数民族教职工、学生及信教职工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镇总工会、镇妇联、镇团委:负责做好各自所联系群体少数民族、信教人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6、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加强协调,充分发挥本单位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成员单位的要求适当增加。
2、报告制度。每年要将全镇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向镇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并向镇人大、镇政协进行通报。
3、交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涉及敏感性的、重要的工作情况应及时提供给联席会议交流与研究。顺来
4、调研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就全镇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联合调研,了解、分析情况,提出建议,为镇委决策提供参考。
5、协调制度。对于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性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镇直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五、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机构
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要求,加强协调,开展好常规性工作。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
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保管;
领导批示、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落实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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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主持词
统战宗教工作会议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县兑现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和签定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自治县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任务;
表彰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党委、关心支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好领导和先进乡镇统战民族宗教干事;
签订2006年《统战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面贯彻自治区、自治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06年自治县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服从大局,抓住重点,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努力,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的同志们和所有热情关心和支持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一)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了新发展
1、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经常性的民族团结教育取得了可喜成果。自治县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经常性教育为重点,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不断赋予了民族团结教育以新的内容,努力提高民族团结的效果。在民族团结教育中,把民族团结教育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四认同”和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通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对加强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逐步形成风气,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大量涌现,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
2、民贸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坚持“用活、用足、用好”政策,不断加大民贸民特工作力度。为了使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充分享受到国家优先贷款、贷款贴息、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为三宇乳制品厂争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近10万元。
3、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卫生事业发展进程加快,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和发展。一年来,我县民汉合校进程加快,学校布局日趋合理。县五中综合教学楼竣工交付使用、县回民中学教学楼配套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不断更新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使少数民族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少数民族文化得到大力弘扬。回族的花儿艺术节、维吾尔族的努肉孜节、蒙古族的麦德尔节都隆重举办,且一年比一年办的更好,既继承和发扬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又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组团参加自治州五十年大庆东归民族运动会,取得较好的成绩,并得到自治州的好评。广播电视事业取得新的成绩,闭路电视网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维语广播电视正常播出,进一步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另外,我县还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项目和少数民族补助款,支持我县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去年经我县调查研究,申报了五个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经自治州民宗委审批后,现已呈报自治区民宗委待批。
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得到了普遍重视。通过不断加大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干部群众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进一步好转,社会用字日趋规范。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重视,清真饮食行业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去年,县人民政府组织民宗局、工商局、卫生局、防疫站等单位对全县清真食品进行全面摸底检查,为今年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打了良好的基础。
(二)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宗教事务管理得到加强。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使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考核更加完善,任务更加明确年初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基层党委签订了《统战民族宗教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对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宗教活动场所主持人也都签订了责任状,年中初评,年底总评,按照责任状的条款逐项检查评比,奖优罚劣。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责任制,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联系领导能积极与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联系,及时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反映。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也主动向乡镇、村委会、居委会汇报工作,接受管理。县民族宗教局对各乡镇宗教人士建立了档案,记录他们平时的表现,确保宗教活动依法开展,不偏离方向。
2、发挥宣传优势,不断夯实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社会基础通过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中广泛进行对中央7号文件、区党委5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江泽民同志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具体工作中,把宗教法规的宣传学习与民族团结教育、普法教育、“五观”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抵制了宗教向学校、党政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等渗透的问题。同时,坚持每月召开宗教人士例会、统战宗教干事例会制度,认真组织宗教人士、统战宗教干事学习宗教法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的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认真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一年来,自治县狠抓《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等十六项制度和一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坚持乡镇统战干事每月例会制度、宗教人士每月例会制度、重大宗教活动报告请示制度、宗教人士请销假制度和宗教人士聘任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翻修和修缮制度等,强化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同时,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和年检,对全县宗教人士进行年度考核,朝觐工作进一步规范,“两教”“三定”工作不断加强,确保了各项宗教活动依法正常开展。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通过县乡坚持宗教人士每月例会,以会代培,加强对宗教人士和寺坊民主管理小组成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爱国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年7月5日-7月9日举办了为期一周的爱国宗教人士培训班,由县人大、司法、宣传、统战、公安、教育、民政、计划生育等部门领导同志,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了《宪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殡葬管理条例》、新疆历史及发展成就和我县的形势、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的培训得到了全县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好评;
二是规范讲经内容,鼓励和支持宗教人士对宗教教义和教规作出符合时代发展、有益于民族团结与社会进步的阐释,为推进进步思想占领宗教讲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以“双五好”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三个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和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养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挖掘自身潜力,在城区搞房屋出租,利用房产、地产办浴室、开商店等社区服务项目;
在农牧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目前,全县大多数宗教活动场所都有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减轻了信教群众的负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关心爱国宗教人士的生活,每年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期间,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都要对爱国宗教人士进行慰问,并拔14余万的专款,对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和生活比较困难的宗教人士进行生活补助。目前,全县享受生活补助的宗教人士51人,占全体宗教人员的44;
四是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宗教界在我县社会助学、助残、救灾、拥军等公益活动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县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为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失学儿童捐款约2万余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语言文字的使用还不够规范;
清真饮食业的管理力度还不大,有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的还不到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认真解决。
二、2006年工作要点2006年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宗教工作“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围绕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履行职责,明确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自治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一是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
二是认真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无神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党员干部信教、参与宗教活动,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先进文化牢固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三是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继续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解决“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四是要积极协助做好教职人员的政策与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宗教人士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增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和揭露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和破坏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把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紧抓不放,动员全县各族人民高举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各项治本措施,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旗帜鲜明地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共同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二)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为努力增进各族人民的共同团结奋斗一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大力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和“四认同”教育,认真总结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安排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四是认真执行《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饮食行业的管理,使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全面贯彻执行民贸三项优惠政策,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申报争取及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是加快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项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牢固树立“科教兴县”的思想,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和科技工作的参与力度,要在积极争取教育资金的基础上,加强对“民汉合校”、“双语试验班”等民族教育工作的调研;
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份的鉴定核实工作;
继续做好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加大优秀民族文化的宣传工作;
加强民族宗教出版物的管理,防止出现违背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
要继续抓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挖掘、抢救、搜集和整理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增进民族团结;
要继续做好为贫困地区卫生院争取资金工作,为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大力开展民族体育活动。
(三)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为自治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2006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区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有利于增进各民族的团结和交流,提高民族素质,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的稳定。因此,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双语”学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
县民宗局要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组织工作,认真执法、依法管理,确保语言文字规范使用;
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协作、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公务员之家: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实施工作,狠抓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环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宗教人士学习、考核等制度,规范教职人员资格审核和聘用程序,实行资格证和聘用证制度;
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和年度考核工作,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的维修、翻新、迁建、新建等审批程序;
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民主管理小组的监督与管理,强化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地下教经、私带塔里甫、有组织跨地区宗教活动等违法活动;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交友制度,促使其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不断加强和充分发挥伊协等群众团体组织的作用,大力加强宗教人士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宗教人士的宗教学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继续按照“两个要求”(即:要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要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即: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
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积极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重点加强对清真寺讲经的监督与管理,要求所有清真寺必须以《卧尔兹选编》和《新编卧尔兹演讲集》为范本,进行规范讲经。同时,以“双五好”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自养、美化环境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宗教界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信教群众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自觉性。继续依法加强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管理。在巩固2006年对“两教”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督教、天主教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属地、归口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两教”的管理力度。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坚决遏制基督教活动的狂热势头、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思想素质要做好新时期新阶段我县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关键在于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和民宗工作干部、宗教人士这三支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对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干部来说,要提高素质就必须从三个方面下大功夫,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二是努力转变工作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增强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当然做好宗教工作还必须坚持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使他们不断增强政策与法制观念,自觉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制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发挥教职人员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中的积极作用。同志们,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奋力拼搏,进一步提高我县统战、宗教工作水平,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焉耆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