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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4篇
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篇1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江苏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团苏委联[2008]60号
关于表彰全省未成年人自护知识网络竞赛获奖个人
和优秀组织奖的决定
(2008年12月8日)
为进一步扩大青少年自护教育的参与面,宣传普及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省未保委、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举办了全省未成年人自护知识网络竞赛,在一个半月的竞赛时间内,全省27.5万人参加答题,竞赛网站点击率超过190万人次,在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中掀起了学习自护知识、参与自护实践的热潮。根据竞赛规则,结合竞赛成绩和参赛情况,现评选出全省未成年人自护知识网络竞赛一等奖2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获奖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表彰;
同时授予无锡市等13个市、县(市、区)优秀组织奖,授予南京市等17个市、县(市、区)组织奖(具体名单见附件2)。
附件1:
全省未成年人自护知识网络竞赛获奖个人名单
一等奖(20名):
金怡珊 南京市成贤街小学
邢楚寒 南京市六合区大厂镇扬子一中初一(12)班
何郑添 无锡市金桥双语实验学校二年级(7)班
张 蕾 无锡市崇宁路实验小学
倪 铭 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四(8)班
沈钰朋 邳州市明德实验学校小学部
张子含 金坛市殷雪梅小学六(1)班
薛 燕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中心小学四(2)班
丁 鼎 苏州市东中市实验小学二(1)班
凌 欣 吴江市平望二中二(3)班
贾月婷 常熟市外国语初级中学
钱 雯 海安县城南中学
张 晗 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八(14)班
蔺丹妮 东海县实验中学
卓子越 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赵菁菁 大丰市南阳中学高三(12)史政班
乔一冉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陈 妍 仪征市实验初二(16)班
金文卿 靖江市外国语学校八(5)班
高晓童 泗洪县实验小学
二等奖(50名):
陶文鑫 南京市江宁区土桥中心小学
赵蕴艺 南京市29中初一(12)班
杨奕非 南京市汉江路小学
黄与飞 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扬子二中
史尧天 南京市成贤街小学分校
吴玥萱 南京市育英二外
郑欢欢 无锡市尤度里小学
季蔚彬 无锡市崇宁路实验小学
李雨琦 无锡市崇宁路实验小学
孟孜錡 无锡市师范附属小学
周易康 无锡市金桥小学
吴思琪 无锡市柏庄实验小学
蒋造时 江苏省宜兴中学
赵一峰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
濮香婷 金坛市殷雪梅小学
韩雪儿 金坛市殷雪梅小学
张云鹤 金坛市殷雪梅小学
张闰雨 金坛市殷雪梅小学
居 冲 常州市朝阳二小
陆仁杰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中心小学
龚 朴 常州市武进区星辰实验学校六(3)班
王 进 常州市武进区鸣凰小学
尹 悦 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二⑴班
黄诗怡 常熟市石梅小学
谢逸婷 常熟市赵市中心小学
朱雨恒 张家港市云盘小学
丁雅雯 张家港市暨阳湖实验学校
张晓航 吴江市盛泽一中
肖喜晴 太仓市何市中心小学
严雁冬 吴江市黎里中学一(四)班
梅晓媛 吴江市松陵第一中学
顾非凡 海门市德胜中心小学
王 鑫 海安县曲糖小学
江 冯 海安县城南中学
刘 磊 海安县城南中学
赵含笑 东海县桃林中心小学
马尔萨 东海县桃林中心小学
钮欣琰 连云港市新海高中
周新宇 灌南县实验中学
朱怡瑾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
张 岳 连云港市大港职业教育中心
张 震 盱眙县第一中学
周 伟 淮安市淮海中学
陈 鸣 大丰市南阳中学
沈 侃 大丰市万盈中心小学
范皓然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郭天祥 南师大第二附属高级中学
秦 亮 靖江市外国语学校七(13)班
陈 哲 姜堰市实验小学
田振华 泰州市实验学校
三等奖(100名):
李超凡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小学
李朝阳 南京市秦淮区凤游寺小学
孔晨曦 南京市成贤街小学一年级4班
罗 迪 南京市鼓楼区一中心小学六(4)班
周 晨 南京市育英二外
王雨晴 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扬子三小
郑荷宁 南农大附小
胡宇华 南京市小西湖小学
吴伊凡 南外仙林分校小学部四(5)班
杨佳磊 无锡市尤渡里小学
陈雨彤 无锡市金桥双语实验学校
牟倍民 无锡市崇宁路实验小学
孔忻然 江苏省无锡师范附属小学
周婉馨 无锡市滨湖区东绛实验学校小学部
陶子豪 无锡市崇安区连元街小学
强媛蛟 无锡市山北实验小学
焦 萌 无锡市一女中
孙如梦 无锡市江南中学
潘钰佳 无锡市云林实验小学
朱毅伟 江苏省羊尖高级中学
薛涵婧 无锡市锡山区东湖塘中心小学
陈 亮 无锡市刘潭中学
庄 银 宜兴市第二实验小学
吴佳宸 徐州市段庄第二小学
房雨霏 徐州市泉山区星光双语实验小学
周海贝 邳州市明德实验学校小学部
朱怡星 邳州市实验小学五年级5班
张子怡 常州市朝阳二小
蒋琦金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中心小学六(1)班
陶雅楠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中学
万莹莹 常州市戚墅堰区实验中学
薛 颖 常州市武进区漕桥中心小学
巢 珂 常州市北郊中学
周轩宇 溧阳市第二中学初二(3)班
黄 雪 金坛市殷雪梅小学六(1)班
陈 楠 金坛市华城实验小学
董晓瑜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中心小学四(2)班
施一栋 常州市武进区鸣凰中心小学
杨 斐 常州市北郊中学
张红芳 常熟市市中分校
鞠虓慜 常熟市赵市中心小学
沙 宁 常熟市第八中学
高 珅 常熟市昆承中学
杨 阳 吴江市盛泽一中
史政源 吴江市实验小学
陈步凡 吴江市屯村实验小学
张凯伦 吴江市黎里镇中学初二(6)班
蔡若宇 张家港市常阴沙学校
陆 昊 张家港市暨阳高级中学
钱 禺 张家港市沙洲中学
陆斯琪 张家港市万红小学
樊佳辉 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
鞠 桦 南通市崇川区城西小学
马碧泉 如皋市初级中学
陈宇桐 如东县高级中学
刘文文 如东县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校
程 飞 海安县城南中学
顾圣予 海门市东洲中学
黄金莹 启东市南苑中学
李乐源 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八年级(11)班
尚万琪 赣榆县厉庄高级中学
王星辰 东海县实验中学
马正雯 东海县桃林中心小学
潘 瑾 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
张永逸 连云港市西苑中学
于弋飞 连云港市建宁小学
王润辰 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三(3)班
李润泽 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林小学
孟庆展 连云港市墟沟小学
张 颖 洪泽县外国语中学
王思婕 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李智凯 淮安市北京路小学
冯子旭 淮安市长征小学
唐沁园 淮阴中学
丁 童 盱眙县第一中学
李志东 金湖县第二中学
许 颖 盐城市大纵湖小学
滕 菲 盐城市景山中学
葛文莹 大丰市职业学校
张智洋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田海伦 仪征市实验中学
黄天宇 仪征市实验中学
赵方昊 仪征市实验中学
朱庆伟 仪征市第二中学
葛 覃 南师大第二附属高级中学
范晨阳 镇江市丹徒区黄墟冷遹中学
吴宪宏 镇江市丹徒区黄墟中心校五(3)班
杜 鑫 江苏省大港中学
蔡 谨 江苏省大港中学
谢文杰 镇江中学
沈华宇 泰州市实验学校
姚耀宸 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
杨 娴 兴化市实验中学
朱 盼 靖江市柏木小学
商誉楷 靖江市外国语学校
卢振寅 靖江市高级中学
邵威中 姜堰市康华实验小学
蔡之刚 宿迁市马陵中学
王 壮 宿迁市宿豫区顺河中心小学
肖丁榕 泗洪县实验小学
附件2:
全省未成年人自护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奖名单
优秀组织奖(13个):
无锡市
苏州市
常州市
常熟市
仪征市
张家港市
宜兴市
连云港市新浦区
吴江市
溧水县
无锡市崇安区
常州市新北区
金坛市
组织奖(17个):
南京市
连云港市
扬州市
泰州市
南通市
淮安市
无锡市滨湖区
常州市武进区
常州市天宁区
无锡市惠山区
泰州市海陵区
海安县
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
盱眙县
宿迁市宿豫区
盐城市盐都区
镇江市丹徒区
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篇2
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莆未委[2016]1号
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6年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6年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2016年莆田市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及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和省领导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未保工作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未保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沟通服务职能,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联络员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全体委员和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未保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健全完善未保工作协调联动、通报会商、分析研判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未保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和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
(二)加强未保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配齐配强未保办及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逐步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
二、突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
(三)加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各级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大力推进“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确保2016年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审全部达标,“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85%;
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安全、网络诈骗和“护校安园”、“清剿火患”、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
(四)强化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级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完善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提升治安防控科技水平。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一键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和管控,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加强校园治安岗和警务室建设,配齐专职保安人员,设立学校综治安全岗位公告牌,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五)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和交通事故。各级教育、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各中小学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并在每天上下课前后,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家访、《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发布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加强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救自护能力
(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级教育、安监、宣传等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推进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并确保每学年安全教育课程不少于12课时。将安全教育列入课表,要充分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科技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社会实践基地等阵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手机媒体、公交电视、户外传媒合作,大力宣传普及学校综治安全基本常识。
(七)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各级教育、司法、公安、综治、法院、检察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普法大赛、法制讲座、少年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制(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法制安全教育的职能作用,继续拓展法制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治安防范、交通法规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齐抓共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八)强化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组织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查处、取缔违法经营场所活动,及时消除校园周边各类不安全因素,不断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列入治安重点保卫单位,加强重点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不法分子滋扰校园行为。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努力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周末乘车难问题。
(九)加强学校及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级文化、城市管理、工商管理及食药监督等部门要继续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销售不卫生食品和劣质学习用品、玩具等违法行为。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对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引导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办证办照,规范经营;
继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危害未成年人的虚假违法广告。
(十)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各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网吧、游戏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网络信息的监管。文化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依法做好涉及未成年人读物和网络游戏的出版、发行前置审批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查处传播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淫秽、色情、暴力出版物及网络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
五、健全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十一)强化控辍保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控辍管理长效机制和“教育局、学校、教师”控辍网络。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完善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助学解困制度。进一步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服务工作,实施“春蕾计划”“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爱心家庭”关爱行动。
(十二)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全面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完善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孤残、流浪、罪错、留守、流动等特殊未成年群体的教育帮扶、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对接受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教育矫治、心理疏导和康复训练等。严厉打击查处拐卖诱骗、操控强迫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以及绑架、拐卖儿童、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十三)优化司法办理程序。优先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做好对未成年人依法宣告缓刑、适用禁止令等工作。
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
莆田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印发
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篇3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未保委)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文秘部落结合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市委政法委:结合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和市未保委提供决策依据;
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宣传单位及相关媒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组织报道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揭露、批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行为和现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社会教育环境。
市人大内司工委:负责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实施。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市教育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宣传、认真实施“两法一例”。采取多种方式对学校领导、思政课教师以及其他教职工进行“两法一例”知识培训。指导全市中小学配备好法制副校长。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入学率,降低辍学率,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防止侵占和破坏学校设施设备。
团市委:按照共青团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宣传“两法一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增强法制观念。推动和参与有关未成年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视市级财力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人事局:参与表彰奖励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市工商局: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协同有关部门从严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市国税局、地税局: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贯彻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服务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介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从严把握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审批。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督促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依法做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的收养安置工作。按照xx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无依无靠未成年流浪乞讨者和有家不能归的未成年儿童的特殊保护工作。加强与残联的工作配合,做好盲、聋、哑、智力障碍等残疾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并为其接受教育和医疗康复创造条件。
市卫生局:做好未成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严格少儿食品等公共卫生的监管,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素质。
市公安局:逐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办理机构,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分管分押,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积极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做好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转化工作。
市检察院:加大打击危害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依法对青少年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执行逮捕和起诉条件,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坚持教育、挽救、感化为主的原则。依法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司法单位涉及未成年人的侦查、审判、关押、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延伸帮教工作,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考察,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与学校、家长的联系制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逐步建立和完善少年法庭或少年合议庭制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当量刑,寓教于审。依法审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两法一例”以及其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中心,做好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并指定专门律师事务所办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做好未成年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市政府法制局:对行政机关实施“两法一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行政争议案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市文化局:根据“两法一例”和未保委的工作部署,广泛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教育、激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支持和鼓励文艺单位、作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督促各级公共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场所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提供优惠和方便条件。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强化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它形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音像制品。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减少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
滁州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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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当前,开展对共产党员进行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在加快推进富裕、秀美、文明、安全新浏阳建设的过程中,市委以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无畏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全市的广大共产党员在各项事业中都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党员队伍中也有一些在党性修养和思想觉悟上存在一些弱点和不足,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涣散,个别的甚至形同虚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着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针对形势,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永葆党的先进性,是摆在市委面前的一个重要的任务,也是对我们每个党员的根本要求。借此机会,在今天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执政能力建设和保先教育成效显著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示精神,全市党的执政能力在领导浏阳各项事业的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市委始终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发,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审时度势提出“开放带动、交通先行、三足鼎立、人气东聚”的发展战略,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自强不息、敢为人先,浏阳精神一脉相承,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民风淳朴,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教学环境进一步改善,全民素质不断提高。和谐社会构建初见成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风气日益浓厚,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体制,推行科局级干部资格认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保先教育措施得力,几大家班子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都虚心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排优解难促发展”活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村组和厂矿企业,同群众同吃同住,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二、三个文明建设人民得到实惠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物质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四路”建设全线竣工通车,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广播电视、电信、移动通讯、能源、农田水利等建设不断加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财政税收突破12亿,人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000元,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全面推行县乡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深入开展“四五”普法,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培养以“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生命为本、爱岗敬业、明理诚信”为内涵的基本价值观,推进全民素质和道德水准的提升。积极开展“文明乡镇”、“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物质、政治和精神享受的层次的有了质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加强全市共产党员的思想路线教育,使全市共产党员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模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作风。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大政方针的制定,到“开放带动、交通先行、三足鼎立、人气东聚”战略的提出;
从“进百强、冠三湘”目标的确立,到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区域性次中习城市号角的吹响;
从发展县城经济到发展城市经济,都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结果,更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结果。正因为这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发扬“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浏阳精神,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否则,就很难完全冲破陈旧观念的束缚,就无法彻底改变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精神状态,就有可能对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新浏阳中采取的新举措疑虑重重,不敢闯、不敢试,落后于形势的发展,更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新时期共产党员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志。
(二)、建议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全市党员干部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达到淳化民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目的。共产党的基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在工业化进程上、农业产业化进程上,还是在城镇化进程上和“三农”问题上,全市的广大共产党员,都坚持和发扬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市委领导到普通的共产党员,都是以艰苦奋斗为本,以勤俭朴素为美,以无私奉献为荣,以为人民谋幸福为最大快乐,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成为人民群众的榜样。这些崇高的精神,既是我市各项事业不断前进、发展的强大力量,又是构成党员优良品质的丰富内涵,成为今天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新浏阳的主旋律。它不仅是党的优良传统、共产党人的崇高节操,更是一种披荆斩棘、开拓进取、建功立业、奋发图强的巨大力量。我们全市共产党员担负着建设全面小康浏阳的重任,是光荣而伟大的事业,也是艰巨而复杂的过程。所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传家宝不能丢,劳动人民的本色不能变。全市共产党员不仅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还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群众、影响全社会,凝聚全市的力量,向着既定的目标迈进。
(三)、建议大力开发旅游产业。旅游产业是新兴产业,作为我市来说,要充分利用人文资源优势、名河优势和绿色资源优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做好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发展以文家市秋收起义纪念馆和胡耀邦故居为中心的红色旅游;
发展以浏阳河为中心,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百里花木走廊为重点,其他各有关特色景点为衬托的休闲、娱乐、体验型绿色旅游;
发展以浏阳城区为中心,向其他精品集镇辐射的精品城镇观光型旅游。总的原则,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名人、名河、名山、名城”的文章,我市的旅游开发应该大有作为。
(四)、建议加大力度,妥善处理好用地矛盾。近年来,我市各项建设如火如荼,如交通建设、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建设等,涉及到千千万万群众的利益,征地拆迁成为各界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在今后的建设中,要全面按照《国土法》的规定,做好中长期土地规划,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缓解用地矛盾,特别是涉及到征地拆迁问题的,要妥善处理后再进行建设。
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大举措,也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个创举。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党所处的环境,所肩负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的四项目标:
一是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加强基层组织;三是服务人民群众;四是促进各项工作。
以上目标要求中,服务人民群众是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最根本的任务。胡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并强调: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这是一个执政党领袖以朴实的言语所表达的真切的执政关切。
做为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就要从服务职工群众出发,时刻把员工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xx水厂就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利益着想。以下就我们在工作中的一些经验,论述一下,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应如何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一、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产是人类全部历史和全部活动的基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基层党组织要承担起推动企业进步的责任,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推行快速发展战略,把坚持党的先进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上来。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职工群众的愿望,把握了党的先进性的真谛。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中,我们xx水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以往的工作中打下良好基础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提出新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全厂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呈现出齐心协力搞生产,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局面。为了进一步加快水厂发展。我们开展了别开生面的全员参加的“找差距、查不足、抓基础、上水平”大讨论活动。组织全厂的机关干部和各水源站的站长,到欢采采油一区、二区、曙采六区等进行参观学习,在那里,看到了采油单位是怎样抓管理的,从上岗到交班,从巡视到记录等,让职工开了眼界,长了见识,真的看到了同规范化管理的差距。回来后,经过大讨论,查找水厂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管理上的措施。在加以实施后,水厂的基础工作上了水平,效益得到了提高,职工也得到了实惠。
二、加强和改进党自身建设,为“服务群众”奠定基础
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键在于把先进性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一要保持思想政治上的先进性。思想上的先进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根基。保持思想上的先进,要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要保持组织上的先进性。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既是党的先进性的载体,又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主体。要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建设充满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层组织。我们xx水厂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在实践中培养、考察、选拔优秀人才和后备党员。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公认的青年人才陆续被推荐入党,优化了党组织的素质结构,增强了整体合力。积极推进党员交流,丰富了干部的工作经验,推动了工作。狠抓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凝聚力工程。三要保持作风上的先进性。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可靠保证。共产党员要有好的工作作风,坚持以求真务实精神去抓落实,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一段时间以来,xx水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两个《条例》,落实“五个不许”,水厂主要领导干部签定了廉政承诺责任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真正本色。
三、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为“服务群众”保驾护航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保持党的先进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但要在思想上牢固确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政策上体现人民的要求和意愿,作风上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政风格,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实现、维护和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近年来,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一是建立决策目标体系,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于水厂重大决策从不独断独行。建立群众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保证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好地体现群众的意志,反映群众的要求。二是建立执行责任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水厂对机关职能人员明确了职责,对各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依据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建立了主体清晰、责任明确、权责统一的执行责任体系,督促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尽职尽责,高水平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建立考核监督体系,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建立了党员干部星级管理标准,着重考核考察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完成工作任务、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调动了全员的积极性。
四、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为“服务群众”树立榜样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是基层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基层单位的带头人。只有发挥表率作用,才能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新的形势下,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是服务群众的根本要求。如果本职工作都不好,根本谈不上先进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积极工作,埋头苦干,以自身的工作实绩为身边的群众做好表率。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平常时期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始终走在群众前头,从而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xx水厂党员干部坚持以身作则,在水厂开展的各项工作中,厂领导都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为了做好水厂工作,水厂班子成员和其他单身职工一样吃住在一起,在大大小小的任何事情上,从不搞特殊化。厂长郭立军每周日下午乘交通车回单位,在水厂一住就是一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大家;
党支部书记田伟同志不顾病痛,坚持在岗位上为职工谋福利;
副厂长胡林会以身作则,吃苦在前,克服孩子小等困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他们的一言一行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使全厂党员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利益观,并在实践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拉近党群、干群关系,为“服务群众”指引方向
拉近党群、干群关系,是党的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促进党组织人与民群众的亲密关系,使两者血肉相连、没有心理距离,才能真正的倾听到群众的疾苦,才能真正了解到群众需要什么。才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困境作为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总书记胡锦涛等党中央领导同志,经常深入基层、民间调研和考察,了解民情民意,为全党树立了风范。人民群众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党的基层组织,也应该经常的深入到一线职工当中,搭建起心灵沟通的桥梁。xx水厂党组织经常深入到水源站,与职工面对面的交流,建立了与职工建立谈心制度,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矢。几年来,我们特别注意了同职工群众之间的真诚沟通,搭建起彼此信任,相互支持的心灵桥梁。我们查到了每个工人的生日,于是每年在每个职工生日那一天都送上了党组织的一份祝福。一个红包、几句温馨的话语、签上领导的名字,在亲自送到生日人的手里。职工群众看重的不是红包里的数额,而是红包里的一份情。之后,我们又把水源站职工的生日都统计起来,装订上墙,让每个职工过生日的时候都能在站上体会到组织的温暖;
水厂党员干部还经常趁水源站集体劳动机会,亲自到站上为职工做上一顿丰富可口的饭菜;
每到喜庆的日子里,我们总是举办一些联欢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来增强党组织与群众的关系,让职工真正相信我们是群众的知心人,职工才能与我们敞开心扉。
六、解决群利益实际问题,将“服务群众”落到实处
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持党的先进性,要落实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上,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党先进不先进,最终的评价主体是人民。大到党的政策选择,小到党员的一言一行,都应立足于实实在在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让群众感受到共产党人的信念和行动给他们带来的利益。基层党组织要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就得解决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职工群众的穿衣、吃饭和柴米油盐等具体问题。只要有心有意,情到手到,则不论大事小事都能折射出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邓小平指出,领导就是服务。服务就要用真心、用真情,虚假的东西在这里是要不得的。我们xx水厂党组织心系职工群众,时刻把职工的冷暖挂在心上,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许多事情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是小事做到了点子上,小事做多了,那就不是小事了。我们就善于做小事,而且坚持不懈,就这样很用心的做下去。我们时刻都在琢磨着为在边远的地区工作的职工做点什么。岗上工人的吃饭问题多年来一直都没能很好解决,我们十分牵挂。经过多次研究,我们决定拿出些钱来彻底改善一下就餐环境和就餐质量,让大家吃饱吃好。我们相继为三座水源站的厨房铺了地砖、镶了墙砖,添置了冰箱,安装了抽油烟机,更新了餐具。工人们说:这回象个厨房样了,这回可以放心的吃饭了。听着这些话,看到他们满意的笑脸,我们内疚的心平静了些。xx地区蚊子多,职工夜间值班环境较差,我们三座水源站配备了空调,装修了值班室,来改善职工工作条件。今年初我们到水源站检查工作发现值班室的木椅没座垫,坐在上面很累。没过多久,水厂买来厚厚的座垫送到了水源站。我们还坚持节假日到岗位上看望工人,职工家里有事必先到场,工作时间没做完的思想工作到家里谈心等等。通过这些事,让我们感觉到其实为职工办点实事,解决些实际困难是不难的,但却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另许许多多的人高兴的。
做为基层党组织应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切实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马鞍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篇4
未成年人保护[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益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各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和关爱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对象
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包括正在流浪乞讨,或有流浪乞讨经历,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以及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
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
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
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
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网格员,在镇设网格长。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信息。强化村委会工作者、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教育部门对在校困境未成年人,公检法司等机关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各类医疗机构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
3.以民政部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工作平台,设立并公布
热线电话,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机关、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二)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镇、村、组三级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三)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1.科学划分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根据困境未成年人受困(伤害)程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2.开展动态筛查分类评估。依据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对排查、报告的未成年人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对高风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建立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与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四)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建立镇、村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网格员、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
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
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16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对高中阶段的困境未成年人,申请普通高中国家救助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境未成年人,由政府统筹安排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六)建立安置机制
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通过敬老院代养、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学校、医院、民政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及报告工作;
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教育、民政、卫生院、司法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
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分别对村委会及不同的参与主体,进行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所有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有效运行机制。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五、工作职责
镇政府:依托“110”设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求助报警服务电活,建立监测监护网络,即邻里爱心监护、网格员即时监护、镇网格长月回访监护,做好社区预防和帮扶工作;
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
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
负责做好宣传工作。
村委会: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会议;
负责考核与评估工作;
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
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
负责同村或镇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
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
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
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
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中小学: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辍学、退学、失学现象发生;
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卫生院: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
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
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就保中心:负责年满16周岁的困境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就业帮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未成年机构工作人员和工资的倾斜政策。
财政所: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
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
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
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妇联:指导村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
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村依法开展贫困及问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团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村委会建设青少年之家,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
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
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残联: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社区话动;
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改善其生活条件;
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人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21年9月)。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运行阶段(2021年10月)。各村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提高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总结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体系。
七、推进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由各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
充分发挥村的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要明确镇、村干部具体负责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建立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上级要求,反馈基层信息。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需求,社区可以提供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监学服务、心理疏导、政策咨询、帮扶转介等针对性服务。
(三)鼓励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工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搭建参与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制度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服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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