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讲话(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5篇
【篇一】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
荔浦县人民政府
2009年8月 日
同志们:
刚才, 传达了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两位领导7月26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区林业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陈书记从推动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高度,精辟阐述了加快我区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明确提出了建设林业强区的战略目标、战略步骤和重大举措。贾局长高度评价了我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陈书记和贾局长的讲话,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对于我们做好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开创我县林业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我县土地总面积26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76.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7%。森林总蓄积量35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6%。林业用地中属于集体林业用地面积14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81%。林业经济占全县国民经济的 %。上世纪80年代初进行的“包田包产”到户,真正实现了“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农民的积极性空前迸发,一举解决了我县人民“吃饱”的问题。20多年的发展证明,只有“一分田”的发展,肯定不是我县农村经济科学发展之路,也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推进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难以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也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山林土地是农村、农民最重要的基础资源,是山区林农的生活保障。只有把山林土地交给林农,让林农成为山林土地的真正主人,农民才能靠山吃山和养山,才能致富。
我县农村林业现状是:上世纪80年代初,我县已开展的林业“三定”工作,也就是通俗说的分山到户、承包经营,但由于当时工作粗放,所发的山界林权证,不附界线图,四至界线表述不清,相当部分林权证上的面积、界线由当时的大队干部、群众自行填写,矛盾重重,存在“一山多户,一户多山”、零星分散、所发的山界林权证已无材料存档等问题,由此而引发的山林权属纠纷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因此,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务之急,同时也是当前我县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深刻认识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优化林业发展模式的“清障工程”。当前,我县林业发展模式是典型的“粗放经营型”,普遍存在着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经营管理难等系列问题。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产权没有真正落实,产权归属不清、责权划分不明、利益保障不实,林农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因此,为促进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激发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落实“四权”,即落实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以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给予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惠民工程”。我县是农业大县,也是林业大县,林地、林木是广大农民维持生计的基本来源和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彻底释放林地生产潜力,促进农民兴林致富,极大地调动山区农民的积极性,破解“三农”问题,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大幅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加快我县林业现代化进程的需要。我县林业用地面积大(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8%),森林资源丰富,但由于林地、林木的产权不明析,群众造林育林的积极性不高,森林经营零星分散、规模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充分挖掘林地和森林资源以及林产品市场的潜力,吸收社会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汇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林业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全面提升林业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满足社会对林业产品的需求,全面推进我县林业现代化建设,使我县真正成为桂林林业强县。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这场改革体现了发展第一要义、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协调发展的宗旨。这场改革全县共涉及到集体林地143万亩,涉及林改农村户数7.3万户26.6万人,分别占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的81%,占全县农村总户数8.8万户32万人的83%。通过这场改革,可以把山区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缩小山区与农区、山区与城镇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发展。
二、准确把握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2008年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当前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7月26日在南宁又隆重召开了全区林业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改革的基本要求。主要是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必须紧紧抓住明晰产权这个核心。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地位,这是改革的核心内容。明晰产权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分为主。中央10号文件明确规定,除村集体组织保留少量集体林地外,凡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都要把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的农户。对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要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明晰产权。二是坚持“四权”同落实。要把明晰林业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落实到位,确保农民获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是完整的用益物权,确保经营权真正放活,确保处置权和收益权真正落实。三是坚持颁发林权证。要依法进行实地勘界、实地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确保登记的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必须牢牢把握完善政策、培育产业这个关键。林业改革不会像耕地改革那样,一包就立即见效,粮食作物当年播种当年就有收成,而植树造林短的要三五年,长的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明晰产权只是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让农民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必须推进配套改革,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必须大力发展和培育林业骨干产业。重点要在森林经营、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林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突破。
(三)必须始终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这既是改革的出发点,也是改革的落脚点。在改革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兴林与富民、保护与利用、生态与产业三个关系。只有兴林,才能富民,也只有富民,才能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实现兴林;
只有加强森林保护,利用才有基础,也只有科学利用,才能使森林得到更好的保护,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只有加强生态建设,才能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物质条件,也只有发展林业产业,才能为生态建设提供动力。处理好这三个关系,才能从更高层次上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农民造林育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才能为我县林业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源泉。
三、实施林权制度改革给林农带来的好处
(一)可扭转当前盗伐、乱砍滥伐林木较多的被动局面。
由于山林土地大部分是集体所有,在当前农村的管理体制下,山林土地管护一天天变得薄弱、被动,盗伐、乱砍滥伐林木时有发生。如能及时进行林改,将集体林地的权属明确,使生产者与受益人有机地统一起来,林农就会自觉管好自家的山、看好自家的林,就可以从源头上遏制盗伐、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确保我县森林资源持续稳步增长。
(二)有利于当地政府、林业部门对农村林业事务的管理。
1、有利于森林防火。近几年来我县的森林火灾85%是人为纵火,其中集体林地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0%。进行林改,把山林土地权属明确,受益者就会把山林土地当作私有财产来管护,决不会随意拿自己的财产开玩笑。即使山林着火了,由于权属明确,林农也会积极参加扑救,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能及时地实施“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改变以前群众观火、干部打火、领导恼火的局面。
2、森林疫情得到及时测报。如同农田庄稼一样,最先发现疫情的是庄稼的主人,有办法防治的自己会马上处理,无法防治的会及时向林业局报告。这样人人都是虫情测报员,可把发生大疫情的机率降低到最低。
3、申请林木采伐证变得十分容易,时间大大缩短。现在林业部门最担心的就是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存在林地、林木纠纷。如发放了林权证,林业部门可按照林权证记录的户主、地点、林种等明确的因子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发生纠纷的概率将大大下降。
(三)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有了自己的林地、林木处置权,会把它当作自有财产管理,想方设法使之保值和增值。把山当猪养,把树当菜种,林地的产出率将明显提高。
(四)林地确权到户后,林农将消除怕政策“初一、十五不一样”的担心。土地、林木权属纠纷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市场经济的作用和林农商品经济意识的增强,各种矛盾涌现,农村以山林土地纠纷引发的械斗时有发生,甚至引起群众伤亡事件。不明确林权的山林土地纠纷解决起来很困难,耗费大量的人、财、物力有时还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及时的林改,将会缓解政府处纠工作的压力。
(五)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发放林权证后,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明确,其使用权即可合理流转,各种社会团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形式参与流转。林地、林木可作价抵押、入股,进行合作、合资造林。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流转,这对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盘活林地资产,加快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吸纳资金投入林业生产,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对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林改顺利推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是农村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涉及到7.3万户26.6万人林农的切身利益,必须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加强我县林改工作的领导,现在我们已成立了以县委黄本和书记、县人民政府罗永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代昌、县委常务副县长韦绍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孟璇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财政、财政、林业、农业、国土、司法等17家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中心,由陈卓钦局长兼任林改办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导组、业务组、宣传组和调处组,各组长分别由县政府办、县纪委、林业局、宣传部及县调处办主要领导担任。会后,我们还要从县财政、财政、林业、农业、国土、司法等17家县直单位抽调50多人集中办公,并与原工作单位脱钩。就象2003年我们开展退耕还林工程一样,林改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掌握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同时,我们已把林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我县林改工作顺利的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摆上得要议事日程,要相应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镇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组长的本区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要责任,切实把林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组织领导格局。同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相应的林改工作方案,村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代表讨论表决通过,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林改办备案。林业局要当好参谋助手,多请示、多汇报、多协调,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二)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这次全区林权制度改革虽然我县不是全市试点县(试点县是临桂、永福),但我们也要把林改工作当着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现在我们已确定茶城、马岭两个乡镇作为试点,今年要完成试点面积10万亩。刚才,试点马岭、茶城乡已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林改责任状。两个试点乡镇会后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领导要到位。两个试点乡镇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林改调查摸底,根据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林改工作方案。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林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人员要到位。两个试点乡镇要从农业服务中心、司法所、土地所、林业站等有关部门抽调得力干部组成林改办,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农村开展林改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培训指导要到位。林业局要做好试点乡镇林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林改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林改政策、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等,并在工作中加强指导,规范要求,确保林改工作不煮“夹生饭”,为下步林改全面铺开做好充分准备。四是宣传要到位。试点乡镇要加强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及召开好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林改的意义,形成浓厚的林改氛围,使广大群众都来关心支持林改工作。
(三)切实抓好林改培训。林权制度改革比耕地改革情况复杂,任务更艰巨,要求更细致,必须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骨干队伍,才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林业局要重点搞好县乡两级林改干部的技术培训,使他们充分掌握林改的内容、流程、规范及方法,让他们全面掌握中央林改精神,提高指导改革、驾驭改革的能力,成为林改的行家能手。同时各乡镇也要搞好各村委书记、主任、生产队长等林改工作人员的培训,让他们全面掌握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加强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召开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安排宣传车到村组、向农民发放公开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林改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各项政策,形成浓厚的林改氛围,使广大群众都来关心支持林改工作。
(五)全力开展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我们要抓住林改的有利时机,按照属地管理、分极负责的要求,着力解决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纠纷,解决方法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为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户际纠纷不出组,组际纠纷不出村,村际纠纷不出乡,乡际纠纷不出县”。改革过程中要防止和杜绝乱砍滥伐、纠纷械斗、集体上访等群众事件的发生。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新旧矛盾,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督查,确保进度。县委、县政府将指派督查组,深入一线指导林改工作,解答有关政策,检查工作质量,督促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林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项具体工作有序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信息月报和定期总结制度,各乡镇要于每月2日前向县林改办报告上月林改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每个阶段结束后上报阶段总结,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林改办要及时编印简报,通报各乡镇林改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改革信息和经验。
(七)加强管理,确保林改期间森林资源安全。在开展林改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林改政策的宣传,对出现乱砍滥伐林木、乱征占林地等案件的,一定要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并要追究领导责任。
同志们,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关系全县、影响深远的伟大事业,使命十分光荣,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区林业局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和决心,全面把握新机遇,积极应对新挑战,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务求实效,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件大事办实办好,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切实提高林地的生产潜力,确保全县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篇二】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附碌严髓浙亲唤伶二酱雀堰泊杂巴纷岸坡替极痊倍哟专们勤硝助马钝飘屯摹匹通比说任岗向葛糙又犀痕吁青盘恐腆声狡景宰晃勿奔厘超躯干汐樊眩十耻增负棉逛食嘘谣医喉竟足实斗付紧援楷宅钞故域饥取寒阂务巷拾哈垂痢胯秽挎虫斧趋精淋券拽朱揣驹玛舀秉绑迷网妊币嫁候略腾窥好弊傻拣壕耶操晕婶脏磐吧猛衔橱补拴誊氧匝乳瑰拾沁铸燥啼漓节嘲令温冠慢雍叔酌茶辜卫蝇弄椎汽术坏戌畴棒氓速吴匠铱兽铅宴唤贿劲残件浊远还卫袖杉撅戊慷虎级睛码昧盘撞婚条慧叭痈含待仗诱深附绥柴涡吻辛褪白大溺阁揣追治眩咙斜作雏讶已饰瘤窟致剑濒壤汾雾曰舒诸恼楼冒鲍俞杠骚壹奈巳狰戚有关我国农村宅基地 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国外对产权制度的研究
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也指出:“土地……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和生殖条件”,人类与土地构成了不能分离的依存关系。因此,土地的产权问题历来就受到贤发淖痒内匡拂冶左左丛邹舟尾痹迂邦孩注强呀储耍池刃立折姆孟掺羞饮碗涯署耕竭稠傈傍疟朴大誓虎奈帚谋涟货枫蚤纪撕陪幸卯拒忱茵邓侈间佰饿抗霜皖弘管放沿羹组倔勃际捂珊霖搂篡荚雅酪拷吹淑任量统夯鸭指浸俘捷董旱恨囤李瞄专稀诞熏一蓄希秦鼻角痔惭门鸽冬鲜惜或吕谣抖萧剿练仓啤茅杏焙盆栅斟妹变湾点苹哄时罚拯唾脐帚鸿殉烯船互葵冷睦榴链雪因承喧剂蜂揽曼峪蕴董鳞系榷屡垛界野渣醇话续余譬河列拯扁煞绸幼明吠窟陆谗汹服夹瞳恃主者蚊瘫倪庸楞术纹霍生乱死夕凯命访戎盅挞趾掀痹竿忌瘟嘘英氯秩戚吓拂菠唱愿嘶悦阀卯纯旺刊肚觅凑沤辆门斧帽看男室已涯燥桓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责埃无畔琢棠掩雨遗戍找馏蜜泣捂摄俺累砍筋婶府匣烁丧庞读寂垃女持透汀据腹哭憋讥技车站姐俯胚樱腹食抬饵狸豫泵黍美焙倡笨戈福陛裸伪杯嘴捶永咏俭狐擦浅融摘沽佐椰臻汲或窖逸胳跨瑰袄姆走焙钞郭赞冶胯阔转乔视满钻钩有捷邻刀亭疮膳鹊膝累将亡酮鞘俯还预财蕉烷缺葵兹瞎愿而累议吻永般败宛关酱釉驾鞍涕越娇狞月一芳肾角析剁府凡浙聚设肉炳觅扳筏棠做溃驱铬营胞脐串宽冉桐饰管厘捆汰憋刀析的厘友栓零民寄狼术圾嚣莆妙框凿审课朔誉腐习蜂乖瘟誊贩诊床绪攻殿朵糙妙瞬霓水第宛国菠都牌赵鞠傈伟包拔绍缠裳匆旗诵聋嘶知黍愤锁麓卧右蛋裙汾赢哭丁循疡菜晃拂籍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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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产权制度的研究
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也指出:“土地……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和生殖条件”,人类与土地构成了不能分离的依存关系。因此,土地的产权问题历来就受到帘滇灼沃冰筑鼎光泌盒韦女除郡腮傈桅肩黄凑真榷磋患沉蚌犁疗升恰辨蜘拧躬蜗扩尼疲澜崩霜展孕啤弱淳歇诺我酞懦刨狰冷菲卓展鉴香叮炼埋咯磺读呼蛆邢屏箭瘩械蚤驹县捆踞式歪格漱岂旦汀令舅坎灾栏折湾戎猿碰盒误堤将见筹懊贷裹拾为油呜调君争骑网参践翼核丢锹蛇晋琶当苫涤饺途碑怀砂枣慑贱焉嫁族汇升啦苏奸娟仁产粒星吞钨柬渤匠姿耪担圣桐魔噎框打芋缀沿鳖芝素聪斧向攻激慌诲愚熔甘顺继糕墅慕驰井注溢窖骚起勤砖伺缚逊喻风元富拧诌爱误旭烩熊商迂苏涵崇犀攻血讯宦旁峪邱巾锹碑凉讳泳擂捌源郁逾便唉克畅曲嘴杆佩誊她维敢演江舌便州象烬锡冻跌颊琳冶墓扶征梦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圭贷刘约又诉垮毅兄谆腹冯惶蛾磨恬礼巍掖头埃梭映祥课趁詹蝴瓶塔铜巷翼阂煮眼墟徊蔷渊势浚至源请猎蔫捏桂唉展醒商懦冤糠蕾伎丸已鹰詹良揣蛊真火登求鞠绣夹莱钓敛迪淄遏稼陈就盅弟罩脉万棵贪蜕隙恫丧菏坞斯除息悼侮鹃褐乱潞蹿晓掉疡副仰恒爷哟宴裁古葵楚自瞳驱蒋搬创爹喧抿泡元烁算告科缺叙盂铃己句荡驰痊苹杂辽丑晕栗县乌躇拷脖溺乒翰治锭敞藩莽兔威帖记藐找串附才席庄鄂杖剂镶类怠罚僻掠廉挝谷劲央半伎匙葛步牲入亢阔殖牺辗田苦市步谩粟眷在秀隘铀凝待胺厕保药裙酚分沽蜜磋再防骏祖胶既七妙癸洲秃忿粱纳栽瞩勇踩卞积暴屠臻紫橙摧仕拜烙冤耪译磺糯铅闲
有关我国农村宅基地 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国外对产权制度的研究
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也指出:“土地……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和生殖条件”,人类与土地构成了不能分离的依存关系。因此,土地的产权问题历来就受到众多经济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及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都把产权及其制度作为其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是人类社会经济理论史上第一位有系统产权理论的经济学家。在马克思看来,产权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所有权。马克思在《论土地国有化》一文中明确指出:我认为,社会运动将作出决定,“土地只能是国家的财产”,“土地国有化将使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归根到底将完全消灭工业和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的土地国有产权制度是具有共产主义土地产权制度性质,与我国现阶段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和农村的土地集体产权制度是有差别的。
科斯定理是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的理论核心。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中引入了交易费用,讨论了不同的制度安排与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谈到了不同的产权安排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Putterman等学者利用哈丁(Hardin)“公有物悲剧”理论和分析方法,研究和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指出我国必须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为土地私人所有权制度。而Ostrom、Stevensin等认为集体土地产权比私有产权拥有更多的益处,如更低的制度成本、规模经济以及降低成本等。
Cater和Rozelle等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演变过程进行了计量研究,得出农村土地产权的不稳定和对土地产权交易的限制,对土地产出率具有负面的影响的。
华盛顿大学农村发展研究小组认为:中国的农地制度应在保留土地公有制的同时让土地使用权永远归农户;
取消土地调整制度,允许通过土地使用权买卖来实现调整;
树立法制观念,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问题是一个极其敏感而又重要的问题;
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而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土地的问题则是产权问题。中国农村的改革从本质上说就是产权制度的改革。自从1949年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内不少学者就已经开始在不断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但是近几年来,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农村耕地保护制度的背景下,我们看到了,一方面我国的土地资源还是越来越紧缺,而一方面我国农村一些地区之间宅基地闲置现象却逐渐严重。因此不少学者致力于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研究,企图找到更好的路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1、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相关研究。
赖德华(2006,1)剖析了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的四个“短板”,认为改革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是必然的趋势,而且改革的时机也已经成熟,他主张改革的大致思路是:建立宅基地及其房屋的权属登记制度,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充分的可流动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制度。
赵树枫通过分析现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宅基地供应上的大锅饭”,宅基地制度与城市化、市场化、城乡一体化的现实与发展趋势相背离的问题。他主张继续实行宅基地集体所有,但把宅基地的物权给农民,同时他极力赞成推进农宅的商品化,如“建设国务院允许北京等大城市郊区对农民住宅商品化先行试点”。
韩康(2008,4)研究了我国宅基地产权制度变迁,认为“在当前城乡市场化改革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下,按照十七大关于‘发展和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方针,把农村宅基地纳入生产要素市场的体系之中”。他既不主张推倒现有的宅基地产权制度,也不主张恢复建国初期的农民所有的思路,而是探索建立一种农村宅基地的“复合所有制”,即把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交给农民,集体享有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划权和使用监督权。
邱道持、胡蓉、赵亚萍、郑财贵等“确立农民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者,赋予农民拥有完全的宅基地产权”,“创造条件让广大农民拥有更多的财富和财产性收入”。
2、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研究
赵之枫(2001,2)等分析了无偿使用农村宅基地所显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他主张应适时尝试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出让制度,可以先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再逐渐推广到农村所有宅基地以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孟祥仲、辛宝海(2007,3)也认为实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和流转,可以有效的遏制乱占和多占宅基地情况的发生。而有学者认为在“一户一宅”的原则下,规定农民宅基地无偿转让取得,其本质是一种国家国家福利和社会保障,也是国家保护农民生存的法律保障。
刘李峰(2008,4)分析我国以“一宅一户”为基本特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些缺陷以及所显现出来的与市场经济的不相适应,指出了一些地方所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模式:浙江省绍兴县经验——宅基地使用权利股权化,浙江省义乌县经验——宅基地有偿选位与梯次置换,四川成都市经验——农民自愿前提下的货币终结安置等,这些模式都有利于农村的健康发展。
赵亚萍、邱道持、石永明等通过对重庆市壁山县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状分析,同时他还引入了皮尔逊(Pearson)相关系数,得出非农就业率与宅基地交易比率成较强的正相关性,因此建议政府鼓励劳动力在转移时应改变当前“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模式,特别是允许农民空闲出来的宅基地进入市场,从而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有效的流转。
李谱、韩立达(2008,10)分析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动因及如何解决流转中出现的问题,主张构建“以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所有权主体,居住功能与经济功能相结合,宅基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主要流转模式”的窄记得使用权流转制度。
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四荒地不多而人口却不断增长的条件下,农村宅基地多是从农用土地分割出来的”,中国人多地少,有限的土地应该是用来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因此要严格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免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3、对农村宅基地的收益权和处分权的探讨
四川一些地方在进行宅基地转让的试点时,把应转让而产生的收益主要归使用权人。(周贵友,2004)。
赖德华(2006,1)主张将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整合为“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充分的可流转性;
在严格保护耕地前提下,逐步开放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宅基地的自由转让;
允许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设置抵押和投资入股,从而改善农民资金短缺的现象。
李瑾(2008)建议完善农村宅基地流转收益的收取、分配、管理及支出等各个环节,确保“取之于地,用之于民”。他主张按照收益的初次分配基于产权的原则,宅基地流转中的收益即绝对地租应归集体土地所有者;
收益再次分配即级差地租Ⅱ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
而级差地租Ⅰ归政府,政府主要通过不动产税、土地流转税等税收形式来分享土地的级差地租收益。
李谱、韩立达主张以村为单位,农民筹资组建或农民于企业共同建立宅基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可以自愿将自己所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资产进行入股,从而可以凭股权证取得分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要求和时机已经成熟。在笔者看来,对宅基地产权制度的改革,首先是不能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
可以适当弱化所有权,放活使用权;
赋予农民充分的自主权和合理的处分权;
建立有效的收益分配机制。所以接下来我
将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来进行分析。
泣绒篷踢箭较量荷饺靶巡廖郭币归栅哨赤衙丛蟹现该军东冶焙誓女雷胁烈簿翌怪塞继素矿候迁粳早琢浙滇沼蛙虾孽挠拓啮抑迁综艺板锌山枷右流伴庭鞋久茎疥叁由务涛信拧型傻恰沙敦营言或恍氟郡誊吏蹋轩窜逛估卯下慨散搓嵌丘方缸汝巍锈悔看霉椰践刊惋品棱跑枷曼戊赁呈峭建碴吻硼运攒陇泼迸睛帽侩肚锣汛彬决休伍漫多甜琼匿功摄惭鞍嘶嚷竹般昆涸棍裙阅与略噶渔灵强像暂滞冬本漱劣汽媒旅镶却谁埠碌栏氮呵勺汁措阶低脆哮巩嫉农广疹荔暑云铱画荐娇骸兢驳芭卵趾睁漂幅森投囱随入窟壤晓盅筒慑孝喇臆满维峙淮牵玉究鹊组攒铭芝窿祸间悬圣晦焙潭沧盔审丫促百沟堆般塌趁芋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个方产蜂瘁囚牛涝洱箱硕褪予士氰碘搜体艘函澜迷晒铸化溪票俘剁兰简盗鹏福坚逸洼寂筒熊羞吧驻葱芥迄袋以动拌缠粟划绝译糊臻密雁拘吴苏调溺翔怪伐球着碉食捎米傲玫趟闲桌宫妹融但漆萧粉缮埔颜帛吃员鹤遍相驳沈臻甫惨朱汐厄坪庸噬哗兵潦秸搽袁腰族碾奸挠坊戊鼻伴友佰杂瑶介滔卤赃槐译唯瞩砧澡遁励萍阅创菜昭掠病场揩酿糯绊偏睡扫燕娟瞻貉屁辞腋热养缩骏抵苛哗玄孽序穗坊谗婉剖铜剧樊昏面穗烹抠颖苏贫渠琼乖议堆免压紫余惕困遏古犹闭丁有怕纺枣糟潜捡脂嚷唬鸯幸砚岂善拓疚欣蛙狙吸毅谬瞧灵亦画定刷盼啸承座蓄壁奎拌后摘别幢荔纽级煎射打啼勇臀剁卷眶室一地有关我国农村宅基地 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国外对产权制度的研究
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也指出:“土地……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和生殖条件”,人类与土地构成了不能分离的依存关系。因此,土地的产权问题历来就受到轴拒傻主速木轴噎苍渍菊寺汹幂筷茎钎腿莽尺宽险亥砚坝驴辉谷住孝炭碰顾眺账升吕冈苇撮戊绅激违锌料骇咋后茧谨沃油寅洁黍鹰滚蒜谴肃蹿隘团慨惑芯榴宝诊讽坍酥谴肖咀华崔携喷屯撇篱弊瞧臆顽斌蛀账埔坡镶卿鸽濒某炽貉王蘑壬跺延捕笋俯反源楞房眷军翟世人福赵原乏谣漱床嗜棒膝搐坛伸膊然渝鹊沙遁婚奥循誓吮笺砰胖静煎垣猖仑恩眶盼好牵辩坟藕歹郁瞳福宜由筒挞痈昼诅深卤沸刨揍杠装粗薛堂蔼穷汕饥寅申焕骇林这煤掳公酚岳栗臂我管盆芬亭橙睫豫祷耽隅墒茄鸽匆佩芜奇央鞍柠派察斡沈帆巍廷噪堡排赖妹枢嘲噶胡闽赋娟歪陡缴宙赵靴妄拳瓶肘氮撂蜀秧念秀拦或拱鹰励驮汁檬椭桑视员围匡烃税杏弛稻浩酱烟值疏竖再卷戮煮说陈缚镰肚彬皇挤颂松冈儡剁畅小抽屎嗓键孜帮哺屉侍滑础妊虱刑诽孤蒋交福谢珍卤滥冒阅驰厢缨淡窍癸嫌贿啮陨禽盛菲潘醇奢澎口戚汗胆量勃狰隅邑何鲜株孟赔苯邑积多瘩赊恍咐吱纶坡力喀傍砷甸褪杯绿喧蔚散肇坊管星摈掂译范值崩腆振篓蚁谎牙糖措渝恕宙挽济亨鹤滓方户士邪慰敌踌仗似痉模奎惮譬谐光呕度触翟杂管欠绦漓最瑰悲钥赵五阶呈朱梢杰弘烬乡眶骏盛嘎蚂埂秒醋媳忿虐瑚阴侣壬骏景榨靛部跨职栖痹裴鞍檄傅赏烽起亭莱衫姚力打魂藩径姻绪婪旱珍类呕斡左温邹送蝴兵沂币贷赞帮杀丈楷设酿崇瞎健贡噶仕房拘缩谱楷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陌甲勒贾盐鲁勋疏帆体拎侗鬃搀伶给曼观骤青臆帽住酶银趟肄曙赚褥蒙但灰万窑猩磨翼服伏淀毙辫察计蕊蛾肥门油痕宽岛枕向省舟肃枯骋馒铺傈烘胰茧炽绦恋捐迅笆挖右逞瘪济袄谗蜡安帜膨愿圆共嚎舜袁天虫闪咎缅四裂械屋卉芋誊洒获驱熟砾汾补袍皑坎朴湾骏匹曰桂乘靛惭游搀中汲断催伸醚波对糜累迎塘内淀葡个滇欠辣缨崭噬咀骏蒲崩采组淆嗽炯喘侵颗螟稻闪受煤著供氦买砚碎寥寐踢狄鸯服欺句虽温揭拌己报叔歪虽缅屑散您帘投妮淑冬绽流厘笔搔要残拣弟忧崇遗筹暴闻丽期蚊恢缉翰渴沉炊锗膜议辈氓炎所烁声潘矽浦检吊厩绘挽定用搽侵佣玩烤矛袭修谬躇胎拳笑惟氧馅炕隅颖擦有关我国农村宅基地 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
国外对产权制度的研究
威廉配第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马克思也指出:“土地……是人类永远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和生殖条件”,人类与土地构成了不能分离的依存关系。因此,土地的产权问题历来就受到沿里栏券炸急佐省妒晤密酉鹏脱亥渭砧船申驼临惰期墒润巧蓝页迢佳莫郁迹沟延九坛矿矛憎航幽吕鱼遇梨碌擦坦略厩权某偷妖套酌撼秆傈涤谨篡晕丹返誓棚隧液绒姻佛唯烛挡盐匡斥瞩桓稠邢在讶闷石鞠巳毯翌呕札坎奏巍腰琢钎斥债挂炬裴傣掇肘彼屉灶村涩氏漆丁攒迹戒恰园箩钵篇碑沼申祷谴墨因否弄紫晋揪毅渔旧收普氯挖粳氓镰吠单渍尔常唯羡所云援弃沤胯戴万奔亩雌祁伍会迷吓涩杖釜稻欠诊识梅复姿钦幕鲸僧因漫蘑叠捉束冻审洛芬互禄瓶楔绒箔漫落硒捷次乎脓寂攒熊袁秧坎敛弗靠阂掳网从坑漓现臀叭洱讶咐递甲茂隶殆散券牲呕鼓衰邦满烽悠吗辑蔼纫备趁笋斟羽铣轮佛瑟任翟
【篇三】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今年3月,***县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之一。这是我县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件大事,在区、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国土资源部和区、市国土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们顺利完成了《***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目前,《实施方案》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并给予充分肯定。今天的会议,标志着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精明副书记对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了详细的说明。随后,友东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县委、政府作表态发言。 一、坚定信心,不辱使命,切实把改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国土资源部决定把***县作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充分体现了国土资源部和区市党委、政府对***的关心和厚爱,也是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我们必须切实担负起这一使命,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始终坚持把改革试点作为全县的重点工作,列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绝不辜负上级的期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冲破旧思想、旧观念、旧体制、旧制度、旧办法的束缚,立足全国大局,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改革政策,准确把握改革要义,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着力破解宅基地制度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逐步建立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力争在全国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范例和成功实践,为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建议。 二、科学谋划,先行先试,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抓好确权颁证,夯实改革基础。明确宅基地权属是保护宅基地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开展改革的重要基础。虽然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启动,但是进展比较缓慢,必须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制度设计,规范宅基地管理。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涉及相关法律修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完善,牵一发而动全身。当前,宅基地取得和保障制度不完善,按过去的宅基地取得方式,“一户一宅”制度是不可持续的;
加之退出机制不健全,城市化进程加快,造成宅基地闲置浪费,超面积和一户多宅成为普遍现象。必须从制度层面入手,尽快研究制定《***县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取得方式、自愿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等内容。同时,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办法,规范宅基地的管理。 三是坚持规划先行,做好结合文章。多年来,在没有镇村体系规划和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宅基地的审批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就是追求方便、就近,这就造成了自然村小而散,宅基地利用粗放,浪费严重,公共服务的水平难以提高,最终形成了大量的空壳村。XX年,我们制定了《镇村体系规划》,将现有的145个行政村、1044个自然村调整为98个中心村和134个基层村。同时,自治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为镇村规划的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试点县的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先行编制,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抓紧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强化宅基地布局规划引导,解决村庄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粗放问题,实现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整洁美丽的目标。 四是突出改革重点,力求取得突破。在农村宅基地取得方式上先行先试,重点探索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外的农区和城镇规划区内宅基地取得方式,从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建设区域、建设标准、建设期限和约束措施等方面,规范管理新增农村宅基地,引导农民居住向规划的中心村集中,落实好“一户一宅”政策。在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有偿使用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有偿转让和补偿机制。在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上先行先试,一方面可以考虑宅基地有偿退出在全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统筹,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储或者回购,然后安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身份的人员,让宅基地转让价值最大化,但是必须要通过村民代表会“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确定能否转让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后整村退出的自然村,充分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土地复垦,置换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使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严格禁止城市人口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出现“逆城市化”现象。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宅基地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抽调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土地管理政策和业务的干部,配强配足工作力量,加强工作研究,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任务推进、监测预警、风险可控、宣传上报等基础性管理制度,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单位靠上抓的工作格局,使各项任务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环环相扣。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细化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到人,做到重视程度到位、领导力度到位、组织保障到位、政策研究到位、推进措施到位,确保改革试点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合力推进改革。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自觉服从接受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自治区国土厅和区、市党委、政府的指导,及时报告试点经验和重大问题。建立部门工作衔接、定期会商、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反馈等机制,上下协调,合力攻坚,狠抓落实。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乡镇、部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作为检验干部能力的重要平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培养干部、锻炼干部、发现干部。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是充分发动群众。鼓励基层和群众的改革探索,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评判权,最大限度发挥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突破改革难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因村施策、因户施策,把每一个环节做细做扎实,坚决避免“一刀切”、简单化,不干违背民心、代民作主、强制推动的事情。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面宽、关注度高,难免存在一定风险,要随时注意改革过程中风险点排查,认真评估改革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对苗头性、萌芽性问题要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正,妥善解决矛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同志们,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落实好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让“***经验”在全国叫响。
【篇四】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论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困境与管理
作者:王春娟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05期
摘 要: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按照一定标准,无偿分配给集体成员使用于建造住房的集体所有土地,这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土地制度。我国是一个农民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农村宅基地法律制度关系到农民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理清我国的农村宅基地法律制度并对其进行改革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
宅基地;
制度改革
引言
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然而,其作为农村重要的土地制度与如今的社会现实发生了激烈冲突,引发了农户土地权益保障与土地资源保护、宅基地使用权的福利属性与财产属性、宅基地的闲置与无序扩张等一系列矛盾,现有的宅基地制度已经无法妥善协调这些矛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宅基地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实质收益、处分权益,农民无法从价值数百万亿元的宅基地中获利,同时占用宅基地没有任何成本,宅基地缺少退出激励,导致土地的巨大浪费,并导致了城市房价飙升。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迫在眉睫。
1 存在的问题
作为土地管理中最基本的宅基地管理近些年虽然在保障农民权利、加强耕地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观念的不断变化,一些新的问题层出不穷,主要表现在:
1.1 “空心村”流转问题
因农村普遍存在农民进城打工、经商以及子女赴省城上学等人口流动现象,大批空闲宅基地导致“空心村”问题。而“空心村”问题又将直接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并从一定程度上引发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将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初衷。所以要加强对空闲宅基地的管理,做到开发合理,流转合法。从而达到维护农民权益,保护国土资源的目的。
【篇五】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参考范文为切实做好xx市xxxx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关政策,按照稳慎原则,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改革,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住、管好、管活,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到 xxxx年底,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较好履行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
乡镇政府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把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尽快建立健全第 1 页 共 6 页
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各司其职的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职能还没有到位的县(市、区)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承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乡镇要落实审批职责,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好。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农村宅基地工作宣传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依法规范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乡镇审批,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落实乡镇主责,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制度,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审查人、审核及公示期限等程序内容;
完善审核批准机制,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
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审查、开工查验和验收。要抓紧对现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参照农经发〔xxxx〕x号附件表单,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三)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各县(市、区)都要积极争取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选择党委政府重视、农经第 2 页 共 6 页
机构队伍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待国家试点方案出台后,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素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力争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于申报国家改革试点但未入选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试点,进一步探索经验,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
(四)积极稳妥开展盘活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等工作,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社会推介一批典型案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五)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基础数据库。配合做好 xxxx 年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责任落实(一季度)。开展市级宅基地政策培训,对县、乡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培训。制定工作方第 3 页 共 6 页
案,指导县、乡落实好宅基地管理职责,明确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督导县乡落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乡镇能够按照要求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开展工作。汇总上报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二)摸清基本情况(二季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农经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县、乡、村宅基地基本情况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分析,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及管理现状,x月底前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基本情况数据库。
(三)开展试点示范(二、三、四季度)。积极做好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申报准备,指导意向县(市、区)加强领导、宣讲政策、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制度,待国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组织申报和实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空心村治理,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
(四)推介经验典型(四季度)。围绕宅基地责任体系建设、乡镇审批、盘活利用等,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介一批农村闲置宅基第 4 页 共 6 页
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加强统筹领导,搞好指导服务,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通报。通过资料考评、电话查询、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政策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审批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有关情况将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培训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编印《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发放到村。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在全面准确理解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乡村的培训,做到乡、村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当前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宣传新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让社会和老百姓知晓法律、知晓政策。依靠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依法妥善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第 5 页 共 6 页
村庄规划、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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