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3篇
【篇一】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活动主持词
2012.10.1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近年来,在县教育局和鸡冠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孩子们的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天,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创建和美校园,我们有幸请到了汪清县法院的讲师团来到我校,为我们作法制教育讲座.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本次报告会的领导有:县法院的赵庭长和洪主任;
县关工委崔主任和乡关工委顾主任;
乡司法所田所长以及鸡冠小学校长唐艳杰、支部副书记魏振林、教导主任赵金龙等,让我们再次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同学们,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今天的报告会对创建和谐教育、和美校园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意义重大.希望来参加讲座的每一个同学都能认真听讲,重点的地方做好记录、不得随意出入走动、保持会场安静.会后要写一篇心得体会,在班级交流后,每班精选出五篇上交大队部存档,其中再选出一篇编入雏鹰校报.所以各位同学要认真听,积极思考,以便谈好自己的感想.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赵庭长给大家做报告.
赵庭长的讲座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从多个方面给我们讲了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怎样做一个守法合格的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赵庭长的精彩报告!
同学们,为了更好地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全体同学要共同努力,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守则和规范,为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给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和美安全的学习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2﹑通过今天的报告会,全体同学要对照自己,提高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学生.各班回去后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举行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人人发言说说自己的感想和今后的打算.
3、通过写听报告体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认识到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赵庭长为我们所做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到来和对我们少年儿童的关爱!
大会到此结束,请各位领导到校长室休息!各班按顺序带回!
【篇二】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与大家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真的非常荣幸。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并且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想通过几个案例和大家来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探讨刑法这一块的几个问题,如刑事责任年龄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遇到犯罪的侵害时如何应对,以及常见的校园伤害;
二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三是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
首先和同学们探讨刑法的几个问题。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三位中学生放假时在同学家的四楼的窗前玩耍、打闹,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从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
(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
(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答急救电话,治疗120)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案应是(.
伤者,同时报警。(2)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这样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5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乙因此死亡,则甲违反了《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也是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学生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学生甲的监护人,家长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惯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
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有的同学在日常生活中脾气比较暴躁,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不冷静,喜欢动用武力去解决问题,比如在食堂排队打饭的时候,在球场打球的时候,遇到言语不合就要打人,甚至动刀子等等这是很危险的。刑法中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是指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故意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他人轻伤、重伤等。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要讲到一个伤势的问题,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了轻伤、重伤,且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话,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也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接受治安处罚的。
还有寻衅滋事罪。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
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
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在客观上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或者.
追逐、拦截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多次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强拿、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饭店、舞厅、影剧院等场所的营业不能正常进行,交通堵塞,公私财产受教育到损失等)。有上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校园比较常见的还有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应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呢?首先要我们在平时树立自我防卫的意识。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
责任。”
通过平时的法律学习,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同时同学们要增强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的犯罪行为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受侵害的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
其次提高自我防卫能力的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
二是要及时报告。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中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政教处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
三、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6周岁,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网络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我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5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60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
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30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50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片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从这样的案件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同学们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同学们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向你施加威胁的可能有本校的学生,也可能有校外混进来的社会青年。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受欺
负,其实他心里虚得很。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如果在校内,(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
(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声呼喊,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如果对方人多的话,还寡不敌众。
如果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学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同时同学们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你们一旦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下面我们谈谈同学们在学校常见一些人身伤害事故。校园伤害比较常见的有课余伤害,运动伤害、校外活动伤害、上学或放学伤害。同学们都还很年轻,好动是天性,但往往容易引发一些安全事故。比很多同学喜欢运动,如打篮球、.
踢足球等等,这都是非常好的爱好,但是,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有的同学喜欢在课间休息时间在教室后面也玩个“科比”的转身动作或者在走廊上来个颠球比赛,这都是很不安全的。因为你的球很容易脱离你的控制,一不小心就飞到其他同学的头上,或者有的同学喜欢在教室里、走廊上追赶、打闹,我在中学时代就遇到过这样的伤害事故。有2个同学在走廊上追赶,追赶的速度很快,经过一个教室的窗户时,刚好一个座位靠窗的同学打开窗户,跑在前面的那个同学一下就撞在窗户上,鼻梁撞歪了,当时就血流不止,这还是幸运的情况,如果撞在眼睛上,同学们可以预见后果的。
有这样一个案例,2个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在上自习课的时候,相互开玩笑,康某用圆珠笔戳李某头部,李某用铅笔向康某戳去,刺中康某右眼,致原告康某右眼外伤,晶体半脱位,视网膜脱离,眼球穿通伤,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因原被告之间赔偿协商不成,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和被告某初级中学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康某造成身体侵害,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其后果应由监护人承担。同时李某与康某同是在校学生,康某身体受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上课期间,该学校负有对学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由于学校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疏漏,造成原告康某、被告李某在课堂上嬉闹而致康某受伤,估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这.
个案件中,学校因为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职责上有一定过错,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且事故造成了损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说明一点,学校要对校园伤害事故承担过错责任。学校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如果因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
近几年来,校园踩踏事故频发,四川省1所学校就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当天,学生下晚自习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不知是谁趁机大喊“鬼来了”,听到喊声,学生们都跟着大喊“鬼来了”。楼道一片漆黑,大家都争着向楼下奔跑,惟恐落在后面。突然前面有同学摔倒了,不知就里的后面同学仍跟着冲下来,并踩在倒下同学的身上,接着又有同学倒下、踩踏,现场惨叫不断,但后面的同学仍不断地向楼下奔跑,现场一片混乱,事故造成10名学生死亡,30多名学生受伤的严重后果。
那么,怎样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呢?同学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课间安全。课间不做剧烈活动;
上下楼梯靠右走,不骑坐楼梯扶手,不攀高爬墙,不拥挤,不抢道;
不在教学楼里打球,踢球,不乱扔各种物品。
、加强安全意识。体育活动、实验课、社会时间及其2.
他课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格操作规程,不能擅自行动,不得攀爬篮球架。
3、讲究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认真做好防火,防震,防触电的工作。不把火种带入校园,不在校内放鞭炮;
不吸烟,不玩火,要阻止同学焚烧废弃物;
不随意接触各种电器;
不单独外出。
二个方面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10年7月5日,广西灌阳县的一名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因为吸食毒品而死亡。死亡的学生名叫陈桥,14岁,读初中一年级,事发当天中午,陈桥从学校回到家中,当时他坐在客厅沙发上,陈桥的母亲在厨房里忙着午饭,陈桥妈妈回忆:“突然听到噗通的一声,孩子从沙发上面掉在了地上,看到他脚手都抽筋了,我马上跑出来把他扶在沙发上。”当时陈桥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家人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诊断:“吸毒过量。”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也没能留住陈桥的生命。同时灌阳县公安局民警也来到医院为陈桥做了尿检,证明他曾吸食毒品K粉,医院也认定陈桥是过量吸食K粉而导致呼吸系统衰竭,最终死亡的。事后查明,毒品来源于毒贩免费供给学生毒品,等学生吸毒上瘾后,就开始收钱。现在的趋势是毒品开始从大城市向偏远县城甚至农村里转移,吸.
毒人员呈现低龄化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现在80%的吸毒者未满30周岁,未满18岁的占17%。
我们常见的毒品有哪些呢?有海洛因、鸦片、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摇头丸、氯胺酮即K粉等。
吸毒的危害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吸毒一口,掉入虎口”。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1)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毒品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毒品,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
(2)精神依赖性
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 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诱发并加剧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在调查中了解到,每个成瘾的吸毒人员一天需花费100至1000元不等的毒资。与刑事犯罪紧密相连。据有关资料显示,吸毒人员中,90%的女性有卖淫行为,男性70%以上有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并且“以贩养吸”。
一个15岁的女学生,因为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父母发现后,把她带回家中关了起来,但中毒很深的她已无法安静呆在家中。一天被毒瘾搅得心烦意乱的她,为了外出寻找毒品解瘾,竟抄起菜刀将劝阻她外出的父母双双砍死。
3、吸毒不仅损害本人健康,还会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我国边境一带的毒品流行重灾区,吸毒群体艾滋病感染率竟高达68%。
那么,怎样做才能远离毒品呢?
1、绝不吸第一口,克服盲目的好奇心理,相信毒品的厉害,好奇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青少年,这本来不是坏事,但并非所有的好奇心都是可以“试验”的。如抱着“找一下“我就不信它有那、“尝尝新鲜”、“抽着玩玩”、吸毒的感觉”
么神”、“吸一口不要紧”、“我吸毒再戒毒给你看看”等心态开始吸毒,那就是将自己推进万丈深渊。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保持健康的心态,战胜逆境、挫折。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警惕身边的欺骗和诱惑。
5、不要吸烟。从吸烟到吸毒只有一步之遥,曾经有一个戒毒专家说过“吸烟者是吸毒者的预备军”。
三个方面的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首先还是讲2个案例。
某校一位同学由于上网交友不慎,在五一期间与网友约会时遭网友及同伙绑架勒索,手机及钱财被抢,还要亲友送去钱财赎身。另一个案例就是王某是一名13岁的中学生,迷上了网络游戏后,一发不可收拾,经常是连续长时间上网。在一次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层的高楼跳下自杀身亡。
以上2个案例给我们2个教训,1是同学们要注意区分网络与现实的区别,避免过分沉迷于网络;
2是不要向陌生的网友透露你自己的真实的个人信息,更不要与陌生网友见面。
《星际》、《传奇》如尤其是网络游戏,过分沉迷于网络,
等等,容易让人对网络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自控能力下降,医学上叫“网络成瘾症”,并且极易引发刑事犯罪。如盗窃、抢劫、绑架等等。2007年1月19日,我县平口镇就发生一起绑架杀人的恶性案件。罪犯刘磊平时好胜斗狠,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痴迷于网络游戏,父母担心他出去惹事,看管得严,给他买了台旧电脑,让他在家里上网。他一直因为家里零花钱给得少,游戏装备都不好,他一直希望买套好点的装备,打游戏时旧电脑速度慢,装备差,平日里好胜斗狠的刘磊心理失去了平衡,起了歹念,绑架了隔壁家读小学四年级年仅9岁的聂某,并且先撕票再向家属勒索,手段非常残忍。因为痴迷网络而丧心病狂,这样的案例值得大家警醒。
同学们在上网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随意在网上留下任何你的真实信息,或者把这些信息透露给网友。这里的真实信息指的是姓名、年龄、住址、就读学校地址、班级。
2、网络上会有少数人利用聊天工具以及一些论坛散播一些无聊的、有害的公众信息以达到其个人非法目的。中学生网友在网络活动中应守法自律,不要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3、不与网友会面或参与各种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 子所乘,危及自身安全;
4、有节制的上网。
关于上网安全,请同学们牢记2句话:匿名交友网上多,切莫单独去赴约,网上人品难区分.小心谨慎没有错。
同学们,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篇三】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
简 报
金沙县沙土镇第二小学 2016年12月5日
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经典案例再敲警钟
2016年12月的第一周,我校作为“法制进校园活动周”开展法制教育活动。12月5日下午两点,“法制进校园活动周启动会”在沙土镇第二小学开幕,启动会上,派出所陈德勇教导员作了重要讲话,并宣布“法制进校园活动”正式开始,派出所所的部分同志作了活动要求与安排。
她们从当前的校园安全状况入手,结合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案例,通过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同学们必须引以为戒,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接着,她们针对校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例如:带刀具、打架、盗窃、敲诈等,向同学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与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与策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通过本次活动,使大家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促进了学生遵纪守法良好习惯的养成,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