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5篇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1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教育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QQ群、飞信群等实时监控;
教学单位要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学生管理人员应参与学生交流群加强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2
△teens n. 十几岁(13至19岁的年龄)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Pakistani adj. 巴基斯坦(人)的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切实加强系统管理,明确责任:
一、本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Denmark n. 丹麦(北欧国家)
limited adj. 有限的abolish vt. 废除;
废止 二、坚持“归属管理”原则,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负责教育本部门所属人员(教工及学生)不利用网络制作、传播、查阅和复制下列信息内容:损害国家及学校荣誉、利益、形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vt. 处理;
操纵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信息及内容的审查,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不泄漏。
necessity n. 必要性;
需要
throat n. 咽喉;
喉咙vt. 用拖把拖;
擦四、对本部门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的内部交流QQ群、飞信群等实时监控;
教学单位要摸清学生群体建立的内部交流群,学生管理人员应参与学生交流群加强监控与引导,对交流群中出现的不当言论及时制止、教育,对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情况及时上报。
△persuasion n. 信服;
说服五、严格实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部门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3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云顶煤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处罚以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界定、处罚、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追究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治理“三违”,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遵循以人为本、预防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有效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结合、自律与监督相结合。
第三条 处罚违章人员时,必须遵守《义煤集团新安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按照其违章行为和可能产生或已产生的后果,处理分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处四种形式。其中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条 根据危害程度,将“三违”划分为一般“三违”、严重“三违”、重大“三违”三种。
一般“三违”,指“三违”情节轻,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危害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严重“三违”,指“三违”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重大“三违”,指“三违”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直接引发重大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第五条 对一般“三违”,必须由“三违”人员写出保证书、进行家属联保,并由本班班组长或安全表现好、无“三违”现象的人员担保后方可重新上岗。是一般职工的,并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是管理人员的,并给予400元以下的罚款。若同一人在3个月内出现2次一般“三违”的要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严重“三违”人员要按照未交罚款不放过、未脱产培训不放过、考试合格未不放过、未写出保证书不放过、未实现家属联保不放过、未找到保证人不放过的“六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是一般职工的,给予500元的罚款,管理人员给予1000元的罚款。若同一人在6个月内出现2次严重“三违”的要按上一级处理,即按重大“三违”进行处理。
第七条 对重大“三违”除按照第六条“六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外,未造成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按违章严重程度不同,是一般职工的,给予1000元的罚款,予以辞退 。是管理人员的,给予行政处罚或2000-5000元的罚款,一律撤职,如是部室管理人员一律辞退。
第八条 查处“三违”,必须经当班现场人员确认,“三违”发现人或举报人向安监部门汇报登记,安检部门按照本规定对“三违”人员做出处理,填写《罚款通知单》,告知违章人员,对“三违”罚款签字确认,受理安全处罚争议事件,对拒绝接受处罚事件进行仲裁和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具体实施细则
1.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罚款必须经当事人及仲裁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签字认可后方为有效。当事人或单位对安检部、生产部门的处罚存有异议,或施罚人对被罚人做出处罚遭到拒绝时,在事件发生两日内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安委会)收到申请后,对事件进行初审,事实清楚的可强制执行,事件复杂或影响较大的,要在两日内成立仲裁庭进行仲裁,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3.仲裁委员会(安委会)对事件进行仲裁时,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详细查明事件原因,做出准确的结论。
4.凡发现违章事实清晰,但违章者又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经筹建处安全处罚仲裁委员会(安委会)确认成立的,严格按照《云顶煤业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经仲裁委员会(安委会)确定不成立的,要撤销处罚,并由施罚人向当事人致歉。
5.仲裁庭对处罚争议做出裁决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仲裁委员会(安委会)可强制执行。
第九条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将“事故”划分为一般“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重伤以上事故”。
第十条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追查处理,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内容: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伤愈后进“三违”学习班学习10天,公开曝光,家属配合联保,否则,予以辞退。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者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进“三违”学习班学习10天,公开曝光,家属配合联保,否则,予以辞退。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4、根据互保联保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各处以200元罚款。
5、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各处以200元罚款。
6、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400元罚款。
7、对主管正职处以500元罚款。
8、对事故单位负有技术管理、业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罚款300元、相关管理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9、取消发生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重伤事故,由安委会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伤愈后进“三违”学习班学习30天,公开曝光,家属配合联保,否则,予以辞退。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违章者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非管理人员的给予辞退。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的就地免职,并视违章情节和伤害程度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4、对负有互保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以500元罚款。
5、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6、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7、对主管、分管副队长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8、对事故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9、取消事故队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队安全风险抵押金。
10、对事故单位罚款2万元,罚款交财务奖励基金专户。
11、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重伤以上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处理。同时公司内部进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和上级处理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追究责任。
1、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一律撤职,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当班安检员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3、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予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4、对主管队长降职使用,并各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1000~5000元罚款或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
6、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处以1000~3000元罚款,副职处以1000-20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300~800元罚款。
7、对事故单位负有管理和技术责任的相关领导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取消事故单位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队按抵押金标准对等处罚,处以事故单位3万元罚款。
9、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一般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安全副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牵头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重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及公司总经理共同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责任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
2、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3、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4、对主管队长、分管副队长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对事故单位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2000元罚款。
6、在对事故单位安全奖惩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办法。
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调查处理,并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主要安全责任者及各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并给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由于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协调组织事故抢救,致使事故扩大的。
5、阻挠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监督监察(检查)或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6、要求停产整改时,拒不执行的。
7、未认真履行矿领导下井带班的。
第十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公司察看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对违反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
3、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三大规程”或者失职渎职、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
5、不按照公司规定带班入井,及入井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6、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未认真履行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
第十八条 一般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有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3、忽视安全管理,有冒险蛮干行为的。
4、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
5、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注:①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②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③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④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十九条 因对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不严格、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 需要向集团公司申报审批的项目及其设计未申报审批,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实行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区队及区队长取消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资格;
对发生重大非伤亡、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部室领导取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当年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单位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
第二十二条 安全责任追究要从严、从快,以惩戒事故责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拖延责任追究不按时做出处罚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云顶煤业。
爱人者,人恒爱之;
敬人者,人恒敬之;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
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
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
宽容就是忘却,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动辄去揭,便添新创,旧痕新伤难愈合,忘记昨日的是非,忘记别人先前对自己的指责和谩骂,时间是良好的止痛剂,学会忘却,生活才有阳光,才有欢乐。
不要轻易放弃感情,谁都会心疼;
不要冲动下做决定,会后悔一生。也许只一句分手,就再也不见;
也许只一次主动,就能挽回遗憾。
世界上没有不争吵的感情,只有不肯包容的心灵;
生活中没有不会生气的人,只有不知原谅的心。
感情不是游戏,谁也伤不起;
人心不是钢铁,谁也疼不起。好缘分,凭的就是真心真意;
真感情,要的就是不离不弃。
爱你的人,舍不得伤你;
伤你的人,并不爱你。你在别人心里重不重要,自己可以感觉到。所谓华丽的转身,都有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人在旅途,肯陪你一程的人很多,能陪你一生的人却很少。谁在默默的等待,谁又从未走远,谁能为你一直都在?
这世上,别指望人人都对你好,对你好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几个。人心只有一颗,能放在心上的人毕竟不多;
感情就那么一块,心里一直装着你其实是难得。
动了真情,情才会最难割;
付出真心,心才会最难舍。
你在谁面前最蠢,就是最爱谁。其实恋爱就这么简单,会让你智商下降,完全变了性格,越来越不果断。
所以啊,不管你有多聪明,多有手段,多富有攻击性,真的爱上人时,就一点也用不上。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谁在你面前很聪明,很有手段,谁就真的不爱你呀。
遇到你之前,我以为爱是惊天动地,爱是轰轰烈烈抵死缠绵;
我以为爱是荡气回肠,爱是热血沸腾幸福满满。
我以为爱是窒息疯狂,爱是炙热的火炭。婚姻生活牵手走过酸甜苦辣温馨与艰难,我开始懂得爱是经得起平淡。
爱人者,人恒爱之;
敬人者,人恒敬之;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
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
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
宽容就是忘却,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动辄去揭,便添新创,旧痕新伤难愈合,忘记昨日的是非,忘记别人先前对自己的指责和谩骂,时间是良好的止痛剂,学会忘却,生活才有阳光,才有欢乐。
不要轻易放弃感情,谁都会心疼;
不要冲动下做决定,会后悔一生。也许只一句分手,就再也不见;
也许只一次主动,就能挽回遗憾。
世界上没有不争吵的感情,只有不肯包容的心灵;
生活中没有不会生气的人,只有不知原谅的心。
感情不是游戏,谁也伤不起;
人心不是钢铁,谁也疼不起。好缘分,凭的就是真心真意;
真感情,要的就是不离不弃。
爱你的人,舍不得伤你;
伤你的人,并不爱你。你在别人心里重不重要,自己可以感觉到。所谓华丽的转身,都有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人在旅途,肯陪你一程的人很多,能陪你一生的人却很少。谁在默默的等待,谁又从未走远,谁能为你一直都在?
这世上,别指望人人都对你好,对你好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几个。人心只有一颗,能放在心上的人毕竟不多;
感情就那么一块,心里一直装着你其实是难得。
动了真情,情才会最难割;
付出真心,心才会最难舍。
你在谁面前最蠢,就是最爱谁。其实恋爱就这么简单,会让你智商下降,完全变了性格,越来越不果断。
所以啊,不管你有多聪明,多有手段,多富有攻击性,真的爱上人时,就一点也用不上。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谁在你面前很聪明,很有手段,谁就真的不爱你呀。
遇到你之前,我以为爱是惊天动地,爱是轰轰烈烈抵死缠绵;
我以为爱是荡气回肠,爱是热血沸腾幸福满满。
我以为爱是窒息疯狂,爱是炙热的火炭。婚姻生活牵手走过酸甜苦辣温馨与艰难,我开始懂得爱是经得起平淡。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4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云顶煤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处罚以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界定、处罚、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追究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治理“三违”,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遵循以人为本、预防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有效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结合、自律与监督相结合。
第三条 处罚违章人员时,必须遵守《义煤集团新安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按照其违章行为和可能产生或已产生的后果,处理分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处四种形式。其中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四条 根据危害程度,将“三违”划分为一般“三违”、严重“三违”、重大“三违”三种。
一般“三违”,指“三违”情节轻,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危害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严重“三违”,指“三违”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为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重大“三违”,指“三违”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直接引发重大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第五条 对一般“三违”,必须由“三违”人员写出保证书、进行家属联保,并由本班班组长或安全表现好、无“三违”现象的人员担保后方可重新上岗。是一般职工的,并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是管理人员的,并给予400元以下的罚款。若同一人在3个月内出现2次一般“三违”的要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严重“三违”人员要按照未交罚款不放过、未脱产培训不放过、考试合格未不放过、未写出保证书不放过、未实现家属联保不放过、未找到保证人不放过的“六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是一般职工的,给予500元的罚款,管理人员给予1000元的罚款。若同一人在6个月内出现2次严重“三违”的要按上一级处理,即按重大“三违”进行处理。
第七条 对重大“三违”除按照第六条“六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外,未造成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按违章严重程度不同,是一般职工的,给予1000元的罚款,予以辞退 。是管理人员的,给予行政处罚或2000-5000元的罚款,一律撤职,如是部室管理人员一律辞退。
第八条 查处“三违”,必须经当班现场人员确认,“三违”发现人或举报人向安监部门汇报登记,安检部门按照本规定对“三违”人员做出处理,填写《罚款通知单》,告知违章人员,对“三违”罚款签字确认,受理安全处罚争议事件,对拒绝接受处罚事件进行仲裁和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具体实施细则
1.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罚款必须经当事人及仲裁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签字认可后方为有效。当事人或单位对安检部、生产部门的处罚存有异议,或施罚人对被罚人做出处罚遭到拒绝时,在事件发生两日内提出仲裁申请。
2.仲裁委员会(安委会)收到申请后,对事件进行初审,事实清楚的可强制执行,事件复杂或影响较大的,要在两日内成立仲裁庭进行仲裁,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3.仲裁委员会(安委会)对事件进行仲裁时,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详细查明事件原因,做出准确的结论。
4.凡发现违章事实清晰,但违章者又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要做好现场记录,经筹建处安全处罚仲裁委员会(安委会)确认成立的,严格按照《云顶煤业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经仲裁委员会(安委会)确定不成立的,要撤销处罚,并由施罚人向当事人致歉。
5.仲裁庭对处罚争议做出裁决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仲裁委员会(安委会)可强制执行。
第九条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将“事故”划分为一般“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重伤以上事故”。
第十条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追查处理,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内容: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伤愈后进“三违”学习班学习10天,公开曝光,家属配合联保,否则,予以辞退。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者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进“三违”学习班学习10天,公开曝光,家属配合联保,否则,予以辞退。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4、根据互保联保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各处以200元罚款。
5、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各处以200元罚款。
6、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400元罚款。
7、对主管正职处以500元罚款。
8、对事故单位负有技术管理、业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罚款300元、相关管理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9、取消发生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重伤事故,由安委会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伤愈后进“三违”学习班学习30天,公开曝光,家属配合联保,否则,予以辞退。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违章者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非管理人员的给予辞退。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的就地免职,并视违章情节和伤害程度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4、对负有互保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以500元罚款。
5、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安检员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6、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7、对主管、分管副队长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8、对事故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9、取消事故队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队安全风险抵押金。
10、对事故单位罚款2万元,罚款交财务奖励基金专户。
11、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重伤以上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处理。同时公司内部进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和上级处理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追究责任。
1、对当班跟班队长班长一律撤职,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当班安检员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3、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予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4、对主管队长降职使用,并各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1000~5000元罚款或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
6、对事故单位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处以1000~3000元罚款,副职处以1000-20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300~800元罚款。
7、对事故单位负有管理和技术责任的相关领导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取消事故单位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队按抵押金标准对等处罚,处以事故单位3万元罚款。
9、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一般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安全副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牵头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重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及公司总经理共同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1、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责任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非故意或非严重违章的可酌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不得小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
2、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3、对值班队长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4、对主管队长、分管副队长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对事故单位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2000元罚款。
6、在对事故单位安全奖惩考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时,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办法。
7、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调查处理,并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主要安全责任者及各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行政处分,并给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1、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由于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未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协调组织事故抢救,致使事故扩大的。
5、阻挠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监督监察(检查)或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
6、要求停产整改时,拒不执行的。
7、未认真履行矿领导下井带班的。
第十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公司察看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而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对违反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
3、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三大规程”或者失职渎职、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且性质严重或行为恶劣的。
5、不按照公司规定带班入井,及入井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6、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未认真履行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
第十八条 一般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给责任者经济处罚。
1、有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3、忽视安全管理,有冒险蛮干行为的。
4、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
5、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注:①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②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③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④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十九条 因对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不严格、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 需要向集团公司申报审批的项目及其设计未申报审批,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实行安全事故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区队及区队长取消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资格;
对发生重大非伤亡、特大非伤亡事故的分管领导和部室领导取消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当年取消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单位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各类先进的评比资格。
第二十二条 安全责任追究要从严、从快,以惩戒事故责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拖延责任追究不按时做出处罚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云顶煤业。
爱人者,人恒爱之;
敬人者,人恒敬之;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
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
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
宽容就是忘却,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动辄去揭,便添新创,旧痕新伤难愈合,忘记昨日的是非,忘记别人先前对自己的指责和谩骂,时间是良好的止痛剂,学会忘却,生活才有阳光,才有欢乐。
不要轻易放弃感情,谁都会心疼;
不要冲动下做决定,会后悔一生。也许只一句分手,就再也不见;
也许只一次主动,就能挽回遗憾。
世界上没有不争吵的感情,只有不肯包容的心灵;
生活中没有不会生气的人,只有不知原谅的心。
感情不是游戏,谁也伤不起;
人心不是钢铁,谁也疼不起。好缘分,凭的就是真心真意;
真感情,要的就是不离不弃。
爱你的人,舍不得伤你;
伤你的人,并不爱你。你在别人心里重不重要,自己可以感觉到。所谓华丽的转身,都有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人在旅途,肯陪你一程的人很多,能陪你一生的人却很少。谁在默默的等待,谁又从未走远,谁能为你一直都在?
这世上,别指望人人都对你好,对你好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几个。人心只有一颗,能放在心上的人毕竟不多;
感情就那么一块,心里一直装着你其实是难得。
动了真情,情才会最难割;
付出真心,心才会最难舍。
你在谁面前最蠢,就是最爱谁。其实恋爱就这么简单,会让你智商下降,完全变了性格,越来越不果断。
所以啊,不管你有多聪明,多有手段,多富有攻击性,真的爱上人时,就一点也用不上。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谁在你面前很聪明,很有手段,谁就真的不爱你呀。
遇到你之前,我以为爱是惊天动地,爱是轰轰烈烈抵死缠绵;
我以为爱是荡气回肠,爱是热血沸腾幸福满满。
我以为爱是窒息疯狂,爱是炙热的火炭。婚姻生活牵手走过酸甜苦辣温馨与艰难,我开始懂得爱是经得起平淡。
爱人者,人恒爱之;
敬人者,人恒敬之;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
最高贵的复仇是宽容。有时宽容引起的道德震动比惩罚更强烈。
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
宽容就是忘却,人人都有痛苦,都有伤疤,动辄去揭,便添新创,旧痕新伤难愈合,忘记昨日的是非,忘记别人先前对自己的指责和谩骂,时间是良好的止痛剂,学会忘却,生活才有阳光,才有欢乐。
不要轻易放弃感情,谁都会心疼;
不要冲动下做决定,会后悔一生。也许只一句分手,就再也不见;
也许只一次主动,就能挽回遗憾。
世界上没有不争吵的感情,只有不肯包容的心灵;
生活中没有不会生气的人,只有不知原谅的心。
感情不是游戏,谁也伤不起;
人心不是钢铁,谁也疼不起。好缘分,凭的就是真心真意;
真感情,要的就是不离不弃。
爱你的人,舍不得伤你;
伤你的人,并不爱你。你在别人心里重不重要,自己可以感觉到。所谓华丽的转身,都有旁人看不懂的情深。
人在旅途,肯陪你一程的人很多,能陪你一生的人却很少。谁在默默的等待,谁又从未走远,谁能为你一直都在?
这世上,别指望人人都对你好,对你好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几个。人心只有一颗,能放在心上的人毕竟不多;
感情就那么一块,心里一直装着你其实是难得。
动了真情,情才会最难割;
付出真心,心才会最难舍。
你在谁面前最蠢,就是最爱谁。其实恋爱就这么简单,会让你智商下降,完全变了性格,越来越不果断。
所以啊,不管你有多聪明,多有手段,多富有攻击性,真的爱上人时,就一点也用不上。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谁在你面前很聪明,很有手段,谁就真的不爱你呀。
遇到你之前,我以为爱是惊天动地,爱是轰轰烈烈抵死缠绵;
我以为爱是荡气回肠,爱是热血沸腾幸福满满。
我以为爱是窒息疯狂,爱是炙热的火炭。婚姻生活牵手走过酸甜苦辣温馨与艰难,我开始懂得爱是经得起平淡。
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篇5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信息中心作为办公网网上信息的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网络中心负责办公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二、办公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办公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四、各部门应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络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安全、真实、可靠。
(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
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一)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二)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三)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四)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五)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各单位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办公网上发布。主办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七、在办公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地址。
(四)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五)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六)不按国家和镇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七)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八)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网站负责人将对帐号进行停用或注销(相关部门技术帮助)。
(一)利用帐号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
(三)本人要求注销帐号的。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单位和个人用户,由网络中心给予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注销帐号、停止子网入网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