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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8 08:2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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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

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5篇

第一篇: 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有效预防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根据区、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委决定将今年的9月定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现就活动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业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廉洁诚信、守法经营理念为目的,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把诚信、守法、清廉等内容渗透、充实到企业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中,进一步推动企业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积极培育艰苦奋斗、廉洁从业、诚信守法、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企业廉洁文化,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有健全的企业廉洁文化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具体职责分工。活动主要负责人要有较强的廉洁文化进企业意识,积极鼓励并支持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活动的过程、结果等有详细的考核办法,并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阵地建设丰富多彩。在企业办公区、生活区和文化活动区等设置廉洁文化长廊,张贴廉洁图片、宣传牌、警言警句牌,设立廉洁文化主题景观等;在企业职工之家、图书馆(室)等,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在企业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企业廉洁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网页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四)教育宣传效果明显。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学习活动强基固本;通过演讲、歌咏及知识竞赛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教育效果。

  (五)着力打造廉洁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各企业努力创建一批廉政文化进企业示范点,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廉洁教育或廉洁文化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企业要加强与企业党组织及工、青、妇等协调配合,把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任务分解落到实处,做好平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建立激励机制;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部门特色,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要探索建立廉洁文化进企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活动深入开展,企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方案,自下而上开展有统一主题、统一组织的示范活动,切实使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月”期间达到高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增强企业各部门齐抓共管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细化目标、量化管理。各单位活动方案与总结于10月12日前报市国资委综合科。

  【篇二】

  一、工作目标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培育“诚实守信、廉洁经营”的价值理念,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行为规范,把廉洁文化融入到企业党的建设、文化建设、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领域。经过努力,初步建成与现代企业相适应,与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体系相融合,与企业宗旨和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相协调的企业廉洁文化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以“诚实守信、廉洁经营”为主题,以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完善制度,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尤其是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管理,在各项工作流程、制度建设中体现廉洁从业的要求;强化监督,全面推行厂务公开等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各项制度,形成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利益的企业文化。

  (二)分层分类制定企业人员廉洁行为规范。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要融入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突出廉洁从业、合法经营、忠诚守信;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突出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办事规范;企业员工突出爱岗敬业、尊章守纪、诚信友善。

  (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廉洁文化活动。推动廉洁文化进企业,将廉洁文化理念和要求融入生产经营和管理中,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营造廉洁从业氛围;推动企业廉洁文化进岗位,将廉洁从业规范纳入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制度和流程,加强内控机制;推动企业廉洁文化进项目,不断完善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的廉洁从业各项制度。

  (四)彰显特色提升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进一步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拓展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企业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推动企业根据各自实际,建设企业廉洁文化宣传教育设施,设立企业廉洁文化宣传教育专栏,总结企业廉洁文化研究成果,树立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打造有影响的企业廉洁文化品牌。

  三、组织领导

  根据市纪委的工作分工,市国资委为牵头单位,市纪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为协办单位。各企业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推进办法,建立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报告、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篇: 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改革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国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X政发〔X〕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精神,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我市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秩序更加合理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进一步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依法落实董事会的工资分配管理权,完善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要切实做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健全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在经济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统筹处理好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企业内部不同职工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调节过高收入。

(三)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建立健全制度科学、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的事前引导和事后监督监管机制,规范工资分配秩序。

(四)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全面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隶属关系,健全工资分配分级监管体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分级监管责任。

三、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适用于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X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企业本部及其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子企业。

(二)本方案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本方案将企业界定为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企业功能性质由市国资委确定,其功能定位应与考核指标、管理模式等确定的类别一致。

四、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自治区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2.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建立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根据企业年度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1)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且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的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其中,以下企业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幅的80%范围内确定: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商业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
公益类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以上的。

(2)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的企业,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按照以下原则调整: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或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达到同期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商业类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降幅在不超过同期经济效益降幅的60%范围内确定;
按时足额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以及其他未发生亏损的企业,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

第三篇: 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

县属国有企业托管规定

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托管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被托管企业一般包括:

(一)关停、无经营、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

(二)按有关规定需政企脱钩的国有企业;

(三)亏损且扭亏无望,不能持续经营的国有企业;

(四)其他适宜采取托管方式处理的企业。

二、托管与受托关系:

1、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被托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但不直接参与被托管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以签定《托管责任书》的形式,委托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管理。

2、资产经营公司对被托管企业行使投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经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审定,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被托管企业的资产重组、转制及破产清算等工作。并要妥善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和各项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做好职工安置和遣散工作。具体在双方签定的《托管责任书》中确定。

三、托管程序

1、被托管企业经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托管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托管申请;

(二)被托管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托管前一年度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清产核资的核定数,近3年经营情况、人员情况等。

2、经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和资产经营公司对被托管企业清产核资,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与资产经营公司签订《托管责任书》。

《托管责任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托管企业名称、类别;

(二)托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托管期限和托管终止的条件;

(四)相关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3、被托管企业自签订《托管责任书》之日起,划归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由资产经营公司对被托管企业行使投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被托管企业要自觉接受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

四、资产经营公司对被托管企业行使如下权力:

(一)按有关规定在权限范围内提名或任免经营管理人员;

(二)制定被托管企业发展目标,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人员安置计划等;

(三)提出产权转让、改制、重组、破产等资产重组方案,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后实施;

(四)按规定行使的其他权利。

五、在托管期内,资产经营公司承担如下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被托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二)负责被托管企业的日常管理;

(三)负责被托管企业财务报告和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编制(不并表,以附表形式反映);

(四)委托单位交付的其他管理事项。

六、托管期间,被托管企业不列入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范畴。

七、托管期间,资产经营公司要定期将托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被托管企业的财务情况向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汇报,托管工作情况作为考核资产经营公司经营班子经营业绩的依据之一。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托管关系:

(一)依照司法程序确认托管关系解除的;

(二)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同意解除的;

(三)不可抗拒的力量致使托管资产消失的;

(四)托管企业办理完注销手续自然解除的。

九、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订企业国有资产托管监督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托管机构的托管行为;

(三)审查或批准资产经营公司制定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企业改制方案;

(四)督促、指导资产经营公司对托管企业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

(五)对托管过程中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六)调解资产经营公司和被托管企业之间的纠纷,在一定权限内做出裁决。

十、企业实行托管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托管期满,被托管企业原则上重新列入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考核范畴;
确实未达到营运条件的,重新签订《托管责任书》,继续实行托管。

十一、本规定由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原县政府《××县县属国有企业托管暂行规定》(〔 〕 号)同时废止。

第四篇: 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作者:;

作者机构:;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2014

卷:000

期:032

页码:P.21-29

页数:9

中图分类:F279.24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有制主体地位;企业改革发展;公有制经济;巩固和发展;经济主导;经济活力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粤发[2014]15号),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开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五篇: 浦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

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增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X〕17X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11X号)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X〕1X号)精神,现就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分类原则
(一)谁出资谁分类。按照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分级推进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工作。具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属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在遵循国家基本分类思路、确保国有企业分类相对统一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科学实施分类,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不搞一刀切。根据布局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战略需要,动态调整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分类。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标准主要考量国有企业承担
的任务、运营模式、行业特点和参与市场竞争程度。定量标准主要分析国有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和从业人员等核心指标占企业总额的比例。当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不一致时,优先考虑定性标准。
(四)坚持企业基本属性。各类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虽然不同,但基本属性都是企业,均应遵循市场和企业发展规律,努力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要自觉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表率作用,模范履行社会责任。
二、基本类别
根据不同国有企业承担任务、业务特征、市场属性、资源配置和行业特点,将市属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效益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承担政府特定任务、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的企业。
三、分类方法
(一)企业分类的主要依据。

1.根据政府出资组建企业时,明确的企业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设定企业类别。
2.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的需求设定类别。满足市场需求的是商业企业,满足城乡公共需求和承担政府特定任务的是公益类企业。
3.根据核心指标占比设定企业类别。结合企业战略定位和主业,选取相关业务的资产(资本或投资)、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和从业人员等四项指标作为核心指标,分别计算相关业务的四项指标占企业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相关业务三个以上核心指标占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超过51%,则企业划入相应类别。
(二)企业跨类业务的认定。
1.跨类业务是指企业在主业以外承担或从事的其他类别的业务,跨类业务包括项目、投资和下属企业等。
2.企业承担或从事的其他类别业务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占企业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在10%以上,可以认定为跨类业务;未达到10%但对企业经营业绩确实有较大影响的,也可认定为跨类业务。
3.跨类业务认定范围原则上涵盖到二级企业。
(三)建立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的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对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进行定期
评估和调整,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企业分类作适当调整,特殊情况下可实时调整。
四、分类施策
(一)分类推进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二)分类促进发展。各类企业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品布局,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承担政府特定任务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三)分类实施监管。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
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公益类国有企业,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承担政府特定任务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分类定责考核。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兼顾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性质,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科学考核企业跨类业务。对商业类国有企业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考核时剔除公益性任务对财务性考核指标的影响;对公益类国有企业从事商业性业务的,将商业性业务的效益增长情况纳入考核。
五、完善监管
企业类别确定后,将对不同类型的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推进改革、分类调整结构、分类实施考核、分类加强监
管,不断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和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市属各国有企业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企业内部实施分类管理。对所属子公司进行科学分类,制定出具体的分类监管、分类考核管理办法。各县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根据本意见精神,对所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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