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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重要意义(完整)

时间:2022-07-08 09: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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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重要意义(完整)

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6篇

第一篇: 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

谈正确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2011级工程造价七班 刘伟杰 学号111343099
概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共产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逐渐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适应这一变化,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我国历史上曾经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理想。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过“兼相爱”、“爱无差”,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两千多年来,人们从不同角度提出过“大同”社会的理想,反映了我国人民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追求。但是,在存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旧制度下,这些设想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在西方国家,自近代以来,有很多学者也提出过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思想和理论, 蕴含着许多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一些国家还提出和实施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
社会和谐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党不断探索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以来,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并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了全面部署。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现实证据在于: 第一,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第二,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第三,这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使人类的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各种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和相互转换的规律,阐明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这就是说,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建设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逐步将其变成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从而也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域,使社会建设成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同等地位的一个崭新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

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党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才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要带领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二篇: 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

胡岩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民族与宗教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

大家好,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

我们分以下四个大题目:一、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二、当代中国宗教的基本情况与基本问题;
三、当代中国的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首先我们给大家介绍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就是这样几句话,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2015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的工作,习近平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的工作。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任务,各级党委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贯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2016年的4月22日至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又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在讲话中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关于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习近平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工作的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活动总体平稳有序。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他强调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要包括上面多重关系。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敢于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二、当代中国宗教的基本情况与问题(一)中国宗教的基本情况

第二个大问题,当代中国宗教的基本情况,以及基本问题。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下面,我们中国的,今天中国宗教的基础情况,存在哪些基本的问题。我们给大家介绍以下的几组数据,1982年的时候,三十多年前,我们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不久,我们给大家介绍过党的1982年的(19号)文件,在(19号)文件中,关于当时中国的宗教基本情况,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

文件中说,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在我国佛教已有2000年左右的历史,道教有1700多年的历史,伊斯兰教有1300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则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之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信教的群众,伊斯兰教在解决初约有800多万人,现在约有1000多万人,就是八十年代初的时候,主要是由于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人口的增加,比解放初增加了200多万,那么因为普遍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天主教在解放初约有270万人,现在已有300多万人,就是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三十多年间增加的并不是很多。基督教在解放初约有70万人,现在约有300万人,这个增加,我们从数字上一看,比天主教那是翻一翻了,从70万到300多万,天主教是从270万到300万,这个增加的不是很多,但是基督教,也就是我们说的新教,增加的就比较多了。佛教包括喇嘛教,也就是我们说的藏传佛教,在藏、蒙、傣等少数民族中,几乎还是全民信仰的宗教,佛教和道教和汉族中现在也还有一定的影响,这是八十年代初的情况。

我们再看1997年,国务院的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宗教信仰状态,这样一个白皮书,在这个白皮书里,对于九十年代后半期中国宗教的基本情况,就给出了下面的一组数字。

中国现在有各种宗教信徒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万5千余处,就各种宗教的活动场所都包括在里面。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全国范围内有3000多个,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下面就给出各个宗教的具体数字,佛教寺院1300余座,出家僧尼约20万人,其中藏语系佛教的喇嘛、尼姑约12万人,活佛1700人,寺院3000余座;
上座部巴利语系佛教,我们也把它叫做南传佛教,这个佛教的比丘长老近万人,寺院1600余座。

道教宫观1500座,乾道、坤道2万5千余人。

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总人口约1800万,这个比我们刚才的数据几乎就翻翻了。

清真寺3万余座,伊玛目、阿訇4万余人,天主教徒约400万人,教职人员约4000人,教堂、会所4600余座。

基督教(新教)的教徒10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1万8千余人,教堂1万2千余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万5千余处。我们看从82年到97年,就拿基督教教徒来说,97年已经1000万人了,我们在八十年代初我们的数据还是300多万人,又翻了翻。

到了2010年,又过了十多年,这个没有更加官方的数字,但是2010年的时候,这个社会科学院的世界宗教研究所有一个《宗教蓝皮书》,在蓝皮书中就指出我国基督教的,基督教徒的人数约占人口总数的1.8%,我们看女性占了7成,蓝皮书中10年8月份发布的蓝皮书指出:

近年来我国基督教徒数量在大部分地区发展较快,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基督徒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8%,总体估计为2305万人,这是个估计的数字。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基督徒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8%,总体估计为2305万人。其中已受洗者1556万人,占67.5%,未受洗者749万人,占32.5%。女性基督徒明显多于男性。在基督徒群体中,女性约占七成,男性约占三成。据了解,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在国内首次公布全国基督教入户调查数据,也是宗教实证研究的重大突破。下面还有受教育程度,年龄的分析,这些数字我们都可以从白皮书中能够得到。

那么中国有全国性的宗教团体一共是七个,它们是中国的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和基督教各有两个,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一共这是全国性的宗教团队。那么我们看,这全国性的宗教团体就分属,我们通常说五个制度性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

这个根据1997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态》白皮书,我们给大家做一个表,可以看出来,这个五大宗教活动场所的比较,数量最多的是伊斯兰教,最少的是道教。

下面的一些图片,我们可以看一看各个宗教,我们又来给介绍一下,这个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四观教堂:河南洛阳的白马寺,传说佛教传入中原地区,白马驼着佛经来的,那么这是最早建立的中原地区的一个寺庙,是洛阳的白马寺。

这是西藏拉萨大昭寺寺顶上的卧鹿祥轮,这是佛教寺院的一个有特点的标志,标志性的装饰,在寺庙顶上,西藏的大昭寺,拉萨的大昭寺,非常有名,各方来朝拜的,藏区的老百姓到拉萨来,必定要到大昭寺来,这是他们最想去,一定要去的一个地方。这是大昭寺的金顶。

西藏的甘丹寺,甘丹寺在拉萨市区以东四五十公里的样子,这个寺庙是在山顶上,它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立者宗喀巴大师建立起的第一座寺庙,所以也被认为是藏川佛教格鲁派的祖寺。

南传佛教的缅寺,南传佛教就是我们刚才说的巴利语系佛教,什么南传上座部,它的寺庙我们看也是很有特点的,和内地汉族地区的,汉族的寺庙和藏传佛教的寺院都是有明显的不同。

道教宫观,这是很有名的,全国这个道教宫观中很有名的这个镇岳宫。

青岛崂山太清宫。

这个清真寺,我们看北京东四的清真寺,你从外面看,就是北京很有地方特色的一个四合院,从外面看。

这是北京牛街的清真寺,也是非常典型的汉式建筑,大屋檐、绿瓦,红色砌的柱子。

往西到我们国家这个,向西北走,这个西宁,最大的清真寺,我们看这个样子风格就有所变化了,风格就往西,就是中亚地区的风格就有了。

到了新疆,新疆喀什,新疆的南疆,艾提尕尔清真寺。

那么天主教的教堂,北京东堂,王府井的天主堂,就在非常繁华的王府井大街,往北走一点就到了,每个星期天大门都是开的,供国内外的宗教人士进行宗教活动。

下面一个表是基督宗教的分支,在中国我们现在习惯于把基督教分作天主教和新教,东正教在中国的影响非常小,主要是在东欧,特别是俄罗斯,原来的苏联。新教,又被叫做耶稣教、抗罗宗,它是公元16世纪从基督教中分出来的,那么信奉教皇这一派,又被叫做拉丁公教、罗马公教,到了11世纪的时候,这个分离出来,那么在中国影响比较大的。这个基督宗教的两支,主要是天主教和新教,我们把它们统称为基督宗教,如果只说基督教,那么一般是指这个基督教的新教,这样一个表,就是让大家便于理解,基督教的分支。

(二)宗教发展带来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宗教发生了变化,一个很大的变化,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信教的人数增加了,特别是信仰基督教的人数增加了。那么各个宗教,其他宗教也有发展,你比如信仰佛教的,藏传佛教信仰者人数也在增加,那么宗教发展就带来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是信教的人数增加了。

其次宗教信徒的人员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人员的构成不一样了,过去可能是文盲、妇女、农村文化程度,社交与程度不太高的人占的比较大。现在不是,城市也开始有更多的人信教。

原有的宗教格局逐步被打破,原来就是我们说五个制度性的宗教,那随着东北和西北新疆改革开放,俄罗斯东正教的影响也进来了。南方一些民间信仰也兴起了,如马祖信仰等,也在兴起。

最后,各个宗教都日益显得缺乏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各宗教团体领导人年龄偏高,后继乏人。现在这个问题,就是越来越突出,有的老一辈的各个教派的,享有盛誉的领导人,逐渐由于自然原因离开了,那么新的接班人也是有各种不同的问题存在,这个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理解不深,在信教群众当中的威信还没有很好的树立起来等,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那我们从全世界的角度看,在当今世界大约70亿人口中,信奉各种宗教的人占了80%以上,大概有57亿左右,信教的人多,不信教的人少,大概的比例我们可以说是四比一,80%对20%。

那么世界宗教发展的基本情况,我们有这样一个数据,美国的皮尤研究中心,在2010年世界信教人数的报告中提出,世界人口当时是68.9亿,各种宗教徒约57.7亿,占世界总人口80%以上,无宗教隶属人数,包括无神论者,占世界总人口不到20%,不到五分之一。

其中各个宗教的占比,这个数字基督徒是21.73亿,占世界总人口的32%;

穆斯林信奉伊斯兰教的16亿,占世界总人口的23%;

印度教徒从数量上说10亿,占世界总人口的15%;

佛教徒4.88亿,占世界总人口的7%。

但是我们看,尽管印度教徒这个人数占了第三位,它并不被认为是一个世界性的宗教,我们通常说的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并不包括印度教,尽管佛教徒的数量是印度教徒的一半,但是佛教被认为是三大世界宗教之一。

世界不同地区,民间宗教信徒4.0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6%。

下面还有犹太教徒1400万,其他宗教的教徒5800万等,那占世界总人口的比例就是2%、1%,比例就很小了。

中国,中国的基督徒人口,刚才我们给我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数字,到了2010年,据这个中国基督教“两会”的不完全统计,中国的基督徒大约为2000万人。那比着九十年代的1000万人又翻翻了,这是个不完全的统计。另外还有人认为,中国的基督徒已经有了1.3亿,这是一种说法,未必是这么多。

近期,1910年的《宗教蓝皮书》,发布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课题组作的中国基督教入户问卷调查报告,这个报告显示,中国基督徒数量在大部分地区发展较快,刚才我们给出过这个数字,2305万人,基督徒总体估计。

到了最近,到了这一两年,我有一个数字,只是介绍给大家,这个出处不便提出来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各宗教信仰者的人数合计为将近2亿人。我们想五十年代的时候,我们说中国“两个1亿多”信教群众1亿多,少数民族1亿多,那会中国人口就是个6亿左右,现在比之那个时候,人口已经翻翻了还要多,所以教徒的数量,从我们以前说的1亿多,到现在的2亿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仅是占人口的比例不变,也应该是这个数字了。

其中佛教、道教,大约为1亿人,中国还是信仰佛教的人很多,当然信仰佛教这个尺度很难来界定,究竟什么样的信仰佛教,这1亿多人,道教占的比例很小,但是佛教徒并不都是住在佛教寺庙里,有很多在家的居士,也有很多人只是信仰上,我信佛教,信奉佛教。你说他能够信奉的到什么程度,这都很难说。

天主教徒600万人,基督徒(含慕道友)大约为4000万人,这个数字又增加了很多了。伊斯兰教大约为2300万人,其中除基督徒增加较快之外,其他宗教信仰者人数总量增加趋稳,趋于稳定了。但是信教者人员构成发生变化,在非公有制经济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甚至党政机关中,信教的人数都比过去增加了。

中国宗教信徒的人员构成,也正在发生变化,中国大陆宗教徒基本上仍然呈现出农村信教人数多,老年人多,妇女多,文盲多的特点。我们提出这个几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居民、知识分子、个体经济经营者,乃至私营企业主、青年人信教人数增加较快,存在着共产党员不同程度信仰宗教的情况。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这是党的纪律,不允许的,但是现在有的党员,包括我们看揭露出来的,有的贪官,都是信了宗教的。

原有的宗教格局逐步被打破,中国大陆主要以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新教五大宗教为主。改革开放以来,各宗教的发展出现了相互渗透的趋向。藏传佛教长期以来传播于蒙藏地区,近年来向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扩展势头逐渐地增大。而天主教和基督教则开始向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局部地区的东正教活动随着中国和俄罗斯关系的增进也开始复苏。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中国,带来了一些中国大陆以前没有的宗教和教派。各种民间信仰也日趋活跃。这些年来,就是中国原来的宗教格局逐步被打破,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各个宗教仍然是缺乏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各宗教团体领导人年龄偏高,有的都已经不在了,后继乏人。一些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教堂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教务活动、财务管理混乱。佛教方面,少数僧人戒律松弛,生活奢靡,甚至违法乱纪,损害佛教界的形象和声誉,这个大家从我们那个各种媒体的报道中都是有所了解的。

(三)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

少数民族地区,中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占了全国不到10%。那么少数民族地区占了国土面积的60%以上,所以少数民族中很多少数民族,又是广大农牧民群众,普遍信奉某一种宗教,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在我们国家也是,在我们的党的宗教工作中也是占有重要地位的。

我国信仰宗教的人,从总体上说是两部分,一部分是汉族,一部分是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中,无论宗教信仰者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比例,还是他们对于宗教信仰的虔诚程度,一般来说都要超过汉族。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宗教信仰自由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在少数民族当中执行这一政策,还有着不同于在汉族当中执行这一政策的特殊意义。这是因为,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长期保持着宗教信仰,特别是有些少数民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信仰一种宗教;
而有些宗教,例如佛教和伊斯兰教,又为多个少数民族所共同信仰。宗教信仰在这些少数民族中的影响很深,在很多情况下,宗教信仰问题是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的,这是和在汉族地区不一样的,因此,宗教工作在党的民族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党的民族工作也要特别重视宗教工作。

那么中国少数民族信仰的宗教,在新疆和西北地区,主要的是伊斯兰教,在西藏和其他藏区,以及蒙古族地区主要是藏传佛教,在新疆,我们知道在新疆也有蒙古族,新疆的蒙古族很多也是信仰藏传佛教的。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宗教方面的问题大量的是涉及上述两种宗教的问题,其中主要的和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这是毫无疑问的。

涉及宗教的敌我矛盾问题,仍然也是存在的。伊斯兰教方面,少数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以维护伊斯兰教名义从事分裂国家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东突”组织的暴力恐怖活动;
藏传佛教方面,十四世达赖至今依然打着维护藏传佛教的旗号搞分裂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其实质均已不再是宗教问题,但却增加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问题的复杂性。

三、当代中国的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

第三个问题,我们给大家介绍,当代中国的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那么中国是法治国家,要依法治国,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宗教法规方面有了极大的进步,不断的完善。

在推进实施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国的宗教法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宗教法规,就改革开放以来,宗教法规从一无所有,发展到主要的宗教事务都有法可依。那么这个宗教方面的法律,一部最重要的法规,2005年3月1号,我国首部调整宗教事务法律关系的《宗教事物条例》生效。这一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对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看《宗教事物条例》,这04年的11月30号颁布的,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这个条例,正式施行是从2005年的3月1号开始的,条例下面的一些内容,我们可以看到。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四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下面还有一些内容,就大家可以学习、领会。

那么这个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国家宗教事务局就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方面的规章。我们现在可以给大家列出来的,包括下面一些,你比如。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还有一个《实施细则》,《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这上面都是对各个宗教的。下面也有对各种专门的宗教做的这个,定出的规章,比如《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宗教院校设立办法》,这个《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等等,你想有的就是专门针对某一个宗教的,做了具体的规定。

2006年10月11日通过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不仅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而且要着眼于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我们看十七大的时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发展,这个我们有了新的成绩,十七大和新修改的党章,确立了“四句话”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对宗教工作的根本指导地位。基本方针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渐进完善的过程。从93年江泽民提出三句话到2001年提出“四句话”,在“三句话”的后面,加上了“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再到2002年,这个“四句话”进入党的十六大报告,最后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提出“基本方针”的表述,前前后后经过了14年的时间。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为何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四个问题,我们一起来学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我们党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正式提出的,对于宗教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着眼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下旬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这就是前不久,不多半年以前开的这个会,习总书记说,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他的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对待宗教的正确态度,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段时间以来,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宗教问题大致上有三种不同的认识,不同的态度,一种是主张“放”,认为宗教信仰是个人的事情,有信仰总比没有信仰要好,况且宗教对社会有些好处,党和政府没有必要去管,这是一种认识。还有一种,主张“收”,认为宗教是迷信,信教是愚昧的,宗教同我们党争夺群众,必须予以压制和取缔。

第三种主张,主张“导”,认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的规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们认为“放”“收”“导”的三种态度,三种认识相比较,“导”才是一种正确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既是个人信仰,又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族等方面紧密关联。当今世界发生的地区冲突和一些国家出现的社会动荡,背后大多有宗教的影子。

我国宗教领域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也存在对抗性矛盾和敌我矛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西方国家以“宗教”、“人权”为名,歪曲我国宗教的实际状况,抹黑我国的宗教政策;
境外某些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试图“西化”、“分化”我们;
“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在我境内传播极端思想,煽动暴恐活动;
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扰乱藏传佛教正常秩序。这些情况都说明,不能对宗教放任不管,否则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宗教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宗教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我国宗教存在的根源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这种根源并没有消失。

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程度以及人们的文化教育、思想认识水平,还远远没有达到消除宗教存在根源的程度,所以宗教仍将长期,那么宗教问题也就会长期存在,涉及宗教的各种矛盾也会长期存在。

既然宗教具有长期性,还有众多群众信仰各种宗教,我们就要尊重宗教自身发展的规律,树立长期工作的观念,不能强行压制甚至人为消灭宗教,犯“急躁病”“激进病”。实际上,我们也做不到人为的消灭宗教,没有人能够做的到。

所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宗教的深刻变化。我国信教人数持续增加,这种趋势还将延续。过去信教的群众是“五多”, “五多”是哪五多?就是我们说的老人多、妇女多、农村人口多、低收入者多、文化层次低的人数多,现在则是中青年、城镇人口、高收入者、高学历者越来越多。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人口流动,信教人口的地域分布也在发生变化。一些地方的民间信仰趋于活跃。我国原来没有的宗教也逐渐出现。这些新变化新情况,会给我国宗教关系、民族关系带来了重要影响。

古人云,“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对待宗教,既不能轻言“放”,也不能一味“收”,而是要采取“导”的态度,遵循宗教发展的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辩证思维认识,这样来对待宗教,确保我国宗教发展健康有序,使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做好“导”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也就是我们说的全面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是重大的政策和原则,末一句是根本方向和目的,也是“导”的根本指向。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引导的根本指向。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实践证明,我国宗教也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才能更好地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自身的价值。

(二)为什么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那么我们说,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要通过推进宗教中国化,有效防范个别地区和某些派别的“去中国化”逆流,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坚持中国宗教,中国宗教中国化的方向,那么我们还要要求宗教界努力实现文化自觉。

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我国宗教应当融汇和吸收中华文化的丰富营养,而不是照搬外国模式,照抄照搬一样也做不到,最起码你来到各种宗教,外部的宗教传到中国,你要用汉语,用中国少数民族的语言来传教,你如果还坚持就照用外来宗教的语言,你来传教都做不到,那么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说应该融汇和吸收中华文化的丰富营养,不能将外国价值观奉为奉为圭臬。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鼓励他们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领广大信教群众。要推动各宗教开展宗教思想建设,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我们说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宗教徒也是国家公民,那就必须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在享受公民权利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求宗教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依法管理,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任何人、任何组织在中国都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要支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扶贫济困,利益人群,鼓励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促进社会和谐。还要鼓励信教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劳动,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这样一个伟大的事业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我们既要积极,也要稳妥,因地因时因教制宜,慎重稳进,注重实效,行稳致远。特别要注意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推动各宗教的中国化。党和政府要善于引导,不能用强制的方式,不能搞运动,更不能瞎折腾。

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通过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多方面工作,综合施策,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范和治理非法违法活动,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注意事项

那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要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要切实予以尊重,依法进行保护。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不能因为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而出现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等现象。要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

第二要注意加强管理,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用法律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把宗教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确保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干涉。要划清宗教问题与其他问题的界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不要把宗教问题泛化。

要抓紧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宗教领域涉及的其他社会事务,也要尽量纳入相关法律法规调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的现象。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学会遵法守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第三要积极作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规律,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要支持和鼓励宗教界改革、调整教义教规中不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内容,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发挥正能量,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自觉抵制境外渗透。

要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打造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鼓励各宗教履行社会责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要引导与服务并重。要重视并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引导更多信教群众到合法场所过宗教生活。进一步做好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的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关心信教群众工作生活,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宗教问题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同经济政治文化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历史和现实问题相互交错,对抗和非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积极和消极方面相互作用,国内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采取特别谨慎、十分慎重的态度。

最后加强认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提高全党对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必须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敏感性都很强。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学习,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团结信教群众能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本领。

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章规定,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牢记党的宗旨,不能信仰宗教,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要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确保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做,确保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

今天我们学习这样一个题目,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的宗教问题,讲了四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二、当代中国宗教的基本情况与问题;
三、当代中国的宗教法规和宗教政策;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今天的这一次课就到这里,谢谢大家,再见。

第三篇: 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宗教的群众性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 2015-01-19

宗教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群众性。其中,群众性是核心。可以说,宗教工作的实质是特定人群的群众工作。

一、深刻认识宗教的群众性

宗教的性质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信教群众是消极因素还是积极力量?信教群众应该团结吗?可以依靠吗?一系列问题至今仍困扰着许多人。随着社会和宗教自身的发展,信教群众内部结构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宗教的群众性,既体现在信教群众庞大的绝对数量,也表现在现阶段出现的新特点,深刻理解其内涵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是“基本群众”。人民群众,无论是否信教、信何种教,无论是教职人员还是平信徒,都是基本群众。我国信仰各种宗教的人数已超过1亿人,也有人说或许超过10亿的群众存在不同程度的宗教信仰,有近20个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人信仰某一种宗教,在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宗教受到广泛信奉,宗教在我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伴随着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我国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发生了深刻变化,其政治面貌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天主教、基督教割断了与帝国主义的联系,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废除了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在现阶段,不仅信教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相互之间只存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而且都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致力于祖国统一、民族振兴,有着共同的中国梦。

2.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是“积极力量”。宗教信仰本身并不足以说明人群的先进与落后,不足以说明人群对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在我国当代社会中,宗教信徒的主体是农民、工人和知识分子,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爱国者,他们爱国、守法,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已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力量。同时,在心理调适、道德教化、扶贫济困、文化公益等方面,他们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境外分裂集团和“三股势力”都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渗透,宗教和信教群众处在反分裂、反渗透、反破坏的最前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的绝大多数,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反对分裂、社会稳定作出了杰出贡献。

3.宗教问题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宗教矛盾是社会总矛盾的一部分。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宗教领域中以阶级斗争为主的矛盾逐步解决,宗教问题更多的是群众问题、思想信仰问题,所发生的矛盾更多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解决宗教方面的问题,更多地要采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当然也要看到,在宗教领域,由于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和复杂的国际环境,仍然存在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等敌我矛盾,抵御渗透、防恐抑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对待宗教和信教者要坚持群众性

从宗教反映的群众性观点出发,正确对待宗教,就是正确对待群众。如果忽视宗教的群众性,不适当地夸大人们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有意无意地把信教群众视为“落后分子”和“异己力量”,势必会导致工作着力点的偏差,众多信教群众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就难以得到充分尊重,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影响到党同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1.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宗教。少数同志不能科学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一提到宗教就紧张、就害怕,遇到宗教就绕道走。早在1982年,我们党就明确指出,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的历史的产物。它不仅具有主观性,而且具有客观性,不仅作用于个人,而且影响社会,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它。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宗教,首要的是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所制定的、真正符合人民利益的唯一正确的宗教政策,是一项长期政策,是一直要贯彻执行到将来宗教自然消亡的时候为止的政策。因此,我们既要承认宗教的历史现象,也要承认宗教存在的社会现实;
既要看到他消极的一面,也要充分认识宗教所包含的积极因素,尊重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多样性,尊重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只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宗教的社会作用,认识宗教中有积极因素,承认宗教在当代社会可以发挥积极作用,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为信教群众在共筑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发挥正能量创造条件。

2.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宗教界人士。宗教界人士在信教群众中有特殊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主持一个场所,影响一方群众;
宗教教职人员是宗教教义的宣讲者和解释者,是信教群众日常生活的指导者。他们的政治倾向、言行品德、宗教修养如何,对当地信教群众有着重要影响,甚至起着支配作用。必须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尊重他们的思想信仰和职业选择,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都要接触宗教界人士,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主动地做他们的工作,在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努力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去影响他们,教育引导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同全体人民一起共图民族复兴、共创幸福生活。要支持宗教界人士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引导他们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鼓励支持他们尽可能用宗教教义中积极健康的内容去教育引导信徒。

3.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普通信众。除宗教界人士外,还有多数是虽然信教但并不以此为职业的人,称为普通信众。在普通信众中,有的明确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教派的信徒,有的只是受佛教、道教和传统鬼神观念影响的人。做好这部分群众的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先弄清对象是否信教以及信仰何种宗教。即便知道某人信仰某种宗教,我们也不应该因为他的宗教信仰而另眼相看。就是说,对普通群众应平等对待,无论是否信教、信何种教,都应该一视同仁,视为我们的依靠力量和服务对象。

三、宗教工作中要体现群众性

信教群众既是共筑中国梦的积极力量,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改革的主要力量,同时,我们也知道,宗教内部有教义之争、派别之斗,宗教与社会外部和国家之间的种种政治、文化因素有碰撞、有摩擦,信教群众身处其中,具有两难性、两面性,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落实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合理安排好宗教活动场所,保证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是重要前提,其根本办法是教育、团结、引导。

1.加强团结引导的组织。必须明确党和政府的引导主体地位。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党委、政府应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宗教工作的大原则、大方向,牢牢把握住宗教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二要提高干部水平。各级干部应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学习,掌握一定的宗教知识,熟悉把握宗教政策,讲究基本工作方法,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落实工作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负起领导责任;
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负起工作责任;
各部门结合职能,承担相关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努力实现“相适应”的目标。

2.拓展团结引导的内容。一是思想政治引导。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从思想政治上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二是宗教道德引导。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宗教道德进行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从教规教义、宗教道德方面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体系。三是社会责任引导。支持、鼓励信教群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支持宗教团体有选择、量力而行地从事一些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公益和慈善活动。四是行为方式引导。支持宗教界加强对宗教活动、教职人员和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使宗教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3.注重团结引导的方法。一是坚持依法管理。要坚持依法治国的理念,依照法律处理宗教团体与政府、宗教组织之间、宗教团体与宗教信仰者、宗教团体与社会其它组织、宗教信仰者与非宗教信仰者、国内宗教组织与国外宗教组织及个人的关系。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违法宗教活动,按照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依法定性,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即使是宗教间、教派间或教派内部信教群众的矛盾纠纷,也要力争从法律的角度来处理,使宗教问题变成刑事或民事问题,既易于判断、也便于操作,从而引导信教群众以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为根本的行为准则,自觉地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宗教活动。二是坚持求同存异。在政治上努力增加与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共识和共同语言的同时,特别要正确对待与宗教界及信教群众的各种差异和分歧,尊重他们的有神论思想和宗教信仰。对非政治性、非原则性之“异”,可以存而不论;
对涉及重大是非、重大原则问题之“异”,必须坚持正确的立场,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
对少数以宗教为掩护的各种非法活动,要坚决给予打击;
对符合政策、有益工作之“异”,应尽可能吸收和采纳。三是坚持诚心服务。了解信教群众的愿望,倾听他们的呼声,真心实意为他们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尤其要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遇到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用真情感化信教群众,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把他们团结引导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目标上来。(王斌元 四川省委统战部)

第四篇: 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

毛概 课后思考题

1.如何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意义?

2.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

3.怎样正确把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自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

4.怎样正确把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自的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

5.怎样正确把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自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6.如何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和重大意义?

7.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之间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

8.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什么说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理论体系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

1.毛泽东是怎样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

2.邓小平·江泽民和党的十六大以来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哪些贡献?

3.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如何理解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是实事求是?

4.为什么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各个理论成果的精髓?

5.如何科学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之间的关系?

6.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为什么要继续解放思想?怎样科学的理解理论创新?

7.为什么说革命·建设和改革都要走自己的路?

1.如何理解中国革命实践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之间的关系?

2.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权问题?

3.新民主主义基本纲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如何认识中国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

5.如何理解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开辟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巨大贡献?

6.如何理解新民主主义革命三大法宝及其相互关系?

1.为什么说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2.中国为什么在20世纪50年代选择了社会主义?

3.如何认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4.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是什么?

5.如何认识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1.为什么要提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

2.怎样全面·准确地把握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

3.为什么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4.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5.如何理解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1.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及其基本特性?

2.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

3.为什么说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要求是兴国·立国·强国的重大法宝?如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统一?

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理解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统一?

5.试述我国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6.如何理解“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联系与区别?如何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1.如何认识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选择?

2.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3.怎样全面认识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

4.如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

5.如何理解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

6.如何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1.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2.如何从理论上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上实现了哪些重大的突破与创新?

4.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5.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6.为什么要强调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如何理解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

7.如何理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区域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意义?

第五篇: 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教师写论文的重要意义

作者:赵英宝;

作者机构:内蒙古凉城县天成小学;

来源:学苑教育

年:2014

卷:000

期:004

页码:P.7-7

页数:1

中图分类:G451.6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论文;误区;意义

摘要:一、走出三个误区1.职称误区。现在有不少教师认为写论文就是为了评职称,评职称前挑灯夜战,笔耕不辍,评上职称后则掷笔弃墨,偃旗息鼓。其实,评职称看论文的本意是为了看一个教师的教研水平,如果僵化到写论文仅仅是为了评职称地地步,容易产生诸多的弊端。现在有个别教师自费发表论文,或请人代笔发表论文,就完全陷入了职称误区。只有走出这个误区,才能真正的提高论文写作水平,实现以写促教。

第六篇: 正确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意义

谈及正确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意义这个话题,很自然地产生这样的疑问:什么是中国的国情,怎么样才算是正确认识以及正确认识中国的国情到底有什么意义。本文将基于理论知识和现实的观察感悟对以上问题进行探究。
1中国的国情
所谓国情就是国家的情况,狭义上的国情主要指的是一国目前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状况。说起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曲折历史的发展中大国,有的人想到了历史悠久、地域辽阔;
有的人想到了社会主义国家、贫富分化;
也有的人想到了腐败严重、区域发展不平衡;
……这些无一例外都是中国国情的标签。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层出不穷的各种信息更是将国情具体化、复杂化,如“中国的小广告出现在了巴黎的地铁”、“复旦大学医学院的准博士中毒身亡”、“习总打的新闻造假”,由此可见,一篇报道、一种行为乃至一句话、一个词一定程度上都可以作为这个国家国情的写照。
2如何正确认识国情
国情内容的广阔、现实的复杂都增加了理解中国国情的难度。正确认识中国的国情,首先要抓住核心,即基本国情——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今天的中国之所以没有出现马克思描述的社会主义情景,甚至在很多方面还落后于资本主义,都是缘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其次正确认识中国的国情不仅要横向比较,更要纵向比较。对于国情的认识,一味地悲观或者乐观都是不可取的,很多人在看到欧美的发达之后,就对中国的现状小则抱怨,大则报复。我们在认识国情时应该在横向的比较中看到我们的不足、差距,同时也应该从纵向的比较中看到我们已然取得的不少成就,国家是在发展的,现状是在不断变好的。再次正确认识中国的国情要客观,要深入本质。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发达的时代,我们研究过的、分析过的都不一定是正确的,何况那些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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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听到的。不盲从、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对于正确认识国情也是非常重要的。
3正确认识国情的重要意义
3.1正确认识国情,有利于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中小学时,每每提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以为然,私下怀疑这句话的正确性,本性的改变真的难于江山的改变吗?而今随着阅历的增长以及自身的亲身经历,再无当初的无知和多疑。人之为人,不在于脑袋、四肢构成的“人形”躯体,而在于你大脑中的思想和你所表现出的作为人的行为,尤其是那些于人于己于社会都有利的正确的思想以及其指导下的行为。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影响我们“三观”的形成和自身发展的,都是一些很小的方面,如父母的言行、学校的教育、生活环境,但就是这些小的方面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都是国情的具体表现。正确认识了初级阶段的贫富差距,我们就不会成为一个仇富、懒于奋斗的愤青;
正确认识了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就不会丧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走向与时代背离的歧途;
正确认识了初级阶段的诚信缺失、唯利是图,我们就不会迷失自我,树立错误的价值观。
3.2正确认识国情,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正确认识国情,意味着我们要了解过去、现在和未来,只有这样我们的心中才会有“底”,我们才会知道贫穷落后是暂时的,进步发展才是主流,而且发展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正确认识国情,同样意味着我们知道我们有什么,缺什么,怎么去弥补缺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发展的路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的,不仅需要普通群众的支持,更需要那些有知识、有能力的人去实践,而这些都离不开争取认识国情。对于当前的中国,最最需要的是内部和外部的稳定环境,发展才是硬道理,才是解决各种问题的根本,如果我们都能认识到这一点,再给几十年当前困扰我们的这些问题都将不再是问题。
3.3正确认识国情,有利于民族复兴、国家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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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强盛,一个民族的崛起,必然是以一种强大的、一致的理念为支撑的,也就是所谓的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二战后的日本、德国的再度崛起,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大和民族、日耳曼民族对自己的国家有着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都有着富民强国的梦想。同样,我们所倡导的正确认识国情,就是要认清我们的优势、劣势,认清我们的理想、目标,当全民族的认识都统一到一个目标上,中国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的进程将大大缩短。
总而言之,国家与个人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正确认识国情,是个人发展和国家进步的润滑剂,也是催化剂,更会形成个人发展和国家进步的良性互动关系,对于个人的成长成才、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强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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