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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南京市江宁区等地考察学习报告5篇
【篇一】赴南京市江宁区等地考察学习报告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附件1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二、规划背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
(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
(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
(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
(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
(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
(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
(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
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区总体规划可在“类县域规划”的深度上,关注区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东山副城作为城市规划结构中南京市南部重要的副城,将结合本次区总体规划同步开展。区内的新城、新市镇,另行编制法定的各城镇体系等级单元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深度)。现状调查精度到1:1000,其余涉及空间的内容需在1:5000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
5、重要规划依据和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草案)
(3)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4)江宁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5)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
(6)南京市江宁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动态更新)
(7)江宁区镇村布局规划(2006)
(8)南京空港地区规划(2008-2030)(专家评审稿)
(9)汤山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部门征求意见稿)
(10)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06-2020)
(11)麒麟生态科技园总体规划(2009-2030)(初稿)
(12)牛首山—云台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
(13)青龙山—大连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
(14)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批街镇总体规划
(15)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6、规划主要内容
(1) 现状条件分析。主要分析江宁区的人口、土地、经济、产业、基础设施状况,注重分析占全市的比重和横向对比。
(2)发展条件分析。从区域层面和经济发展导向角度,分析确定本地区的核心资源和关键发展要素,明确影响发展的主要制约条件。
(3)明确发展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及建设用地分配,结合现状人口发展趋势预测,明确江宁区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辖区内各类用地构成。
(4)地区定位和主导职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地区资源特征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江宁区发展定位和支撑定位的主导职能。
(5)功能布局和城镇体系。提出本地区各项主导功能的发展布局;
提出本地区城镇体系构成和各主要城镇的职能、规模和发展方向。
(6)镇村布局。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结合万顷良田工程,在既有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发展与控制的原则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村庄,提出村庄建设控制标准。
(7)城乡用地空间布局。在既有各类规划拼合的基础上,明确各类用地布局和构成。
(8)地区产业布局引导。根据用地布局和产业发展思路,明确地区发展的各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明确各类开发区和专业园区的空间范围和规划引导要求,并提出提高产业层次和用地节约水平的政策措施。
(9)综合交通系统。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落实本地区内的对外交通、城乡道路网的线路路径和主要设施规划控制范围,落实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线位、节点和设施用地以及轨道交通的线位、站点和设施用地规划控制范围。
(10)市政及防灾基础设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落实本地区内的重要供水、供电、排水、防洪、燃气、通讯、防灾等重大设施和主要走廊的布局和规划控制要求,并明确设施的供应能力和服务范围。
(11)空间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在现状用地边界的基础上,划定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并根据近期规划思路提出近期空间建设边界(区分新增和改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四区划定和生态环保规划要求,划定城镇地区之外的限建区和禁建区范围边界,并提出规划适建要求。
(12)各个单元发展引导。根据城乡用地布局结构和发展定位,明确各个片区的主导功能和发展引导要求。
(13) 近期行动计划。根据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的要求和“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明确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布局,对江宁区关注的重点项目提出规划引导安排,并对规划实施政策提出相应建议。
四、工作要求1、现状调查要到位
(1) 设计单位要充分利用市规划局提供的城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资料,又要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的收集规划范围的基础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现状资料收集一般包括所在区的自然条件、人口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设计单位要注重规划范围现状用地的调查,现状调查年份统一到2009年底,包含现状建成和已批未建两部分,并在图纸中分别表达。用地精度和分类要求分别如下:
现状调查副城、新城和新市镇精度到1:1000,非城镇建设地区到1:5000。
副城、新城城镇单元细分到中类,新市镇(含被撤并和总体规划建议撤并的镇街所在地)分到大类,非集中城镇建设地区参照城乡规划新的用地分类到中类(主要含城乡居民点用地、区域其他建设用地、区域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和其他用地)(参见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征求意见稿))。
在可能条件下,建议设计单位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现状调查数据资料。
(3)为便于整合和汇总,编制单位要按照统一的表格填写现状社会经济调查表、用地汇总表和建设用地平衡表。
2、注重已有规划梳理。要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涉及所在地区的所有规划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注重规划的继承和合理利用,不得随意更改。对涉及现有规划尤其是批准规划的调整修改的,要作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3、强化发展条件分析。要认真学习城市总体规划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地区的有利发展条件、关键要素和核心价值以及制约条件。发展条件分析要放大视野,在南京市以至更大层面分析,注重资源个性和差异发展的要求。
4、江宁区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边界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30年用地边界为依据,需要扩大和调整用地布局的应加强论证,并报经市局同意。
5、在进行现状分析和空间规划时,应注重城市总体层面规划结构以及专项规划的系统性要求,注意与全市大系统规划的结合和衔接,注重行政区划接边地区的用地安排和设施规划协调。
6、加强与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江宁区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并注重与目前开展的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衔接。
7、要广泛征求地区政府、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8、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
9、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向局规划项目审批会或市政府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汇报时,设计单位应由院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到场汇报。
五、成果要求1、规划总报告(含附图),A4规格20本。
2、简本(包括主要结论,图表),A4规格25本;
3、单页宣传材料,具体份数另定。
4、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
5、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3套(文字为doc格式,规划图纸为dwg格式)。成果数据应符合我局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
六、进度安排计划在2010年1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规划工作。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3月底前)
确定区总规编制工作方案、设计任务书;
整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既有相关规划材料、申请基础地理底图等准备工作;
发布征集单位通告,完成编制单位的选择确认工作。
2、初步成果阶段(2010年7月中旬前)
(1)4月中旬前,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搜集等现状调研工作;
(2)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征求市规划局、江宁区政府、辖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市有关部门的意见;
(3)7月15日前,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局综合平衡。
3、综合平衡阶段(2010年7月底前)
7月15日—30日,市规划局局内初步综合平衡。
4、深化成果阶段(2010年10月中旬前)
(1)9月31日前,按照市规划局初步综合平衡意见,进行修改、深化、完善工作;
(2)10月10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
(3)10月15日前,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局审定、汇总。
5、成果制作阶段(2010年11月中旬前)
(1)10月31日前,经市规划局审定、汇总后,形成市关于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意见的上报稿;
(2)11月30日前,成果印刷、发送。
附件2
《南京市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
二 规划背景目前,《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已经编制完成。规划将原上轮规划确定的东山新市区范围进行了拓展延伸、内涵进行了充实丰富,并定位为东山副城,作为中心城的组成部分,其定位、范围、规模均进行了调整,迫切需要尽快启动东山副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指导下一时期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现行的《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调整(2003-2010)》于2004年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宁政复[2004]112号),有效的指导了江宁区东山地区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现行的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于今年到期,有必要开始启动新一轮东山副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随着铁路南站的建成,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和宁杭高速公路的的通车,土山机场搬迁提上议事日程,东山老城区旧城更新工程的启动,东山副城的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现行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满足未来的发展要求。
为此,市规划局、江宁区政府决定联合开展《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
三 主要内容1、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09年,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南京市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的副城范围,东至宁杭高速和上坊地区,南至绕越高速公路,西至宁丹高速及江宁区行政界线,北抵秦淮新河和外秦淮河,总面积111平方千米。
研究范围:包括岔路组团、淳化组团、教育功能区、秣陵组团、东善桥组团、软件园组团等东山副城用地,设计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3、工作深度
总体规划的总报告、专题研究、专项(专业)规划均按分区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涉及空间的内容需在1:1000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东山副城作为城市规划结构中南京市南部重要的副城,将结合区总体规划同步开展。
4、规划依据与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草案)
(3)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4)江宁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5)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
(6)南京市江宁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动态更新)
(7)老城北片、南片、百家湖片区、九龙湖片区、杨家圩片区、牛首山、祖堂山东侧、科学园片区、南站地区、红花机场片区、上坊地区等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
(8)《东山新市区总体中心体系研究》
(9)《东山新市区旧城更新实施规划(在编)》
(10)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5、编制重点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用地建设的范围,各类专项规划” 等。
根据东山副城的发展需求,需要重点完成如下内容:
(1)充分考虑南京火车南站地区、红花机场地区、生态科技园的开发建设,并与杨家圩、凤凰港、百家湖地区的建设相结合,重新梳理东山副城中心体系,与老城改造和整治工作结合,明确各中心的等级、规模、定位,完成《东山副城中心体系专题研究》。
(2)重视产业调整和功能提升研究,结合中心体系的研究,对副城内如开发区一期、科学园一期等工业用地“退二进三”用地功能置换和产业整合提升进行专题研究,完成《东山副城工业用地置换和功能提升专题研究》。
(3)面对上坊组团纳入副城范围、土山机场搬迁及南站建设机遇,开展南京主城与东山副城结合地区的功能整合与空间优化研究,对结合部用地功能进行梳理和整合,完成《南京主城与东山副城结合地区功能整合与空间优化规划研究》。
(4)按照南京市轨道线网规划,对副城内若干轨道交通用地进行预留,并提升轨道交通周边用地功能,完成《东山副城轨道线路及沿线用地专题研究》。
(5)在各管理单元成果梳理整合和现有空间形态分析基础上,结合副城内山水资源,注重对副城的整体空间形态、开敞空间组织、特色意图区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打造“山、水、城、林”的城市空间景观形象。完成《东山副城总体城市设计》。
(6)对上一轮新市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成《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实施回顾评价》。
6、规划内容
(1)分析确定副城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副城人口规模。
(3)研究东山副城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4)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5)确定副城中心、地区中心、居住社区中心的位置及范围,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6)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次干道的走向、红线、断面,以及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和用地范围;
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等内容。
(7)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8)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
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9)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
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0)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范围,以及工程管线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
(11)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2)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以及主要设施的位置、范围。
(13)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调整的具体方案。
(14)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5)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7、专项(专业)规划
(1)东山副城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局、建设局)
(2)东山副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人防办、规划局)
(3)东山副城产业发展规划(发改委、规划局)
(4)东山副城综合交通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
(5)东山副城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农林局、环保局)
(6)东山副城给水、排水、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规划局)
(7)东山副城供电工程专项规划(供电公司、规划局)
(8)东山副城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市容局、规划局)
(9)东山副城加油站布点规划(石油分公司、规划局)
8、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现状用地评价图
(4)规划布局结构图
(5)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
(6)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
(7)远景土地利用规划图
(8)综合交通规划图
(9)道路系统规划图
(10)绿地系统规划图
(11)公共设施布局图
(12)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热力、综合防灾等市政设施规划图
(13)城市空间形态引导图及相关图纸
(14)近期建设规划图
四、工作要求1、现状调查要到位
(1)设计单位要充分利用市规划局、江宁区政府提供的城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资料,又要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的收集规划范围的基础资料;
根据工作需要,现状资料收集一般包括所在区的自然条件、人口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设计单位要注重规划范围现状用地的调查,现状调查年份统一到2009年底,包含现状建成和已批未建两部分,并在图纸中分别表达。现状调查精度到1:1000,副城用地细分到中类。在可能条件下,建议设计单位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现状调查数据资料。
(3)为便于整合和汇总,编制单位要按照统一的表格填写现状社会经济调查表、用地汇总表和建设用地平衡表。
(4)如外地设计单位,在宁现状调查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
2、注重已有规划梳理。要根据提供的涉及所在地区的所有规划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注重规划的继承和合理利用,不得随意更改。对涉及现有规划尤其是批准规划的调整修改的,要作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3、强化发展条件分析。要认真学习城市总体规划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地区的有利发展条件、关键要素和核心价值以及制约条件。发展条件分析要放大视野,在南京市以至更大层面分析,注重资源个性和差异发展的要求。
4、副城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边界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30年用地边界为依据,需要扩大和调整用地布局的应加强论证,并报经市局同意。
5、在进行现状分析和空间规划时,应注重城市总体层面规划结构以及专项规划的系统性要求,注意与全市大系统规划的结合和衔接。
6、加强与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江宁区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并注重与目前开展的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衔接。
7、要广泛征求地区政府、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8、设计单位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
9、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向市规划局局规划项目审批会、区四套班子或市政府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汇报时,设计单位应由院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到场汇报。
五、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附件包括:(1)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等;
(2)专家论证意见及对论证意见落实的说明;
(3)根据人大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说明;
(4)公众和部门意见的政绩和采纳情况及理由。具体要求如下:
1、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A4规格20本。
2、简本(包括主要结论,图表),A4规格25本;
3、单页宣传材料,具体份数另定。
4、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
5、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3套(文字为doc格式,规划图纸为dwg格式)。成果数据应符合我局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
六、进度安排本轮总体规划编制的时间紧迫,必须加强统筹,精心安排。计划于2010年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审批。具体工作按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1、前期研究阶段(2010.3—2010.4)。完成前期调研,摸清家底。
2、专题研究、总规纲要阶段(2010.5—2010.8)。6月形成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初步成果;
8月形成总规纲要初步成果。
3、专项(专业)规划、总规方案阶段(2010.9—2010.11)。9月完成专项(专业)规划成果;
11月完成总规方案成果,并向区四套班子、市规划局汇报。
4、成果审查报批(2010.12)。修改完成规划成果,完成上报审批程序。
各专题研究、专项(专业)规划的时间进度根据具体工作要求执行。
附件3:设计单位征集报名表
单位征集报名表
一、单位名称:
二、单位概况
1.资质等级:
证 书 号:
(复印件另附)
2.成立时间:
3.注 册 地:
工商登记号:
(复印件另附)
4.职工人数:
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 人,初级 人
5.近三年规划及其他咨询设计业务年营业额分别为: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6.近三年获奖情况:省厅级以上(含) 项,市级 项
(可另附表说明)
三、近三年单位从事同类规划设计项目情况
四、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团队情况
五、对本项目认识及基本技术思路(不超过500字)
(如需详细阐述,可另附页)
六、对业主要求与工作建议(不超过300字)
(如需详细阐述,可另附页)
七、经费报价(以下两项中选择一项填写,并将另一项杠去)
本项目报价:总价 万元。其中区总体规划 万元,副城总体规划 万元。
八、其他条件说明
1.本设计单位(公司)在南京设有分支机构(本项由注册地不在南京的设计单位或公司填写,在方框中打“√”确认):有 □ 无 □
南京分支机构办公地点:
2.其他说明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附件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近三年获奖情况附表(加盖公章)
4.设计团队组成人员职称及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设计单位(公司)负责人承诺上述情况完全属实,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盖章):
【篇二】赴南京市江宁区等地考察学习报告
南京市-江宁区水库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水库管理单位 坝址(乡-村)
西边桥水库 小(一)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鹤龄村
马山口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湖山村
扇子埝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龙尚村
马蹄肖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孟墓村
汤泉水库 小(一)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汤山社区
窑湾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青林村
安基山水库 小(一)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孟塘村
张肖庄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汤山村
宁西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宁西村
螺丝冲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孟塘村
周冲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桦墅村
石门埝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古泉村
案子桥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建设村
阜东水库 小(一)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阜东村
藏龙埝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孟墓村
郗坝埝水库 小(二)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孟墓村
潭山水库 小(一) 汤山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汤山街道-高庄村
赵库 小(二) 秣陵街道水利站 秣陵街道-牛首社区
排驾口水库 小(二) 禄口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禄口街道-谢村社区
驻驾山水库 小(一) 禄口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禄口街道-桑元村
回龙坳水库 小(二) 禄口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禄口街道-谢村社区
溧塘水库 小(一) 禄口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 禄口街道-溧塘村
牌坊水库 小(一)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牌坊村
高山水库 小(一)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花塘村
龙潭水库 小(一)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大庙村
杨库 小(一)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西宁村
双虎水库 小(二)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南山湖
向阳水库 小(一)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南山湖社区
李村水库 小(二)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洪牧村
王塘水库 小(二)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朱门村
朝阳水库 小(二)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花塘村
战备水库 小(二)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朱门村
岘下水库 小(二)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荷花村
人评水库 小(二)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河西村
高庄水库 小(一) 江宁街道水利站 江宁街道-庙庄村
红星水库 小(一)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新杭社区
大岘水库 小(一)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许高村
新坳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山景村
前坎塘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云台村
明景寺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山景村
大山凹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横山村
汤村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宁光村
鸡笼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红旗村
高台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许高村
龙山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西阳社区
东山凹水库 小(一)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许高村
安山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横溪社区
泗龙水库 小(一)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西岗社区
路家水库 小(二) 横溪街道水利站 横溪街道-安民村
赵村水库 中 赵村水库管理处 横溪-
冬瓜塘水库 小(二)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公塘村
邵处水库 小(一)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元山村
大塘金水库 小(二)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双塘村
乌石岗水库 小(一)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周村
上玉村水库 小(二)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霞辉庙
红庙水库 小(一)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亲见
风波坟水库 小(一)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吉山村
竹塘水库 小(二)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祖堂村
公塘水库 小(一)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公塘村
皮库 小(二)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箭塘村
谷里水库 小(一)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谷里村
赵宕水库 小(一) 谷里街道水利站 谷里街道-箭塘村
横山水库 小(一) 东山街道水利站 东山街道-佘村社区
佘村水库 小(一) 东山街道水利站 东山街道-佘村社区
蛇塘埝水库 小(二) 东山街道水利站 东山街道-上坊社区
魏村水库 小(二) 东山街道水利站 东山街道-大里社区
北大埝水库 小(二) 东山街道水利站 东山街道-上坊社区
邓下水库 小(二) 淳化街道水利站 淳化街道-青龙村
郑家边水库 小(二) 淳化街道水利站 淳化街道-茶岗村
东焦水库 小(一) 淳化街道水利站 淳化街道-淳化村
黄龙埝水库 小(一) 淳化街道水利站 淳化街道-青山村
苏庄水库 小(二) 淳化街道水利站 淳化街道-田园村
管头水库 小(二) 淳化街道水利站 淳化街道-柏墅村
【篇三】赴南京市江宁区等地考察学习报告
南京市江宁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南京市江宁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260号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对象范围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雇工(以下简称"职工"),应当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二)部、省属和外地驻宁企业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本区职工生育保险。
二、参保缴费
(三)符合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到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四)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实际缴费工资总额高于全部工资总额的,以用人单位实际缴费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逾期未缴纳的,除责令其限期缴纳外,按日加收应缴额2‰的滞纳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五)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所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六)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用于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由单位缴费、利息、滞纳金等组成。
三、保险待遇
(七)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女职工失业期间,下同)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八)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指怀孕后自建《孕产妇保健册》起到分娩前,下同)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以下简称"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以《就业登记证》登记或办理失业待遇申请时核定的失业时间为准)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篇四】赴南京市江宁区等地考察学习报告
江宁区九年级语文学业水平调研卷(一)2015.04
注意事项:
1.本试卷6页,共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答题全部答在答卷纸上,答在本试卷上无效。
2.请仔细审题,认真答题,答案写在答卷纸的指定位置,在其他位置答题一律无效。
一(27分)
1.用诗文原句填空。(10分)
(1)蒹葭苍苍,▲。(《诗经•秦风》)(2)海日生残夜,▲。(王湾《次北固山下》)(3)此夜曲中闻折柳,▲。(李白《春夜洛城闻笛》)(4)▲,恨别鸟惊心。(杜甫《春望》)(5)忽如一夜春风来,▲。(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6)苔痕上阶绿,▲。(刘禹锡《陋室铭》)(7)▲,叶底黄鹂一两声,日长飞絮轻。(晏殊《破阵子》)(8)小荷才露尖尖角,▲。(杨万里《小池》)(9)连续两年,“全民阅读”引起关注。我们不仅要爱读书、读好书,还要善读书,要
将“学”与“思”结合起来,正如《十则》里所说:“▲,▲。”
2.给加点字注音,根据拼音写汉字。(4分)
(1)悄▲然(2)恪▲尽职守(3)xī▲微(4)冥思xiá▲想..3.下列加点的成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2分)
A.南京鸡鸣寺路的樱花,争相盛放,随风摇曳,缤纷浪漫,路人忍俊不禁地驻足欣赏。....B.国足在亚洲杯小组赛中八面玲珑,连胜三场,打出了球队精神,也唤回了国人信心。....C.文明的气质应该是朴素自然的,我们不能因为给别人让座了就莫衷一是,期待赞扬。....D.瑞典将关闭孔子学院,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传播中国的文化是不是也要因地制宜。....
班级开展“我眼中的中国画”的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请你参与。
【字与画】字画同源
4.梓康同学搜集了下面材料,发现汉字中有“中国画”,他想向班级同学简要介绍他所搜集到的汉字,你认为下列选项中最适合的是(▲)(2分)...
材料:中国文字源于象形,这种“形”其实就是一种画。如,2014年年度汉字“法”。金文中的“法”()字,是一个来自古代现实生活的会意字:右边是一头“水牛”的象形,左边的上部是一个由象形“大”(表示人)和象形“口”(表示地穴)构成的“去”字,下部则是“水”的象形描摹。几种形的会意,表示人效法水牛游泳。古文的“法”字省掉了“水牛”,篆书承接金文,只做了构形上的调整。
A.大家好!“法”字是由象形的“水牛”“人”“地穴”“水”构成的会意,是一幅画,意为人效法水牛游泳。
B.大家注意听,认真点!中国文字最早源于象形,这种“象形”其实就是一种画,如汉字中的“法”。
C.大家好!古文中的“法”字是一幅画,它省掉了“水牛”,篆书承接金文,只做了构形上的调整。
D.汉字“法”是一个象形字,是一幅画。几种象形“水牛”“人”“地穴”“水”,表示人们效法水牛在游泳。【诗与画】诗情画意
5.下面是卓远同学的发言稿,请发挥想象,仿照画线句的特点,将文稿补充完整。(2分)
人们常说“诗情画意”,就是说,诗要有画情。如王维的《使至塞上》中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你看:
大漠孤烟直——一片无垠的沙漠宛如广袤的宇宙,没有边际;
一缕青色的孤烟如坚挺的竹柱,直插霄汉。
长河落日圆——▲
【文与画】文画同心
6.羊年伊始,庆雯同学在网上找了一幅《大吉羊图》(见下图)并有两个发现。请阅读后完成下面题目。(7分)发现一:此幅画命名为“大吉羊图”是因为“羊”通“祥”,“羊”有“吉祥、祥和”之意。
发现二:很多画家在做完画后都要在画里题“文”,“文”既指字体,又指题字的内容。“文”与画所表达的意思要尽量相匹配,这就是“文画同心”。
(1)请用说明性的语言介绍图画内容。(2分)
▲(2)下列对《大吉羊图》所表达的意思、图中的字体以及该字体特点的判断,依次正
确的一项是(▲)(2分)
A.对羊儿的喜爱篆书遒劲B.对善美的渴望行书娟秀C.对吉祥的追求隶书端庄D.对祥和的追求楷书飘逸(3)请用正楷字或行楷字将“大吉羊图”四个字抄在下面的田字格内。(3分)
▲▲▲▲
二(39分)
(一)阅读下面古诗文,完成7—12题。(15分)【古诗阅读】
春光好〔五代〕欧阳炯
天初暖,日初长,好春光。万汇此时皆得意,竞芬芳。笋迸苔钱嫩绿,花偎雪坞①
浓香。谁把金丝②裁剪却,挂斜阳?
[注释]①雪坞:背阳处没有消融的雪坡。②金丝:喻指柳条。
7.词的上片,一个“竞”字生动地写出了花儿的勃勃生机;
词的下片,一个“▲”字形象地表现了花儿的羞羞答答。(1分)8.“谁把金丝裁剪却,挂斜阳?”这一句颇为后人称道,试做分析。(3分)
▲【古文阅读】
雷震〔宋〕沈括
内侍①李舜举家曾为暴雷所震。其堂之西室雷火自窗间出赫然出檐。人以为堂屋已焚,.皆出避之。及雷止,其舍宛②然,墙壁窗纸皆黔③。有一木格,其中杂贮诸器,其漆器银扣.者,银悉熔流在地,漆器曾不焦灼。有一宝刀,极坚钢,就刀室中熔为汁,而室亦俨然。.人必谓火当先焚草木,然后流金石。今乃金石皆铄④,而草木无一毁者,非人情所测也!佛书言“龙火得水而炽⑤,人火得水而灭”,此理信然。人但知人境中事耳,人境之外,事.有何限?欲以区区世智情识,穷测至理,不其难哉!
(选自《梦溪笔谈》)
[注释]①内侍:官名。②宛:真切。③黔:黑色。④铄:熔化。⑤炽:火旺,引申为旺盛、强盛。
9.用斜线(/为画曲线的句子标出两处停顿。(2分..其堂之西室雷火自窗间出赫然出檐
10.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语。(4分)(1)内侍李舜举家曾为暴雷所震▲(2)及雷止▲..(3)银悉熔流在地▲(4)此理信然▲..11.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句子。(3分)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2019
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0%确定;高于(含4000元低于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2%确定;高于(含5000元低于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4%确定;高于(含6000元每平方米按其价格的86%确定。
随着城市化和科技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国家征收使用从而创造更多公共利益,但是也有一系列的问题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土地拆迁的问题,也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因素。那么关于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2017的实施方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对此小编将为您带来介绍。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实施方法规定: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征收集
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所称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系指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安置的行为。被征收人是指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所称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包括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包括营业用房和非营业用房。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自建两种。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购征收安置房。征收安置房价格应由实施单位在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前向被征收人公告。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以下简称区国土分局是本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的主管部门。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负责本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街道(园区是本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单位,征(用地单位和实施单位共同做好补偿安置工作。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其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购房补偿款两部分组成。原房补偿款由确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购房补偿款标准按照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征收安置房价格由征(用地单位会同实施单位申报,由物价部门审批。
征收安置房安置价格低于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0%确定;高于(含4000元低于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2%确定;高于(含5000元低于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价格的84%确定;高于(含6000元每平方米按其价格的86%确定。住宅房屋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的,应当在补偿安置协议中予以明确,协议公证后,方可领取货币补偿款。放弃申购部分,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由实施单位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被征收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或建房手续齐全的,按照本实施办法给予补偿。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依据。被征收人原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4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只支付原房补偿款。
被征收人依法应享有“一户一宅”权益,但权证不齐全的,先由所在街道根据房屋建设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初步认定,再由区征收办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合确认。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申购征收安置房。不具备货币补偿申购征收安置房条件的,可实行统拆自建,其征收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和建房补助款两部分组成。征(用地单位在此基础上,应当缴纳公用设施配套费,由所在街道包干使用,专项用于公用设施配套建设。
对用地与建设手续合法、具备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非住宅房屋,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货币补偿:
(一非住宅房屋的原房补偿款由确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拆除非住宅房屋后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的设备,由评估机构评估或区物价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后确定。补偿后的生产设备由征(用地单位处置。
(二非住宅房屋中营业用房的设施搬迁费用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2%的补偿,停业补偿费用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8%的补偿;非营业用房的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费用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8%的补偿,停业补偿费用给予不超过征收补偿款5%的补偿。
非营业用房中非营利性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按照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1.5倍计算;上述单位确需复建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据城乡规划建设。
(三对特殊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运费,和被征收人协商同意后,可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给予补偿。(四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的,实施单位仅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承租人因停业、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造成的损失,按照出租协议的约定处理;双方未约定的,由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根据实
际情况协商解决。被征收人房屋用于营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联合确认后的营业面积部分,另增加其原房补偿款50%给予停业损失补偿。
通常情况下,国家征收土地是需要给予补偿的,从而能保证人民利益。而各个地区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系。如果广大人民群众想了解其他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