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宗祠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5篇
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
金堂杜氏大宗祠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金堂杜氏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
一、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金堂杜氏大宗祠是原金堂各村落及本宗外迁支系杜氏族人的共同财产,是金堂杜氏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金堂杜氏族人的神圣职责。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
(二)金堂杜氏大宗祠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管理和处理。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永远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全体金堂杜氏宗亲代表推选,每届任期五年。其他职位根据当届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会长任期内可委任一名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理事会全体成员必须自觉树立“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金堂杜氏“一家人”的观念,听从当届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吾族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
(四)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
(五)宗祠是神圣场所,应配备一名宗祠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清扫管理。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出借他人使用,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宗祠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
2、管理员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到宗祠清扫卫生、上香,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每次活动前,管理员必须事先将场所打理整洁。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
5、理事会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宗祠管理员适当的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
(六)联谊活动和应酬
1、宗亲活动:各支派(村落)若祖厝、祠堂或举行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大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予赠送礼品等,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丧事应酬:凡理事会成员本人过世,尊重其家属意见,若同意报丧理事会的,其村落宗亲应通知所在县区的负责联络员或直接通知理事会会长,由会长决定指派当地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表本大宗祠理事会出席问丧吊丧、赠送花圈一个,费用由理事会报销,若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理事会再另行组织成员出席。凡对本大宗祠有特别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宗亲的直隶亲属过世,需要禀报理事会的,由会长决定指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3、凡邀请本大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4、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大宗祠不予报支。
二、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金堂杜氏大宗祠的祭祀遵照旧时惯例固定为每年农历十一月初十日。如果遇到祭祀日是在当年的冬至日之后,理事会应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
(三)祭祀前,应延请礼乐队、摆放拱门、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
(四)祭祀包括敬天公、祭土地公和祭祖。
1、祭祀当天凌晨应敬备五果六斋果合五牲香金烛炮敬天公,由理事会安排指定人员操办。
2、祭祖前应先举行祭土地公仪式:设主祭、陪祭、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十二碗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3、祭祖仪式:祭祖由会长担任主祭、必要时可举荐多人参与,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监祭由名誉会长、顾问、监事长等担任。敬备二十四碗筵席及其他必需祭品,仪式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五)凡出席参加祭祖的各地宗亲代表和理事会成员应入庙朝拜谒祖,在祭祖仪式举行时,必须整齐肃立在宗祠内或埕前参礼,以体现重祖敬宗和庄严肃穆的气氛,除工作人员外,严禁随意走动。
(六)各支派(村落)的集体或个人祭祀礼金,均由各支派(村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强行摊派。凡以个人名义出资500元以上者均列为捐资,长期张榜公开。
(七)鼓励和欢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宗亲,以个人或其家族名义出资主办当年的祭祀活动,担任主祭官,并由理事会承办或协办,其开支费用总额可列作捐资款项。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负责理事会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收支分明,财务收支情况的帐目由会计负责每年度在宗祠内进行张榜公布,全方位接受全体理事会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二)本会经费来源:各支派热心于本宗族事业的仁人志士捐献;
省海内外族亲捐赠;
各支派(村落)参与祭祀的礼金;
其它合法收入。凡个人捐资壹万元以上者举荐为理事会荣誉会长;
捐资贰万元以上者举荐为永远荣誉会长。
(三)本会经费及所捐款项、物品一律用于本宗祠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财务收支规定:
1、收入:凡收入资金一律开具统一编号并盖有“江西省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印章的收据并及时记入现金收入帐。
2、付出:凡付出资金一律凭开支票据记账支出。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注明开支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并经审批后方可报账。
3、审批:重大项目(5000元以上)开支须经理事会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方可支出,日常一般性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指定人)依据财务的有关规定直接审批。
4、出差:因宗祠联谊工作活动需要,到外地出差办事、应酬的,须经理事会会长同意审批方可外出,并给予报销差旅费。
5、待遇:参与理事会工作的宗亲都应具有乐于奉献的精神,除宗祠管理员的适当津贴外,所有的人员全部为义务工。
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联络负责人:
杜氏祠堂理事会:
电话:
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篇2
XX乡XXX氏大宗祠规章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XX乡XX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
一、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XX乡XX大宗祠是原XX属各村落及本宗外迁支系XX氏族人的共同财产,是XX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XX乡XX族人的神圣职责。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
(二)XX乡XX大宗祠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管理和处理。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永远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全体XX乡XX宗亲代表推选,每届任期五年。其他职位根据当届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会长任期内可委任一名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理事会全体成员必须自觉树立“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XX乡XX“一家人”的观念,听从当届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吾族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
(四)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
(五)宗祠是神圣场所,应配备一名宗祠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清扫管理。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出借他人使用,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宗祠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
2、管理员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到宗祠清扫卫生、上香,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每次活动前,管理员必须事先将场所打理整洁。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
5、理事会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宗祠管理员适当的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
(六)联谊活动和应酬
1、宗亲活动:各支派(村落)若祖厝、祠堂或举行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大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予赠送礼品等,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丧事应酬:凡理事会成员本人过世,尊重其家属意见,若同意报丧理事会的,其村落宗亲应通知所在县区的负责联络员或直接通知理事会会长,由会长决定指派当地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表本大宗祠理事会出席问丧吊丧、赠送花圈一个,费用由理事会报销,若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理事会再另行组织成员出席。凡对本大宗祠有特别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宗亲的直隶亲属过世,需要禀报理事会的,由会长决定指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3、凡邀请本大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4、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大宗祠不予报支。
二、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XX乡XX大宗祠的祭祀遵照旧时惯例固定为每年农历十一月初十日。如果遇到祭祀日是在当年的冬至日之后,理事会应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
(三)祭祀前,应延请礼乐队、摆放拱门、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
(四)祭祀包括敬天公、祭土地公和祭祖。
1、祭祀当天凌晨应敬备五果六斋果合五牲香金烛炮敬天公,由理事会安排指定人员操办。
2、祭祖前应先举行祭土地公仪式:设主祭、陪祭、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十二碗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3、祭祖仪式:祭祖由会长担任主祭、必要时可举荐多人参与,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监祭由名誉会长、顾问、监事长等担任。敬备二十四碗筵席及其他必需祭品,仪式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五)凡出席参加祭祖的各地宗亲代表和理事会成员应入庙朝拜谒祖,在祭祖仪式举行时,必须整齐肃立在宗祠内或埕前参礼,以体现重祖敬宗和庄严肃穆的气氛,除工作人员外,严禁随意走动。
(六)各支派(村落)的集体或个人祭祀礼金,均由各支派(村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强行摊派。凡以个人名义出资500元以上者均列为捐资,长期张榜公开。
(七)鼓励和欢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宗亲,以个人或其家族名义出资主办当年的祭祀活动,担任主祭官,并由理事会承办或协办,其开支费用总额可列作捐资款项。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负责理事会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收支分明,财务收支情况的帐目由会计负责每年度在宗祠内进行张榜公布,全方位接受全体理事会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二)本会经费来源:各支派热心于本宗族事业的仁人志士捐献;
省海内外族亲捐赠;
各支派(村落)参与祭祀的礼金;
其它合法收入。凡个人捐资壹万元以上者举荐为理事会荣誉会长;
捐资贰万元以上者举荐为永远荣誉会长。
(三)本会经费及所捐款项、物品一律用于本宗祠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财务收支规定:
1、收入:凡收入资金一律开具统一编号并盖有“福建省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印章的收据并及时记入现金收入帐。
2、付出:凡付出资金一律凭开支票据记账支出。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注明开支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并经审批后方可报账。
3、审批:重大项目(5000元以上)开支须经理事会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方可支出,日常一般性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指定人)依据财务的有关规定直接审批。
4、出差:因宗祠联谊工作活动需要,到外地出差办事、应酬的,须经理事会会长同意审批方可外出,并给予报销差旅费。
5、待遇:参与理事会工作的宗亲都应具有乐于奉献的精神,除宗祠管理员的适当津贴外,所有的人员全部为义务工。
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
2011年12月1日
联络负责人:
本祠堂理事会:XXX 电话:XXXXXXXX
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篇3
XX乡XXX氏大宗祠规章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XX乡XX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
一、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XX乡XX大宗祠是原XX属各村落及本宗外迁支系XX氏族人的共同财产,是XX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XX乡XX族人的神圣职责。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
(二)XX乡XX大宗祠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管理和处理。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永远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全体XX乡XX宗亲代表推选,每届任期五年。其他职位根据当届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会长任期内可委任一名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理事会全体成员必须自觉树立“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XX乡XX“一家人”的观念,听从当届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吾族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
(四)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
(五)宗祠是神圣场所,应配备一名宗祠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清扫管理。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出借他人使用,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宗祠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
2、管理员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到宗祠清扫卫生、上香,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每次活动前,管理员必须事先将场所打理整洁。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
5、理事会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宗祠管理员适当的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
(六)联谊活动和应酬
1、宗亲活动:各支派(村落)若祖厝、祠堂或举行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大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予赠送礼品等,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丧事应酬:凡理事会成员本人过世,尊重其家属意见,若同意报丧理事会的,其村落宗亲应通知所在县区的负责联络员或直接通知理事会会长,由会长决定指派当地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表本大宗祠理事会出席问丧吊丧、赠送花圈一个,费用由理事会报销,若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理事会再另行组织成员出席。凡对本大宗祠有特别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宗亲的直隶亲属过世,需要禀报理事会的,由会长决定指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3、凡邀请本大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4、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大宗祠不予报支。
二、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XX乡XX大宗祠的祭祀遵照旧时惯例固定为每年农历十一月初十日。如果遇到祭祀日是在当年的冬至日之后,理事会应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
(三)祭祀前,应延请礼乐队、摆放拱门、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
(四)祭祀包括敬天公、祭土地公和祭祖。
1、祭祀当天凌晨应敬备五果六斋果合五牲香金烛炮敬天公,由理事会安排指定人员操办。
2、祭祖前应先举行祭土地公仪式:设主祭、陪祭、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十二碗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3、祭祖仪式:祭祖由会长担任主祭、必要时可举荐多人参与,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监祭由名誉会长、顾问、监事长等担任。敬备二十四碗筵席及其他必需祭品,仪式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五)凡出席参加祭祖的各地宗亲代表和理事会成员应入庙朝拜谒祖,在祭祖仪式举行时,必须整齐肃立在宗祠内或埕前参礼,以体现重祖敬宗和庄严肃穆的气氛,除工作人员外,严禁随意走动。
(六)各支派(村落)的集体或个人祭祀礼金,均由各支派(村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强行摊派。凡以个人名义出资500元以上者均列为捐资,长期张榜公开。
(七)鼓励和欢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宗亲,以个人或其家族名义出资主办当年的祭祀活动,担任主祭官,并由理事会承办或协办,其开支费用总额可列作捐资款项。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负责理事会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收支分明,财务收支情况的帐目由会计负责每年度在宗祠内进行张榜公布,全方位接受全体理事会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二)本会经费来源:各支派热心于本宗族事业的仁人志士捐献;
省海内外族亲捐赠;
各支派(村落)参与祭祀的礼金;
其它合法收入。凡个人捐资壹万元以上者举荐为理事会荣誉会长;
捐资贰万元以上者举荐为永远荣誉会长。
(三)本会经费及所捐款项、物品一律用于本宗祠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财务收支规定:
1、收入:凡收入资金一律开具统一编号并盖有“福建省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印章的收据并及时记入现金收入帐。
2、付出:凡付出资金一律凭开支票据记账支出。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注明开支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并经审批后方可报账。
3、审批:重大项目(5000元以上)开支须经理事会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方可支出,日常一般性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指定人)依据财务的有关规定直接审批。
4、出差:因宗祠联谊工作活动需要,到外地出差办事、应酬的,须经理事会会长同意审批方可外出,并给予报销差旅费。
5、待遇:参与理事会工作的宗亲都应具有乐于奉献的精神,除宗祠管理员的适当津贴外,所有的人员全部为义务工。
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
2011年12月1日
联络负责人:
本祠堂理事会:XXX电话:XXXXXXXX
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篇4
金堂杜氏大宗祠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金堂杜氏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
一、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金堂杜氏大宗祠是原金堂各村落及本宗外迁支系杜氏族人的共同财产,是金堂杜氏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金堂杜氏族人的神圣职责。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
(二)金堂杜氏大宗祠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管理和处理。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永远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全体金堂杜氏宗亲代表推选,每届任期五年。其他职位根据当届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会长任期内可委任一名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理事会全体成员必须自觉树立“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金堂杜氏“一家人”的观念,听从当届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吾族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
(四)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
(五)宗祠是神圣场所,应配备一名宗祠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清扫管理。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出借他人使用,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宗祠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
2、管理员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到宗祠清扫卫生、上香,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每次活动前,管理员必须事先将场所打理整洁。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
5、理事会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宗祠管理员适当的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
(六)联谊活动和应酬
1、宗亲活动:各支派(村落)若祖厝、祠堂或举行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大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予赠送礼品等,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丧事应酬:凡理事会成员本人过世,尊重其家属意见,若同意报丧理事会的,其村落宗亲应通知所在县区的负责联络员或直接通知理事会会长,由会长决定指派当地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表本大宗祠理事会出席问丧吊丧、赠送花圈一个,费用由理事会报销,若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理事会再另行组织成员出席。凡对本大宗祠有特别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宗亲的直隶亲属过世,需要禀报理事会的,由会长决定指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3、凡邀请本大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4、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大宗祠不予报支。
二、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金堂杜氏大宗祠的祭祀遵照旧时惯例固定为每年农历十一月初十日。如果遇到祭祀日是在当年的冬至日之后,理事会应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
(三)祭祀前,应延请礼乐队、摆放拱门、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
(四)祭祀包括敬天公、祭土地公和祭祖。
1、祭祀当天凌晨应敬备五果六斋果合五牲香金烛炮敬天公,由理事会安排指定人员操办。
2、祭祖前应先举行祭土地公仪式:设主祭、陪祭、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十二碗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3、祭祖仪式:祭祖由会长担任主祭、必要时可举荐多人参与,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监祭由名誉会长、顾问、监事长等担任。敬备二十四碗筵席及其他必需祭品,仪式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五)凡出席参加祭祖的各地宗亲代表和理事会成员应入庙朝拜谒祖,在祭祖仪式举行时,必须整齐肃立在宗祠内或埕前参礼,以体现重祖敬宗和庄严肃穆的气氛,除工作人员外,严禁随意走动。
(六)各支派(村落)的集体或个人祭祀礼金,均由各支派(村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强行摊派。凡以个人名义出资500元以上者均列为捐资,长期张榜公开。
(七)鼓励和欢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宗亲,以个人或其家族名义出资主办当年的祭祀活动,担任主祭官,并由理事会承办或协办,其开支费用总额可列作捐资款项。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负责理事会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收支分明,财务收支情况的帐目由会计负责每年度在宗祠内进行张榜公布,全方位接受全体理事会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二)本会经费来源:各支派热心于本宗族事业的仁人志士捐献;
省海内外族亲捐赠;
各支派(村落)参与祭祀的礼金;
其它合法收入。凡个人捐资壹万元以上者举荐为理事会荣誉会长;
捐资贰万元以上者举荐为永远荣誉会长。
(三)本会经费及所捐款项、物品一律用于本宗祠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财务收支规定:
1、收入:凡收入资金一律开具统一编号并盖有“江西省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印章的收据并及时记入现金收入帐。
2、付出:凡付出资金一律凭开支票据记账支出。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注明开支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并经审批后方可报账。
3、审批:重大项目(5000元以上)开支须经理事会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方可支出,日常一般性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指定人)依据财务的有关规定直接审批。
4、出差:因宗祠联谊工作活动需要,到外地出差办事、应酬的,须经理事会会长同意审批方可外出,并给予报销差旅费。
5、待遇:参与理事会工作的宗亲都应具有乐于奉献的精神,除宗祠管理员的适当津贴外,所有的人员全部为义务工。
金堂杜氏大宗祠理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联络负责人:
杜氏祠堂理事会:
电话:
宗祠管理的规章制度篇5
XX乡XXX氏大宗祠规章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XX乡XX大宗祠日常事务的管理,完善理事会职能机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组织机构、祭祀活动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施行,敦请共同遵守。
一、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一)XX乡XX大宗祠是原XX属各村落及本宗外迁支系XX氏族人的共同财产,是XX族人集体活动、祭祀先祖的神圣重地,管理好、维护好、保护好这一圣地,是XX乡XX族人的神圣职责。严禁任何个人有损害宗族利益、形象和荣誉的行为。
(二)XX乡XX大宗祠的一切事务由理事会全权负责管理和处理。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是民间社团组织,机构设立永远荣誉会长、荣誉会长、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永远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由全体XX乡XX宗亲代表推选,每届任期五年。其他职位根据当届会长及族中长老意见,结合各地宗亲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协商增删。会长任期内可委任一名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三)理事会全体成员必须自觉树立“尊族、爱族、护族”意识,增强XX乡XX“一家人”的观念,听从当届会长的统一指挥,忠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主动自觉地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宗祠管理,弘扬吾族优良传统,遵守宗祠管理制度。
(四)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计划今后工作事务的开展,如遇重大事项可临时召开代表会议商讨决定。
(五)宗祠是神圣场所,应配备一名宗祠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清扫管理。宗祠院内和附属楼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物品、出借他人使用,应给本族祭祖和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宗祠管理员职责:
1、管理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家族观念强,人品操守好,族人信得过,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族人办事,愿意为族人服务。
2、管理员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到宗祠清扫卫生、上香,察巡宗祠建筑、附属楼及其他物品的安全,察看周边环境的变化是否对宗祠造成影响等,如有发现异常或损坏迹象,应及时汇报,遇到人为破坏的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管理员应建档造册,清点管理好宗祠的公共物资。如需修缮或添置的项目,应事先向会长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每次活动前,管理员必须事先将场所打理整洁。如遇重大活动,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的,应主动发动周边宗亲义务帮忙。每年祭祀前,应检查清点必需的物品是否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欠缺,应及时汇报,以便维修、添置,确保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
5、理事会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宗祠管理员适当的津贴,以鼓励、调动管理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宗亲服务。
(六)联谊活动和应酬
1、宗亲活动:各支派(村落)若祖厝、祠堂或举行其他属于宗亲事务的庆典活动,需要邀请大宗祠理事会的,应呈送书面请柬,由会长决定指派人员出席参加并给予赠送礼品等,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2、丧事应酬:凡理事会成员本人过世,尊重其家属意见,若同意报丧理事会的,其村落宗亲应通知所在县区的负责联络员或直接通知理事会会长,由会长决定指派当地理事会其他成员,代表本大宗祠理事会出席问丧吊丧、赠送花圈一个,费用由理事会报销,若遇特殊情况,必要时理事会再另行组织成员出席。凡对本大宗祠有特别贡献的理事会成员或其他宗亲的直隶亲属过世,需要禀报理事会的,由会长决定指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差旅费用由理事会支付。
3、凡邀请本大宗祠并以理事会名义出席参与的各种活动,应事先经得理事会会长的同意,若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以理事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4、凡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参与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大宗祠不予报支。
二、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仍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民俗礼仪。传承和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理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XX乡XX大宗祠的祭祀遵照旧时惯例固定为每年农历十一月初十日。如果遇到祭祀日是在当年的冬至日之后,理事会应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商讨各项事宜,以勤俭节约为原则,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秘书组分发请柬(通知)。
(三)祭祀前,应延请礼乐队、摆放拱门、张灯结彩、张贴标语、彩旗,宣染氛围,阵容根据实际及习惯而定。
(四)祭祀包括敬天公、祭土地公和祭祖。
1、祭祀当天凌晨应敬备五果六斋果合五牲香金烛炮敬天公,由理事会安排指定人员操办。
2、祭祖前应先举行祭土地公仪式:设主祭、陪祭、监祭各若干人,人员由理事会举荐,敬备十二碗筵席等必需物品,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3、祭祖仪式:祭祖由会长担任主祭、必要时可举荐多人参与,陪祭由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其他宗亲长老代表,监祭由名誉会长、顾问、监事长等担任。敬备二十四碗筵席及其他必需祭品,仪式由执事、司仪主持,遵古例实行三献礼的传统仪式。
(五)凡出席参加祭祖的各地宗亲代表和理事会成员应入庙朝拜谒祖,在祭祖仪式举行时,必须整齐肃立在宗祠内或埕前参礼,以体现重祖敬宗和庄严肃穆的气氛,除工作人员外,严禁随意走动。
(六)各支派(村落)的集体或个人祭祀礼金,均由各支派(村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强行摊派。凡以个人名义出资500元以上者均列为捐资,长期张榜公开。
(七)鼓励和欢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宗亲,以个人或其家族名义出资主办当年的祭祀活动,担任主祭官,并由理事会承办或协办,其开支费用总额可列作捐资款项。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负责理事会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收支分明,财务收支情况的帐目由会计负责每年度在宗祠内进行张榜公布,全方位接受全体理事会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二)本会经费来源:各支派热心于本宗族事业的仁人志士捐献;
省海内外族亲捐赠;
各支派(村落)参与祭祀的礼金;
其它合法收入。凡个人捐资壹万元以上者举荐为理事会荣誉会长;
捐资贰万元以上者举荐为永远荣誉会长。
(三)本会经费及所捐款项、物品一律用于本宗祠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四)财务收支规定:
1、收入:凡收入资金一律开具统一编号并盖有“福建省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印章的收据并及时记入现金收入帐。
2、付出:凡付出资金一律凭开支票据记账支出。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注明开支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并经审批后方可报账。
3、审批:重大项目(5000元以上)开支须经理事会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方可支出,日常一般性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指定人)依据财务的有关规定直接审批。
4、出差:因宗祠联谊工作活动需要,到外地出差办事、应酬的,须经理事会会长同意审批方可外出,并给予报销差旅费。
5、待遇:参与理事会工作的宗亲都应具有乐于奉献的精神,除宗祠管理员的适当津贴外,所有的人员全部为义务工。
XX乡XX大宗祠理事会
2011年12月1日
联络负责人:
本祠堂理事会:XXX 电话: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