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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5篇
第一篇: 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农民建房施工合同
房主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建人(乙方):
甲方愿意将自己建房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圆满完成工程任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建筑项目概况
1、住房全套院:详见重庆渝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2019-设96)图、院地用砼硬化。
2、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除北屋一层棚预制板外,北屋顶层及其他顶面均为现浇板面。
3、建筑面积:总面积约296.58平方米(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出檐部分折半计算)。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基础施工由乙方自费),地面打夯建房自费)。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原材料和现浇顶模板、梁底、大头柱等所需木料、板。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设备和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振动器、升降机等施工机械,以及架管、架板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施工造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结算面积,每平方米 元,工价总金额 元。
6、承包内容:①不包括水电安装、预留孔路、预留埋件;
②室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成面;
③室外前墙粘贴瓷砖。其他墙面为水泥油浆。④其他要求由甲方现场确定(不包括回填土及地面平整打夯).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和有关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随时改进不合理的施工方案。
8、乙方按重庆渝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2019-设96)图纸施工。
三、工程工期
1、工程工期为 个月。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前竣工。
2、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保证工期按时完成。
3、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①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工程质量要求
1、房屋结构应按甲方意图布局、施工。
2、房间每层标高为:一层3.9米、二层 3 米,三层3米。
3、建筑工程:①墙体周正,墙体必须上下错缝,横平竖直,不得偏心移位;
②砂浆饱满,灰缝平直均匀,不得有破缝出现(安放线管除外);
③砖必须在使用前潜水沁润。
4、混凝土工程①砼标号C20 ;
②砌筑砂浆为m10:0;
③抹灰砂浆为m5:0;
④找平砂浆为1:2水泥砂浆。
5、地圈梁一层(含承重界墙),二层柱体及承边梁按甲方意图而定。
五、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安全用电、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一起事故。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工伤事故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带责任。
2、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主题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凸凹不平、开裂;
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漏筋;
横梁断裂、漏筋;
地面开裂、塌陷、漏筋等等),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
六、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款50%。工程竣工后,待粉刷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共 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 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整理规范农民建房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农民建房管理,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化、节约化,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农民建房村规民约。一、注重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是促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节约的关键。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乡镇规划,在充分听取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及村民意见,按照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合理确定利用地土地范围。今后,对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建房,应当鼓励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
对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建房,按照城市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一律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危房改造除外)。二、加强建房审批程序管理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国土所、乡城建办以及当地村委会将联合进行现场踏看、调查统计等前期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提交乡长办公会议或村民建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农村村民建房名单,经公示后,才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后,农户才能开始动工兴建。三、严禁“空心房”、“空心村”,实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当前,农村建房中建新不拆旧现象较为普遍,今后,农民建房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等原则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及相关制度。原则上,村民委员会在审核村民建房时,应当与建房户签订旧房拆除和宅基地退出协议。未拆除旧房前原则上不得动工建设新房,旧房由建房户自行拆除。
第三篇: 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xxx政办发〔201x〕xx号《关于xxx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遏制农村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整治范围和对象
辖区201x年1月1日以来的农村村民违法违规建房。
二、管理原则
符合规划。村镇土地利用符合镇域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严禁在公路沿线和各类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建房。
节约用地。坚持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用地的原则,每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可利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解决确需宅基地建房的特殊问题,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集中集约。坚持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逐步消除“空心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依法审批。坚持按照程序依法审批,规划选址、建房由镇城建办负责报区住建局审批,用地由镇土管所负责报国土资源分局审查批准。
三、管理规定
从即日起,镇土管所、城建为原则上不得受理新的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请。
对确需宅基地建房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村民;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分户建房的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全省规定标准;
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或实施村庄规划调整宅基地;
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宅基地需要搬迁。
对原有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已出卖、出租、赠与原有住房或改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宜申请宅基地的,坚决不予受理。
对原已依法审批的宅基地而未建房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需新建房的,按故市镇村镇规划重新办理规划定点手续,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再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镇城建办及土管所将进行跟踪管理,在建房占地面积、标高、层高等方面规范管理,坚决杜绝无序建房。
四、审批程序
村民申请:农村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应向所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村民建设住宅审批表》。
第四篇: 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秉着科学规划、节约用地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镇村庄集体土地上的农民建房许可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成立@@@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农民建房进行管理。
第四条 各村(居)委会分别成立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民建房的规划报批、用地报批和监督巡查,对违法用地、违规建房依法进行查处。
三、建设规划
第五条 镇人民政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六条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农民建房原则上安排在集中建房点内,引导农民建房有计划地向集中建房点集中。对零星建房的,原则上停止审批,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属危房改造的,在符合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集中建房点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用地、统一配套、统一管理)。
第七条 在历史文化名村、风景名胜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村民建房的,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建房要求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方可申请使用宅基地:
(1)、年满十八周岁的本村村民因原有住房面积不足确需分户建房,且原建筑面积低于人均40平方米的;
(2)、灾毁或实施村庄规划改造需要拆迁的;
(3)、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需要拆迁的;
(4)、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且确无住房的;
(5)、原有住房破旧需要改造或拆除,在原址新建且符合规划的;
(6)、原有住房破旧需另选址新建住房,新选建房地址在规划区内,本人同意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并将原有住房拆除的;
(7)、无住宅用地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住宅用地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审批宅基地
(1)、不符合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
(2)、拆旧建新不同意将老宅基地退还集体或在原批准的宅基地以外有违章建筑而未先行拆除的;
(3)、有转让、出租、赠予房屋行为的;
(4)、原有宅基地面积确能解决分户需要或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
(5)地质灾害区等危险区域建房的;
(6)国家政策规定其它不宜批准的。
第十条 村民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原则,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集镇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用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以上面积均含附属房。
第十一条 村民建房规划以户为单位,大力提倡联排式建设,每户楼层原则上控制在三层半之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建设农民单元套房,楼层可根据规划设计调整,每户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
第十二条 村民建房原则上要求按坡屋面形式设计,具体房型可在建设部门提供的标准图集中选择,或自行选择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规划进行施工图设计,建筑外形应按设计要求装修,鼓励形成“一村一品”;
105国道进深120米的农民建房,须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房屋立面装修须按照镇政府要求的统一风格进行装修。
五、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农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实施,无规划不审批,未审批禁建设”的原则。在村庄规划区内村民建房的,建设个人应当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许可,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四条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法委托镇人民政府对农民建房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对完工房屋进行竣工规划验收。
第十五条 镇国土资源所实行农民建房占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控制制度,每年一季度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农民建房占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六条 农民建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建房申请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2)村委会出具符合建房条件的证明。
第十七条 在原有宅基地新建、扩建、改建住房的村民向所在地村小组提出申请,并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表》及《@@@部门联动审批表》,经村小组同意后报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审查通过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后,村委会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镇政府。
第十八条 镇政府安排镇村镇规划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是否符合居住点规划、用地是否符合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和绘制建房规划图,并注明拟建房屋的位置、占地面积、层数和层高或其它要求,经村镇规划管理所和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审查后,一并将申报材料上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核。
第十九条 由镇分管负责人提请,镇人民政府根据申报材料召开会议研究,经会议研究同意建房的,镇主要领导应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由镇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和村委会出具书面答复。
第二十条 经镇人民政府审议同意的,由国土资源所依法向上级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审批通过的,由镇人民政府统一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审批未通过的,由国土资源所向申请人和村委会出具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 建房户办理完各项手续后,开工前应选择建房标准图或自行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出符合规划要求的施工图,在开工前向村镇规划管理所、国土资源所申请放线,经现场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二十二条 建房户在建房竣工后,应在十五日内向镇人民政府申请竣工规划验收,对符合规划和施工图纸要求的,镇人民政府将办理房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作为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在集镇规划区内村民建房的,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按上述程序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许可。
第二十四条 农民建房用地涉及林地、市乡公路沿线、江河湖库、文物保护单位及旅游景点的,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村镇规划管理所应及时通知林业、公路、水利、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并分别签署意见。
第二十五条 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农民建房过程中的检查监管工作,并指导村委或村小组建立农民建房理事会,农民建房理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制定村规民约等措施落实乡村规划拆旧建新和建筑风貌要求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按月向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上报建房审批(审核)备案材料。
第二十七条 镇人民政府编制和公开农民建房办理流程、条件要求和工作制度,定期公布农民建房许可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村(居)委依法制止违法用地、违规建房行为,切实履行农民建房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农民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罚”,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对违法用地、违规建房行为已无法控制的,由村(居)委上报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由镇政府进行处理,镇政府处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所涉村承担。
第二十九条 镇政府组成巡查小组,各村(居)委也必须成立巡查小组、信息员由村会计兼任,每季度对农民建房进行动态巡查,对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的监督检查及处理结果报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录备案,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建房管理的监督检查。
七、奖惩措施
第三十条 村支部书记是辖区内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房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各包片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
各村接受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对监管不力的村进行罚款、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各村(居)委辖区内出现的违法用地,将处以罚款,罚款数额每年年底根据季度全面核查、动态巡查和卫星遥感监测等结果为依据,报镇政府同意后,由镇财政所直接从该村的专户上进行扣减或划拨。罚款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1、占用基本农田的,每平方米30元;
2、占用其它耕地的,每平方米20元;
3、占用其它土地的,每平方米10元;
(二)根据镇巡查小组在各村的巡查结果,对村(居)委管理农民建房不力的扣分标准如下:
1、违法违规建筑在正负零以下的,未按照要求及时发现上报和制止且为消除违法状态的,每次扣0.5分;
2、违法违规建筑在正负零以上(含正负零)、一层以下的,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拆除到位的,每起扣1分;
3、对查处不力,违法违规建筑在一层以上(含一层)、两层以下的,每起扣2分;
4、违法违规建筑在两层以上(含两层)的,每起扣3分;
5、违法违规搭建钢结构棚、隔热层、厨房等附属设施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拆除到位的每起扣1分;
6、由于村(居)委制止不力,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到位致使出现两次及以上通报整改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
7、凡上述违法违规在国家基本农田上的,除在原有扣分的基础上另扣3分。
(三)责任查处
1、村(居)委一年累计扣分达8分及以上的,对责任村进行通报批评;
2、村(居)委一年累计扣分达12分及以上的,由镇分管领导对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
3、村(居)委一年累计扣分达15分及以上的,村主任依法罢免或免职,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4、村(居)委一年累计扣分达20分及以上的,村支部书记免职或依法罢免。
(四)启动镇级处理一次的,对该村(居)委进行一次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对该村(居)委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第三十一条 有关单位和农户对行政执法部门就违法用地、违规建房进行的执法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公安机关应建立农民建房应急处置机制,对拒绝或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做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的决定;
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改正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予以拆除。
第三十三条 无权审批、越权审批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审批使用土地和住房建设的,其审批行为无效,按违法建设处理,违法审批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对在农民建房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拿卡要行为的工作人员,由镇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各村(居)委农民建房进行考核,对全镇前三名农民建房管理秩序良好的村(居)委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予以10000元、8000元、5000元奖励。奖励资金50%补充村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经费,50%奖励给相关责任人员。
八、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篇: 规范农民建房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农民建房工作总结
篇一:XX年石盖塘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总结
XX年石盖塘镇规范村民建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北湖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管理秩序,我镇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农民建房审批和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具体做法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自全区开展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胜利为顾问,镇长邓建清为组长,工会主席易春雨(分管城建、城管工作)和副科干部段正龙(协管城建、城管工作)为副组长,城建、城管办、国土所及各驻村领导及干部为成员的规范村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各村也相应地成立了建房理事会,由村主任兼任各村建房协管员并明确职责。
二、创新机制,明确责任。
通过创新农民建房管理思路,深化农民建房管理制度,探索农民建房管理新模式。一是出台了《石盖塘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石盖塘镇规范村民建房的实施办法》;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镇政府及各部门的农民建房管理责任。在纵向上,强化了政府和各村职责,在横向上,加强了公安、供电所、水厂等部门在农民建房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将我镇农民建房管理推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为了开展好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建设的产生,我镇多次召集全镇干部职工和各村四大头及各村组长召开了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会议及查违工作会议,并向各村每家每户发放了农民建房管理宣传手册,共3800多份,向各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57本,在各村主要路口、醒目地方悬挂横幅120条,粘贴宣传标语600张,使其家喻户晓,从而做到依法依规建房。
四、合理利用土地,做好村民安置规划。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规范村民建房,我镇积极与上级规划、设计部门协调,争取各村村民意见,与规划、设计部门人员到实地勘察、选址。共为我镇8个村做了村民安置及布点,光明村目前只做了布点规划,还未做详规,另外板田脚村3组、5组、大溪村2组、3组、7组,小溪村麻冲组、鸟塘组也经规划部门进行了实地测量,下一步将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完成后,我镇村民建房将逐步走向规范化。
五、动态巡查,使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为使违法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我镇严格按照制定的《石盖塘镇农村建房包村动态监察巡查责任制度》进行实施,由各驻村干部、村干部每天轮流下村进行巡查,并作好了巡查日记,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于镇区范围、城管人员也每天轮流值班、巡查,进行严防死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拆除,使我镇在9月份以来,
没有再出现一例新增违章建筑。
六、严格村民建房审批程序,遏制违章建筑的发生。
针对村民建房审批手续,办理时间长,牵涉部门多,专业要求高。我镇城建办实行“集中式管理”模式,统一建档,集中申报,联合审核,跟踪协办,统一监管,实行村民住宅报建“一个口进、一个口出”,严格按照申请报告、联合会审、统一办理、施工验收四个程序进行,并要求村民签订石盖塘镇村民建房责任承诺书,由村民建房理事会负责审核、签订,很好地遏制了新违章建筑的发生。
今年我镇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为此,明年我镇将继续抓好落实以下工作。
1、进一步广泛宣传营造农民建房管理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在全镇把《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北湖区规范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更深层次的宣传和教育;
二是将通过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在全镇上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按照建新必须拆旧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在原址拆旧房、建新房。凡村内有适合建房的空闲地,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对易地新建住宅,实行先拆后建。
3、进一步落实建房管理责任制度,促进各村依法合理利用土
地,规范建房。
4、将各村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列入镇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与各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
5、进一步完善各村村民建房规划。
北湖区石盖塘镇人民政府XX年11月28日
篇二:XX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高家岭垦殖场XX年度危房改造
工作总结
XX年,我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农垦办关心、支持和精心的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住房条件,受到危房改造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
XX年.我场实施农垦危房改造共580户,经请示县政府同意,今年将覆盖全镇17个村委会,目前危房改造户档案均已建档,建房已经全部开工,截止到年底已有200多户竣工,完成一半以上的占到全部的%80多,建房正在紧锣密鼓进行。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好事,是我镇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要事,是惠及百姓、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缓、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急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镇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
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布置会后,马上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调整充实了高家岭垦殖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对督促未到位、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的干部,启动责任追究与问责制,与年终评先评优考核挂钩。
(二)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场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镇组织包村工作队调查组逐村一一调查核实,对自愿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了初步了解。
2、认真筛选确定危房改造项目对象户。根据上级下达给我场的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危房程度等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补助标准。使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树立了良
好的社会形象。
(三)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2、加强督促,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进度。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镇危改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沟通县危改办技术人员,及时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3、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部门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不但简化办事程序,而且给予减免费用,镇直各单位都为危房改造工作开绿灯,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县规定要求,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对象惠农补贴存折,年底前拨付第一批的资金,待明年竣工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5、建立档案。为方便查询,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将全部危房改造户的资料建立了一户一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长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个别危改户自筹的资金大都是靠借贷来建设,给他们带来新的负担。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资金投入单一,而且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户需求。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得到了改善,但配套设施投入不足,跟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高家岭垦殖场
XX年12月30日
篇三: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XX县XX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新农村示范建设工作总结
XX年,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示范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为载体,以示范为龙头,以规划为先导,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的整体思路,着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了群众幸福生活指数。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XX年,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共有XX个,其中:省级示范点XX个,市级示范点XX个,县级示范点XX个。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主要开展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房屋改造、社会事业、技能培训、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其中,省级示范点共完成投资XX万元;
市级示范村共完成投资XX万元;
县级示范村共完成投资XX万元。各级示范村建设情况如下:
(一)省级示范点:XX村、XX村
计划建设项目XX个,计划总投资XX万元。现已完成建设项目XX个,完成投资XX元。
1、XX村计划建设项目XX个,计划投资XX万元,实际完成项目15个,完成投资XX万元。一是基础设施方面:联户路硬化XX千米,硬化通村公路XX公里,新修产业路XX千米;
修建排污沟XX米,实施庭院硬化XX户共XX平方米,四旁绿化XX株,农户“三改”XX户,安装太阳能路灯XX盏,修建公厕XX平方米、休闲观光亭XX座,新建垃圾池XX口;
实施集
中建房XX处,集中建房XX户,房屋改造XX户;
安装入户水管XX千米,修建排洪沟渠XX千米。二是产业发展方面:发展农家乐2家,种植精品水果XX亩,开设农村淘宝店XX个。三是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X名、村级基层干部XX名。四是公共事业建设方面:新建文化活动广场1处XX平方米,开展各种文化活动XX次。
2、XX村计划建设项目XX个,计划投资XX万元,实际完成建设项目XX个,完成投资XX万元。一是基础设施方面:通村公路硬化XX米,通组路硬化XX公里,主干便道及联户路硬化XX公里;
庭院硬化XX户,民居改造XX户,集中建房XX户,安装太阳能路灯XX盏,垃圾桶XX个;
新建公厕XX间,垃圾池XX个,寨门XX个;
集中建房区街道两旁人行便道铺石板XX公里,安装饮水管道XX千米;
完成集中建房至大土组江边大道前期规划工作。二是产业发展方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发展经果林基地XX亩,扩建村办建材加工企业XX家,新建厂房XX平方米。三是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培养入党积极分子XX名,发展党员XX名。四是文化事业建设方面:开展文化活动XX次,培训农民XX人次。
(二)市级示范点:XX村、XX村。
计划建设项目XX个,整合项目XX个,XX年计划总投资XX万元,现已完成建设项目XX,在建项目XX个,已完成投资XX万元。
1、XX村计划项目XX个,整合项目XX个,现已完成项目XX个,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硬化通村公路XX千米、通组公路XX;
修建排污沟XX米,安装太阳能路灯XX盏,修建花坛XX个,积极开展村庄整治活动;
农村危房改造XX户,实施集中建房点XX处,新建农房XX栋;
安装入户水管XX千米;
改造农村低压线路XX千米,更换变压器XX台;
增加邮政快递服务点XX个。
(2)公共事业建设方面:新建幸福院XX座;
新建文化广场XX处,占地面积XX平方米,配套建设广场石栏杆XX米;
开展党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XX人次。
(3)产业发展方面:发展养殖和种植大户各XX户,种植精品水果、核桃XX亩,大棚种植蘑菇XX平方米,发展一处木材交易市场,占地XX平方米。
2、XX村计划建设项目XX个,计划投资XX万元。现已全面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的项目有XX项,完成建设未投入使用的有XX项,正在实施的项目有XX项,此外,XX村工作队还协调实施XX个规划外项目,已完成并交付使用XX项,另一项预计明年启动实施。现已完成项目资金XX万元,并且争取企业帮扶资金XX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XX万元,受益企业自筹资金XX万元,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修建水池XX个,铺设总管道XX余米,解决群众XX人数年饮水困难问题;
硬化通村路XX米、通组路XX千米、联户路XX米,修建关中坝园区XX里人行步道;
四旁硬化XX户共XX平方米,农户“三改”XX户,太阳能路灯XX盏正在安装中;
实施关中坝10KV电力线路提级改造;
实施房屋改造XX户,集中建房1处规划安置农户XX户。
(2)公共事业建设方面:修建XX观光亭、观光道路及电信基站;
修建文化广场XX处,面积达XX平方米。
(3)基础组织建设:新建村级办公场所XX平方米;
全村党员集中学习XX次,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XX次,开展各种文化活动XX次,培养XX名党员、XX名入党积极分子、村级基层干部XX名;
积极引导种、养殖大户引进和推广良种良法,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XX余人次。
(4)产业发展方面:发展特种养殖(大闸蟹)XX万只,养殖场占地XX亩,配套设施水泵XX台,排水管材及配套设施XX套;
种植空心李、葡
萄、蜜柚精等品水果XX亩,配套安装太阳能杀虫灯XX盏,修建XX立方小水池XX口,果园生产便道XX,修建农产品加工房XX座,占地面积XX平方米米;
发展农家乐XX家。
(三)县级示范村XX个:分别是XX。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产业发展方面:
3、公共事业建设方面:
4、基础组织建设:
5、文化活动及培训方面: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具体落实。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等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此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部门协调。由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分别联系一个示范村并亲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同时在示范村安排XX个县直部门进行帮建,县委、县政府还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内容,加强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了运转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县政府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多方整合建设项目,切实加大资金投入。XX个示范村共整合危房改造资金、交通水利建设资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新农村财政专项资金、企业及群众自筹资金等各类资金近XX多万元,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套、各司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安排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上,对XX个示范村进行重点建设。其中整合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XX万元、项目资金XX多万元,群众自
筹资金XX多万元,投工投劳XX多个。共实施了通村组公路XX千米,连户便道XX千米,基本实现了示范点村村通畅油(水泥)路、组组通达公路、中心村寨联户路硬化的目标;
发展种、养殖产业XX多个,种植面积近万亩,带动发展养殖大户XX多家,促进了群众增收致富。另一方面,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政策引导,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实现了企业帮扶及自筹资金XX多万元,投资村寨基础设施及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一是治脏乱。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实行农户门前承包制、联合保洁制等日常保洁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改厕”建设,示范村共实施农户改厕XX户。二是增设施。示范村通过修建垃圾池、污水处理池、排污沟渠及公厕等设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乱排乱放的现象,在鹅溪村、息乐溪村、尖峰村等示范村修建排污沟渠XX千米、污水处理池XX口、新建公厕XX座。三是整庭院、改住房。实施庭院硬化、四旁绿化、民居改造等项目改善农村院落脏乱现象。示范村共实施庭院硬化XX多平方米,实施民居改造XX多户。
(四)着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突出产业主体和特色,着力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发展格局。示范村共发展县级以上农业园区X个,获得市审批龙头企业X家,发展专业合作社X家以上,直接带动X多村民增收受益。如五星村大力发展獭兔养殖业,建立獭兔特色养殖园区,吸纳周边村寨养殖户入驻,不断发展壮大养殖规模,如今年出栏獭兔达X万只,建成了獭兔加工房X座、库容5吨冷库X个;
蜂桶槽村依托塘头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发展优势,大力发展葡萄、李子等精品水果X多亩,还发展了特种养殖大闸蟹,规模达X万只,养殖场占地X亩,配套设施水泵X台,排水管材及配套设施X套;
涟江村紧紧抓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