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5篇
第1篇: 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工作责任方面:
该同志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教育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措施。
2、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3、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接下来是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工作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5、自觉遵守学校财经纪律,自觉遵守“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杜绝违反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6、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7、积极推动校务工作公开,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八条禁止”:
一年来,在市委、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党总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八项规定,积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积极打造“基本组织保障好、基本队伍建设好、基本活动开展好、基本制度完善好、基本保障落实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推动德育创新,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工作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确保我局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签订本责任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2、禁止私自从事补课办班、推销教辅资料等违规活动;
责任目标既是责任部门的工作,也是责任部门的任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推荐和任用校级中层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责任检查考核
1、检查考核年终进行,其结果作为对干部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2、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评议。
根据各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招生招聘、干部选拔、师生评优等群众关注项目的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基建维修项目、设备采购等重要项目的操作程序。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不在群众中散布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意见,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第二条 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省市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培训和学习考察之名利用公款游山玩水。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二)有上述所列情形,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给与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单位:
责任人签字:
日期:2018年3月1日
第2篇: 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XXX公安消防支队
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管 理 单 位:
XXX公安消防支队
责 任 单 位:
二〇一二年二月
XXX公安消防支队2012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分工
各大队、支队机关各部门党委(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支队纪委具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党委(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
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检查考核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推行党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票决制度。
2、把廉政教育融入部队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和制度,进行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每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1次,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对新任职干部和所属党员干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创新廉政文化载体,设置廉政宣传阵地,开展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试点,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
贯彻落实《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两个禁令”等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职”,避免出现损害队伍形象的人和事。
3、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建立以纪检为主,警务、审计、财务、防火监督等参与的违纪案件查处人才库和综合督察队伍,形成督察常态机制;
强化“四个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加大对消防执法领域的监督和整治;
公开经费预算、财务收支、立功受奖、干部任免、工程招标、钱物使用等情况;
严格执法过错责任倒查,开展执法离任审核,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加强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
加强对消防执法干部“双考”、士官选取“公推公选公考”、重大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敏感事务的监督。各基层党委(支部)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少于2次,年底写出书面总结报支队党委、纪委备案。
5、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组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向辖区社会单位述职述廉,主动征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廉政监督员、行风评议员以及基层部队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评判和监督;
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拉赞助和指定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治力度,支队纪委每月对所属单位网上执法情况进行抽查;
各大队在辖区重点单位设立“廉政监督岗”。
三、责任考核
1、支队纪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各大队、支队机关各部门党委(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与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党委班子成员相结合,广泛听取广大官兵的意见。
3、认真落实团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廉报告制度,并列为支队党委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测评和对照检查,并及时反馈情况,做好分析和教育。
4、各党委(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原则上于每年11月底前结束,其考核材料(各级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结报告、营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述廉报告)于11月10日前送支队纪委。
四、责任追究
对各级党委(支部)班子、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内容(本责任书第二项)、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不深入,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抓不管甚至失职渎职,以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用人失职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取消该单位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基层党委应与本单位党支部以及中队军政主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
目标责任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年度单位评先评优、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支 队 长
管理单位军政主官签名:
政治委员
大 队 长
责任单位军政主官签名:
政治教导员
第3篇: 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党风、政风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一)工作责任方面:
该同志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责任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省教育系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措施。
2、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3、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重要工作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5、自觉遵守学校财经纪律,自觉遵守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杜绝违反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6、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7、积极推动处务工作公开,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八条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责任检查考核
1、检查考核年终进行,其结果作为对干部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2、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评议。
三、责任追究
(一)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二)有上述所列情形,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给与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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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纪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省、市、县纪委相关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完善反腐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责任内容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各村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本村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会议,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市、县、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对节能减排和农村坏境的保护,加强对招商引资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严办令不行、禁不止的行为。继续深化经济发展坏境集中整治,坚决遏制"中梗阻"现象,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行使。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新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不断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加大治庸治懒、治软治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镇村干部违规违纪、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案例。进一步加强村"两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和廉洁勤政的自觉性,为构建xx社会和谐发展和党的执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每月报送党员干部违纪线索和村级"三重一大开展情况";每月报送"三务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每年开展两次述责述廉活动。
(四)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村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放在一切工作之首,每月进村入户一次,深入群众之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调查村情民意,倾听群众心声,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结办,对群众问题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的要严格问责。
(五)强化监督制约,严格党员干部从政行为阳光运行,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切实将监督权和审核权交给广大农民群众。设立便民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六)各村每年至少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一次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观看反面典型警示教育。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由镇纪委根据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结合本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在年末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村"一把手"要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至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之日。
xx镇委员会(签章) 村党支部
党委书记(签字):
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第5篇: 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博爱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室)
责 任 书
二0一八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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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教育局
党风廉政建设
责 任 书
责任分配者
领导机关:
分 配 人: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责任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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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教育局
签字日期:2018年3月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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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科室负责人对分管局领导负责,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所属干部的管理责任,防止失职、渎职、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科室“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自觉担当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责 任 目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管,切实履行预防监管责任,倾力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所管辖范围内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四、落实工作报告,年中和年底须向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日常工作中落实的“两个责任”情况要记录在案,有迹可查。
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以身做则、率先垂范,且督促和管理本科室工作人员遵守上下班、外出登记及请销假制度,确保本科室无违纪行为发生。
六、严格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导致本科室发 标
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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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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