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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时间:2022-07-09 19:4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

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4篇

【篇1】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省扶贫局《关于做好X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X县X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X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各乡(镇)脱贫攻坚任务为基准,对目标任务村实行整村推进,其他村未经批准不得实施。搬迁对象可以动态调整,但必须及时录入国家和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各村要继续保持加压奋进的良好态势,抓紧谋划,提前着手相关准备工作,确保X年3月底前实现搬迁户住房建设全面开工,7月底前完成房屋建设,9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入住等工作。

二、明确安置方式

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就近选址、整体配套”原则,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方式,X年摘帽的栏杆村至少规划建设1个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非贫困村X村建设1个聚居点(安置规模15户以上)。

三、严格政策标准

(一)住房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合”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6人以上的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对有后续扩建需求的,可预留续建空间,待稳定脱贫经国家验收后(X年)自行建设。

(二)补助标准。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不低于平均间房成本的70%给与支持。村内购买农村闲置安置的,经住建部门安全鉴定后,按购房成本补助,最高不超过人均2.5万元;
X(居委会所在X)购房或新建住房安置的,每人补助3万元;
县城城区购房安置的,每人补助3.5万元;
投亲靠友安置不新建(购)房的,每人补助1.75万。县域外安置的,按X县对应安置方式的补助标准执行。搬迁住房面积超标准的,一律取消全部补助资金。

(三)自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农户自筹资金户均不超过1万元,不能因新建(购)房屋而负债。

四、规范建设程序

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规范程序、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质量监管”的总体要求,坚持“农户主体、镇主责、村主抓、统规统建、部门主帮”原则,从严管控建设程序、质量、标准和概算,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擅自开工、突破标准、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等行为和问题的发生。

(一)选址。按照农房选址“三避让”原则,村“两委”提出集中安置点初选意见,由镇政府研究后报县易迁办,县级相关部门结合X新居建设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共同确定。分散安置由村“两委”再次召开会议,就X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形成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以书面形式上报镇政府,待镇审批后,由农户提出建房申请,并签订土地复垦、建房、自筹资金等承诺书,待村上报后,由扶贫、建管、国土、水务、环保等镇级部门负责审批、选址。

(二)规划设计。建管站负责按农村住房设计规范何抗震设防烈度6度要求规划设计,设计内容应达到施工深度,包括平面分布、房屋结构、施工图纸以及污水管网、垃圾收集设施和施工概算等,用规划管控建设,严禁随意设计、随意施工、随意更改。

(三)评审。按照县委、县政府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清单,对聚居点建设规划综合评审,确定合理的安置规模和投资概算,聚居点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资金按村内搬迁人口每人3万元核算。

(四)立项。《村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由实施业主(村委会)制定,经镇审核,报县发改局立项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开工许可手续。X年提前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建设未通过审批同意的,应立即停工,完善规划设计、评审批复后方可复工。凡未经审批同意建设的聚居点,如造成与国家、省、市、县政策标准和规定不一致的,或导致其他不良后果的,一律由相关村及施工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五)建设。X奔康投资有限公司是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聚居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依法公开选聘,负责监管工程建设质量、季度、安全。县发改局监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劳务合作企业备选库,奔康公司不能自主实施的项目,在发改、纪检和住建等部门监督下,由项目镇人民政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选劳务企业,抽中的企业在镇和奔康公司的双重管理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分散安置的住房建设由奔康公司和镇政府共同确定,全部实行统规统建,设计图纸由农户自主选择户型。

(六)监管。建管站对农村住房质量安全负总责,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关键部位要增加检查频次,并出具质检报告。镇纪委要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跟踪稽察和对标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X省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不定期开展跟踪稽察,对纳入当年易地扶贫搬迁的所有项目村每年至少稽察2次。镇财政所要做好跟踪审计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七)归档。认真执行易地扶贫搬迁“周通报、月公示、季考核”制度,各村和建设施工企业必须按时向镇易地办报送相关资料报表。按“一户一档、一村一卷、一镇一册”要求,各村、施工企业负责分散安置农户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X奔康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五、有序资金拨付

1、聚居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在工程进入实质性动工后(不包括“三通一平”),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预拨启动资金,用于搬迁项目民工工资、材料款和运输费用兑现;
主体工程完成后在拨付40%资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竣工审计确认金额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拨付剩余工程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和农民工工资纠纷退还质保金。前期所需报账资料在第二次申报资金时一并补齐。

2、分散安置自建住房,在工程进入实质性动工后,县按补助标准的30%预拨到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直补农户;
主体工程完成,镇人民政府和X奔康投资有限公司初验后,再按补助标准的40%直补农户;
建成入住并拆除旧房,完善拨款手续后一次性兑现剩余补助资金。

六、从严竣工验收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完成后,实施业主应及时申请竣工验收。镇组织国土、扶贫、建管、环保等相关人员组成初验小组,按国家或省规定的行业标准和规划设计,对搬X置住房、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初验后向县申请验收。

七、逗硬督查考核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系统工程、民生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工程量大,质量标准要求高,各村、各部门务必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合力推进。镇纪委和扶贫办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监管;
财政所负责项目财政评审和资金监管;
国土所负责选址认定、土地调剂和用地许可;
建管站负责项目规划设计、预算、房屋质量安全认定何开工许可;
镇环保办负责聚居点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和垃圾中转站建设;
统计办做好项目投资统计;
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业务和技术指导,从严过程监管;
各村要切实履行工作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各级相关责任部门按照“五个统一”的要求,做好标准、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宣传和信访稳定等工作;
党政办负责对所涉项目村的推进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定期通报;
纪委要加强问责问廉力度,对影响工作推进、违纪违法的要从严问责,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篇2】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人民医院新医院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我院新医院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即将交付使用。医院整体搬迁工作计划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进行。为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分步实施、各负其责、协同作业、安全有序”为搬迁原则,做到保证医疗服务过程的连续与安全,保证各项工作衔接的有序无缝,保证人、财、物的安全与到位、确保搬迁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搬迁过程医疗安全和搬迁后业务迅速恢复。 

二、组织指挥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三级搬迁组织机构,分别是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搬迁推进工作组 、科室搬迁小组。

 1、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1)负责搬迁工作总指挥和总协调,

2)随时研究处理搬迁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

 3)做好分管部门工作的落实。

2、搬迁推进工作组:

搬迁领导小组下设6个推进工作组,督导按照管理职能、时间进度安排落实任务与责任人,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限期办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搬迁工作心中有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无缝衔接、顺利安全。 

(1)、医院宣传推进工作组: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党办 院办 审计科 各党支部 团支部

下设办公室在运营部部,办公室主任

职责:实行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制,院领导全面责任制。论证充分,调研先行、思想先行。全面负责制定和实施搬迁前、搬迁中和搬迁后的宣传策划和宣传计划及宣传方案(含工作进度表)的制订,组织搬迁中的新闻发布会,开展搬迁前后的宣传联络工作,包括医院搬迁前电视台流动公告和向社会发放医院搬迁公告等;
包括对外正式公告新院区开诊以及新医院正式运行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卫生网络平台等,对公众发布新医院试运行时间、新医院详细地址、公交车到达路线信息;
医院大门前张贴公告告知病人上述信息;
向住院病人及门诊病人发放告知书等,为临床运营(搬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做到动静结合、内外结合,完成标识、标牌等形象的策划、组织工作。负责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发动。 

(2)、新医院交接及后勤保障推进工作组:

责任领导:牵头部门:

新医院建设办公室 

配合部门:总务科 设备物资供应科 信息科 保卫科 医务科 护理部 院感科 门诊部 

下设办公室在总务科。办公室主任 。

职责:实行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制,院领导全面责任制。论证充分,调研先行、思想先行。交接工作推进组按交接计划提前进入新医院,负责信息网络、后勤、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先期开展,掌握新医院水、电、氧气、中央空调、消防、排污、设备、网络、通讯等庞大的基础设施系统,以保障运营后水、电、气、设备、网络、通讯等的正常运行和供给。细化方案、倒排进度表,必须保证医院搬迁标识标牌安装完成;
负责职能部门办公区的设置;
必须保证在科室(病区)搬迁前完成大型医疗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工作,搬迁前对新区医院内的中央空调、中心供气、中心负圧、手术室层流、信息网络、供水、供电、中心供应、医保、药房、电梯和生活服务及物管等保障系统进行全面试用检查和安全检查,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开展。

(3)、设备物资清核推进工作组: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设备物资供应科 

配合部门:审计科 财务科 总务科 信息科

下设办公室在设备物资供应科。办公室主任:

职责:实行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制,院领导全面责任制。论证充分,调研先行、思想先行。设备物资供应科、财务科、审计室全面负责对全院现有国有资产进行清核和监督。设备物资供应科、总务科和信息科按分管设施设备属性,分系列、分类别对闲置或拟报废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分别做好台账,并提出设施、设备在新医院合理分配处置(方案或分配表),以及搬迁后负责再次清核新医院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4)行政搬迁综合管理推进组: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医院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职能部门(科室)

行政搬迁综合管理推进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

职责:实行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制,院领导全面责任制。论证充分,调研先行、思想先行。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行政搬迁综合管理推进组,负责制定或完善各系列的搬迁方案(含工作进度表)并积极配合院办完善搬迁中、搬迁后医院总值班排班安排,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安排。牵头并督导各项“证照”的办理,详细规划运营行政保障计划(保障车、交通车等)综合协调6个工作组相关事务,统筹完善6个工作组相关节点的落实,确保不留死角、肓点。各职能部门按照医院的总体方案实施搬迁。 

(5)临床、医技科室推进工作组: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

重点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感染管理科 门诊部和临床、药、检、放、病理及医保等科室

下设办公室在护理部。办公室主任

职责:实行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制,院领导全面责任制。论证充分,调研先行、思想先行。由护理部、医务科、感染管理科、门诊部组成临床、药、检、放、病理、医保等科室搬迁协调小组,全面负责依法行医的督导审核,并制定或完善各临床、药、检、放、病理、医保等科室病人和危重病人转运(搬迁)方案;
细化方案、倒排进度,协调全院业务科室现场踩点工作,确定普通病人和危重病人的数量及设施设备等物资的数量以及统一安排转运车辆和方式,牵头确定病人转运信息识别方案和牵头确定开诊相关事宜(包括门、急诊具体搬迁时间和开诊规模、运营模式、功能分区、科室细分准备、科室设置等),确定职能部门负责人帮助病区搬迁任务和分解计划。确保安排有序和人、财、物安全。各临床、药、检、放、病理、医保等科室负责人是本科搬迁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①普通病人转运(搬迁)组:

②危重病人转运(搬迁)组:

③医疗救护应急小组:由医政医管部、护理部、急诊科及相关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的医疗救护应急小组,负责搬迁过程中危重、疑难、特殊病人的安全转运,及时救护,确保转运安全。

(6)信息网络运营(搬迁)推进工作组:

责任领导: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院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资产财务部 医务科等部门

下设办公室在信息科,办公室主任 。

职责:实行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制,院领导全面责任制。论证充分,调研先行、思想先行。按照开诊进度安排,全面负责新医院信息网络的畅通和正常运转。

 

3、各科室成立搬迁小组

组长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担任 

职责:

1)、搬迁前做好住院病人数、仪器设备等使用情况统计,物质盘点与统计,整理搬迁物品,全力保证人员设备的安全到位。

 2)、搬迁前对新科室布局好,将物品、器械定位,科室

人员提前熟悉环境,了解布局、设施仪器位置、安全通道等。

 3)、负责制定本科室搬迁预案,包括病人、物品、设备

的搬运、清点,顺序等。

 4)、确认病人新楼、旧楼病床的对应情况,人员布置、要求等。

 5)、具体负责协调和督促本科室的搬迁工作,

 6)、对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与各搬迁工作组联系。

 7)、对搬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搬迁后需要整改的事项上报搬迁指挥部。

 8)、加大力度宣传,做好病人工作,搬迁前发放《告知

书》告知病人关于搬迁时科室的安排、地点路线及需要病人

及家属配合的相关事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各搬迁推进组合科室搬迁小组 年 月 日前拟定完成搬迁方案。

  2、医务科、护理部于搬迁前两周给搬迁科室进行搬迁动员。

  3、各科室召开专题交班会,传达医院工作安排,部署本科室搬迁工作分工和安排,制定出科室具体搬迁安排方案,上报医院。

  4、信息科负责信息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培训到位。

  5、各科室确认在病人搬迁前除旧楼的抢救设备及备品外,其余的设备及备品提前已到位。

6、确定搬家公司和特种设备搬迁公司。

7、确定搬迁线路和具体搬迁时间及搬迁顺序。

(二)实施阶段

医院搬迁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启动, 年 月 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12月23日正式启动搬迁工作,23日至31日完成部分职能科室和档案、资料的搬迁。

2、2018年1月2日至7日完成后勤部门的搬迁。

3、2018年8月2日至15日完成门急诊、药费、医技科室搬迁。

4、2018年1月16日至22日完成病房、手术室、ICU搬迁。

5、2018年1月23日至31日发电机、空调搬迁及房屋清扫等善后工作。

四、其他事宜

  1、搬迁当日保卫科保证道路畅通,电梯出入口由保卫人员负责维持秩序。

  2、搬迁具体时间段可以根据搬迁实际进度适时调整。

  3、搬迁过程中电梯安排主要供相关搬迁科室使用,直达相应楼层。其他人员可以用另外一部电梯。

  4、以上协调人员应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搬迁准备、实施情况,参与定点科室的搬迁活动,负责科室搬迁的具体协调服务,现场协调解决科室搬迁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困难,并及时与搬迁领导小组联系。

 5、各科室非急用物资应提前搬迁。

 6、搬迁前各科室检查防火通道门及各房间门锁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总务科修理,以确保搬迁后封闭锁好,防止物品丢失。搬迁后各科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老医院易燃物品要清理,电源检查,保卫科要做好检查巡视。

 7、各科室保管好本科室物品,如有丢失按原价赔偿。

 8、搬迁前各科室护士长要和基建办协调时间,领取该楼层房间锁匙。同时和总务科、计数机中心、保卫科一起,由基建办、建设单位交付该楼层照明、卫生间上下水及其它设施等,并进行初步验收。各科室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基建办落实整改,以确保搬迁后的正常使用。

 9、各科室在分时段搬迁时要遵守规定时间,临时变更或延期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作相应调整。

 10、各科室在搬迁设备和物品时,务必注意保护好新

楼的墙面瓷砖、墙角、柱角及电梯轿箱、门等,严防撞损。

 11、各科室搬迁后一律不准在新楼墙面钉钉和张贴,待搬迁稳定后由总务科统一安排。

 12、各病区要明确新大楼搬迁时的值班医生、护士负责接收处理急诊住院病人;
重危病人护送至新病房楼后必须床头交班后护送人员方可离开。

 13、如有突然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总务科做

好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

全院所有人员应把此次新病房大楼搬迁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相关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发扬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切实保证新病房大楼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2、认真准备、按时完成。

各级相关人员应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分工要求,高度负责,认真准备,按时完成任务。

  3、团结合作,听从指挥。

听从医院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搬迁工作,力争搬迁零损失。

 4、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搬迁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全面考虑,确保医疗安全。先搬的东西要确实保证病人的需要。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的诊治,尽量减小对正常医疗工作

的影响,并保证搬迁后各科室主要工作的正常运行。

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5日

【篇3】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复2006年度上半年库区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移资金[2006]134号)和省财政厅、省移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黄龙滩水库后靠移民二次搬迁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农发[2006]1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移民自愿、以乡为主、部门把关、分段实施、分户扶持”及“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的方针,坚持走以人为本、以土为本、以农为主、有土安置的路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及受库水浸泡影响部分后靠移民居住地滑坡险情加剧,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1、移民自愿,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移民自愿搬迁的基础上,选择滑坡范围广,严重影响移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移民生产和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原迁移民。

2、坚持以人为本,有土安置的原则。

3、鼓励投亲靠友,实行库外、村外安置的原则。

4、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

5、坚持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自然村为单位,对需要二次搬迁的移民,按照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部搬迁到安全地区。

6、坚持核实移民身份,直接补贴的原则。对原迁移民进行认真调查,逐户核实,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7、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移民资金分配的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移民搬迁资金分配、使用的严肃性、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搬迁范围、对象和任务

(一)搬迁范围及对象

黄龙滩库区庵场1组,塔坪村1组,官坪村2、4、6组,马岭村2、4组,白莲村1、3、4、5组,兴旺村1组,东钦村2、3组,滚子岭村4、5、7组。以上 8个库区村、17个村民小组的部分移民,因受黄龙滩库水浸泡影响导致的、在长江委打桩定界的滑坡体上居住的、环境容量不足的、生产生活条件困难的并自愿申请搬迁的移民户。

(二)搬迁安置任务及办法

按照《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2002-2007)规划》及省移民局《关于下达黄龙滩水库2006年度3000人再搬迁安置预算的通知》(鄂移财[2006]182号)文件下达我县1000人再搬迁安置任务,重点解决库区生产资料严重不足及滑坡体上居住的移民。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乡内集中安置250人。

楼台乡三台村2、3组集中安置250人。

2、鼓励移民投亲靠友,自主搬迁到库外条件较好的地方,异地安置移民750人。

(1)县内潘口乡小漩村安置94人,宝丰镇韩溪河村安置85人,城关镇安置145人。

(2)江苏、上海、武汉、河南、宜城、保康、钟祥、十堰等地安置426人。

三、补助资金兑现标准及办法

(一)补助标准

按照鄂财农发[2006]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6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用于移民房屋搬迁及建房费用支出。该资金不得用于后靠移民搬迁所需土地等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居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抵扣其它任何欠款。

(二)兑现办法

1、集中建房安置补助资金分三期直接兑现到移民户:房屋基础完工兑付30%,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兑付40%,竣工验收并拆除原住房兑付30%。

2、自主外迁安置补助资金,办理相关手续后,经县移民局审查无误,一次性兑现到位。需办理以下手续:

(1)移民外迁户书面申请;

(2)原户口本复印件和户籍证明;

(3)迁入地出据的准迁证明、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合同等证件;

(4)建房准建证或购房协议书;

(5)原住地村委会收回土地、菜园、山场及其它所有证件(复印件)证明;

(6)旧房及附属建筑物全部拆除清场证明;

(7)不再返迁的承诺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做好黄龙滩库区后靠移民二次搬迁工作,县库区移民集中安置领导小组要按照《关于黄龙库区楼台乡滑坡体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工作的会议纪要(竹专[2006] 1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督办。库区乡镇政府作为移民集中安置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支持库区乡镇做好库区后靠移民二次搬迁工作。对项目实施不履行职责或不积极配合支持造成工作被动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核准对象,规范审批程序

县移民局和楼台、文峰乡政府要迅速组织干部深入库区村、组、户,在认真调查和逐户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搬迁对象,对初步确定的搬迁对象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建档,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核实、县审批”的程序落实二次搬迁对象,并将搬迁对象和县审批的结果分阶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部门配合,切实搞好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好搬迁移民的生产、饮水、交通、用电、子女就学等问题。同时要实行县乡干部包村包户制度,保证搬迁质量,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要严格按照鄂财农发[2006]113号文件的规定,对搬迁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县财政局、移民局、审计局、监察局要对搬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验收,完善各种手续,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核查对象阶段(2006年8月至10月)。

2、组织实施安置阶段(2006年11月至2007年8月)。其中,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要完成60户250人集中安置任务;
2007年5月至8月完成750人分散安置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9月1日至15日)。

【篇4】学校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易地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为主的移民搬迁工作,根据《X省“X”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X扶办发〔X〕17号)、《X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X政办发〔X〕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大和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化为方向,以脱贫攻坚为目标,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系统谋划、统筹规划、周密组织、精心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改变贫困群众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完善后续扶持政策,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发挥政府在政策宣传、规划编制、资源整合、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在搬迁对象认定、安置去向和安置方式的确定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民意。

2、统筹规划、保障基本。坚持规划引领,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合理布局安置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产业培育和就业培训计划,防止出现搬迁致贫返贫。

3、先难后易、有序推进。优先搬迁贫困比例较高和地质灾害威胁大的村、组,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农户全部搬出贫困地段。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安置点的环境承载能力和搬迁群众的生存条件、经济能力、劳动技能、生产生活习惯和民俗风情,因地制宜,合理安置,科学规划。

5、突出特色,落实保障。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安置项目。以搬迁为手段,脱贫为核心,统筹做好移民教育、就业、就医、户籍等后续保障工作。

(三)目标任务

“X”期间,全县统筹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4510户16303人,同步实施贫困村整自然村搬迁1815户,避灾生态搬迁3095户。规划建设13个搬迁安置点,其中X年开工9个安置点,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2583户9913人,同步搬迁391户。X年开工4个安置点,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695户1917人,同步搬迁898户。X年完成剩余123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任务,X年基本完成同步搬迁户搬迁任务。

二、搬迁对象

(一)搬迁对象。以“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为核心,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分类享受补助政策,区别标准组织考核验收”的原则,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对象,以及整村搬迁、避灾搬迁和生态搬迁对象。

(二)确定程序。搬迁对象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级初审、公开,镇级复审、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程序逐级认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逐户签订移民(脱贫)搬迁安置“三项协议”,从严、从实确定搬迁安置规模。

三、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统规统建为主。力争集中安置率达到100%,城镇安置率力争达到90%。城镇全部为楼房化安置,村庄和社区可采取庭院式安置。县城为新建、代建和回购库存商品房安置,镇村为新建安置住房。

(一)县城安置点:X二期、三期4020户,14245人,建筑面积313381平方米,投资67662万元。

(二)开发商代建:X一期1200户,4320人,建筑面积95040平方米,投资20520万元。X安置点384户,1576人,建筑面积34681平方米,投资7488万元。

(三)镇区安置点:X安置点1000户,3306人,建筑面积72732平方米,投资15704万元。X安置点211户,723人,建筑面积15906平方米,投资3434万元。X安置点180户,509人,建筑面积11198平方米,投资2418万元。X安置点210户,442人,建筑面积9733平方米,投资2101万元。X安置点120户,377人,建筑面积8285平方米,投资1789万元。

(四)中心村安置点:X安置点126户,455人,建筑面积10010平方米,投资2161万元。X安置点154户,550人,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投资2613万元。X(X)安置点135户,463人,建筑面积10186平方米,投资2199万元。X安置点256户,869人,建筑面积19118平方米,投资4128万元。

(五)存量商品房:X花园678户,2323人,建筑面积51106平方米,投资11034万元。其他安置740户,2581人,建筑面积56782平方米,投资12260万元。

(六)分散安置:6户24人,建筑面积528平方米,投资66万元。

四、建设内容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

围绕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水、电、路、气、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就业增收配套建设的产业项目等。

(二)建设标准

住房建设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因地施策,县城人均20平方米,镇村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户型面积可按40、60、80、100平方米建设,最大建房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同步搬迁户以需为准,保障基本。

配套设施标准。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依据集中安置点规模确定配套建设标准和内容,100户以下的小型安置点,配套生产生活基本所需的水、电、路、视、讯、网等设施;
100—500户的中型安置点,增加更多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区相关服务功能;
500户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基础设施全部建设到位,并配套医疗、教育、文化、卫生、超市、公墓、消防、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

产业配套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为目标,建设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和配套产业项目,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技能培训,使搬迁户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致富技能、每户至少有一项致富产业,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三)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资金2.5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旧宅基腾退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分散安置的扶贫户人均补助资金1.5万元,旧宅基腾退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同步的避灾生态户集中安置的户均建房补助4.5万元,选择楼房化安置的再补助0.5万元,配套设施补助2万元。在农村分散安置的避灾生态户户均补助3万元。同步的整村搬迁户自筹建房资金,享受成本价格,共享安置社区配套设施。

五、资金筹措

(一)资金需求规模

按照X县“X”期间4510户16303人的易地扶贫搬迁、4910户16460人同步搬迁,搬迁安置总投资估算为19.27亿元,其中建房和配套设施投资约15.56亿元。

1、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投资约4.48亿元,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约3.26亿元。

2、扶贫产业扶持投资约1.35亿元,迁出区生态恢复(含宅基地复垦)投资约0.23亿元,征地及其它约0.9亿元。

3、同步搬迁4910户16460人。建房投资约4.53亿元,配套设施投资约3.29亿元,土地复垦约0.25亿元,征地费用约0.98亿元,小计投资约9.05亿元。

(二)资金筹措

依据《X省“X”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总体规划》、《X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X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各出其力、共建共享的原则,分类型、多渠道筹措建房、配套设施、产业发展等各类资金,筹措资金总计约19.27亿元。

1、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易地搬迁按人均8000元补助建房资金,可筹资约1.3亿元。

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其中: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募集,按人均9700元补助建房资金;
国家发改委发行的专项建设基金,按人均5000元补助建房资金,可筹资约2.4亿元。

3、国家开发银行X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省分行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长期低息贷款,按人均35000元控制,可筹资约5.7亿元。

4、避灾生态搬迁中省建房补助户均2.5万元,基础配套户均2万元,楼房化安置户均0.5万元。可筹资约1.5亿元。

5、剩余为地方政府整合资金、银行贷款和搬迁户自筹等,筹资约8.37亿元。

六、配套政策

(一)资金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分类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相关资金,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效益。

(二)住房政策。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
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拓宽搬迁安置房源,鼓励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安置贫困人口,严禁利用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安置搬迁群众。

(三)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搬迁工程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计划单列。县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标应当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镇(街道办)在搬迁后及时组织拆除旧房,复垦旧宅基地、旧村庄。搬迁户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政策。

(四)就业政策。拓展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促进搬迁群众实现转移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于适当减免。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自主创办以吸收移民搬迁户就业为主的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的扶持措施。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

(五)社会保障政策。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由迁出地、迁入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转移接续工作。搬迁后转为城镇户籍的,实行属地管理,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同等享受当地城镇居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六)庄基腾退政策。农村宅基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一宅一证、建新腾旧,先腾退后兑付补助的办法,加快旧宅腾退。地灾、洪灾、采煤塌陷区搬迁户,做到即建即搬即拆,其他安置对象过渡期不超过三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参照县级成立相应机构,实行双组长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要充分调动包村、驻村干部、村支两委、第一书记等工作力量开展此项工作。落实好县、镇、村干部包联责任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

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办):为易地搬迁的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安置点选址,办理用地手续,落实好移民迁出区土地复垦、增减挂钩等政策。精准识别地灾、采煤塌陷区搬迁对象。

县扶贫办: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户,将在网的建档立卡扶贫搬迁户花名册移交给县移民办照单搬迁。

县经发局:做好年度计划和项目申报,与市发改委对接做好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权限内整合项目及配套基础和公共设施项目的审批,督促检查和参加验收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参与安置点选址,指导安置点绿化工作及项目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做好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牵头对规划进行审批。

县财政局:负责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覆盖移民搬迁工程安置点;
拨付项目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县水务局、供电局、交通局、旅游局、教育局、卫计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解决好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问题。

县环保局:负责参与安置点选址和项目审批,做好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县人社局:牵头做好搬迁户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公益性岗位和相关社会保障工作。

县农业局:指导搬迁户在原有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和产业扶持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参与安置点选址,指导督促做好搬迁户迁出区生态修复及新安置点的绿化工作。

县农发行: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拔付相关建设资金。

镇(办):为项目业主单位和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入户调查、搬迁对象确定、安置点选址、组织搬迁户填写申请书、审批表、与搬迁户签订“三项协议,建立和维护“一户一档”。2、征地、办理相关手续、搬迁农户和项目公示、工程组织实施、组织搬迁入住。3、拆除旧房、土地复垦、就业、土地流转、产业发展、搬迁户生活保障。4、资金管理使用。5、工程及档案收集与管理。6、信访维稳和施工安全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实行“一个安置社区、一个项目主体、一个项目法人”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终结审计制。按照分类筹措、依规拨付、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强化监管的原则,管好用好各类移民搬迁资金。有关资金管理主体要利用共管账户对移民搬迁资金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要依规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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