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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研讨(完整)

时间:2022-07-12 16:20:10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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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研讨(完整)

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研讨3篇

第1篇: 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研讨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谭 建

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对执政党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
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准确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定位及规范。
  党内政治生活指什么。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始终重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注重总结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比如党章总纲中第四条就明确规定: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1980年颁布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有关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的党内法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笔者认为可以表述为:党内政治生活是有关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党的基本政治制度、党的政治纪律,以及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政治行为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定位。衡量政党法规目标定位科学准确与否,一般应从以下维度来考察:一是目标定位是否符合、反映时代发展要求,这是历史维度;
二是目标定位是否符合政党总体目标、总体要求,这是价值维度;
三是目标定位是否能够实现、是否能够测度,这是科学维度。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维度要求,才能称得上目标定位科学准确。因此,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定位要求:首先,要符合、反映时代特点,要充分考虑新时期新要求给我们党的政治路线贯彻实施、党组织的设置及活动方式、党员思想意识、党员政治行为等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其次,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定位应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高度出发,按照“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总要求去设计、去规划、去实施。再次,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定位既不能过大,涵盖过多内容,也不能过小,应紧紧抓住政治生活这个核心概念,为党内政治生活规定描述一种可达到的、可测度的较为理想的目标状态。因此,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定位可表述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科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努力形成“团结、统一、民主、严肃”的党内政治空气,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四自能力”建设提供政治生活保障。
  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修订应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导向。好的党内法规,必须是反映时代脉搏,敢于直面现实,抓准问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党章的补充和细化,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党规党法,既概括了历史上处理党内关系和整顿党风的经验,又提出了体现当时时代特征的党的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在当时时代背景下,对于拨乱反正、肃清党内派性,纠正弄虚作假、家长制、好人主义、搞特权等不正之风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但也有其历史局限性,应根据新时期党建的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修订。一是对那些当前仍具有现实性和普遍性的规定,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二是对那些具有历史时代特征,现在已无普遍意义的提法和判断应及时修改。
  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应注意与党内法规的上下位法相衔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处于较高层次,根据党内法规条例规定,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由此看,党内政治生活的规定属于党的准则规定范畴,而党的准则是仅次于党章的下位法,对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而言则是上位法。所以,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规定应放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从维护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角度来考量,从促进政党现代化、科学化、把握遵循政党运行规律性的高度来规划。因此,党内政治生活的规定应是对党章中涉及党内政治生活方面的内容的进一步解释和细化;
同时党内政治生活的规定又应对一些涉及党内政治生活的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提出方向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概括。只有这样,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才会真正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2篇: 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研讨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使党员永葆先进性,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二、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

每个党员都发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一)汇报的主要内容: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也可以汇报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二)汇报的形式:一般在会上口头汇报,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长期外出的党员,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四)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标。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各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材料等,按规定妥善保管,以便查阅。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
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
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和实施步骤

1. 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 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 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1. 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 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 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 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式正式组织意见。

5. 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不合格的党员,院党委将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做出处理。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院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

(三)评议档次及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平的原则,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进行评议。其中,参加评议人员在填写测评表中,要把握好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20%。

(四)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1. 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 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 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 工作不积极、不认真;
疲沓拖拉,敷衍了事;
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 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
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五)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 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腐败、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 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识。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
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3. 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4. 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就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为期限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院党委批准。期限改正的时限为一年。

5. 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
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
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 退党。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尊重党员的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2)党员要求退党,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3)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做退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需要开除党籍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籍。(4)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备案。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歧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院党委审批。

4.院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院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院党委决定。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我院党组织设置无党小组,因此不设党小组会议。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接收新党员;
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部支委会

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支部书记讲党课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

第3篇: 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题研讨

媒体称党内生活现庸俗化 “好人主义”是根源

2011年04月21日08:44解放军报秦晓宏我要评论(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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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内生活是党员锤炼党性、改进作风、解决党内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党的团结、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组织形式。近年来,在一些单位党内生活不健全,出现了某些庸俗化现象。有的单位党管党员、党管干部不够严格,对存在的问题不愿大胆揭露、不敢较真碰硬;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内生活中以领导身份取代党员身份,个人代替组织,个人代替党委,搞个人说了算;
有的党内生活原则性、战斗性不强,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即使在民主生活会上也只是“自我批评讲情况,批评别人谈希望”;
还有些党员、干部之间互称什么哥儿们、姐儿们、头儿们……使革命队伍里染上了一股江湖气。凡此种种,对党的建设危害甚烈,在群众中影响很坏。

出现党内生活庸俗化,好人主义是一个根本原因。有的党员信奉“栽花不栽刺,以后好办事”、“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你好我好大家好”,于是,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讲圆滑,不讲正气讲“和气”,甚至对一些歪风邪气、违纪违法现象,也不敢抓不敢管,一味哄着捧着护着。好人主义说到底就是个人主义,凡事以个人利益为中心,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个人利益受损失。这种庸俗的好人主义,纵容错误的滋生蔓延,给党的事业发展和党员的个人成长进步埋下隐患。

党内生活庸俗化,实质就是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讲纪律。它是党的队伍的腐蚀剂,任其发展,势必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削弱党的战斗力、创造力,必须坚决反对和摒弃。

加强党性锻炼,着力提高党性修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需要,也是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防止党内生活庸俗化的重要保证。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能够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充分发表不同意见。要着力增强党员的党的意识,让每一个党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热爱党,关心党,以主人翁的姿态和政治责任感为党的建设尽心尽责尽力,时刻注意维护党的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腐朽、庸俗思想的侵蚀,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和昂扬锐气。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误会、增进团结、最终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一旦被践踏,党内民主生活就无法正常开展,党的监督机制就会失灵,势必损害党的事业。要使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武器发挥作用,关键是要营造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开展党内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而不能泄私愤。要本着与人为善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指出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以利改进和提高,用善言善语实现善意的帮助。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自我解剖,对班子和部队建设存在的问题勇于承担责任,对班子成员的问题勇于开展思想斗争,对上级存在的问题勇于直言相谏;
另一方面要虚心接受批评,以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倾听批评意见,即使别人批评错了,也应该充分听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一种健康习惯。

克服党内生活庸俗化倾向,需要组织上完善制度措施来保证,用刚性要求规范党员的行为。党员干部的原则性强不强,是党性和先进性强不强的重要标志。考核和衡量干部,很重要的是看其是否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对于敢于开展批评、抵制歪风邪气、在原则性问题上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给予支持、鼓励、保护。对那些奉行好人主义、当“和事老”甚至见风使舵八面玲珑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要严格党的纪律,决不允许党员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通过制度增强对党内生活的硬约束,对那些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好、放弃思想斗争、有问题和错误不批评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以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与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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