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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完整版】

时间:2022-07-14 10:5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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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完整版】

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6篇

【篇1】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汇报

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汇报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后,xx街道第一时间通过浔阳xx微信公众号对《条例》修订主要内容、七个要点等进行了宣传,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领导干部带头学。街道班子会上,街道纪工委书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亮点进行了解析,提醒班子成员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觉学习党的纪律,自觉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个人自主全面学。通过上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修订前后对照表等学习资料到工作微信群、打印学习资料给机关及社区党员,确保xx街道全体党员参与学习,要求全体党员要对照标尺自主学习、自学自省、自省自警。
丰富内容多样学。下一步,将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五栏一室向居民群众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为巩固学习成果,纪工委将面向全街党员干部,开展新修订《条例》知识测试,考察应知应会知识,推动党员干部熟练掌握新《条例》内容,让党员干部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区纪委监委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汇报2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叶集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多种形式抓紧抓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求将新《条例》学深学透,并高效地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集中组织系统学。转发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印发《关于开展纪法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迅速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专题学习等方式进行集体学习,并采取专题辅导、座谈研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延展学习深度。9月25日,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区委副书记、区长汪宏军亲自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学习活动86场次,参与人数达x人次,开展专题辅导39场次,参与人数达x人次,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营造氛围自觉学。全区共订阅《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00余册,分发给各单位各部门,确保学习全覆盖。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转载《条例》原文以及相关解读文章、案例、警示教育等学习内容,方便党员干部灵活运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学习。开展9月纪法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共计685人次参与测试,营造了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新旧对比详细学。将新《条例》修订内容、修订前后对照表列入学习内容,采取新老《条例》对照研学的方式,在逐字逐句原文学习新《条例》的基础上,重点对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整合的2条进行学习,通过对比修订内容,深刻理解修订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从而提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新《条例》的工作能力。
结合实际重点学。全区各单位党员干部根据各自岗位,结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和省委巡视问责、身边典型案例等,对新修订的《条例》谈认识、谈感受,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学习,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
下一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将《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纳入巡察、整改和派驻监督重点,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篇2】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引起媒体普遍关注,笔者对照原版,对新版条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现将几点学习的粗浅认识和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点,框架结构未变但内容压缩调整较大。旧版处分条例三编15章178条,新版三编11章133条。缩减了4章45条。可见缩减篇幅之大。根据法纪分开的原则,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全部删减。

  第二点,突出党章地位,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在制定纪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条指出,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第三条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的体现多多,我们举一二细节为例。如新版第九条党员受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区别开来。原来是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一年处分期,新版则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处分期。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终止其代表资格。在纪律面前,党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权了。第四十二条,相对于旧版,增加了一句话:“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第三点,纪律分类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23条,组织纪律17条,廉洁纪律25条,群众纪律8条,工作纪律13条,生活纪律4条。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第四点,吸纳新的思想实践,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求。如第十九条第一款,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八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把主体责任纳入到纪律的序列。

  第五点,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仔细阅读理解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细讲,这需要认真的阅读体会。

  应该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目的更明确,定位更准确,处分更精确。也正如岐山书记所讲,再好的纪律,没有忠诚干净担当,也难以贯彻落实。纪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本身的质量和有效的贯彻执行。如今新版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责任就是有效贯彻执行。党内专职监督者履行监督责任,也必须要把《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前面。

【篇3】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乡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情况汇报

  根据县纪委的工作安排,为加强党员干部理论修养水平,加强廉洁自律意识,11月9日上午,峦城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镇政府机关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委(社区)定工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全文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对其中的变化和涉及到的改、增、删内容进行了解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和建强调,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各位党员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为民工作服务水平,使机关全体都有一个良好的纪律作风和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上,镇党委书记韦xx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单位职工学习《条例》和《准则》,明确纪律要求;

  二要认清当前形势,振奋精神状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要以身作则,认识到位。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在工作中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在群众中树立严谨、务实、守规、廉洁的良好干部形象,自觉做到在理想信念上不含糊、不动摇。
  会后各位党员纷纷表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实干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能力,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篇4】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情况汇报

  全院广大党员干警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精神上来,使党的纪律刻印在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党员学习规划,集中一段时间继续加强学习教育;
要加强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情况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作出表率。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组织订购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要求全办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把《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弄通弄懂,并严格遵守,进一步绷紧廉洁自律弦。同时加大宣传教育,让党员心中有《廉洁自律准则》、有《纪律处分条例》,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二是党委成员带头研读,为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打好基础。把《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系列解读、市纪委有关文件作为学习的辅导材料,认真研读,深刻领会两部党内法规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熟练掌握制度规定,为贯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学以致用,把《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中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从现在开始,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切实体现《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紧围绕“纪律”开展工作,严格执纪,抓早抓小,把党的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通过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推动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篇5】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开展学习宣贯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汇报

党支部对学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与其具体工作的生活有机的结合起来,主要安排有: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
党支部召开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通过支部党员微信群发布学习要求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共享学习资料与学习信息。

在专题党课上,副书记还对党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
三是在生活上要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
四是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过学习,大家都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步要坚持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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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团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重要指示,使广大党员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目前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

一、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
原准则和条列,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
1、修订前的《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
二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
三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许多条款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
四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修订前的《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
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

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二、谈谈《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
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做到了要义明确、一目了然,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
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
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统称“八条规范”。这次修订准则体现出4个特点: 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目前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反映最强烈,对腐败最痛恨,对改进作风、廉洁自律要求最迫切。《准则》抓住这个最突出问题,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
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坚持正面倡导,变“不准”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要靠自觉,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靠长期的自我修养和党性锻炼。《准则》把原有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廉洁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准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

五是删繁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

三、谈谈《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

条例的修订,概括为“一增”“一减”“一整合”

“一增”: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以上的一增,有三个体现:一是《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二是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三是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一减”: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9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
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党章规定,党员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违纪行为。删除与国法相重复的内容后,如何追究党员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党纪责任,《党纪处分条例》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分别作出了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在整合中,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针对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的情况,《条例》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
1、抓好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情况,联系自己的职责,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解决最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加强宣传,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2、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纪委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又一次深化。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
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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