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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参公 职称套改5篇
事业单位参公 职称套改篇1
事业单位调资套改方案
“我们工资总额暂没有上调,但从上个月开始调整了工资结构,比如,减小了津贴的额度,增加了基本工资的占比。”12月26日,公务员张新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此之前,基本工资与各类津贴的占比基本是三七开,调整之后,基本工资接近工资总额一半。 而这,也恰恰是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相对合理的薪酬比例。 “工资不管如何调整,都会以当地物价水平为依据;为此,工资调整后,各地之间应有的差别依然存在。”12月25日,苏海南接受采访时表示。 最新消息显示,多省市上调公务员工资已是箭在弦上。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将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对个体员工而言,工资上涨是保证缴费的必然结果。 根据改革思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这样的话,在全面实现养老“并轨”之前,公务员工资可能实现普涨。但是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主要是为了覆盖社保支出部分。”熊晖说。 熊晖指出,当前很多基层地区的公务员群体工资水平相对较低,而社保个人缴费的比例不低,对于那些月收入XX余元的基层公务员而言,自己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 郑功成则认为,实施养老“并轨”并不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必然上涨,但却是调整工资制度的好机会。国家应支付改革的初始成本,即适当增加一次工资,以消减改革初期带来的阵痛,促使制度平稳转型。 工资组成: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周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事业单位参公 职称套改篇2
最全事业单位参公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以下各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管理与监督并重C.为才是用 D.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 分类管理 )制度。
A. 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B. 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C. 分类管理D. 根据职位分级管理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 依法履行公职 )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三项均属于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类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5、下列(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类人员属于公务员范围。
A. 企业工会职工 B. 消协工作人员 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6下列(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类人员不是公务员。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7、下列( 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8、(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9、下列( 大专以上学历 )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 身体健康 C. 无刑事犯罪纪录 D. 大专以上学历
10、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义务,下面( 保持“政治中立” )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A. 《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 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 保持“政治中立” D. 保守工作秘密
11、公务员要按照规定的( 权限 )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A. 任务 B.义务 C.权力 D.权限
12、公务员职位类别里( 综合管理 )类的职位数量最大。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 C.行政执法类 D.法官检察官职位类别
13、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的规定,以下说法( 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共有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 )项不正确。
A.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共有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B.公务员法列出的三类职位外还有检察官、法官等职位。C.以后根据实践需要还将划分新的职位类别。D.对于具有特殊性要求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
14、职务序列的设置是根据( 职位类别 )。
A. 级别层次 B.职位类别 C.领导与非领导职务 D.职能要求
15、非领导职务应当在( 厅局 )级别以下设置?
A.厅局级 B.县处级 C.乡科级 D.科员
16、“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对这一规定的正确理解是( 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 )。
A. 同一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相同。
B.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确定。C. 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D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工作实绩确定。
17、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 衔级 )。
A.级别 B.衔级 C.职位 D.职能
18、以下( 副主任科员 )职位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
A.副镇长 B.副主任科员 C.处级调研员 D.副处长
19、公务员的录用范围是:担任( 主任科员 )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A.主任科员 B.副主任科员 C.乡科级领导职务 D.乡科级副职
20、对于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对于少数民族报考者( 予以适当照顾 )。
A. 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平等对待 B. 由民族自治地方自行规定录用办法 C. 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录用 D. 予以适当照顾
答:D
21、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
A.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B. 设区的市级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C.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 招考机关
22、广州海关拟招录4名公务员,请问下面( 国家人事 )部门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
A.广州市委组织部 B.广州市人事局 C.广东省人事厅 D.国家人事部
23、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 省级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A.所报考部门所属机关 B.省级 C.市级 D.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24、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 曾被开除公职的 )。
A.曾受到行政处分的 B.曾被行政拘留的C.曾被开除公职的 D.大专学历
25、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 .编制限额 )内进行招录。
A.权限范围 B.职位空缺 C.录用标准 D.编制限额
26、录用公务员的首要程序是( 发布招考公告 )。
A.审核编制限额 B.审核职位空缺情况 C.发布招考公告 D.进行资格审查
27、对公务员的考核中,重点考核的是公务员的( 工作实绩 )。
A.工作能力 B.工作实绩 C.思想政治 D.工作作风
28、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 .任期制 )。
A.委任制 B.选任制 C.聘任制 D.任期制
29、下面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理解不正确的是( 公务员不得在事业单位中兼职。 )。
A.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
B. 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兼职。
C. 公务员不得在事业单位中兼职。D.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30、竞争上岗的方式是公务员法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请问下列( 地方党委某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 )职务应当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A. 某厅的副厅长 B. 某厅副巡视员 C. 地方党委某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D. 某局的调研员
31、关于公务员降职下列( D.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项说法是正确的。
A. 降职不属于公务员的任用方式。
B. 降职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行政处分。
C. 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
D.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32、以下关于公务员受处分的法律后果不正确的是( A. 受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
A. 受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B. 受记过处分的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C. 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也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D. 受开除处分的不得再次被录用为公务员。
33、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记过 )。
A.记过,十二个月 B.记大过,十六个月 C.降级,十八个月 D.撤职,十八个月
34、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有( C. 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的法律后果?
A. 受处分时间为十八个月。B. 不一定降低级别。C. 按照规定降低级别。D. 不再承担其它法律责任。
35、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有( D. 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的法律后果。
A. 在受处分其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机关解除处分。
B. 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C. 解除处分后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D. 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36、对公务员处分的解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在公务员的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机关可以解除处分。 )。
A. 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机关只能是作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B. 在处分期内公务员调离作出处分的机关,解除处分仍由原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解除处分。C. 在公务员的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机关可以解除处分。D. 解除处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7、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培训是( )。
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更新知识培训
38关于对公务员培训的时间以下不正确的是( A. 专门业务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天。 )。
A. 专门业务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五天。B. 初任培训是在试用期内进行一般不少于十天。C. 任职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D. 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
39、根据公务员法对调任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 )。
A. 调任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
B. 调任并不属于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入口”。
C. 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
D. 调任是机关外与机关内人员的双方交流。
40、调任是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之一,其交流是指( D. 只是机关外部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内部的交流方式。 )。
A. 在机关内部进行交流的一种方式。B. 是机关外部与机关内部相互交流的一种方式。C. 是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的交流方式。
D. 只是机关外部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内部的交流方式。
41、关于转任的范围和特点理解正确的是( C. 转任还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 )。
A. 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有限制的。B. 转任的范围是在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职位之间。C. 转任还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
D. 转任中公务员的职务不会发生升降。
42今年上半年中组部、国家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交流方式属于( D.挂职锻炼 )。
A.调任 B.转任 C.录用 D.挂职锻炼
43、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挂职锻炼的形式是( D. 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
A. 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B. 在不同地区机关进行交流的方式。C. 下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上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D. 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44、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没有违反公务员法中的需要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形(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 )。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B. 在同一个处里处长与处里的科员为直系血亲关系。C. 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D. 在同一机关里有亲属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监察部门工作。
45、根据公务员法中地域回避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 )。
A. 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B. 公务员在原籍的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需要回避。C. 公务员在成长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一律需要回避。D. 乡级机关属于基层机关,一般不需要地域回避。
46、公务员工资中,( A.基本工资 )是工资结构的主体。
A.基本工资 B.津贴 C.补贴 D.奖金
47、公务员离开那些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后,其岗位津贴( D.停止发放 )。
A.继续一直发放 B.继续发放一年 C.继续发放三年 D.停止发放
48、国家实行( B.工资调查制度 )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
A.工资比较制度 B.工资调查制度 C.调查比较制度 D.调查研究制度
49、国家对公务员工作时间,实行( C.工时制度 )。
A.换休制度 B.轮休制度 C.工时制度 D.工龄制度
50、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D.三十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 B.六十 C.七 D.三十
51、辞职包括公务员辞去公职、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请问这两种辞职区别在于( B. 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 )。
A. 二者都取消了公务员身份。B. 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
C. 二者均出于自愿。D. 前者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后者须经任免机关批准。
52、任免机关对于公务员的辞职申请审批期限是( D. 一般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三十日,领导成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九十日。 )。
A.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B.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C. 自接到申请之日内十五日内。D. 一般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三十日,领导成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九十日。
53、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这是( C.引咎辞职 )的辞职方式。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54、对公务员的辞退说法正确的是( B. 辞退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 )。
A. 公务员管理部门决定对公务员的辞退。B. 辞退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C. 辞退是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而不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D. 被辞退的公务员不必与辞职的公务员一样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55、公务员进行申诉的时间限制是:自接到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B.三十日 )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
A.十五日 B.三十日 C.三十日 D.十五日
56、径直申诉程序是( B. 不经复核直接进行申诉。 )。
A. 首先申请原处理机关进行复核。B. 不经复核直接进行申诉。C.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D. 向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申诉。
57、原处理机关在接到公务员要求复核的申请书后的( A.三十日 )内应当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三十日 B.二十日 C.十五日 D.六十日
58、复核、申诉期间对已经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B.不停止执行 )
A.停止执行 B.不停止执行 C.暂缓执行 D.根据原处理机关意见决定是否执行
59、与聘任制相对应的是( B.不停止执行 ),这也是公务员的主要任用方式。
A.任期制 B.委任制 C.任命制 D.选任制
60、关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聘任合同的内容中可以有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部分 )。
A. 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规定相同。B. 公务员法的管理规定均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C. 聘任合同的内容中可以有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部分。D. 聘任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更改或者解除。
61、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人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C.三十日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二十五日 B.六十日 C.三十日 D.十五日
62、关于人事争议仲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一方申请仲裁就可以受理 )。
A. 提交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前提。B. 一方申请仲裁就可以受理。C.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数应当是三人以上。D. 仲裁裁决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
63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机关或部门,其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将承担( D.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处分 D.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64、对各级机关违反公务员管理制度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是( D.公务员主管部门 )。
A.行政监察机关 B.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 C.原处理机关的人事部门 D.公务员主管部门
65、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情形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规定予以( A.处分 )。
A.处分 B.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D.经济处罚
66、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的在辞去公职后( C.三年 )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67、公务员在退休后的从业有一定限制,在公务员法中规定( C. 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 )。
A. 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B.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C. 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D.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活动
68、所谓“具体的人事处理”指的是( D. 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人事处理 )。
A. 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政策规定 B. 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 C. 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D. 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人事处理
69、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D.行政责任 )。
A.经济责任 B.行政处罚 C.行政处分 D.行政责任
70、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 D. 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
A. 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所有人员。B. 各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成员。C. 不包括各级机关的工作部门或派出机构的领导成员。D. 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二、多项选择(以下各题均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
1、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 A. 依法履行公职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的工作人员。
A. 依法履行公职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D. 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2、以下人员属于公务员的是( A.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B.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
A.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B.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C. 公立大学的党委书记D. 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
3、以下人员中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是( C. 政府机关里的工勤人员D. 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
A. 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C. 政府机关里的工勤人员D. 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4、公务员法是关于公务员( A.义务 B.权利 D.管理规范 )的法律.
A.义务 B.权利 D.管理规范 C.权力
5、公务员制度坚持以( A.马克思主义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
A.马克思主义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6、 公务员制度贯彻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的基本路线,贯彻 C.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 和方针。( A. C. )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C.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 D.以经济建设为中心B.四项基本原则
7、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A.公开 B.平等 C.竞争 D.择优 )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A.公开 B.平等 C.竞争 D.择优
8、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A.公开 B.平等 C.竞争 D.择优 )并重的原则。
A.严格管理 B.奖惩制度 C.监督约束 D.激励保障
9、下列( B.现役军人D.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B.现役军人D.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C.刑警
10、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管理公务员事务方面的职能有( A. 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C. 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D. 对同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 )。
A. 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C. 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D. 对同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B.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11、属于公务员的基本义务的有( A.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B.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C.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D.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
A.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B.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C.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D.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12、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 具有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B. 具有良好的品行。C.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D.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A. 具有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B. 具有良好的品行。C.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D.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公务员应该维护国家的( A.安全 C.荣誉 D.利益 )。
A.安全 C.荣誉 D.利益 B.政权
14、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一项重要义务,是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其正确含义是( A. 对认为错误的决定如果上级要求立即决定,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
C. 公务员执行的是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D. 该决定和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 )。
A. 对认为错误的决定如果上级要求立即决定,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
C. 公务员执行的是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D. 该决定和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B. 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后果应当由上级负责。
15、下列( A. 认真工作 D. 保守工作秘密 )项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A. 认真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B. 在工作中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义务C. 坚决服从和执行上级所作的一切决定D. 保守工作秘密
16、公务员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其内容是( A.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B. 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C. 因公致残的,享受过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D. 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
A.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B. 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C. 因公致残的,享受过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D. 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17、行政执法类职位在下列( A.公安 B.海关 C.税务 D.环保 )部门中存在。
A.公安 B.海关 C.税务 D.环保
18、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在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 B、C、D )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A.综合管理 B.监管 C.处罚 D.稽查
19、下列(A.外事办翻译 C.刑侦部门法医 D.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职位人员的职位属于专业技术类职位。
A.外事办翻译 B.人事厅职称处处长
C.刑侦部门法医 D.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20、 公务员职务分为 领导职务、 和 非领导职务 。(C、D )
A. 综合管理类职务层次B.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务层次C. 领导职务D. 非领导职务
21、以下(A.副镇长 D.副处长 )职务属于领导职务。
A.副镇长 B.主任科员 C.巡视员 D.副处长
22、下列(A.办事员 C.副主任科员 D.调研员 )职务属于非领导职务。
A.办事员 B.副县长 C.副主任科员 D.调研员
23、机关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时,主要依据( B.职数 C.机关职能 D.机构规格 )。
A.公务员级别 B.职数 C.机关职能 D.机构规格
24、关于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关系所述正确的是(A. 公务员又有级别又有职务,二者不能彼此取代。B. 一职数级,上下交叉。C. 职务与级别应当是互相对应的关系。D.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晋升级别)。
A. 公务员又有级别又有职务,二者不能彼此取代。B. 一职数级,上下交叉。C. 职务与级别应当是互相对应的关系。D.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晋升级别。
25、下列职位中( A.办事员 B.科员 )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录用范围。
A.办事员 B.科员 C.副调研员 D.镇长
26、某市公开招录市级机关公务员,请问下列有权组织该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是( C.省人事厅 D.省委组织部 )。
A.市委组织部 B.市人事局 C.省人事厅 D.省委组织部
27、下面属于报考公务员限制性条件的是(A.曾被开除公职的 B.曾受刑事处罚的 C.色盲不得录用为交通警察 )。
A.曾被开除公职的 B.曾受刑事处罚的 C.色盲不得录用为交通警察 D.非中共党员的
28、机关录用公务员应当考虑( A.机关职能 B.编制限额C.职位空缺 D.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意见)条件。
A.机关职能 B.编制限额C.职位空缺 D.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意见
29、属于录用程序的有( A.机关职能 B.编制限额C.职位空缺 D.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意见)。
A.发布招考公告 B.资格审查 C.考试 D.考察和体检
30、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有(A.机关职能 B.编制限额C.职位空缺 D.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意见)。
A. 德、能、勤、绩、廉B. 重点考核内容是工作实绩C. 工作实绩是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D. 既要突出工作实绩又不能以实绩替代对德、能、勤、廉的考核
31、公务员的考核方式是( B.定期考核 D.平时考核 )。
A.年度考核 B.定期考核 C.不定期考核 D.平时考核
32、定期考核公务员的结果有( A.优秀 B.称职 C.不称职 D.基本称职 )等次。
A.优秀 B.称职 C.不称职 D.基本称职
33、关于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B.选任制C.委任制 )。
A.任期制 B.选任制 C.委任制 D.聘任制
34、根据法律规定,担任以下( A.基层人民法院院长 B.自治州副州长C.市委书记 D.民革中央主席 )职务的公务员实行的是选任制。
A.基层人民法院院长 B.自治州副州长C.市委书记 D.民革中央主席
35、委任制公务员遇到下列( A.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B.职务发生变化 C.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D.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 )情况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A.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B.职务发生变化 C.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D.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
36、公务员职务任命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A.有编制 B.有职数 D.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
A.有编制 B.有职数 C.有相应的权限 D.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7、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下列( C. 因工作需要公务员可以兼任事业单位的某些职务D. 兼任机关外职务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情况符合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正确做法。
A. 因工作需要任免机关批准公务员在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B. 公务员在企业任职的C. 因工作需要公务员可以兼任事业单位的某些职务D. 兼任机关外职务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38、公务员法规定可以越级晋升的条件是( A.表现特别优秀的公务员D.工作特殊需要 )。
A.表现特别优秀的公务员 B.资历很高。C.工作经验丰富 D.工作特殊需要。
39、公务员晋升职务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有(A.思想政治条件过硬 B.具备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C.文化程度符合要求 D.具备规定的任职资历 )
A.思想政治条件过硬 B.具备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C.文化程度符合要求 D.具备规定的任职资历
40、公务员法在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上的最大突破是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 C.公开选拔 D.竞争上岗 )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方法。
A.聘任制 B.任期制 C.公开选拔 D.竞争上岗
41、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的职务有( B.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D.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A. 厅局级正职以下非领导职务。B.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C. 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D.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42、在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应当实行(D.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D.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制度。
A.任职前公示制度 B.委任 C.任职试用期制度 D.任期
43、公务员被降职使用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
C. 公务员被降职的条件是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D. 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A. 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B. 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C. 公务员被降职的条件是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D. 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44、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A.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B.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着。C. 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D.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
A.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B.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着。C. 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D.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45、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十六项违法违纪的行为,下列( A.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B.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着。C. 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D.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
A.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B. 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C.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D.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46、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处分,下列( A.记过 B.警告 D.开除 )属于处分种类。
A.记过 B.警告 C.降职 D.开除
47、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的培训,( A.公务员培训中心 B.管理干部学院 C.各级党校 D.行政学院 )属于公务员培训机构。
A.公务员培训中心 B.管理干部学院 C.各级党校 D.行政学院
48、公务员交流的方式有( A.调任 B.转任 D.挂职锻炼 )。
A.调任 B.转任 C.下派 D.挂职锻炼
49、公务员的交流范围在法律中的规定是( A. 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B. 可以与事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C. 可以与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进行外部交流。D. 可以与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 )。
A. 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B. 可以与事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C. 可以与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进行外部交流。D. 可以与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
50、以下符合调任的条件是( A. 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学历B.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C. 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调任。D. 符合所任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
A. 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学历B.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C. 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调任。D. 符合所任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1、调任与录用同为公务员队伍的“入口”方式,二者的区别是( B. 调任所使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C. 调任与录用最主要的区别是适用范围不同。D. 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调任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
A. 调任适用于选拔领导职务,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非领导职务。B. 调任所使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C. 调任与录用最主要的区别是适用范围不同。D. 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调任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52、关于调任的交流方式解释正确的是( B. 是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入口”。C. 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 )。
A. 包含“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B. 是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入口”。C. 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D. 调任是机关外与机关内人员的相互交流。
53、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的规定有( A.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因接受转任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人员。B. 转任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的最大区别。C. 转任的交流方式具有强制性,公务员有义务服从转任决定。D. 法条中的“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是指直接经管“人、财、物”和有执法监督职能的职务 )。
A.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因接受转任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人员。B. 转任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的最大区别C. 转任的交流方式具有强制性,公务员有义务服从转任决定。D. 法条中的“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是指直接经管“人、财、物”和有执法监督职能的职务。
54、公务员进行挂职锻炼是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培养锻炼的一种方式,挂职锻炼是( A. 由机关决定并与接收挂职人员的单位协商做好计划而组织实施的 C. 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 )。
A. 由机关决定并与接收挂职人员的单位协商做好计划而组织实施的。B. 根据公务员个人申请进行选派的。C. 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D. 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基层去锻炼的交流方式。
55、公务员的交流是机关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这种交流( A. 带有强制色彩。B. 有时考虑公务员的个人愿望。C. 公务员有申请交流的权利。D. 公务员个人提出的交流申请,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
A. 带有强制色彩。B. 有时考虑公务员的个人愿望。C. 公务员有申请交流的权利。D. 公务员个人提出的交流申请,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56、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对有某些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职务任用上需要回避的情况,以下( A.夫妻关系 B.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关系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近姻亲关系 )属于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
A.夫妻关系 B.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关系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近姻亲关系
57、根据公务员职务任用回避的规定,以下(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处里工作的C. 有亲属关系的一方任处长职务,另一方在该厅局的人事处任职 )情况应当执行任职回避。
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处里工作的。B. 有亲属关系的一方任厅机关领导职务,另一方在其他厅局机关工作。C. 有亲属关系的一方任处长职务,另一方在该厅局的人事处任职。D. 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双方在同一个厅局的不同部门担任主任科员。
58、 公务回避是在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有法定情形需要进行回避的情况,下面( A.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B. 涉及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C. 当事人与自己是战友关系,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D. 当事人与自己有积怨,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 )属于公务回避的情形。
A.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B. 涉及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C. 当事人与自己是战友关系,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D. 当事人与自己有积怨,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
59、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具有( A.保障 B.激励 D.调节)基本功能。
A.保障 B.激励 C.约束 D.调节
60、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 A.优秀 B.称职 )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61、公务员享受的津贴有( B.地区附加津贴 C.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D.岗位津贴 )。
A.职务津贴 B.地区附加津贴 C.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D.岗位津贴
62、公务员福利待遇主要包括(A.休假、福利费 C.住房、冬季取暖补贴 D.抚恤、优待 )。
A.休假、福利费 B.子女义务教育补贴 C.住房、冬季取暖补贴 D.抚恤、优待
63、公务员现行的休假有( A.法定节假日 B.年休假、探亲假 C.产假、婚(丧)假 D.病事假 )。
A.法定节假日 B.年休假、探亲假 C.产假、婚(丧)假 D.病事假
64、在出现(A. 发生山体滑坡,需要组织救援指挥小组 B. 下周一要召开紧急会议,需要准备领导发言稿 )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A. 发生山体滑坡,需要组织救援指挥小组B. 下周一要召开紧急会议,需要准备领导发言稿C. 准备参加局里乒乓球赛D. 以上都不正确
65、公务员目前没有实行的保险制度有(A.工伤保险制度 B.生育保险制度 D.退休保险制度 )。
A.工伤保险制度 B.生育保险制度 C.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D.退休保险制度
66、公务员队伍的更新机制由( A.录用 C.退休 D.辞职辞退 )组成。
A.录用 B.调动 C.退休 D.辞职辞退
67、公务员辞去公职有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即下列( A.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B.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C.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的。D.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情形下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A. 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B.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C. 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的。D.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8、公务员有( C.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改,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D. 所在机关撤销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的,予以辞退。
A. 年度考核两次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的。B. 本人工作能力无法胜任现任工作的。C.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改,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D. 所在机关撤销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69、对于具有特定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下面( A. 因工致残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情况属于不得辞退的情形。
A. 因工致残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70、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正确的是( B. 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前提是由公务员自愿提出 D. 公务员本人申请退休的,必须经任免机关审批 )。
A. 退休条件须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规定。B. 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前提是由公务员自愿提出。C. 公务员退休的条件主要强调的是工作年限。D. 公务员本人申请退休的,必须经任免机关审批。
71、以下(A. 申请提前退休未予批准。B. 未按规定确定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D. 免职 )人事处理决定属于申诉范围。
A. 申请提前退休未予批准。B. 未按规定确定工资、福利、保险待遇。C. 任职。D. 免职。
72、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提出申诉是向(B. 公务员主管部门。C. 作出原人事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提出。
A. 作出原人事处理决定的机关。B. 公务员主管部门。C. 作出原人事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D. 监察机关。
73、公务员进行申诉的一般程序是(A. 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B. 对复核决定不服进行申诉 D. 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
A. 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B. 对复核决定不服进行申诉。C. 可以不经复核直接申诉。D. 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74、某市环保局一主任科员因不服环保局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它应当向( A.该市人事局 D.该省环保局 )进行申诉。
A.该市人事局 B.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C.该市环保局 D.该省环保局
75、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应当是( A.纪检、监察机关 B.上级机关 )。
A.纪检、监察机关 B.上级机关 C.公务员主管部门 D.本人所在机关
76、关于聘任人选的产生方式,公务员法规定的有(B.公开招聘B.公开招聘)。
A.按照公务员录用办法进行 B.公开招聘 C.推荐选聘 D.直接选聘
77、机关与聘任人员签订合同应当( A.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 D. 聘任合同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
A.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B.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更改或解除。C. 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D. 聘任合同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78、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的原则是( A.合法 B.公正 C.及时 )。
A.合法 B.公正 C.及时 D.强制执行
79、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 A.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B. 聘用机关的代表C. 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D. 法律专家 )人员组成。
A.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B. 聘用机关的代表C. 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D. 法律专家
80、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问下面( A. 公务员主管部门B.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C. 各个用人单位或机关D. 领导成员 )属于违法行为的主体。
A. 公务员主管部门B.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C. 各个用人单位或机关D. 领导成员
81、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这一章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 C. 各级政府中的人事部门 D. 各级地方党委中的组织部门 )部门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 各级地方政府 B. 各级地方党委C. 各级政府中的人事部门 D. 各级地方党委中的组织部门
82、对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予以处理和追究是公务员法中的明确规定,在公务员法中规定的违法主体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83、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 A.给予处分 B.批评教育 C.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
A.给予处分 B.批评教育 C.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84、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 A.赔礼道歉 B.恢复名誉C.消除影响 D.对公务员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
A.赔礼道歉 B.恢复名誉C.消除影响 D.对公务员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85、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行政责任 B.财产责任 C.行为责任 D.精神责 )。
A.行政责任 B.财产责任 C.行为责任 D.精神责任
86、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公务员法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规定的意义及其特点是( A.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执法犯法、违反管理规定,将对公务员制度造成严重的损害。B. 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直接从事着公务员事务的综合管理。C. 对于法律规定的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情形,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都不得违反。D. 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其工作人员都属于违法行为的主体。 )。
A.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执法犯法、违反管理规定,将对公务员制度造成严重的损害。B. 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直接从事着公务员事务的综合管理。C. 对于法律规定的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情形,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都不得违反。D. 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其工作人员都属于违法行为的主体。
87、公务员法在附则中规定了本法中所称领导成员的范围,以下属于该范围的是( A. 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成员。B. 各级人大 A. 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成员。B. 各级人大 )。
A. 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成员。B. 各级人大、政协机关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C. 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D. “选任制”公务员。
三、填空:
1、制定公务员法的依据是 宪法 。
答:宪法。
2、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 宪法 制定本法。
答: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在系统总结了党和国家几十年干部人事制度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特别是总结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并参考了国外人事管理中的有益做法。
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于2005年4月27日第 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
答:十
5、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模式与各国普遍实行的做法一致,分类管理是公务员制度中的科学管理方法,改变了过去党政干部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制度。
答:分类管理
6、公务员的范围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 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答:国家财政。
7、公务员法中确立了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
答:邓小平理论
8、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 干部的原则。
答:干部
9、公务员制度贯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
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10、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答:平等
11、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 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答:激励保障
12、对于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答:德才兼备
13、现代制度下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是注重公务员的 工作实绩,排斥了按年资高低、家庭背景、亲属关系等条件作为公务员录用晋升的标准。
答:工作实绩
14、公务员主管部门是党委组织部门和 工作实绩。
答:政府人事部门
15、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答:本辖区内
16、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 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答:同级各机关
17、公务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因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宪法
18、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 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答:程序
19、公务员在自己的岗位上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 监督。
答:监督
20、维护国家的 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之一。
答:安全
21、公务员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答:依法
22、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首先是指该决定和命令的内容是合法的,并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
其次发布决定和命令的 程序须合法。
答:程序
2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撤销或者 改正该决定和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命令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和命令。
答:改正
24、公务员如果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 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命令
25、公务员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 工作秘密 。
答:工作秘密
27、公务员应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 工作条件。
答:工作条件
28、非因法定事由、非经 法定程序,公务员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答:法定程序
29、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项权利被称为是公务员的 身份保障权。
答:身份保障权
30、公务员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 福利和保险待遇的权利。
答:福利
31、获得工资报酬权与享受福利、保险待遇既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也是公务员的 经济权利。
答:经济权利
32、公务员有权利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 批评和建议。
答:批评
33、由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的特殊性,公务员的辞职必须严格按照 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
答:国家
34、公务员有提出申诉和 控告的权利。
答:控告
35、国家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答:专业技术类
36、国家根据公务员 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答:职位类别
37、公务员职务分为 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答:领导职务
38、“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层次上限都要达到 厅局级。
答:厅局级
39、行政执法类职务存在于基层行政单位,行政执法类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不能 高于 其所在机关的机构规格。
答:高于
40、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 职务 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答:职务
41、公务员的职务与 级别 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
答:级别
42、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 国家规定 晋升级别。
答:国家规定
43、国家根据任命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 衔级 。
答:衔级
44、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主要是 主任科员以下 及其他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答:主任科员以下
45、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 适当照顾 。
答:适当照顾
46、公务员的录用采取 公开考试 、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进行。
答:公开考试
47、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
答: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48、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答: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49、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 省级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答:省级
50、公务员法规定了三条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 开除公职的;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答:开除公职
51、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 职位空缺 。
答:职位空缺
52、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 招考公告 。
答:招考公告
53、招考公告应载明招考的 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答:职位
54、招录机关根据 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答:报考资格条件
55、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 面试 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进行设置。
答:面试
56、面试工作由 录用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自行组织。
答:录用主管部门
57、招录机关根据 考试成绩 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答:考试成绩
58、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 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答:拟录用人员名单
59、录用 特殊职位 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答:特殊职位
60、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 一年 。
答:一年
61、公务员的考核重点考核的是公务员的 工作实绩。
答:工作实绩
62、公务员的德、能、勤、绩、 廉 ,是全面考核公务员的五个方面内容。
答:廉
63、公务员的考核分为 平时考核 和定期考核。
答:平时考核
64、对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 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答:领导成员
65、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不称职四个等次。
答:基本称职
66、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 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答:书面形式
67、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答:工资
68、职务任免包括任职和 免职 两个方面。
答:免职
69、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 委任制 。
答:委任制
70、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 任期制 。
答:任期制
71、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
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 终止 。
答:终止
72、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 领取兼职报酬 。
答:领取兼职报酬
73、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 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答:思想政治素质
74、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 越一级晋升职务。
答:越一级
75、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县处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 竞争上岗 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答:竞争上岗
76、确认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选中公开选拔。
答:司法考试
77、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 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答:公示制度
78、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 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用。
答:不称职
79、对公务员进行奖励的条件主要是:工作表现突出,有显着成绩和贡献;
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
答:有显着成绩和贡献
80、对于受奖励的对象,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和 公务员集体 都可以进行奖励
答:公务员集体
81、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制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答: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
82、物质奖励和 精神奖励是公务员法规定的两种基本奖励方式。
答:精神奖励
83、公务员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答:精神奖励
84、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答:一次性奖金
85、给予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 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答:程序
86、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答:撤销
87、上级不改变其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答:执行
88、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
答:降级
89、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答:证据确凿
90、公务员对受到的处分有权进行陈述和 申辩 。
答:申辩
91、处分决定机关应当以 书面形式将处分决定通知公务员本人。
答:书面形式
92、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答:解除
93、公务员受 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其间有悔改表现并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
答:开除
94、公务员被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 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答:原处分
95、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培训,参加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我国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答:分级分类
96、国家设立专门 公务员培训机构负责对公务员进行培训。机关根据需要也可以委托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
答:公务员培训机构
97、公务员培训的类型主要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
答:任职培训
98、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至少不得少于 七 天。
答:七
99、任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三十天。
答:三十
100、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 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答:内部
101、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答:转任
10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 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答:领导职务
103、调任机关应当对调任人选进行 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答:严格考察
104、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 编制限额 和职数内进行。
答:编制限额
105、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 跨地区 、跨部门转任。
答:跨地区
106、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的在 本机关 内转任。
答:本机关
107、挂职锻炼是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 上级机关 、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答:上级机关
108、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答:不改变
109、公务员应当 服从 机关的交流决定。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答:服从
110、关于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规定是: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 纪检 、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答:纪检
111、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答:省级以上
112、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 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主要领导职务
113、规定地域回避的原因是公务员在原籍或 成长地任职,在工作上难免会受到亲属关系和其他各种关系的干扰,不利于保持公务员廉洁的形象。
答:成长地
114、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回避的情况有:涉及 本人 利害关系的;
涉及本人有公务员法中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答:本人
115、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 申请回避 ;
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
答:申请回避
116、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规定,也可以不经 申请 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答:申请
117、关于公务员回避的规定,公务员法从其规定。
答:公务员法
118、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具有保障、激励 、调节三种基本功能。
答:激励
119、公务员实行职务与 级别 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答:级别
120、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 和奖金,各部分分别发挥不同的功能。
答:补贴
121、我国公务员工资的机制为正常 增长 机制。
答:增长
122、公务员享受的津贴有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岗位津贴等。
答: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123、公务员工资水平与 国民经济发展 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答:国民经济发展
124、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 财政预算 ,予以保障。
答:财政预算
125、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以 书面申请 的形式提出。
答:书面申请
126、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务员的辞职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 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个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答:三十日
127、被辞退公务员,可以领取 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答:辞退费
128、公务员辞职或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 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答:公务交接
129、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答:退休年龄
130、公务员必须退休有年龄条件和 身体条件两个方面。
答:身体条件
131、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 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答:辅助性
132、对于涉及 国家秘密的职位,不能实行聘任制。
答:国家秘密
133、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 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答:人事处理
134、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 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答:上级机关
135、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 编制限额 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答:编制限额
136、聘任合同的期限为 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答:一年至五年
137、对于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权限根据情形给予 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批评教育
138、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答:两
139、对于违反离职后从业限制的公务员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 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答:没收
140、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答:恢复名誉
141、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答:滥用职权
142、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答:内设机构
14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 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答:工勤人员
四、简答题(根据公务员法简要回答下列各题)
1、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定义作了新的界定,请问公务员必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答:1.依法履行公职。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2、根据公务员法总则第一条的内容,制定公务员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1.规范公务员的管理。2.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3.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4.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5.提高工作效能。
3、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管理公务员的事务上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答:1.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2.对同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对某些管理事务实施组织协调。4.对某些管理事务行使审核、审批权。5.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4、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如何正确理解“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答 :1.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是上级依法做出的;
2.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和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立即执行;
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公务员职务层次有哪些?
答:1.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
2.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
3.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4.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5.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8、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分为哪些?
答:我国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9、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分为哪些?
答: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0、各机关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时应依照哪些因素?
答:1.职能;
2.规格;
3.编制限额;
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11、依据哪些条件确定公务员的级别?
答: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12、请问公务员的级别是否和其职务是等同的?
答:不一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是在同一职务上,公务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13、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
14、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范围是哪些?
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15、公务员录用采用哪些办法?
答: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16、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组织权限,公务员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地方各级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7、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有哪些?
答: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即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内容;
2.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8、公务员法规定,哪三类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9、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符合哪两个条件?
答:1.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
2.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0、公务员录用程序主要是哪些?
答:1.发布招考公告;
2.资格审查;
3.考试;
4.考察、体检;
5.提出拟录用人选;
6.备案或者审批。
21、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2、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以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的关系?
答: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关系是:1.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
2.定期考核是对平时考核的概括和总结。
23、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与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办法是什么?
答: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办法;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4、定期考核的等次有哪些?
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25、公务员职务的两种任命方式分别是什么?
答:选任制和委任制。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委任制是指任用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6、我国公务员法规定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实行任期制的意义有什么?
答:1.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更替机制;
2.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
27、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有哪些情况?
答:1.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2.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28、任免情形分为任职情形和免职情形,请问任职情形有哪两种?
答:1.新进入公务员队伍需要进行任职的。2.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任免机关确认新的职务关系的。
29、免职情形有哪些?
答:1.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承担了新的职责,应当免去其原任职务。2.因各种原因公务员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免去所任职务。
30、公务员的任职程序有哪些?
答:1.提出拟任职人选;
2.考察;
3.决定任命;
4.下发任职通知。
31、公务员职务任命的几个必备条件是什么?
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2、请问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33、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必须实行什么制度?
答:1.任职前公示制度;
2.任职试用期制度。
34、根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概括性规定,公务员受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1.工作表现突出,有显着成绩和贡献;
2.有其他突出事迹。
35、对于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规定了“集体”的含义是?
答:1.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
2.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36、奖励分为哪几个种类?
答: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7、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哪几种情况必须撤销奖励?
答: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38、有关下级对上级决定和命令如何执行在公务员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答:1.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2.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
3.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9、给予公务员处分的条件是什么?
答:1.公务员有违法或者违反纪律的行为;
2.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没有免予处分的情形。
40、免予处分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1.公务员具有违纪的行为。2.违纪行为显着轻微。3.违纪者本人经过批评教育后已认识了错误并能够及时改正。
41、降级的定义是什么?
答:降级是降低的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
42、对公务员处分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3、根据公务员法对处分行为的规定,处分决定作出的正确程序是怎样的?
答:1.初查。2.立案。3.调查取证。4.如实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5.作出处分决定或者撤销案件。6.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44、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请问分级分类培训的对象是什么?
答:分级培训是指对担任不同层次职务的公务员实施各有侧重的培训。分类培训是指对不同职位类别的公务员实施不同的培训。
45、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交流范围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答:1.内部交流: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
2.外部交流:公务员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交流。
46、请问公务员交流的基本方式是哪些?
答: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47、调任的定义是什么?
答:调任是指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具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8、调任的条件是什么?
答:1.首先要符合担任公务员的七项基本条件(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2.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49、对于转任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1.转任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50、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挂职锻炼的交流范围,请问公务员挂职锻炼的范围有哪些?
答:公务员可以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也可以到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51、列出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哪些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答:1.夫妻关系;
2.直系亲属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4.近姻亲关系。
52、有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请问双方应当回避的职务范围是什么?
答: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2.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3 .不得在双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人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5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到哪些情形应当进行公务回避?
答: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4、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的定义是什么?
答:1、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2、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3、对公务员在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4、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提供的必要帮助和补偿。
55、简述公务员工资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按劳分配原则。既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又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56、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
57、在出现何种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答:一是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58、简述公务员更新机制中辞职辞退的作用。
答:1.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的良性机制。2.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3.有利于加强监督,推进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上能下。
59、简述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规定。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60、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不得辞去公职?
答: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61、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哪些辞职制度?
答:公务员法规定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
6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的意思是什么?
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63、领导成员引咎辞职的含义是什么?
答: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64、责令辞职适用哪两种情况?
答:1.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
2.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65、公务员法规定对具有特殊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请问是哪些情形?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66、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哪三个?
答: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67、请分别说出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定义是什么?
答: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指控。
68、申诉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对复核结果的决定不服的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69、公务员申诉的时限有哪些规定?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
3.如果不经复核,应当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70、公务员申诉应当向哪个机关或部门进行申诉?
答: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7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产生方式有哪两种?
答:1.公开招聘。2.直接选聘。
72、公务员法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方式,这是对以前公务员任用方式的补充和重大改革,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相比,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特点?
答:1.公务员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和制度精神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2.公务员法中有些不受任用方式限制和影响的具体规定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3.除有关聘任制规定以外的公务员管理的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通过签订聘任合同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
73、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合法、公正、及时处理。
74、关于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在公务员法中有了更全面的列举,除了原来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违反编制限额、不按规定进行奖惩、不按规定进行录用以外,还有哪些情形属于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情形?
答:除以上三种外还有:1.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2.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题、违反考试纪律3.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正、公开的;
4.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5.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节的。
75、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部分,请问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答: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徇私舞弊。有上述情形的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76、根据附则的规定,公务员法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什么?
答: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77、事业单位中哪些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答: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五、案例分析(根据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分析下列案例并回答问题):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答: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收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之前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二)某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某市教育局作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回避。
(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问:
该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答:该名公务员可以就申请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县政府办不是本案的申诉受理机关,接受申诉的机关应当是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某局在发放工资时扣发了每人200元,在年底仍未补发所扣减的工资,所欠工资被用于局机关进行办公楼的整修,整修完毕后该局补发了所扣减的工资款额。
问:该局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
答:该局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的规定;
“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五)某机关公务员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其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该名公务员遂向其所在机关提出辞职申请,机关未予审批。
问: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公务员的哪项纪律?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多长时间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3、该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公务员辞职的规定?
答: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纪律规定。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3、该机关对其提出的辞职申请未予审批的做法违反了规定。公务员法规定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六)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1、本案中哪些情形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聘任规定?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3、甲某在知道解聘后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答: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五年;
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
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2、甲某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3、甲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七)A某系统招录了二十名公务员,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之后该系统组织了对所有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为七天。
问:1、该系统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培训的哪些内容?2、国家设立的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1、该系统在新录用人员已经任职之后才进行初任培训,违反了“初任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才可以任职”的规定;
本案中初任培训的时间为七天,违反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十天的规定。
2、国家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管理干部院校、培训基地都是专门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八)某机关一名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该公务员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考核结果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向其所在机关申请复核,一个月后该机关作出了维持原考核结果的复核决定,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
问: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2、本案中受理复核以及申诉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规定的?3、该公务员应该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诉?
答: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2、本案中其所在机关在收到复核申请一个月后才作出复核决定,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的期限;
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十五天”的期限。3、该名公务员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机关的上一级级机关提出申诉。
(九)某省在公务员的公开招考中,未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录用了一名人员,被他人举报至有关部门。经调查证实,该省人事厅参与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通过制造“假学历”将这名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录用。
问:这名工作人员违反了公务员法哪条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这名公务员的行为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十)国务院某部部长李某的秘书小王在今年与李部长的二女儿喜结良缘,登记结婚。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介绍申请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要求调离该部到其他部门的申请书。
问:王秘书因何故要申请调离该部?并说明理由。
答:王秘书申请调出该部是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回避制度的。
这是因为,王秘书与李部长的二女儿结婚后,他与李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李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
六、名词解释
一、法律的篇章结构
《立法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实践中,一部法律具体采用什么样的篇章结构,层次划分的精细,完全根据法律的内容来确定。有的法律,如刑法,内容比较丰富,结构也相对复杂,编、章、节、条、款、项都具备;
有的法律,如今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内容比较简单,只有十条,没有章、节等,这是比较简单的结构;
多数的法律界于二者之间,内容分章、条、款、项,这是一般的结构。公务员法采取的就是一般的结构。章、条前面都有“第*”的标识,好识别。
款,是指每一条中的自然段落,如公务员法第三条就由两款构成。
项,是条或者款下面进一步并列分出的内容,一般都用带括号的(一)、(二)、(三)……来标识,如第十一条由七项构成。
目,是项下面再细分出的几点并列的内容,一般用带括号的(1)、(2)、(3)……标识。公务
员法中没有目一层的划分。
二、法律中“以上”、“以下”的含义
除在法律中另有特别说明的以外,“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这是我国立法中的惯例。如第十条中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就包括县级。
三、干部、领导成员、领导职务三个概念的用法
“干部”是一个外来词。在我国,通常指担任公职的人员,常与工人、士兵、勤杂人员相区别。在干部管理实践中,一般来说,干部是指以下六类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2)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3)在军队中担任排及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
(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5)专业技术人员;
(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虽然我们目前扩大了公务员范围,但公务员和干部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替代。特别是从党的角度,“党管干部”、“干部政策”、“干部队伍”等用语已经约定俗成,并写进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中。所以,“干部”一词还会继续使用下去。
领导成员,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党委和政府为例,领导成员就是指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包括内设局、处的局长、处长。
领导职务,是与非领导职务相对应的,就是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如处长、局长等等。
四、职位
一般讲,职位是指机关或者团体中执行一定职务的位置。它是职务、职责和职权三个要素的统一体。过去习惯上叫岗位。常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坑就指职位。
五、职位类别
是指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对职位作出的划分。如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
六、职务序列
是指按由高到低或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出的职务名称体系。如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就是由高到低排出的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七、职务层次
对各种职务按职责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和任职资格条件所作的层次划分。如将县委书记、县长、旗委书记、旗长、处长等统称为县处级正职。
八、级别
是指根据公务员的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指标确定的公务员的不同等级。级别是职务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又一台阶,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九、直系血亲
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比如从自己向上算,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向下算,包括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十、旁系血亲
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范围比较广,主要限定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
十一、近姻亲
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在掌握到应该是姻亲关系的范围比自己血亲关系的范围小一些,即最近的姻亲关系,一般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
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
兄弟姐
事业单位参公 职称套改篇3
对参公事业单位这样套改工资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魏珉
【期刊名称】《人事天地:人才资讯》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问:编辑同志,我所在的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时,我是在聘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2010年1月,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所在的单位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变为参公事业单位,因而在职人员的工资比照公务员工资进行套改,套改后我的工资变为科员工资,工作了三十几年,拿的是科员工资。
【总页数】1页(P.55-55)
【关键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员工资;政策规定;套改;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2010年;制度改革
【作者】魏珉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22.63
【相关文献】
1.1993年工资改革时,原县人事局把我正局级职务按事业单位四级职员来套改工资符合政策规定吗 [J], 魏珉
2.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工)致残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人员退休费计发的政策规定 [J],
3.2001年10月1日起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有关政策规定 [J],
4.有关2006年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的相关规定 [J],
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OO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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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参公 职称套改篇4
事业单位改革后,这些单位和人员不再参公!
今年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在各地循序渐进的推行着,有关事业编人员能否转公务员编的讨论从未停止过。2018年3月4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内容是无忧考网为大家准备的相关内容。
参公单位有三种类型,分别是:
1、党委群团参公单位;
2、行政执法类参公单位;
3、行政类事业单位参公。
这三类参公单位,分别有不同的改革趋势。
1、党委群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完成之后,体制内的机构规范为行政部门是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党委群团组织,和行政部门一样,机关全部使用行政编制,不再像以前一样,因为编制限制,一些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是参公事业单位。党委群团的参公,和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使用行政编制,身份和流动没有什么限制。
2、行政类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类单位中,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被过渡为参公事业单位。但在机构改革之后,事业单位只承担公益服务职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权力剥离出来,全部划归机关承担。这类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因此也不再保留参公事业单位属性。
3、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随着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整合后,体现综合行政执法功能。由于行政执法类职能,主要由县区承担,而县区的行政编制总量控制,行政编制短缺,改革后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而不是成为行政机关。根据辽宁省的改革实践,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不再参公,以前参公人员暂时保留参公身份。
从以上三类参公单位改革实际来看,参公单位今后只能是使用行政编制,也就是只有党委群团才能参公。今后,行政类事业单位和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除行政执法单位外,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也不再参公。原来的参公人员,暂时保留身份,今后能不能参公,如何恢复专业技术人员与参公身份之间的转换,都有待相应的方案出台后,才能确定。
人,应当成为改革的主体而不是客体。任何改革都不应忽视人这一要因素。无论从稳定还是事业还是情感角度,都应保障在改革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编随事转,人随事走。改革中,原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有这两部分人员要“动”。
一是部分相关人员随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而过渡为公务员。如何量化业务量、如何争取行政编制包括按比例置换行政编制名额是交通运输部门面临的大问题。
二是执法人员随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新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性质是关键,这与各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相关。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其他的基本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具体也有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的不同。这些都只是现状。将来的目标,应该是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眼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数的核定也是个问题,这需要主管部门据理力争。
编制性质、数量确定后,改革还会面临如何调配人员的问题。一般来说这种“动”是好事,所以要通过公平公正择优的方式“动”。
在“两不突破”的前提下推进改革是艰难的。在批准各地组建城市管理局的时候,国办就曾印发《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各地都有实际情况,其他条线可能更需要行政编制。
好在这次改革明确不能将在编人员“简单推向社会”,保底没有问题。对改革的推进也稳妥务实,一再要求条件成熟的先改,条件暂不具备的不急于求成,先行试点,梯次推进。
事业单位参公 职称套改篇5
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套改计算办法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三个文件的规定,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是,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2006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
因受刑事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
单位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套改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套改: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管理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厅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的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三)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3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4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5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岗位工资标准。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的岗位。
二、薪级工资的套改(一)套改条件
一是现聘岗位及低一级岗位。现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低一级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
二是任现聘岗位年限及低一级岗位任职年限。
任现聘岗位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2006年6月30日所在岗位的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
低一级岗位年限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正式聘用的当年起至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当年的年限。
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可将原聘较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同一岗位层次任职期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
因岗位变动曾任较低岗位的时间;
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未明确岗位时间超过一年的时间。
由机关调入事业单位,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管理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的,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由国有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管理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管理岗位职务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在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如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管理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须经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认定。
例如:一名正科级工作人员,任正科的时间是1998年,现任职务的时间为2006-1998+1=9年;
如果1999年、2000年因病休息两年不计算工龄,其任职时间需扣除一年零六个月(病休半年以内应计算工龄),2002年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为一年,计算公式为:2006-1998+1-1年6个月=7年6个月,可以视为8年,再减去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的一年,任正科的时间为7年;
低一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低一职务的任命的时间为1990年,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命时间是1998年,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为1998-1990=8年,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为2006-1998+1=9年,8+9=17年。低一职务的年限可以视为17年。
例2、一名副高级工作人员,1988年被聘在中级岗位,1994年被聘在副高级岗位,2000年低聘到中级岗位,2004年又被聘在副高级岗位。这名工作人员在中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06-1988+1=19年,副高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00-1994)+(2006-2004+1)=9年
三是套改年限。
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的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其中工作年限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工作间断时间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
还应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
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
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
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例1、工龄间断套改年限的计算。某工作人员,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至2004年12月休病假,共计是1年零10个月,其套改年限的计算为2006年-1996年+1-1年零4个月=9年零8个月,可以视为10年。
例2、年度考核不计等次或不称职的套改年限的计算。某工作人员,1996年参加工作,2003年年度考核不称职,2004、2005年考核不计等次,该工作人员的套改年限为8年,即:2006-1996+1-1-2=8。
(二)套改办法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一名工作人员,高中毕业,1994年参加工作,2004年聘为科员,按科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9级,按办事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10级,可以执行10级。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例、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2004年毕业参加工作,按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确定的薪级工资为6级,而大学本科生的定级工资是7级,它可以执行7级。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工作人员的实绩、贡献,合理拉开差距,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单位,可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事业单位完成新的分类和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
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立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津贴补贴
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提高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部分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套改后暂按绝对额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我省规定提高津贴补贴比例的有:(鲁人薪[1995]4号)《关于农、林、水利、水产、气象系统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鲁人薪[1996]5号)《关于交通部门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鲁人薪函[1996]6号)《关于提高档案局事业编制人员津贴比例的复函》;
(鲁人薪[1997]1号)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鲁人薪[1997]3号)《关于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中专门从事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津贴问题的处理意见》;
(鲁民人[1998]59号)《关于执行人薪发[1994]32号文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一)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见习期期满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
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级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新参加工作的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一年的学徒期、熟练期。学徒期、熟练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531元,大专(高技)毕业生590元,本科以上毕业生617元。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在技术工岗位的,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专(高技)毕业生执行4级薪级工资标准、本科以上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的确定。可暂按以下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以下毕业生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
拟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岗位工资标准。
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执行范围要严格按劳人薪[1988]2号、人薪发[1988]22号文件的规定掌握。不在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单位、人员,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均不能执行工资标准提高10%的政策。
(二)按国家规定实行的浮动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已经按国发[1983]68号、国发[1983]40号、国发[1984]77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1986]100号、劳人薪[1986]105号、人薪函[1992]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固定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固定晋升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我省原出台的鲁人薪[1997]11号、鲁人薪[1996]20号、鲁政发[1992]150号、鲁人函[1993]2号以及我市济政办法[1994]66号第三条、济人字[1992]15号、济人字[1997]90号文件不再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低于按转业移交职务套改工资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低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或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其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部队原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工资套改时,受聘到十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办事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
受聘到九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科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
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员级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
受聘到技术工人五级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事业单位中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拟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七)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按其未聘及缓聘前的岗位进行工资套改。未聘及缓聘期间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聘及缓聘人员被重新聘用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然保持荣誉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高定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高定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薪级。
(九)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应适当低定。其中,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低定三个薪级,受撤职处分的低定两个薪级,受行政降职处分的低定一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和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低定三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可按其所聘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套改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补发;
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按上述办法确定工资。
(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十一)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十二)从机关、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以上条款因地区差异各有不同,但不应低于此条款之标准
扩展阅读: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中绩效工资如何计算--毕业
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中绩效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三个文件的规定,列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范围的是,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2006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
因受刑事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
单位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的人员。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套改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一)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套改: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管理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厅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3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厅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4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5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6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7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8级职员的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10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三)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2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3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4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5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岗位工资标准。
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的岗位。
二、薪级工资的套改
(一)套改条件
一是现聘岗位及低一级岗位。现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低一级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
二是任现聘岗位年限及低一级岗位任职年限。任现聘岗位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2006年6月30日所在岗位的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
低一级岗位年限是指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的低一级岗位正式聘用的当年起至2006年6月30日所聘岗位当年的年限。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可将原聘较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同一岗位层次任职期间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任职间断时间包括: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
因岗位变动曾任较低岗位的时间;
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未明确岗位时间超过一年的时间。由机关调入事业单位,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管理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岗位职务层次的,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由国有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如与现聘管理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管理岗位职务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在原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如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层次相同或高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层次,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但不能与现聘管理岗位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原单位担任的行政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须经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认定。
例如:一名正科级工作人员,任正科的时间是1998年,现任职务的时间为2006-1998+1=9年;
如果1999年、2000年因病休息两年不计算工龄,其任职时间需扣除一年零六个月(病休半年以内应计算工龄),2002年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为一年,计算公式为:2006-1998+1-1年6个月=7年6个月,可以视为8年,再减去因调动工作未及时明确职务时间的一年,任正科的时间为7年;
低一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低一职务的任命的时间为1990年,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命时间是1998年,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为1998-1990=8年,2006年6月30日所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为2006-1998+1=9年,8+9=17年。低一职务的年限可以视为17年。
例2、一名副高级工作人员,1988年被聘在中级岗位,1994年被聘在副高级岗位,2000年低聘到中级岗位,2004年又被聘在副高级岗位。这名工作人员在中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06-1988+1=19年,副高级岗的任职年限为(2000-1994)+(2006-2004+1)=9年
三是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计算套改年限时的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的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其中工作年限如有间断的,应按周年周月扣除间断时间(工作间断时间是指,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不能计算工龄的时间);
还应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工龄的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
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
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例1、工龄间断套改年限的计算。
某工作人员,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至2004年12月休病假,共计是1年零10个月,其套改年限的计算为2006年-1996年+1-1年零4个月=9年零8个月,可以视为10年。
例2、年度考核不计等次或不称职的套改年限的计算。
某工作人员,1996年参加工作,2003年年度考核不称职,2004、2005年考核不计等次,该工作人员的套改年限为8年,即:2006-1996+1-1-2=8。
(二)套改办法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一名工作人员,高中毕业,1994年参加工作,2004年聘为科员,按科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9级,按办事员套改的薪级工资为10级,可以执行10级。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例、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生,2004年毕业参加工作,按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确定的薪级工资为6级,而大学本科生的定级工资是7级,它可以执行7级。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工作人员的实绩、贡献,合理拉开差距,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单位,可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对知识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事业单位完成新的分类和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
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立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不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津贴补贴
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提高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部分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套改后暂按绝对额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我省规定提高津贴补贴比例的有:(鲁人薪[1995]4号)《关于农、林、水利、水产、气象系统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鲁人薪[1996]5号)《关于交通部门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鲁人薪函[1996]6号)《关于提高档案局事业编制人员津贴比例的复函》;
(鲁人薪[1997]1号)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鲁人薪[1997]3号)《关于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中专门从事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津贴问题的处理意见》;
(鲁民人[1998]59号)《关于执行人薪发[1994]32号文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见习期期满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级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
新参加工作的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执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资标准为845元。明确岗位后,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分别执行11级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的工人。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一年的学徒期、熟练期。学徒期、熟练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531元,大专(高技)毕业生590元,本科以上毕业生617元。
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在技术工岗位的,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级以下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专(高技)毕业生执行4级薪级工资标准、本科以上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的确定。可暂按以下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以下毕业生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12级岗位工资标准;
拟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10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9级岗位工资标准。
相关政策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执行范围要严格按劳人薪[1988]2号、人薪发[1988]22号文件的规定掌握。不在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单位、人员,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均不能执行工资标准提高10%的政策。
(二)按国家规定实行的浮动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已经按国发[1983]68号、国发[1983]40号、国发[1984]77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1986]100号、劳人薪[1986]105号、人薪函[1992]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固定晋升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固定晋升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我省原出台的鲁人薪[1997]11号、鲁人薪[1996]20号、鲁政发[1992]150号、鲁人函[1993]2号以及我市济政办法[1994]66号第三条、济人字[1992]15号、济人字[1997]90号文件不再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如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低于按转业移交职务套改工资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现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如低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或与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其部队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部队原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的任职年限与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合并计算。
(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本人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所聘岗位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工资套改时,受聘到十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办事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
受聘到九级职员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科员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
受聘到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员级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
受聘到技术工人五级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当年起计算。在相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事业单位中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满未明确岗位前,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
拟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九级岗位工资标准。
(七)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按其未聘及缓聘前的岗位进行工资套改。未聘及缓聘期间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聘及缓聘人员被重新聘用后,按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八)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然保持荣誉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薪级。其中,原高定一个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薪级,原高定两个以上工资档次的高定两个薪级。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薪级。
(九)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按现聘岗位套改工资,薪级工资应适当低定。其中,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低定三个薪级,受撤职处分的低定两个薪级,受行政降职处分的低定一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和被判处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低定三个薪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可按其所聘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套改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补发;
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和行政纪律处分的按上述办法确定工资。
(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十一)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十二)从机关、企业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所聘岗位,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以上条款因地区差异各有不同,但不应低于此条款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