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标准问题10篇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1
根据评委组通﹝20××﹞102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镇党员的思想认识。
2.规范建账,准确登记。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将党费收缴情况形成台账,收缴信息准确完整,收缴单据规范齐全。
3.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坚决杜绝乱收、滥收、多收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党费收缴政策,宣传工作有待提升。一是由于大部分党员都是农村老党员,很多党员对国家党费收缴标准等相关政策不熟悉,对党费收缴的标准和用途均不了解。二是一些干部职工对党费基数规定不熟悉,对缴费金额有疑问。
2.个别党支部书记认识不到位,收缴工作软弱涣散,个别支部党员同志抱着“可交可不交、交点点意思意思”的态度,没有严格遵照党费收缴标准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3.极少数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拖拉滞后,虽经镇党委党务工作者多次催促,仍然存在党费收缴不齐全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各支部党员思想政治站位和对国家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的了解和关注。
2.更加完善党费收缴相关制度建设,增强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的主观意识。
3.严格党费收缴程序,公开党费收缴金额和用途,让全体党员参与到党费收缴情况的监督之下。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搞好清理收缴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基本情况
乡党委下共有10个党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退休支部1个,学校支部1个,卫生院支部1个,村(居)党支部6个,现有党员401人。2020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6368元,2020年收到8280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市委组织部,无截留、贪 污党费的现象。
二、高度重视,认真清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由镇党委副书记杨泽钊同志牵头,办公室何云峰同志具体负责,各党支部积极协助,对2020年、2020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清理,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缴纳党费,每个党员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
三、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部委员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镇党委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市委组织部。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我镇在党费收缴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常年在外务工或随子女到外地生活,不能联系上本人,村干部存在垫支党费情况。二是个别党员跨年度缴纳,并未按时缴纳。
五、整改落实情况
为将党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我镇存在的问题,我镇党委认真组织,由专人对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没有足额缴纳的党费的党员进行及时补交,对没有按期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学习教育,通过清理,共补交党费5229元;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了《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2008〕75号),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党员义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工资(津补贴)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数。
二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加强《党员工作手册》学习宣传,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3
根据评委组通﹝20××﹞102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镇党员的思想认识。
2.规范建账,准确登记。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将党费收缴情况形成台账,收缴信息准确完整,收缴单据规范齐全。
3.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坚决杜绝乱收、滥收、多收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党费收缴政策,宣传工作有待提升。一是由于大部分党员都是农村老党员,很多党员对国家党费收缴标准等相关政策不熟悉,对党费收缴的标准和用途均不了解。二是一些干部职工对党费基数规定不熟悉,对缴费金额有疑问。
2.个别党支部书记认识不到位,收缴工作软弱涣散,个别支部党员同志抱着“可交可不交、交点点意思意思”的态度,没有严格遵照党费收缴标准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3.极少数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拖拉滞后,虽经镇党委党务工作者多次催促,仍然存在党费收缴不齐全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各支部党员思想政治站位和对国家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的了解和关注。
2.更加完善党费收缴相关制度建设,增强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的主观意识。
3.严格党费收缴程序,公开党费收缴金额和用途,让全体党员参与到党费收缴情况的监督之下。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4
一、党费交纳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和绩效工资)。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
(2)改革性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从2014年10月起执行);
(4)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5)企业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加班补贴、误餐补贴;
(6)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
3.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以及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6.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7.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照原来标准缴纳,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缴纳党费不低于0.2元。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补发工资列入当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二、党费收缴要求
10.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党员本人亲自将党费直接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不得由他人代交,不得由党组织垫交或从工资里扣缴。
11.党费也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手段交纳。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本人按月亲自交纳确有困难,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2.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各市委组织部、省委各直属党(工)委组织部汇交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由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3.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下的党费,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留存,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当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留存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给本人出具收据。
三、党费收缴纪律
14.党费收缴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设党小组的支部,应由党小组组长负责收缴;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书记负责收缴。不能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缴党费。
15.收缴党费时,要按规定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缴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16.对由于经济困难本人提出申请,或因患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7.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布,并在会议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党员监督。
18.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取消其当年所有评优资格;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5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对学校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本党支部现共有34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名),每位党员在20××年4月至20**年10月均按照区委组织20××年下发的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党费,20**年11月起按照《闵行区教育局党费收缴工作提示》明确的党费收缴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将党员缴纳的党费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闵行区教育局党费专户。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党支委委员潘秀霞),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同志(潘秀霞)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党支部以转账方式将党费划转至闵行区教育局党费专户。
4、做到党费账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落实党费收缴公示和检查制度,规范党费管理,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主动、足交纳党费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局党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党费收缴工作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党支部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每位党员均按照党费缴纳标准主动按期足额缴纳党费,不存在少缴、漏缴等情况。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搞好清理收缴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基本情况
乡党委下共有10个党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退休支部1个,学校支部1个,卫生院支部1个,村(居)党支部6个,现有党员401人。2020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6368元,2020年收到8280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市委组织部,无截留、贪 污党费的现象。
二、高度重视,认真清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由镇党委副书记杨泽钊同志牵头,办公室何云峰同志具体负责,各党支部积极协助,对2020年、2020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清理,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缴纳党费,每个党员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
三、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部委员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镇党委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市委组织部。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我镇在党费收缴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常年在外务工或随子女到外地生活,不能联系上本人,村干部存在垫支党费情况。二是个别党员跨年度缴纳,并未按时缴纳。
五、整改落实情况
为将党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我镇存在的问题,我镇党委认真组织,由专人对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没有足额缴纳的党费的党员进行及时补交,对没有按期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学习教育,通过清理,共补交党费5229元;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了《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2008〕75号),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党员义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工资(津补贴)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数。
二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加强《党员工作手册》学习宣传,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7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对学校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本党支部现共有34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名),每位党员在20××年4月至2016年10月均按照区委组织20××年下发的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党费,2016年11月起按照《闵行区教育局党费收缴工作提示》明确的党费收缴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将党员缴纳的党费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闵行区教育局党费专户。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党支委委员潘秀霞),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同志(潘秀霞)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党支部以转账方式将党费划转至闵行区教育局党费专户。
4、做到党费账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落实党费收缴公示和检查制度,规范党费管理,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主动、足交纳党费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局党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党费收缴工作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党支部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每位党员均按照党费缴纳标准主动按期足额缴纳党费,不存在少缴、漏缴等情况。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8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对学校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本党支部现共有34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名),每位党员在20××年4月至2016年10月均按照区委组织20××年下发的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党费,2016年11月起按照《闵行区教育局党费收缴工作提示》明确的党费收缴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将党员缴纳的党费以银行转账方式转至闵行区教育局党费专户。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党支委委员潘秀霞),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同志(潘秀霞)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党支部以转账方式将党费划转至闵行区教育局党费专户。
4、做到党费账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落实党费收缴公示和检查制度,规范党费管理,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
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主动、足交纳党费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局党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党费收缴工作自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党支部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每位党员均按照党费缴纳标准主动按期足额缴纳党费,不存在少缴、漏缴等情况。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9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二)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二、党费交纳标准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二)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
(三)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补发工资列入当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四)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党费收缴要求
(一)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党员本人亲自将党费直接交给党小组或党支部,不得由他人代交,不得由党组织垫交或从工资里扣缴。党费也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手段交纳。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本人按月亲自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二)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可仍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三)党费收缴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设党小组的支部,应由党小组组长负责收缴;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应由支部书记负责收缴。不能安排非中共党员人员向党员收缴党费。
(四)党员在交纳党费时要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收款人在《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上如实记载党员每月收缴党费情况并盖章。党费证由党员本人负责保管,接转组织关系时要作为交纳党费情况的凭证。
(五)党支部要认真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在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簿上,党支部的收款人要填写收缴党费年份、党员姓名、收缴基数、收缴比例、每月应交党费金额、每月实交党费金额,党员本人要签字。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如发生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双方互相盖章。
在收缴党费存根和收缴党费收据上,收款人要填写党支部(总支)名称、党员人数、实交党费人数、交纳党费金额、上级党组织名称并签字。收缴党费收据要交给党支部(总支)作为凭证,由党支部(总支)装订存档。
四、党费收缴纪律
(一)各级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党员本人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
2、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并及时收缴党费。
(二)对经济困难或因患病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报公司党委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取消其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报公司党委批准。
(四)党费收缴工作应存档的相关资料丢失的,要追究负责保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党员要妥善保管《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如果丢失,党组织要对党员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进行补办。
(六)属于本制度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的,均参照中共xx市委组织部印发的《xx市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党费使用规则
(一)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二)使用党费要向基层党组织和有困难的党组织倾斜。
(三)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四)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私自决定。
(五)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党总支、支部不具备设立党费专用账户的资格,党费由公司党群工作部代党委统一管理,不向党总支、支部划拨。
(七)各党总支、支部在公司计划以外因开展活动、慰问困难党员等需要使用党费的,需提交书面请示及活动方案,经公司批准后,按公司党费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六、党费报销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垫付使用党费,需要报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发票名头
发票中付款单位一栏名头统一为“中国共产党xx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报销流程
(1)票据审核——经办人签字——党支部(总支)书记签字——组织部门领导签字——党委副书记签字——党委书记(总经理)签字。
(2)需填报资金审批单,填报流程同上。
3.每年年底各党总支、支部需向公司党委提交财务报表,留手抄账备查。
七、党费管理规定
(一)党费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代办。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二)党费以党委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按照中组部规定不得存入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外的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三)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党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公司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五)公司党群工作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篇10
根据评委组通﹝20××﹞102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镇党员的思想认识。
2.规范建账,准确登记。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将党费收缴情况形成台账,收缴信息准确完整,收缴单据规范齐全。
3.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坚决杜绝乱收、滥收、多收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党费收缴政策,宣传工作有待提升。一是由于大部分党员都是农村老党员,很多党员对国家党费收缴标准等相关政策不熟悉,对党费收缴的标准和用途均不了解。二是一些干部职工对党费基数规定不熟悉,对缴费金额有疑问。
2.个别党支部书记认识不到位,收缴工作软弱涣散,个别支部党员同志抱着“可交可不交、交点点意思意思”的态度,没有严格遵照党费收缴标准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3.极少数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拖拉滞后,虽经镇党委党务工作者多次催促,仍然存在党费收缴不齐全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各支部党员思想政治站位和对国家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的了解和关注。
2.更加完善党费收缴相关制度建设,增强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的主观意识。
3.严格党费收缴程序,公开党费收缴金额和用途,让全体党员参与到党费收缴情况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