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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3篇

时间:2022-08-26 09:5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3篇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 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 任 书(2022年度) 中共XX公司安全检查站党总支委员会 中共XX公司委员会2022年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3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3篇

篇一: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

22 年全面从严治党 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责

 任

 书 (2022 年度)

 中共 XX 公司安全检查站党总支委员会

 中共 XX 公司委员会 2022 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 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集团党委、公司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纵深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年度:二○二二年

  党总支书记:

  分管站领导:

  党支部书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2 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任务

 评价方式

 分值

 一、加强政治建设, 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 两个维护 ”

 (5 15 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

 3.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查看学习记录,无相关内容扣 3 分。

 5

 验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推动发展。

 4.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机场公司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深入实施卓越党建创建行动,将党的领导融入安全检查站治理、机场发展的方方面面。

 2.坚持“稳中求进、党建铸魂、行动引领、创新突破”的总要求,着力在稳控疫情、稳降事故、稳提品质、上下功夫,确保实现安全裕度高、服务品质高、经营效益高、项目质量高、治理水平高、党建标准高的新目标,以实际行动和务实举措全面落实集团和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3.自觉服从和服务于 XX 事业发展这个根本大局,不折不扣完成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安全检查站党总支下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工作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

 根据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有 1项落实有差距的扣 2 分。

 5

 (三)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1.支委会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落实。相关材料报送综合管理室。

 2.每季度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汇报 1 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相关材料报送综合管理室。

 3.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每季度在支委会上要谋划和部署党建工作,把支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安排。

 查看年度(月度)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未制定或未报送的扣 2 分。

 5

  (四)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

 1.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策部署,并抓好贯彻落实; 2.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教育内容; 3.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宣传委员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支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支部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无相关内容扣 0.9分; 2.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无相关内容扣 0.6分;

 3.检查会议记录及个人述职材料,无相关内容扣 0.6 分。

 2.1 (五)健全落 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支1.检查查看年度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未落实扣 0.6 分; 1.8

 二、加强 理论武装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 15 分)

 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情况

  部年度工作要点内容并抓好落实; 2.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提高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水平;

 3.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加强研究部署和工作推进。

 2.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未落实扣 0.6 分; 3.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未落实扣 0.6 分。

 (六)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落实宣传稿件审核机制。

 2.完成年度宣传报道任务。

 3.在中央、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有影响力的新闻稿件。

 4.自媒体宣传信息的文字、图片,来源必须合法,防止发生侵权行为。

 1.稿件内容失实的,扣 0.3 分。稿件内容表述不准确,造成歧义的,扣 0.3 分。稿件中有 2 个错别字的,扣 0.15 分。有 2 个以上错别字的,扣 0.3 分。未经批准向媒体提供公司相关信息,媒体进行发布的,扣 0.6 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加倍扣分; 2.完成率为 0 的,扣 0.9 分;完成率≤50%的扣 0.45 分;完成率≤80%的,扣 0.3 分;完成率≥20%的,加 0.3 分;完成率≥50%的,加 0.6 分; 3.国家媒体发表 1-5 篇,加 0.3 分;国家媒体发表>5 篇,加 0.75 分;省级媒体发表 1-5 篇,加 0.15 分;省级媒体发表>5篇,加 0.3 分; 4.发生文字、图片侵权,每次扣 0.45 分。增加 1 次,加倍扣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加倍扣分,且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承担。

 3.75

 (七)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情况 1.加强舆情监测、调查、反馈等工作,及时、稳妥、有效处置舆情。

 2.发生有效舆情的次数及舆情应对处置的效果。(转载量>10 次为有效舆情)

 3.发生的舆情是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是否发生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扩散、形成意识形态事件。(业务投诉不纳入意识形态事件范畴)

 1.未及时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舆情调查的,扣 0.3 分;未及时反馈上报舆情调查材料的,扣 0.3 分; 2.发生舆情≤2 次,扣 0.45 分。发生舆情3-5 次,扣 0.9 分;发生舆情>5 次,加倍扣分; 3.舆情信息同平台转载量>20 次或媒体转载>20 次的,扣 0.9 分。发生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扩散、形成意识形态事件加倍扣分。

 2.4 (八)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情况 1.对注册和使用的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向党委办公室进行报备。加强各类宣传平台管理,确保信息内容安全、传输刊播安全。

 2.严禁干部职工以公司或各部(站、公司)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平台,以公司及所在部(站、公司)名义发布信息、评论或回复。严禁擅自传播未经定性事件的任何信息。

 3.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微信工作群的建立和使用要求,加强微信工作群的管理。

 4.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的应用,多形式开展宣传。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教育。

 1.自媒体未进行报备的,扣 0.3 分。自媒体平台发生信息泄密、信息失实等情况,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扣 0.45 分; 2.违规注册账号的,扣 0.3 分。违规发布信息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加倍扣分。擅自传播未经定性事件的任何信息的,加倍扣分; 3.未向党委办公室报备的,扣 0.15 分。未及时对“僵尸群”进行清理的,扣 0.15 分。未及时解散临时微信群的,扣 0.15 分。在微信群中发送涉密文件、信息的,加倍扣分; 4.自媒体平台“只建不用”的,扣 0.15 分。自媒体平台应用率低,一个月未发布信息的,扣 0.15 分。未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教育的,扣 0.15 分。

 2.25

 (九)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情况 1.及时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制定应对措施,落实防范化解风险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对干部职工中出现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及时批驳引导,对坚持错误观点的重点人员分类开展教育转化、管控处置等。

 1.查看相关措施,并实际了解情况,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扣 0.6 分; 2.未对员工进行谈心谈话教育的,扣 0.6分。管控处置不力的,加倍扣分。

 1.2 (十)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 公司党委、组织和纪检部门对被考核各党支部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追责问责的情况。

 通报批评一次扣 0.75 分;其他扣 1.5 分。

 1.5 三、加强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党建整体质量( 30分)

 (十一)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1.着力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设置党支部、按规定配备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分工明确,着力创建“五好”班子。

 2.切实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做好党建日常、专项、年终检查考核和党支部书记述职测评。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部(站、公司)的重大事宜,必须集体讨论研究;落实《XX 公司检查相关会议记录和工作开展情况;1-6 有1 项未落实的扣 2 分,落实有差距的扣 0.5分;7-8 有 1 项未落实的扣 3 分,落实有差距的扣 1 分;

 10

 党支部议事规则(修订)》,着力提高党支部班子议事决策水平,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4.各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安全检查站党总支述职,并做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点评指出的问题和上级党组织党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5.对照集团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整改。

 6.按照《XX 公司党委开展“创建卓越党建,打造五星支部”活动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7.按照《中共 XX 公司委员会“党员身边无差错,真情服务我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十二)强化组织建设,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坚持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促全面规范。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 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 1 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查看《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台账和现场。

 1. 未按要求开展相关组织生活,每缺少一次扣 3 分; 2. 未按要求在“XX 党建”上传组织生活和相关材料,每缺少一项扣 2 分; 10

 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民主生活会外,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年度内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 1 次);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除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正常的组织生活外);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及支委与党员、职工群众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 1 次;党员每月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当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缴纳党费。

 2. 以“四抓两整治”促重点提升, 规范设置、建立、维护党员活动阵地,下大力气对软弱涣散党支部和信教、涉黑涉恶党员进行整治,并健全长效机制。

 3.积极用好“XX 党建”信息化平台和“微党建”平台。

 4.结合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全面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

 3. 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记录不规范、未及时上传,每缺少一项扣 1 分; 4. 检查谈心谈话记录,班子间谈话少 1 次扣 0.5 分,未谈话扣 2 分,班子成员与党员、职工群众谈话人数达不到 80%扣 2 分,达不到 90%扣 1 分,达不到 95%扣 0.5 分。

 5. 党员未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扣 2 分;党支部未及时向公司党委缴纳党费,扣 2分。

 6.“四抓两整治”工作未有效开展扣 1 分

 7.检查“微党建”使用情况,未按要求在“微党建”上传学习资料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 0.1 分。

 8.党员活动阵地设置不规范或未按要求设置、维护不到位的,扣 2 分。

 9.未落实联系点制度和包抓责任,扣 2 分,落实不到位的扣 1 分。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1.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原则和程序,确保质量;发展党员材料齐全。

 2.党员信息采集全面,党员信息更新及时;按要求完成支部党内年报统计工作。

 3.做好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培养;实施“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

 4.管理人员选拔考察过程中出示的相关材料客观公正,不弄虚作假。

 检查台账和工作开展情况。

 1.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严谨、标准把握不严格,每项扣 1 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不齐全,填写不及时,扣 0.5 分;材料填写不规范、缺少签字等情况扣 0.2 分。

 2.党员信息采集不全面,扣 0.5 分,不及时,扣 0.2 分;未按要求完成党内年报统计工作,扣 2 分。

 3.管理人员选拔考察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的,每项扣 1 分。

 10 四、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0 10 )

 分)

 (十四)不断改进作风,树立良好的作风形象。

 1.认真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党全面从严党工作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党支部工作; 制定党风廉政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实施;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 1 次。

 1 项未落实或未完全落实扣 0.5 分。

 1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对“四风”问题纠治不力,发生问题被上级通报或组织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责1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入整治“四风”,不发生突出“四风”问题。

 令书面检查、警示约谈等)的,每次扣 1分。

 3.密切联系群众、关注群众冷暖,解决职工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发生推诿扯皮,侵害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上访事件发生。

 因侵害职工利益,发生职工上访事件的,每次扣 1 分。

 1 4.党支部班子成员主动配合公司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积极支持纪检委员...

篇二: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

 2022 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022 年度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22 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机关各部门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持续高质量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及时任务分解、责任共担,确保本部门无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全力构建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二、责任内容 1 1 、突出政治引领。引导本部门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政保持高度一致。

 2 2。

 、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认真谋划本部门具体措施,责任层层分解,抓早抓小;行政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主动监督,主动作为;班子成员要经常

 回顾和查找分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责任清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定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未雨绸缪,主动发现问题,瞄准靶心,化解职工群众疑虑,确保本部门职工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不缠访、不闹访、不越级上访,维护和谐稳定。

 3 3 、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和公司“十四个严禁”,做到“四个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4 4 、突出专项整治。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作风不实、“庸虚散躲”和懒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大力整治超标准接待、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5 5 、强化职能监督。各机关部门要率先垂范,向监督要效益,积极推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充分发挥好业务监督把关作用,要在抓重点见实效上多下功夫,将牵头抓,重点抓,具体抓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取得监督实效。

 6 6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上级及党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查办涉纪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积极查找本部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和工作漏洞,与时俱进的做好与上级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分层对接。

 7 7 、加强廉洁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纪发生,肃清朋友圈、远离是非圈、净化生活圈,算好“成长、法纪、经济、家庭”四本帐,不心存侥幸,不掉以轻心,不碰高压线,守好情操和品质。

 8 8 、落实效能监察。紧紧围绕 2022 年效能监察项目,全力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共同分析现状,协助制定措施,提高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认知、认可度,形成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认识。

 9 9 、强化思想教育。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开一次廉洁主题党日活动,开一次警示教育会,每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多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0 、营造廉洁氛围。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为主线,带动全年廉洁文化建设,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廉政活动,将廉政文化教育入脑入心入行,大力挖掘宣传先进人物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洁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廉洁氛围。

 三、责任考核 纪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工作要与干部测评、党员评议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

  四、责任追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综合目标、“三项工程”、文明和谐、创先争优的考核范围,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奖惩兑现、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如果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甚至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干部工作问责制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约谈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纪委和责任部门各一份。

 2 2022 年度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所属企业党支部(总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目标责任及内容 1. 组织领导责任。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加强检查考核,年末向集团公司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及相关领导责任。

 2. 严肃纪律责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党政

 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抓好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健康科学发展。

 3. 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用人标准,落实干部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标准。严格用人程序,干部任用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加强用人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干部任用的不正之风。

 4. 作风建设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服务群众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行风教育,纠正突出问题,重视信访和群众投诉(含政务投诉件),认真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利益。

 5. 权力监督责任。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推进党务厂务公开,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的有效执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落实党内监管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

 6. 表率示范责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年初制定落实责任具体方案,年中抓好责任任务的推进实施,年末对本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切实做到廉洁从业。

 三、责任考核与追究 依据本责任书有关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当年度上级新增和调整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题活动、工作任务的,责任内容随之新增和调整,一并列入考核。

 责任单位发生重大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附则 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期限自 2022 年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本责任书所载责任不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变更而改变。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集团公司党委负责人: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

 党支部(总支)负责人:

  2022 年*月*日

篇三:党员廉洁自律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3篇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县级)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乡镇级)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书记和班子成员)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县级)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 责条例》和《中共*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 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根据中 央和省委、

  2 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由县委班子成员、县政府班子成员与各责任单位签订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 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应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制定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全年召开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不得少于 2 次。年底撰写本单位本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二)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政 治觉悟,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

  3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的学习,自觉筑牢理想信念。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参加支部生活会并亲自讲授党课,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严格 执行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积极主动推进党务、 政务、村务和各办事制度的公开,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

 (三)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 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发挥“头雁 效应”,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 贪、吃拿卡要拖、为官不为等作风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作风 建设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公款 消费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消 费活动。抓好本单位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纠正党员干部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违纪违规 问题,主动研究部署遏制扶贫领域、生态环保领域、扫黑除恶领域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吃拿卡要拖、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及为黑恶势力

  4 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责任意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 督办)

 ,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发〔2019〕16

 号)

 ,每月最后一个 工作日报送《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每年 6 月 15 日和 12 月 15 日报送《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表》,部署开展对下属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支持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专项治理、审计监督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维护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维护政治纪律, 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的行为;维护廉洁纪律,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以权谋私、违规购买赠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的问题;维护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下级党组织拒不服从上级党组织决定或落实惠民政策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维护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严禁管辖范围内出现乱

  5 收费、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或侵害群众知情权,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行为,或出现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六)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员干 部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 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县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 报送制度的通知》 (乐廉〔2019〕2 号)和《运用监督执纪“第 一种形态”实施细则》(乐办发〔2018〕17

 号)

 ,对党员干部 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构成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诫勉。每月 25 日按时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谈话提醒表》和《谈话提醒统计表》。

 二、责任期与责任人 (一)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

 责任人。

 (三)本责任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由县委、县纪委决 定;责任期内因责任人变动,由继任人和原任人对责任书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 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中国共产

  6 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职责范围内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且纠正查处不力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 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出现“庸懒散奢贪”情形的;

 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问题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 (五)管辖范围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 败案件的,或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六)对管辖范围内发现重大腐败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未严格按照《关 于建立县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廉〔2016〕2 号)要求开展谈话提醒,导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发,并引发重大事件的; (七)落实党的主体责任不力,未严格按照《关于建立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发

 〔2017〕16 号)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导致所在党组织领导弱化、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发生重大事件的;

  7 (八)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 成恶劣影响的; (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的; (十)有其他应当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形; (十一)本责任书由*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 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或县政府班子成员(签字)

 :

  (单位)主要负责人:

 2020 年 月 日

  8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乡镇级)

 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乡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村两委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二)村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村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村两委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试行)

 》等党纪党规,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

 (三)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

  9 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重点对决策制度、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各类清 单、办事流程、财政预算等方面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四议 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严肃财经纪律。

 (四)组织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 结合实际,带头讲廉政党课。

 (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和国家公 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正之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村两委要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辖区范围内的村民小组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领群众依法致富。

 (六)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三、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接受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加强受访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力度,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以实际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接受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的检查考核。

  10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担职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乡纪委各执一份,责任 期、有效期均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在本责任书的责任期内,责任人离任或调离本岗位时,由继任者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

 *乡党委书记

 *乡人民政府乡长 签字:

 签字:

 责任单位:

 村

  村党支部书记 (签字)

 :

 村委会主任(签字)

 :

  2020 年 月 日

  11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书记和班子成员)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 责条例》和《中共*自治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 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根据中 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由县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 与班子成员签订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 (一)对分管、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 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 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结合实际 专题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同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2 次,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

  12 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和县委的决策部署, 确保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严肃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

 (三)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各项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把选人政治关、廉 洁关、形象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中层干部调配任免工作的规定》

 (乐发〔2016〕6

 号)

 ,严格审查拟提拔考察对象廉政情况, 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四)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整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接受、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聚焦问题抓整改,敢于直面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把任务分解到

  13 岗、到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五)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头 雁效应”,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精神,准确对标党中央和省委,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干事不担事、吃拿卡要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切实加强分管、联系部门党风政风建设,加大重点部门关键部门监管力度,针对扶贫民生资金、土地征收、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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