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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5篇

时间:2022-08-26 16:0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5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5篇

篇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中共 xxx 市委、x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一、指导思想? 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提高工作效能,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 二、绩效考核工作应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分级考核和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 (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各部门应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三)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四)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测评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五)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还要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展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市直单位派驻基层所站中的土地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先参与街道日常考核,考核

 等次人数单独核算,不占用街道名额,街道考核确定初步等次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其他派驻单位以主管部门考核为主,街道意见为辅。? ? 四、组织机构? 成立罗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丹红(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洪冬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陈聪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向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连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荣沛(街道纪工委书记、企业党委书记)? 成 员:陈海鸣(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君明(街道党工委秘书)? 黄若凡(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尤祖来(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其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柯清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文市(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荣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君明同志任副主任,吴松江、杨清潭、吴春生、郑月婷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绩效考核内容? 1、工作绩效:为主考核工作量、工作完成质量、工作完成时效等情况;? 2、工作态度及综合素质:为主考核工作态度、执行能力和落实首问责任制、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情况;? 3、考勤:根据《机关考勤制度》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每个月统计并公示,按季度汇总计算得分。积分标准如下:旷工 1 天扣 5 分;迟到、早退每 1 次扣 1 分;事假(含参加街道会议、统一行动请假的)每满 3 天(次)扣 1 分;病假每满 10 天扣 1 分。(对违反街道请(休)假制度的行为,依

 照相关规定处理。)? ? 4、奖励和惩罚:(1)奖励: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成效显著,受到市以上部门表彰或作典型推广的,每项加 5 分;(2)惩罚:由工作不力致本单位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因工作失误给本单位、部门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2 分,严重的每次扣 3~5 分;因工作失职被群众投诉,经查实首次扣 1 分,第二次扣 2 分,三次及以上扣 5 分。? (二)绩效考核办法? 实行季度考核,在每年的 1 月、4 月、7 月和 10 月,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分管领导考核评分—考勤扣分+奖励加分—处罚扣分。? 1、做好工作纪实。被考核对象要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xxx 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被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台账。? 2、实施考核评分:按照考核内容要求,根据被考核对象在落实部门工作、驻社区工作、重点项目工作和街道中心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街道办事处及所辖各部门要根据业务工作或阶段性中心工作要求具体制定工作落实考核细则,为考核评分提供依据(如计生、安全生产奖惩机制等)。实施考核时,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由各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兼任多项岗位的,由多名分管领导分别考核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党政成员副职(含人大工委主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由街道主要领导进行考核评分;街道主要领导由市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 3、汇总计算得分:党政办负责计算考勤情况,街道各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 8 日前上报前一季度应奖励、处罚的情况,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计算出最后得分。? 4、研究确定等次: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由党政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确定三个考核层级的“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等次人员。各考核层级的“优秀”、“良好”等次人员比例分别控制在总人数的 25%以内和 30%以内。?

 ? (1)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①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工作不满 20 个工作日的;②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 40 个工作日的;③当季被效能告诫的;④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 (2)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①当季旷工累计超过 2 个工作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为“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3)其它:①当季请假累计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②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六、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考核奖金挂钩。设立绩效考核奖金,考核奖金按人均每季度 1800 元发放,即“优秀”2100 元、“良好”1800 元、“称职”1500 元,不定等次和“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奖金。? (二)与奖励惩戒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评价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当年度有三次以上季度考评优秀的,在街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当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两次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三)与职业发展挂钩。坚决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干部,在干部提拔使用上应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篇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方案,已经领导审核通过,将其中的单位改成自己单位名称,用于上交给领导看的草案照旧很符合的。

 郑州市××构造事业单位 事情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草案)

 为了正确评价单位事情人员的德才体现和事情实绩,进一步增强事情人员的日常治理和监督,鼓励督促事情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实现建立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优秀单位步队,凭据《事业单位人事治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年度考核暂行步伐》和《郑州市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 思想

 实施单位岗亭平时考核方案,旨在将单位职能与职工岗亭职责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事情任务确定单位重点目标及阶段性重大任务,通过创建以行政绩效为核心、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调解机制,对单位事情人员事情情况实施历程治理和科学评价。以科学生长观和正确绩效观为指导,以建立“实干、高效、勤政、廉政”的优秀

 单位为目标,造就一支“想做事、会做事、干成事”的优秀单位步队,不绝增强干步队伍建立。

 二、考核原则 (一)对峙依法依规、轻便易行的原则。平时考核要以《事业单位人事治理条例》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事情人员考核有关规定为凭据,对峙步伐范例、科学公道,力戒繁琐、厚此薄彼。

 (二)对峙注重实效、客观公平的原则。平时考核重点在于考核事情人员的德才体现和事情实绩。考核中要对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客观、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德才体现和事情实绩。

 (三)对峙分级分类、科学考评原则。凭据差别科室、差别职务条理、差别岗亭职责事情人员的特点公道制定考核指标,运用轻便考核要领,提高平时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四)对峙奖优治庸、稳步推进原则。通过开展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工平时考核,增强对单位员工日常事情的指导和治理,结合使用岗亭品级调解、交换轮岗、教诲培训、嘉奖惩戒、引发绩效人为等步伐,鼓励员工不绝改造事情要领,推进事情落实。

 三、组织领导 1 1 、考核委员会

 主任:××

 委员:××、××、××、××

 考核委员会卖力单位员工平时考核事情的组织实施,各科室卖力人协助委员会考核。

 2 2 、委员会职责:

 (1)督导查抄,随时抽查、定期查抄相结合,促使单位员工顺利完本钱职事情。

 (2)做好考核实录,并凭据实录提出考核等次发起,审定考核等次。

 (3)严格考核步伐,发明问题实时督促整改,若在平时考核历程中发明徇私舞弊、打击抨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惩罚。

 四、考核东西 单位治理七级以下人员、专业技能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

 对治理七级以上人员的平时考核,依照干部人事治理权限,由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凭据有关规定治理。

 五、考核要领 平时考核以单位员工的岗亭职责和所包袱的事情任务为依据,主要围绕事情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日常体现中的尽职尽责、完成日常事情任务、阶段性事情目标、事情效率、出勤情况等内容。

 (一)

 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本性指标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罗政治品质、职业道德、事情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本性指标主要包罗包袱的事情任务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其中“德、能、勤、绩、廉”五项考核指标总分设置为 100 分,所占分值分别为 15%、15%、15%、40%和 15%。

 1、德(15 分)

 其中,政治理论学习(4 分)、组织原则(4 分)、团体看法(3 分)、团结协作(4 分)。

 2、能(15 分)

 其中,政策理论水平(3 分)、组织协调能力(3 分)、业务能力(3 分)、文字表达能力(3 分)、其他能力(3 分)。

 3、勤(15 分)

 其中,出勤率(5 分)、事业心、责任感(3 分)、事情主动性(3 分)、办事态度(4 分)。

 4、绩(40 分)

 其中,本职事情完成情况*(7 分)、专项任务或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7 分)、事情数量*(7 分)、事情质量(7 分)、事情效率(6 分)、事情效益(6 分)。

 5、廉(15 分)

 其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15 分)。

 *注:“本职事情完成情况”、“事情数量”等考核指标

 要求各科室凭据事情人员的岗亭职责和事情任务进行细化剖析,明确每名事情人员的事情内容,并设置出相应的分值。对有突出孝敬或受到单位及以上部分表扬的,可设置一定加分分值,但考评后总分值不得凌驾 100 分。

 (二)考核步伐

 凭据《郑州市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员工平时考核凭据量化考核与领导评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级考核下级为主,实行“周记录、月考核、季审定”三步调,具体流程如下:

 1 1 、实行量化考核。

 单位员工要结合重点事情和阶段性事情,留意平时事情任务的完成情况、证明质料的归集、整理,每月初按要求记录在《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年度考核评鉴手册》上,内容包罗但不限于小我私家事情总结、完成事情任务写实、专项事情查抄、日常考勤等。

 “月查”时,分管领导要对分管事情人员当月的事情体现做出中肯评价,从中发扬优点、查找不敷,提出要求。

 2 2 、推行领导评鉴。

 (1 1 )层级考核。平时考核贯穿在单位员工日常治理全历程,原则上实行一级考核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为其分管科室卖力人平时考核的主管领导,对科室卖力人的平时考核,通过对科室全面事情进行考核的方法进行。科室卖力人为本

 科室事情人员平时考核的主管领导,对全科室事情人员的平时考核等次提出发起,并报科室的分管领导。

 (2 2 )领导评鉴。每月 5 日前各主管领导应查阅《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年度考核评鉴手册》,审核被考核事情人员的事情记录,并结合实际事情完成情况和其他综合因素,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并提出考核等次发起等。

 (3 3 )审定等次。各主管领导做出评价之后,其考评结果汇总到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会在季度终了 10 日内审核单位员工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发起,确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结果 (4 4 )反馈结果。主管领导采取谈话或书面形式向被考核事情人员实时反馈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造提高的要求。

 (5 5 )考核公示。对拟定为好、良好的事情人员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事情日。

 (6 6 )考核汇总。单位员工每月填写《郑州市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表》,单位人事部分卖力将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7 7 )报送存案。单位在每季度终了 15 日内,将上季度三个月的平时考核结果,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治理部分存案,未经存案考核结果无效。

 存案质料:《

  月份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审核登记表》、《

  月份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

 表》、《

  月份事业单位事情人员信息变动情况表》、《郑州市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表》。

 (8)异议复核。单位员工对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单位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

 (三)考核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绩效考评“好”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 90 分以上;绩效考评“良好”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 75 分以上;绩效考评“一般”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 60 分以上;绩效考评综合分值在 60 分以下简直定为“差”等次。

 1、好:能圆满完成事情任务,事情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主动,办事范例,作风务实,规律性强,办事热情周到,群众和办事东西反应好,清正廉洁,事情绩效突出。

 2、良好:能按要求完成事情任务,事情质量较好,办事较为范例,事情比力主动,遵守规律,办事态度好,群众和办事东西比力满意,事情结果明显。

 3、一般:能根本完成事情任务,但事情主动性不强,效率较低,质量不高,业绩不明显。

 4.差:不能完成事情任务,事情闲散,办事拖拉,质量不切合要求,有违反事情规律或廉政规律的行为,有群众和办事东西投诉或不良反响,事情中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人员,主管领导需向被考核东西进行提醒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步伐和改造事情要求。

 (四)考核等次比例的界定

 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单位参加平时考核事情人员(不含治理七级以上人员)总人数的 40%以内,并应分身治理、专业技能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亭人员各岗亭品级条理。

 六、考核结果使用 切实将考核结果落实到岗亭品级调解、交换轮岗、教诲培训、嘉奖惩戒、记发绩效人为等相关报酬中。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事情人员,赐与精神支持和物质嘉奖。

  (一)

 作为行政嘉奖和培训的条件。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事情人员,赐与精神支持和物质嘉奖。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人员,组织不少于 5 天的离岗培训,切实提高事情人员的事情效能和为民办事本领。

 (二)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和聘期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1、平时考核须有 10 次良好以上等次且有 6 次好等次且无一般等次、差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具备被确定为优秀等

 次的资格; 2、平时考核有 5 次及以上为一般等次或 4 次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根本合格; 3、平时考核有 8 次及以上为一般等次或 5 次及以上为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4、事情人员不参加平时考核,经教诲仍拒绝参加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惩罚 (一)新进治理岗亭聘用认定并签订聘用条约的当月,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事情人员治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二)外派挂职的事情人员,由单位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发起,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经组织批准在外单位协助事情的事情人员,由协助单位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发起,由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经组织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事情人员,由年度考核所在单位卖力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在多个单位兼职的事情人员,由年度考核所在单位卖力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周期内因病假、事假累计凌驾 12 个事情日的,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经组织批准休法定假期、因公负伤在治疗期间的事情人员,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但一般不确定为好等次。

 (四)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视察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按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单位事情人员量化考评表》 2、《单位事情人员定量考核测评标准》 3、《

 月份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结果审核登记表》 4、《

 月份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登记表》 5、《

 月份事业单位事情人员信息变动情况表》 6、《郑州市事业单位事情人员平时考核表》

  ×× 单位 事情人员量化考评表

  20

 年

 月

 日 姓名

  部分、职务

  卖力事情

  考核内容及要素 分值 主管领导评分 备注 扣分 得分 德 15 分 政治理论学习 4

 组织原则 4

 团体看法 3

 团结协作 4

 能 15 分 政策理论水平 3

 组织协调能力 3

 业务能力 3

 文字表达能力 3

 其他能力 3

 勤 15 分 出勤率 5

 事业心、责任感 3

 事情主动性 3

 办事态度 4

 绩 40 分 本职事情完成情况 7

 专项任务或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7

 事情数量 7

 事情质量 7

 事情效率 6

 事情效益 6

 廉 15 分 依法行政、廉洁自律 15

 严重失误扣分 1-30

 突出孝敬或受到表扬加分 1-30

 合

 计 100

 总

 计

  考核委员会聚会会议认定结果

  主管领导签名:

 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名:

 ×× 事情人员定量考核测评标准

  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 德 15分 1、政治理论学习。能包管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好,给4分;团体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2、组织原则。听从上级摆设,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给4分;执行不当扣2分;对组织摆设的任务顶着不办,不给分。

 3、团体看法。团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团体运动,给3分;团体看法淡薄,对团体荣誉造成较大影响,扣1-3分。

 4、团结协作。善于协作,给4分;缺乏团结协作意识,推诿扯皮一次扣1-4分。

 能 15分 1、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职及相关事情的政策规定、执法规矩和治理知识,在事情中能正确理解、执行,给3分,一般给2分,较差给1分。

 2、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给3分,一般给2分,较差1分。

 3、业务能力。业务能力强,给3分,一般给2分,较差给1分。

 4、文字表达能力。公牍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强,给3分,一般给2分,较差给1分。

 5、其他能力。凭据本职事情中体现的其他能力,给1-3分。

 勤 15分 1、出勤率。出勤满给5分;无故缺勤半天,扣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25分。

 2、事业心、责任感。事业心、责任感强给3分,较强给2分,一般给1分,较差不给分。

 3、事情主动性。事情主动性强,给3分,较强给2分,一般给1分,较差不给分。

 4、办事态度。热情办事给4分,较好给3分,一般给2分,差不给分。

 绩 40分 1、本职事情完成情况。事情完成情况好,给7分;未完成好或质量不高,按相应比例扣分。

 2、专项任务或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好,给7分;未完成好或质量不高,按相应比例扣分。

 凭据小我私家职位职责,进一步细化,每项事情赋予一定分值。

 3、事情数量。考核期限内实际完成的事情任务的量化分值,按相应比例给分。

 4、事情质量。完成事情质量好,无瑕疵、不对,给7分。其次按相应比例给分。

 5、事情效率。在时限要求内完成事情任务,给6分。其余按相应比例扣分。

 6、事情效益。对社会产生一定孝敬、效益,给6分。其余按相应比例给分。

 廉 15分 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能对峙依法、公然、效能的办事原则,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给满分;不然扣相应比例分值;受诫勉教诲,行政申饬或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8、9、10分。

篇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0 2020 年度考核奖励工作的方案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0 年度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 2020 年度综合考核的有关规定,现制定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0 年度的考核奖励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全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年度考核 ( ( 一) ) 考核内容及等次

 1、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应不低于 60%。年度考核侧重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年度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根据我区平时考核工作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一般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 ( 二) ) 考核方法及程序

 1 1 、考核方法

 (1)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参加所在单位考核,其年度考核等次由区委、区政府根据 2020 年度综合考核的结果直接确定;其他人员原则上应在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人事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考核;机关工勤人员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核。

 (2)***等借调人员等实行单独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选调参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以及选调到机场、留观酒店、集中检测服务点、冷链集中监管专仓等疫情防控一线岗位执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时间连续超过 6个月且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仍在选调单位工作的,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单独考核;选调时间不足 6 个月或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回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负责考核,根据个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情况在评优时给予重点考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由区卫健局组织单独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年度考核中的特殊问题,按《关于 2020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执行(见附件 3)。

 2 2 、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基本程序是:

 (1)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并公布。

 (2)各单位根据部门负责人评鉴和民主评议情况,将单位全

 部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交人事科汇总并上报局党组 (各部门 2021 年 8 月 16 日前上报)

 。

 局党组根据各单位、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分工及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民主评议和平时表现,研究确定优秀等次。

 (3)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申报奖励的人员,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拟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应进行组织谈话。

 (4)年度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由本人签署意见,及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奖励申报 (一)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原则上给予嘉奖;在 2018、2019、2020 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且在 2018、2019 年度考核综合奖励中未获得过记三等功或记功奖励的,2020 年度可以申报记三等功(公务员)或记功(事业人员)奖励。

 申报奖励人员应申报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不得存在影响奖励的信用失信记录。

 (二)获得奖励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节余经费中列支。其中获得记三等功或记功人员,发放 3000 元奖金,获得嘉奖奖励人员,发放 1500 元奖金。

 四、相关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是全区年度综合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

 单位、各科室、队、所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奖励政策,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根据 2020 年我区“担当作为好科长”、“业务标兵”评选工作要求,获评***区“担当作为好科长”、“业务标兵”的人员,2020 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占单位优秀等次比例。

 (三)区直部门与镇街干部上下交流“双百工程”人员,在接收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由接收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 (计入接收单位参加考核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干部双向体悟实训“双百工程”人员回原单位考核。

 (四)各单位应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上报相关考核材料。

  附件 2:

 年度考核标准(参考)

 公务员年度考核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

  一、公务员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2.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3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 7 个工作日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 10 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 30 次以上的; 6.上班时间擅自离岗 5 次以上,影响工作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差错 1 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 1.5 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合计超过50%(其中不称职票数不超过 30%)的; 10.依据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定,应按基本称职对待的; 11.其它管理制度中,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二、公务员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违反纪律煽动群众参与集体上访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5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 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批评教育 2 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6.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7.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 2 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8.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 3 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10.违反公务员纪律,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12.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1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15.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的; 16.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的不称职票数超过 30%的; 17.依据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处理规定,应按不称职对待的; 18.因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负有直接责任的; 19、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它公务过程中以权谋私,被举报并查实的; 20.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的; 21.其它管理规定中,明确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附件 3:

  关于 2020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新进人员和调动人员相关具体问题 (一)

 公务员: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事业人员:对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对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本条所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以订立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

 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 1 年见习期,试用期与见习期合并计算;获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试用期为 6 个月。

 (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工作调动的,由调入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其调动前的表现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由教体局所属学校调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中,已在教育系统参加 2019-2020 学年度考核的,不再重复进行年度

 考核,考核结果以学年度考核为准。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等人员相关具体问题 (一)政务处分 1.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撤职处分的行政机关任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党纪处分 1.受党纪处分的,年度考核按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组通字〔1998〕19 号)以及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60 号)处理,即: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

 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受留党察看处分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7)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影响考核结果较重的处分确定其考核等次。

 2.被问责处理的,年度考核参照中共***市纪委机关、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党纪和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青纪[2018]49 号)执行。即,受到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等问责处理的,被问责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规定补定等次;结案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并按第(一)(二)条办

 理。

 (四)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超过两个管理期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三、外出学习、病事假、退休等人员相关具体问题 (一)挂职锻炼的,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并反馈派出单位。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篇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范文三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范文三篇 范文一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 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绩人社〔2017〕10 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委实际,特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农委系统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一)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农委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119 人,其中机关公务员 11 人,事业工作人员 108 人。具体为:

 1.委机关公务员 11 人,其中领导成员 7 人,其他 4 人。

 2.委直属事业工作人员 20 人,其中见习期 1人。

 3.农机局事业工作人员16人,其中选派干部1 人。

 4.畜牧兽医水产局事业工作人员 10 人。

 5.种植业局事业工作人员 18 人。

 6.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工作人员 44 人,其中选派干部 1 人,见习期 1 人。

 (二)、考核范围人数 2016 年度,除委领导成员(党政正副职、纪检组长、系统工会主席)、选派到村任职和见习期以外的工作人员,农委列入考核范围108 人。

 二、2016 年度优秀比例及优秀人数 根据绩人社〔2017〕10 号文件,除委领导成员、新录用试用期人员和选派到村任职外,农委参加优秀评选人员基数为 108 人。按照优秀比例控制在 15%以内要求,2016 年度委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优 秀名额安排如下:

 (一)委机关公务员 4 人,评选优秀人员 1名; (二)委直属事业工作人员 19 人,评选优秀人员 3 名; (三)农机局事业工作人员 15 人,评选优秀人员 2 名; (四)畜牧兽医水产局事业工作人员10人,评选优秀人员 2 名;

 (五)种植业局事业工作人员 18 人,评选优秀人员 3 名; (六)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工作人员 42人,评选优秀人员 6 名。

 三、组织领导 县农委成立 2016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农委系统 2016 年度机关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报委考核委员会核准后,组织实施。

 (二)个人从德、能、勤、绩、廉 5 个方面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各单位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召开有全体成员参加的民主考核会议,个人述职、集中测评。

 (四)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干部职工一年来工作表现给予总体评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委分管(联系)领导给予总体评价。

 (五)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年终考核和

 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考核意见,报委考核委员会审批后,公示考核结果。

 (六)个人对年度考核结果无异议的,签署个人意见。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 5 个方面,重在绩效。

 (二)考核方式。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年终考核为主。

 (三)测评方式。按领导班子成员(A 表)和一般工作人员(B 表)分别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优秀人选。二级机构参照执行。

 (四)委系统优秀人员经委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

 六、其他事项 委属各单位、相关各股室:

 (一)委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工作由县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二)选派到村任职工作参加县选派办考核,不参加所在单位考核范围。

 (三)优秀等次人选确定后,需在本单位内

 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的,视为无效。

 (四)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对拒不签字的,单位考核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并在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工作人员对年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年度考核登记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五)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六)年度考核工作于 2017 年 2 月底结束,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情况登记表、连续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

 七、关于考核结果说明 (一)在平时考核中有两次“一般”或一次“较差”等次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优秀等次。

 (二)经查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有关单

 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未结案和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宣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四)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 3 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五)未完成年度教育、培训任务,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被评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

 范文二 为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和效率,督促干部职工增强工作责任感,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印发的《**区行政机关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市财政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

 称《方案》),全面做实做细平时考核工作。

 一是扩大平时考核对象。在自治区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基础上,我局扩大平时考核对象范围,包括局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人员等四类人员。

 二是明确平时考核方式。《方案》明确提出,各科室(单位)正职或科室负责人由本机关正职领导或授权分管副职领导负责考核;科室(单位)副职及以下人员由科室(单位)正职或科室(单位)负责人考核。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的 60%,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科室(单位)总人数的 30%。

 三是严肃平时考核程序。《方案》规定,平时考核程序主要分为“四步走”。第一步,拟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由考核对象填写《年度个人工作计划表》,拟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报科室(单位)负责人及人事科备案。第二步,记录个人工作记实,采取月记形式,考核对象每月要向主管领导上交当月工作记实表。第三步,开

 展季度审核评鉴,考核对象每季度末填写《季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每季度对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审核评鉴,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给考核对象评定等次。第四步,考核结果备案,各科室(单位)将《季度考核登记表》于每季度末报人事科登记备案,作为平时考核工作档案,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四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方案》明确规定,平时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等次,且有两次以上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平时考核有两次一般等次,或有一次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平时考核有三次以上一般等次,或有两次以上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实,不上报季度工作总结的,主管领导可对其进行告诫,并将其该考核期评定为较差等次;凡被告诫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被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主管领导对其进行告诫谈话,说明原因,指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要求。平时考核的情况

 与公务员职务晋升、奖惩、培训等结合,对平时考核表现优秀的,及时给予鼓励或表扬;对平时考核表现较差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组织离岗培训等。

 《方案》还对外派人员的平时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公务员因挂职锻炼或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工作,在外单位工作未超过6个月的,由外单位提供考核意见,派出单位主管领导提出平时考核评鉴意见。

 范文三 为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岗位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公安局全体公务员(除县管干部以外)。职工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简便易行、注重实绩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局长华晓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谢全民任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平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及等次划分 平时考核工作以民警个人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重点考核民警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完成情况,依法办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意识、廉政建设以及出勤情况等。同时,注重考核民警在完成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以及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

 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平时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民警每季度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其中德、勤、廉各 10 分,能 20 分,绩 50分,采取加分与扣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扣分按规定扣分,下不保底,加分累计不超过10 分,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加扣分条件的,按最高分值加扣,不重复计算。根据得分结果评出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每个考核期县局各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40%以内(四舍五余)。

 五、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开展,采取周记实、月小结、季考核、年评价的方式进行。被考核民警根据个人岗位职责,认真填写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标准、数量、成效等内容,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民警的平时考核工作,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周记实。被考核民警将每周履行岗位职责、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等,完成工作目

 标任务的情况,特别是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展如实记录在《平时考核登记手册》上,对未完成的工作要有情况说明。

 (二)月小结。各单位在每月末以适当方式组织一次工作小结,根据民警个人工作表现及工作纪实情况,对被考核民警当月履行考核职责和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并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说明理由。

 (三)季考核。各单位按照《**公安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参考细则》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打分,原则上优秀等次量化评分为 91 分以上,良好为 71-90 分,一般为 61-70 分,较差为 60 分以下。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得分情况,提出本季度的考核等次建议,经县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局公务员考核办公室,县局公务员考核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年评价。县局公务员考核办公室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部署,制定县局年度公务员考核办法,各单位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对全体民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评价,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上报县局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六、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从平时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不按照规定填写工作记实的,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告诫,并将其该季度考核结果定位较差等次。公务员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不得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有两次一般等次,或是有一次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季度考核有两次定位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季度考核两次以上被定位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要根据考评结果,及时与被考核对象交流谈话,针对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的督促、指导。针对平时考核被评为“一般”、 “较差”等次的,主要负责人要对考核对象进行诫勉谈话,说明情况,查摆问题,提出改进工作要求。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四)被考核民警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的,该考核期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单位负责人应对去进行告诫。凡被告诫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被考核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等相关规定的,该考核期确定为“较差”等次。同时,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年度考核结果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七)新录用民警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由考核主体签注考核评价意见,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的依据。借调外单位工作、参加学习培训等因工作需要离开原单位工作的民警,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平时考核由借调单位提出评价意见,县局确定平时考核等次;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由借调单位按本单位公务员职位职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年

 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县局公务员考核办公室。

 七、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要与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各考核单位在组织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注重实绩,不搞迁就照顾;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实事求是,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规定,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必须重新考核,并对当事人和单位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要求,规范操...

篇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 闽人发[2004]146 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 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

 部门:

 现将《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人、 财、物仍依托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 请与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联系。

  二 00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2]162 号)

 精神, 为规范我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聘用制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 职工参与和组织确认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

 内

 容

 第四条

 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必要时, 还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平时考核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 聘期超过一年的, 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其中, 聘期在年度末结束的, 聘期考核可与聘用期满当年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聘期短于一年的, 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第五条

 实行聘用制的大中专院校、 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可按学年度进行。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 能、 勤、 绩四个方面,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 能、 勤、 绩四个方面的内容如下:

  (一)

 德, 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含廉政要求)

 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

  (二)

 能, 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 知识更新情况;

  (三)

 勤,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 敬业精神、 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

 绩, 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

 包括完成工作数量、 质量、 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第七条

 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的结构均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平时考核只作记载, 不确定等次。

 第八条

 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一)

 优秀:

 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 全面履行聘用合同, 廉洁奉公, 精通业务, 工作勤奋, 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显著;

  (二)

 合格:

 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 自觉遵守法律、 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 较好履行聘用合同, 廉洁自律, 熟悉业务, 工作积极, 成效明显;

  (三)

 基本合格: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 遵守法律、 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 完成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的质量、 效率一般, 缺乏积极性、 主动性,

 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成效一般;

  (四)

 不合格:

 政治、 业务素质较低, 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 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 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九条

 事业单位可具体细化制定“德、 能、 勤、 绩” 考核的不同档次的标准内容。

 第三章

 程

  序

 第十条

 考核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

 聘用单位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提交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二)

 平时考核由被考核人对出勤情况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定情记实, 直接领导负责核查;

  (三)

 被考核人进行阶段性个人总结

  (四)

 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

  (五)

 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在参考评议结果(即群众评议其德、 能、 勤、 绩各符合何种档次的意见)

 的基础上, 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 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六)

 聘用工作组织对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七)

 聘用单位负责人根据聘用工作组织提出的考核意见, 经全面综合平衡后, 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最终考核等次;

  (八)

 公示考核结果;

  (九)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十)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 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被考核人员对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如有异议, 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本单位聘用工作组织申请复核, 聘用工作组织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经聘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被考核人员如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服的, 可在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第四章

 对

  象

 第十二条

 参加考核的对象为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及生产工人。

 第十三条

 几种人员的考核办法:

  (一)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 在试用期内, 年度考核只写评语, 不定等次, 考核情况作为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 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按正常情况参加考核;

  (二)

 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下半年退休的人员退休前先行予以考核;

  (三)

 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

 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当年无违法违纪的, 原则上可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六)

 单位公派学习、 培训、 借用一年以内的人员, 仍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确定等次,其学习、 培训和工作情况, 由所在学习、 培训、 借用单位提供;

  (七)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单位可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八)

 因病、 事假或落聘累计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员, 不参加年度考核;

  (九)

 签订短期合同的人员没有完成规定的年均继续教育学时数的, 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人员在继续教育实施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的学时数的, 周期最后一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位优秀等次;

  (十)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其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十一)

 其他特殊情况人员根据其当年年度实际参加工作时间, 累计超过六个月及以上的, 可参加年度考核; 累计不足六个月的, 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章

  结

  果

 第十四条

 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应按照合同约定, 与单位用人制度、

 分配制度改革紧密挂钩。

 平时考核结果可作为平时奖励性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 晋职、 调资、 奖惩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 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 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依据国家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发给各项奖金;

  (二)

 具有续聘和晋升职务的资格, 在一个聘请内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或晋升行政、 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工人技术等级;

  (三)

 聘用合同所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可晋升工资, 但不发年终奖金, 不能作为各种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取消年终奖金, 给予批评教育, 并安排接收相应的培训, 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二)

 暂缓一年晋升职务

 (三)

 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制人员, 可予以解聘;

  (四)

 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事项办理。

 第十九条

 聘用人员因考核结果的使用与聘用单位发生的争议, 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 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仲裁。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聘用工作组织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 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二十一条

 聘用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工作的职责是:

  (一)

 组织制定考核方案和具体考核标准;

  (二)

 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三)

 审核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

  (四)

 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其中被评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20%;

  (五)

 受理复核申请;

  (六)

 监督考核结果的兑现。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被考核人的直接领导、 聘用工作组织和人事工作机构必须按规定要求, 认真领导组织好考核工作。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 打击报复、 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 单位职工有权向主管部门、 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指导、 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结束后, 各单位应将考核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人、 财、 物仍依托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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