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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8篇

时间:2022-08-28 12:5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8篇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202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两篇第一篇根据区委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的预备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8篇,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8篇

篇一: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22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两篇 第一篇 根据区委办《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的预备通知》精神,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我局对 X 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逐条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推进,年底有考核总结。局“一把手”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坚持执行“四个亲自”,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作风问题。局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各类通报等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专题学习达 X 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 X 次,制定出台了局 X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

 2.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形

 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党组在年初和年中分别听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汇报,各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党组督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不认真履责、不如实记录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

 3.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和全程记实制度。及时向班子成员及科室印发《责任分工报告书》和《任务函告书》,在 X 月、X 月完成了年中和年末《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和《牵头科室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并适时向班子成员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建议书》,使班子成员及科室落实“一岗双责”任务更明确,责任更具体,重点更突出。建立健全工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印发了 X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在每月 X 日前完成党组及班子成员上月履职尽责情况上报,以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性教育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一是局党组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廉洁自律规范、“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履行“五不直接分管”要求,属一般工作的由分管副职负责执行落实;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落实。三是贯彻落实“大拆大整”、“五水共治”、“花园村庄”建设等区委区政

 府重大决策部署,对由我局承担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形成了计划安排。目前,X 个重大建设项目、X 个一般建设项目和 X 个重大前期项目整体进展顺利,截止 X 月份完成有效投资 X 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 X%。

 2.全面提升党性修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定期组织集体学、小组交流讨论学、专题党课辅导学等规定动作基础上,还创新性开展了“道德讲堂”和“工程讲坛”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 X 次,微信群学习 X 次,开展……专题讨论等 X 次,观看……等电教片 X 部,开展“道德讲堂”X 期和“工程讲坛”X 期,邀请各类专家进局培训 X 次,进行专业技术研讨会 X 次。还综合运用宣传栏、led 屏幕、短信、微信和 QQ 工作群等平台,定期发布廉政文件、警言警语等,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每周编发一条廉政短信共计 X 条,每日在 LED 大屏幕上循环播放廉政警句等内容。

 (三)推进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1.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活动。研究出台了……,确保活动落实到位。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每月编发一期《工程简报》,灵活设立了政务动态、项目进展、问题建议、微言堂、知识窗等栏目,以纸质和电子双版本及时报道局中心工作及作风建设动态,营造出改作风、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目前编发《工程简报》X 期。同时,开展作风建设进工地活动,在有条件的 X 余个建筑工地设置宣传窗和展板,张贴我局作风建设新制度、新举措,公布作风

 问题举报电话、邮箱,真正打造成“廉政工地”、“文明工地”。二是开展“五查五看五比”。通过自查、座谈会互查、向 X 余个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外界帮查及领导针对性点评,查找出单位、科室和个人存在的问题 X 余条,列出整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将 X 份整改清单在宣传栏进行公示。每季度召开作风建设讲评会,关于业务不精、学习不主动等前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被指名道姓、一针见血的一一列出,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季度整改情况进行打分评级。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开展“攻坚克难”先进科室和个人评选,以标杆示范引领干部职工讲担当、能担当、敢担当。三是深化效能革命。开展“优服务、塑形象”行动,提炼出“工者匠心·务本求精”机关核心价值观,创建了服务品牌 logo;实行重大项目设计公众意见征询和工程竣工验收群众代表参与制度,及时在网站公布信息,扩大了互动平台,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此外,在温州地区首次引入工程管理信息化概念,投入 X 万元打造“智慧工程管理”系统,建设五大平台、六大应用子系统和一个移动终端应用,将基建管理的核心工作进行智能化管理,努力实现决策高效化、管理精细化。积极探索采取远程监控方式,试点无人机作业,实现现场可视化,目前房建类重点工程项目覆盖率已达到 X%。

 2.切实深化督促检查。制订了《局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兼顾,对考勤制度、在岗状态(下工地情况)、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日常量化考核挂钩。及时

 开展落实“六条禁令”、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等自查自纠,做到真查真改。今年来,通过现场督查、电话抽查、指纹考勤、群众反馈等途径开展各类督查 X 余次,发布督查通报 X 期,达到了常鸣警钟、鞭策后进的效果。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公务车辆使用、维修、保险、加油等标准,严格规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用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对不符合中八条、省六条等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报销。定期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挂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从公开透明上强化监督。X-X 月份,三公经费 X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X%,并未出现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出台了工作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批评和表扬实施办法等 X 项机关管理制度和小型项目发包、合同履约评价等十余项工程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强化绩效考核。重新出台绩效考核制度,细化职工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勤政廉政等要求,并在年终奖中提取 X%作为廉政风险考核基金,实行量化打分,将考绩情况与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年终奖金相挂钩。三是过程控制标准化。推行“菜单式”过程管理模式,以不同专业操作细则为标准,实施管理过程逐级检查签认制度,落实终端责任制。以质量、安全、环保、节点工期、现场管理 X 个方面为重点,采

 取定期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全面与单项考核互补充的方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目标考核管理。四是资金拨付阳光化。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拨付办理流程,严格规定内部审核流转时限,实施即时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到工程款拨付办理透明化。

 (四)严格选人用人,过好支部生活 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始终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洞头区直部门、街道(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候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今年提拔了 X名中层副职、调整 X 名中层副职岗位,免去 X 名中层正职,选拔任用过程中未出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党内组织生活,今年共开展民主生活会 X 次,组织生活会 X 次,进行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自觉带头讲好党课,今年以来共开展上党课活动 X 次,努力实现党员干部讲党课全局干部职工全参与、全覆盖。根据制订的“党员固定日”活动计划安排表,每月 X 号按时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共 X 次,如学习讨论省党代会精神、……等,走访慰问结对村 X 户困难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增强学习的灵活性和趣

 味性,提升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使支部生活开展的有声有色。

 3.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一把手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建立健全了《区工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 X 次,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进行核实并按时上报。

 (五)强化权力制约,用好“四种形态” 1.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三重一大”决策等党内监督重点制度,促进权力运行更加民主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未出现违反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局 QQ、微信工作群、公示栏等平台定期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党费收缴、“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2.落实谈心提醒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谈心提醒工作常态化,实现了“三个必谈”,即对干部职工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必谈、措施不到位必谈、责任落实不力必谈。以开展日常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约谈形式为手段,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状态,做到了廉政教育时

 时提醒、事事提醒,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全年班子成员已开展各类谈心提醒 X 余次。

 3.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定期排查和研判,年初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X 份,并及时对由于责任分工变化、岗位调整、新入职等产生风险点变化的人员重新签订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X 份,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六)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监督渠道 1.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区长热线、民情处置中心等平台来件及人大、政协等转办的提案议案,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全年共受理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来件 X 件;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主办 X 件、会办 X 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 X 件,会办 X件,党代会提案会办 X 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2.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廉政制度、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坚持做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区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不转、反映问题重大的不转、有集体上访苗头的不转、作风案件不转等“四不转”原则,集中“精兵”力量,优质高效处置信访件,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有着落。今年未收到一起信访件,且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七)支持纪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承担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组对纪检监察机关督办或交办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对待,积极配合。针对殡仪服务中心工程、新职教外围道路工程、新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等 X 个项目管理和公车加油卡管理问题,按照我局《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过错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同时,针对工程和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强化思想教育,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发展形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习成效还不够高。在学习形式上,创新探索得不够,虽然每月定期开展学习活动,但学习形式还是老套路,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在教育内容上,通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抓来学什么,缺乏对教育内容的深入研究和选择,教育活力不足。在发言讨论上,有时候发言内容仅立足在主题理论表面,没有充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来谈体会,起不到讨论的实际效果。此外,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着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思想,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被动地参加理论学习。特别是当工学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使理论学习落不到实处,缺乏真学真懂真用。

 (二)党建认识还没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

篇二: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各级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力量。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全局,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刚性责任,真正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的重托和刚性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我们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方面面,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偏差。一方面,理解把握不到位。有的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也是重要任务,没有认识到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戒尺。还有的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抓贪官,就是纪委的事,这种理解与中央要求相距甚远。另一方面,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实打实硬碰硬的少。有的领导干部讲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义正辞严,但日常工作中又不想抓、不敢管。

  二是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对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还把握不准。有的认为,纪委参与问责能产生更大震慑力,把本该属于业务部门执法问责的人和事仍交给纪委调查处理,使得业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缺位,而纪委作为维护党纪的专门机关,越俎代庖、“三转”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是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章有明确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但是有的党员干部还希望上级下发具体文件。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动落实方面,简单提要求的多,开会发文件的多,但具体抓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

 四是责任追究还不到位。有责不问,问责也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板子”打不到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身上。问责滞后,大多是事后的被动程序。问责不严,大多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较少给予更为严厉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

 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党委和纪委也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委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委的监督。纪委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委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

 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不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

 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

 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

 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篇三: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政局党组 2017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2017 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系列讲话、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处理、严格责任,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以从严治党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服务民政事业发展、全力打造“五美遂昌”、勇当“两山样板、双区示范”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根据县委要求,现将遂昌县民政局党组 2017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明确局党组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随着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按照“三

 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研究制订了《遂昌县民政局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制订印发了《遂昌县民政局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将班子成员及每个岗位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并与各位分管领导、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8 份,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与民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情况。局党组始终树立党章意识,班子成员坚持按照党章党规组织个人言行,做遵守党章的模范和表率。注重党员学习教育,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四次党代会、县十五次党代会、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毛建国书记讲话和陈永军书记工作报告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抓好警示教育,及时学习《市纪委四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列的通报》,节假日前夕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廉政提醒共 300 余条,让大家知“红线”、守“底线”。今年已组织有关廉政学习 8 场次,把党风廉政落实到党性教育上、落实到日常工作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结合换届相关纪律,开展谈心谈话 23 人,换届承诺 50 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群众的监督,把干部选任监督贯穿于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2017 年 4 月调整干部 4 人,其中提拔干部 3 人(谢春燕由办公室副主任提拔为遂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股),项丽军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提拔为养老服务科副科长,龚艳菲由行政许可科工作人员提拔为行政许可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副科长),平职交流 1 人(林斌由原云和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调遂昌任办公室副主任),免职 1 人,免去毛鸷平遂昌县殡仪馆副主任职务。

 4.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情况。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服务社区活动,春节前夕广泛开展慰问三老人员、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二是自 2008 年 10

 月 23 日开始取消了门楼牌证、地名标志工本费收取,2009年 1 月 1 日起取消了社团登记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费收取(原收取 100 元),自 2015 年 1 月开始,取消收取 9元/对结婚证、离婚证工本费收取。2013 年 10 月 1 日开始实施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 免费项目四项:①遗体火化费(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②遗体接运费(限遂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县殡仪馆接尸车辆接运);③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费(水晶棺除外,存放期限 3 天以内);④骨灰寄存费(存放期限一年以内)。截止 11 月 10 日,共火化遗体 1408 具,减免殡葬费用 98.2 万元。三是出台《遂昌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由乡镇(街道)审批额度 1000 元以下的临时救助,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逐步缩短医疗救助期限,将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及时发放到位。开发医疗救助实时结报系统,符合条件的民政对象在定点医院可实现报销和救助一站式结算,既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又免去了他们来回奔波之苦。这些问题的解决切实提升了民政部门形象,提高了民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情况。一是执行权力制衡机制。开展了集资放贷清理及权力运行机制回头看,以转让、退股等方式及时清理了四位同志涉及电站、映山红木业、元立集团的集资入股。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共梳理出权力事项 97 项。进一步查找廉政风

 险点,找出一级风险点 58 个,二级 36 个,三级 1 个,落实防控措施 128 条。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根据人员调整及时更新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及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开展预警、问责工作,强化制约监督。继续严格执行正职不直接分管七个方面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凡涉及重大事项,一律坚持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救灾救济款等大额支出实行业务科室先调研、拟定方案后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度;小额临时救济,坚持做到科室长、分管领导、局长三级审批把关制;购买打印机、电脑、空调等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对确定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实行申请、审核、二次公示、发放四级严格把关制。

 6.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认真贯彻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第七派驻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全力支持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的情况。加强民政局班子自身建设,结合民政发展面临的机遇,加强形势

 教育,以目标统一思想,以精神凝聚人心;结合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班子的凝聚力;结合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进一步维护班子团结。贯彻县委组织部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9 月 11 日,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于 9 月 20 日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深入自我剖析。班子成员每年进行述职述德述廉。局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杜绝职务消费和人情消费;严格公车使用制度,杜绝公车私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 条办法”、“六个严禁”;坚持县里规定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

 8.落实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县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

 一是根据县纪委对民政局检查和评议反馈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4 月 20 日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遂昌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和评议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责任细化到每个班子成员,层层落实好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一)加强下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完善重点领域的监管机制,1.进一步规范救助扶贫领域程

 序,2.规范民政项目管理,3.加强养老项目管理,4.加强中心敬老院指导管理,5.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管理;(三)加大落实八项规定、纠治“四风”力度;(四)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 5 月 11 日,县纪委开展对我局年中督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对〔2017〕37 号《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督办单》所列的四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县纪委报告。1.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主动、不及时问题。①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②落实定期汇报制度。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事本》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问题。①及时记录,②客观真实,③全程留痕。3.党纪党规学习不深入,不扎实,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对象、《中国共产党记录处分条例》中六项纪律等常识回答不够完整。要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入脑入心,落到实处问题。4.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党委、纪委全会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时,会议记录本上以标题式居多,部分记录无具体内容问题。做到学习内容详细记录在案,经得起检查。

 三是做好市审计局审计扶贫领域资金问题的整改,关于违规发放五保供养金 1.54 万元的问题,该笔 1.54 万元五保供养金已经全部追回。关于违规向 15 名已领取职工基本养

 老金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3.37 万元问题,已追回 9 名多发的低保金,共计 9200 元,其余 6 名重新纳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复核,符合低保条件。

 四是遂昌县委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被巡查乡镇存在低保优亲厚龙等相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会同濂竹乡、湖山乡政府第一时间研究布置工作,进村入户调查,取消了 2 户低保资格。

 9.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只是做做形式,等这阵风过了,又会死灰复燃,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二是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局领导班子对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平时抱着工作人员违纪只要不被纪检部门查到的侥幸心理,对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常态化监督检查,放松内部管理。三是县重点工作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怎么做,我们才根据要求做,以被动式接受工作任务为主,主动参与的少。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2017 年以来,我局党组始终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加强重点领域的廉政管理上。(1)殡仪馆丧葬用品、花圈销售经营权打破常规方式实行公开招标,制订招标规则,在政府网公告,7 月 1 日有 15 家报名参加投标,7 月 7 日竞拍,起标价 5 万起,经过多轮竞拍以 26.5 万

 /年成交。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消除了群众的误解,为唯一殡仪窗口服务全县群众。(2)对全县 271 家社会组织、团体进行摸底,为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奠定基础。制定印发了《遂昌县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7 月 20 日,召开了全县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会议,通报了社会团体清查前有关情况,郭云强副县长对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进行了专项工作部署:一是 7 月底前,要求完成干部兼职清理,对确因特殊情况需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但未报批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会费规范管理,减少档次、降低标准;三是 7月底前,要求有关社会组织完成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四是 9 月底前,完成有关社会组织的整合、注销;五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准入退出机制,实现长效管理。(3)按照省委提出的“零违规”的要求,协助县委组织部圆满完成了全县 203 个村级组织(村委会)组织换届。(4)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七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和服务质量评估工作。(5)5 月 25 日,县养老中心一期工程(土建部分)竣工验收;养老中心公建民营相关合约条款再次通过部门协调会确定,于 6 月 20 日与运营商正式签约。(6)做好 6·22洪灾救灾资金、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

 情况

 1.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拟订《遂昌县民政局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民政惠民服务之中,积极推进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下发《遂昌县民政局“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纠正“四风”为重点,查问题、找不足、抓整改,按规定环节和程序扎实抓好“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把抓作风建设变成常态化。

 2.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的情况。全年主持召开 4 次以上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汇报,并深入研究贯彻“八项规定”、研究如何控制节约三公经费、抓好干部作风纪律等问题。签批《遂昌县民政局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遂昌县民政局 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关于印发“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遂昌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

篇四: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表现:

  一是对主体责任的理解不深入。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了解的不透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认识不到位、内涵不明确,甚至将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混淆。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内容和抓手,将责任虚化;有的认为责任担当只是喊在嘴上、挂在墙上、浮在面上,不用动真碰硬、担不担当一个样。这些对主体责任的职责定位不清,导致部分党组织一味扩大监督责任工作范围,把落实主体责任的许多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用落实监督责任来代替主体责任的落实。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承担着单位其他工作。党委要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促使大家能站在政治的高度看待主体责任的落实,让主体责任是必须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要紧紧扭住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放松,把问责“利剑”坚决指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拧紧了管党治

 党的“螺丝钉”。不唯管党治党如此,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无论身处什么领域,从事什么工作,肩上的责任都是政治责任。

  二是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往往工作繁琐、任务繁重,业务工作量很大,单位“一把手”往往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把主体责任的落实放在一旁,甚至由副职代替履职,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比如说,在我区查办的郭某严重违法违纪一案中,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流于形式就是首要的外在因素,其在 xx 镇、xx 乡工作期间,没有完整、认真的上过一次党课,未深入、具体全面的开展过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长期不规范、不正常,流于形式,导致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不足。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

 (一)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就目前而言,基层人民银行落实主体责任,还是过多的依赖上级行的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来落实责任,经常照搬照抄,通常是上级行说什么就做什么,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创新性、主动性和持久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还是停留在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

 签订责任状、泛泛提要求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空转虚化。一方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人民银行党委(组)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将纪检监察负责纠风工作理解为行风管理等类似这样的工作,存在责任边界不清的情况,只要纪委协调的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牵头或主抓。另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仅为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各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二是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手段仍然停留在查阅报表、账簿、凭证、规章制度

 上,依然是以查错纠弊的真实性审计和对照制度检查为手段的合规性检查为主,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必要的风险预警。三是在监督格局上,各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有效配合,信息交流不够顺畅,监督资源分享机制和平台还不完善,导致力量较为分散、合力不强,监督预警效果不佳。

 (四)制度机制相对滞后,保障力缺失。由于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一些规范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领域缺少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制度前后衔接不够,缺乏实用性,难以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制度本身相互“打架”,落实主体责任配套的工作制度还不完善等等,导致基层党委(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少常态化制度支撑,更多是疲于治标,四处“灭火”,牵扯了大量精力,却仍无法摆脱抓不胜抓、防不胜防的尴尬。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内动力缺乏。目前,越是基层人民银行越是人少事多,基层行一个部门往往对应上级行多个处室或科室,这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重业务,轻思想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

 作的开展。同时,责任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给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带来了一定的挫伤。如有的支行副行长工资收入在全行 30 多个干部职工中排名 20 多位,工作责任与收入水平的强烈反差导致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

 (二)职责定位不清晰,落实主体责任有压力。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在同级监督中,纪检干部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因此监督人员对同级党政干部不敢管,发现问题也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上报。尽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但是由于过去强调不够,一些单位形成了党内不良生活习气,例如“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对“潜规则”的默许心态等,影响了党内风气,对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压力。

 (三)监督能力不足,预警防控有缺陷。一是近几年来,由于县支行人员流动缓慢,每年新入职人员比较少,而按内

 控要求,岗位设置又较多,县支行人少岗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支行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几乎没有专职,纪检组长多数由支行副行长兼任,平时忙于其他工作事务,工作精力难以集中于监督中,存在监督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也相对滞后。二是目前各部门岗位业务变化快,越来越呈现出精细化的特征,监督部门人员难以保证及时熟悉多岗位业务的最新变化在开展专项业务监督检查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及其后果缺乏必要的预警,对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束手无策。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各监督部门定期通报监督结果,但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如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时,未能将纪委和内审的监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指标。各监督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仍然存在不畅,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不完善,影响责任落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目前来说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或具体的执行标准,它不同于业务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责任界定难,主观考核所占比重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导致领导干部为考核而考核,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主体责任难于落实。

 三、对策及建议 主体责任不是哪一层级的责任,是整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身的主体责任放在整个责任体系

 中考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主体责任网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一)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各级党校主体培训班学习内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先进示范等形式,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把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一些重大事项,班子内部定期会商,党委与纪委定期会商,沟通信息,研判对策,抓实抓牢主体责任。同时,实行无为问责,对于支行出现的无正当理由,对未完成中支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当地人行工作安排的,应实行问责,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二)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要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重点、边界和具体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继续把党委(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督促机关党组织、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制定个性化、特色化的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组长派驻制,

 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机制,对年度责任分解中的一些重要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三)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从繁杂的部门业务中、与监督职责无关的具体事务中回归本位,抓好自己的主业。二是制定基层行纪检监察人员跨部门轮岗学习指导意见并督促实施。在轮岗交流上优先考虑各监督职能部门,并通过到其他地州中支、高校、地方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好的监督经验和做法“引进来”,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三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开发设计统一的监督预警系统,各监督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范围登陆后可以查询各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使得监督由点连接成面,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一是按照《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抓紧研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具体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标准、程序和措施等,让主体责任追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的跟踪落实机制,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

 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无论干部工作岗位和职务是否变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篇五: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 对照检查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多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网。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 对照检查

 一、重要性

 (一)必要性

 从大的方面来说:“两个责任”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对于完成党的历史使命,战胜极端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从小的方面来说: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能够提供强大的保障和支持,两个责任落实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关系到党的战斗堡垒作用,进而影响到业务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二)特殊性

 基层单位与群众密切,是顶层设计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到不到位、到位程度几何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地位,关系到基层工作切实开展情况,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到位 工作成效关键看落实,对于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存在相同的道理。有些单位存在责任意识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即“上边龙卷风,下边纹丝不动”、“上边热,中间温,底层冷”的特点,特别是基层单位存在落实责任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缺少主动思考、主动谋划、主动实践的意识不强,仅仅停留在学习、开会、领会、表态、再次学习、开会、领会等阶段,“坐等靠”等保守思想严重,有的甚至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等落后思想。

 (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不清楚

 有些基层领导干部学习意识不强,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概念理解不到位,主体责任内涵不明确、外延模糊,监督责任一味扩大。有些甚至开完相关会议,就将主体责任放置一旁,不管不顾,存在用落实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情形。

 (二)落实途径单一

 有些基层单位对于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认为讲讲课、表表态、提提要求、开开会议、签签字就是落实责任。不管工作成效、不管问题解决,用文件对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一旦上级缺少文件支持,就不知如何开展工作,存在空对空的情况。

 (三)重视业务轻党建

 基层单位达到与群众密切,工作繁琐,业务工作特别是

 中心工作量大,并且直接关系到该单位一年的工作成绩考评,因此基层单位领导存在重视业务工作,集中力量加强业务工作,轻视党建工作,甚至完全由副手代替履职的情况。

 (四)量化考评困难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等方面工作对比业务工作存在量化考评困难,成效测评标准模糊、与群众距离较远等方面特点。并且对比上级存在听听汇报、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少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我问题能力不强,不能准确反映责任落实情况。

 (六)责任追究流于形式

 基层单位对于单位内同志的问题处理不痛不痒,处理标准缺失,难以服众,不能形成很好的教育示范作用。有些单位存在追求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单位责任追究形式庸俗化、泛泛化,责任追求仅仅停留在语言上,多使用几个“严肃”、“切实”等几个词语而已。

 四、举措

 (一)主体责任落实:

 1、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

 俗话说:“一把手重视无难事”。基层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只有

 使“一岗双责”真正担负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才能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才能同步推进。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就是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探索和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监督职能充分调动起来,将问题摆在桌面上来谈,在思想碰撞中进一步统一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增进干部团结,提升党员内在修养,增加单位内在凝聚力。

  、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创新是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源泉。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推进制度创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正确方向,解决现阶段问题。例如,创新使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考评制度将考核目标进行量化、规范化。

  、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与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推动全面责任的落实。重点要做思想工作:一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制度管人管事,不唯亲,只唯实;二是坚定用人标准任人唯贤;坚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制定完善《党风廉政作风建设责任清单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清单》、《党风廉政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清单》以及《岗位责任清单》等,进一步明确工作,细化责任。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负责人确保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有声有色的开展。

 (二)监督责任落实

 1、监督责任分离 基层单位单位面临工作较多、较琐碎,监督工作往往由其他他岗位人员兼任,不能起到很好监督成效。因此,监督岗位要设立单独专职人员,监督人员直接服从于党支部领导,独立开展工作,行驶独立监督权。

  、加强作风督查

 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制度,定时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敦促在督查中发现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仅需缓慢的单位,给予及时督导,加快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警示教育

 把思想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法律规定等方面的素质,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进

 取意识。突出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抓好节日期间、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党风廉政廉洁作风教育,以案说纪,以案为鉴,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防微杜渐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政廉洁、求实诚信、勤勉履职意识。

  、增加问责强度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切实增加问责力度。对于基层落实两个责任不重视,投入较少,不真抓实干,特别是在评议中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于不认真履职,不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当考核落后的单位,按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承担的责任,依据问责机制精心处理。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 对照检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

 “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

 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

 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

篇六: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织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布局和谋划,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进而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又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自治区及市、县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我局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几个方面问题。

  ( (一 一) ) 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到单位以后,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 (二 二) ) “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纪检组)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 (三 三) ) 落实主体责任 方法途径单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 (四 四) ) 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没有形成专门的研究专题会议制度,定期专门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很多时候都是搭一周例会或者其他业务会议的便车,在会议准备结束时候才草草议一下,根本没有认真研究部署。讨论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 (五 五) ) 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时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怕得罪人,做老好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的思路

  发改部门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项目立项、审批等职能,权力重、风险大。此前,全国发改系统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手里掌握审批大权的官员纷纷落马,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究其原因,除了自身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发生扭曲之外,还与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到位,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到位、约束不够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认真贯彻从严治党,履行主题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发改队伍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更好地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 (一 一) ) 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发改部门屡屡出事,这是一记重重的警钟。要吸取教训,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担当。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 (二 二) ) 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实践证明,只有一把手支持党风廉政建设,亲自从严治党,一个单位的廉政建设才真正抓得起来,才能真正实现风清气正。目前,党组书记、局长一肩挑,容易造成精力分散,只重视业务工作,忽视党建工作的局面。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

 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 三) ) 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发改部门天天与老板,与工程打交道,稍微一放松,就容易出事。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对照两个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发改部门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对有行政审批权的股室要时常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 (四 四) )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哪个领导分管哪个股室,就负责该股室的廉政建设。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 ( 五) ) 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开会千次,不如问责一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篇七: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1 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

 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和基层党组织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

 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班子的“一岗双责”。只有抓、抓,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与经济建设、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零惩治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遏制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运行的,加大对违反制度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和班子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一片的效果。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相关建议 2

 近年来,XX 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 XX 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X 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 X 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先后研究制定以《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为主体的“1+N”方案体系,细化《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 X 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奠定坚实基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部署亲自谋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节点亲自把关,8 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举措,以“头雁”效应高标准引领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狠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先后 X 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 X 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

 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 X 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 X 次,组织集体学习 X 次,与党员谈心 X 多人次。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 X 名党员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 X 项,结对帮扶 X 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扶。选派“第一

 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9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 X 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 X 人次,慰问资金 X 万余元。

 三、狠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 X 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 X 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 X 人次,开展任职谈话 X 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

 (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狠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一是严格执行选任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

 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选任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 X 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 X 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选任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

篇八:民政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制 存

 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是我国管党治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不僅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党执政兴国的关键所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下,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加强党内团结、增强企业治理,营造党政风清气正、狠抓实干的氛围,进一步提升国企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近年来,社会经济资源的相对集中和市场主体属性的相互叠加,给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加大了反腐败斗争推进的工作难度。故在此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抓好国企政治建设,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

 焦“两个维护”,全面打造清廉国企,加快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行党政建设的伟大工程新格局。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就需要把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深刻领会内涵,牢固树立正确理念,发挥班子带头作用,为推动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坚持责任担当,是从严治党的基础保障

 一要严格履行党建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管党治党是党政建设的首要任务,需要不断强化实践的“四种形态”主体责任,要从提要求向抓直管转变。例如: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就得先从国有企业根据自身内部情况制定的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则着手抓,把政绩、任务、责任作为党建工作来抓,进而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对于一些违纪的问题,就须及时作出处理,该问责就得问责,不可含糊不清,严防以

 小拖大;对涉嫌违法问题,就需立场坚定、不能手软,杀一儆百,以加强“不敢腐”的不正之风。

 二要严格落实监督问责。在党建工作中,首先将纪律摆在首位,着力让批评提醒成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常态。其次,需要转变以往的工作惯例、创新思路,可安排不定期暗访,实行通报反馈,从约谈整改到执纪审查,层层抓层层管,传导必要的压力,使党建工作重点能够从“只盯少数”向“管住多数”转变。再次,企业党组织在聚焦政治巡察、工作督查、述职评议中发现问题,抓落实、抓整改,补齐工作短板。

 三要履行忠诚责任。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必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基层党员干部认真研读,领悟其实质的内涵及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党员干部还要加强学习,起到模范作用,担起重要职责,列好责任清单;企业实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予以督促的措施,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真抓严管,是从严治党的工作思路

 一要提高思想觉悟。做好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工作的落实,才能真正助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发展。必须把各项要求与企业的实际状况相结

 合,特别是在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应该将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还需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严格按党章办事。对党员干部必须要“三个严格”,按党的制度规定办事,按党纪党规办事,时刻警惕,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党内生活中必须铭记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对于可以发展的党员严格按党章准入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必须严肃惩戒,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抓好工作的根本,只有持续做好制度的执行落实,才可免于半途而废的局面。首先,需要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用党章规范言行;其次,要强化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的权力进行规范;最后,措施要坚决有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二、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有些国有企业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责任意识淡薄、履责方式单一、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进而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所以,为正确认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有必要对其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意识淡薄,责任不到位

 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依然不够重视,主观认为这是纪委的事,与自己无关,对“两个责任”满不在意,只要管好自己,不贪、不卡就算是已经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有的领导干部还觉得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开展分管战线业务的必要,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弊端,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考核与落实没有到位,“打包”了事,进而在“一岗双责”工作的落实当中造成不良影响。

 (二)履责方式单一,工作落实不到位

 有的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报告上存在空洞问题,对于业务工作看似井井有条,有板有眼,实际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分解工作中只是照抄上级文件,内容单一,甚至对集中交责也只不过在形式上开个会,履行责任更是可想而知了。此外,在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方面也是流于形式,由于副职检查业务工作比较多,所以对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和年底开展的“责任制考核”只是形式上听听汇报,在巡查考核、谈话走访工作上不够深入,走马观花,根本很难发现问题所在。

 (三)责任追究不 力,工作弱化

 有些国有企业虽然建立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可是在问责追究工作上还是存在怕影响单位荣誉的现象,不

 但没有追究分管干部,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暗地里以各种方式打招呼、做手脚。甚至对于开展的责任追究,也没有真真正正做到公开透明,根本无法确保责任追究的公平公正。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国企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而党员干部则是党在经济领域建设中的执政骨干,更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摆在首位来抓,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铲除滋生腐败温床,以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清廉建设。

 (一)压实主业主责

 党的十九大报告已明确把党的纪律与政治、思想、组织、作風、制度“六项建设”并列,体现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说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已得到高度的重视。在管党治党“责任田”的全过程中,需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意识,分清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严管严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化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增强履职担当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业务同部署、同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需要将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相结合,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在强化政治统领工作中,既要严以律己,也要管好部下,以确保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必须严格将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要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还需明确业务往来单位的廉洁行为准则,相互监督,从根源上杜绝拿回扣、收红包等现象发生。基本做到全面覆盖,层级落实,从根源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营造务实清廉、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抓长抓常抓细

 面对目前还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必须时刻谨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保持警惕,坚信“不作为乱作为”也是腐败的理念,守牢廉洁底线,对易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以监控。同时,国有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经济细胞,应找准定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醒、抓好问题整改,堵塞漏洞,加强清廉国企建设,督促责任落实,把企业打造成风清气正的革命队伍。

 四、结语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中,要主动顺应新时代党建工作的要求,提前谋划、精心制定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深入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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