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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7篇

时间:2022-08-29 17:1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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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7篇

篇一: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目 录 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范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材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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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 误区” 。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 盲区” 。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于一般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过问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一岗双责”只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小组成员很少去认真研究、分析和主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追究上有“ 库区” 。主要表现是:有的单位对有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违纪违规案件,能捂则捂,能遮则遮,凡事讲“勾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怕影响单位经济利益;有的单位出了责任问题,由于工作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很难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四是考核上有“ 统区” 。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方法,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客观性受到置疑,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权威性逐渐削弱,考核结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同时,廉政考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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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政考核合二为一的现象普遍存在,勤政考核取代廉政考核的趋势明显。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建议 第一、夯实组织机制,落实“ 主体责任” ,使责任制工作实现由“ 要我抓” 到“ 我要抓” ,由“ 被动抓” 到“ 主动抓” ,由“ 部门抓” 到“ 全员抓” 的转变。坚持“ 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责其职” 的领导体制。各单位“一把手”要把“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一把手”重视是核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始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党组织领导带队考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任期内,必须亲自参加一次以上对下级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同时不定期带队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上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作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至少每三个月应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二、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要突出解决“ 谁来抓、怎么抓、抓得怎么样、抓不好怎么办” 的问题。责任分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也是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与奖励的前提。因此,责任分解应当遵循“明确、具体、量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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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性”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就是要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人,不能使责任目标太笼统和原则化、概念化、公式化,“责任状”一签了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具体”,就是要区别不同情况,突出单位特色,按各单位实际确定责任目标;“量化”,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赋予责任者具体的工作任务与标准,使之知道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便于追究、奖惩,为了保证党风廉政考核的系统性,必须创新廉政考核内容,实行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在内部考核方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预警机制、履行职责、执行纪律、接受监督、查案惩处”等五个方面。在外部评价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亲身感受和主观认知,主要包括“干部作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廉政效能”等四个方面。干部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等;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监督、行政救济、政务公开等;廉洁从政主要包括自我约束、公务节俭、职务消费、职权运用和干部选拔等;廉政效能主要包括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党政部门办事效率、惩治腐败、社会风气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可行性”,就是责任目标要定得合适,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要便于责任者执行落实。

 第三、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精确的判断。必须依据目标制订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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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规范、科学、有效,要坚决维护考核的严肃性,逐条逐项全面检查,防止走马观花,既要听单位领导汇报,更要听群众评说,既要考察面上的工作,更要研究深层次的问题,既要做到全面检查考核,更要突出敏感性的问题,既要量化测评打分,更要看实际工作成效,切忌以一般性的检查代替责任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印象分”的问题,防止高分掩饰下的问题和隐患。责任考核的终极目的在于总结推动下一步的责任制工作,奖惩则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此,责任考核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三是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四是与记功、评选先进相结合。总之,考核工作要全面过细,认真扎实,奖优罚劣,视实际情况,对在责任制考核中成绩优秀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对评定不称职的,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警示、诫勉、通报、免职、降职降级,使无为者无位,触动其思想灵魂。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向责任对象发出《预警告知书》,适时提醒并督促解决;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并对牵头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其及时有效地解决其牵头范围内的问题。

 第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责任追究意识,做到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定的,都要追究责任,决不放纵袒护、姑息迁就。一是要开展领导问责。对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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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连续考核两次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纪责任。对于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公开曝光并实施末尾诫勉,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直至免职。二是要实行责任再追究、向上追究和终生追究。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或追究明显偏轻的问题,应责令下级党组织再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应向上追究,追究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实行终生追究,避免责任对象的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三是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把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部门,把没有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主管、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纪违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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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根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 XX 年度我分管的工作,对一年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和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用中央《廉政准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等党纪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政策指导各项工作;三是加强科学知识学习。

 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时事政策,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增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真正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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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保持了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公仆意识,提高了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XX 年度,按照组织分工安排,我继续分管城市经济、组织、群团、信访、档案和区委日常工作。一年来,我严格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一手抓分管工作的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各分管部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领导责任,与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廉政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做到了责任主体到位、责任分解到位、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认真践行“三个代表”,消除“官本位”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今年,结合春季作风整训和两个《条例》学教活动,在各分管系统讲授了以“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课,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了两个《条例》学习辅导录像,开展了学习经验和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并结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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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霞等先进事迹和刘贵正等典型案例,在分管系统内深入开展了学习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今年,对新提拔的 3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三、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廉政建设中,我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原则,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班子中,始终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区委的良好形象。同时,注重与其他领导、同事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注意发挥分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同志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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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和战斗力。二是坚持秉公办事。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无论是面对干部、工人、农民群众,还是老同学、老同事、老部下、老朋友,都能做到不论亲疏、不分贵贱、不徇私情,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亲疏、贵贱区分处理解决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上,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标准,以发展论高低,以实绩定升迁,从不夹杂个人主观意志。敢于指出干部的缺点和不足,特别对搞不正之风、跑官要官者,不但深恶痛绝,而且不留情面,及时予以警醒、批评、诫勉。三是坚持洁身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 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收送钱物的规定》,自觉遵守区委常委会六项廉政承诺,尽量不参加不必要的应酬和庆典活动,坚决拒绝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切宴请,不向基层单位摊派各种费用,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生活中,始终坚持勤俭朴素的生活作风,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不讲阔气、摆排场,不搞特殊化,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党和群众的考验。四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也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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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

 一年来,我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没有发生过任何违反党风党纪的事情,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要求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是我的神圣职责。我将一如既往地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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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

篇二: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 AA 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市教卫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各项中心任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

 党委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负责领导、组织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做廉洁从政的表率,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向党委书记负责,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

 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负监督责任,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查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第二章

 主体责任范围与责任内容

 第六条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承担主体责任的范围:要围绕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五个方面。

 第七条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承担的主体责任内容:

 (1)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专题会议,按照中央、教育部党组和中共 AA 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查找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选人用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填写《廉政承诺书》。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建立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适合学院转型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改进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强化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意识,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开展对学校、二级学院(部、处、室)两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群众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和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以及在招生考试、科研经费、学术不端、财务管理、基建工程、资产管理等重大事宜中的检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5)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惩处并重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6)及时听取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汇报,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并帮助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八条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委书记责任 党委书记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要牵头抓总,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研究贯彻执行具体意见;要紧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主要任务,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通过廉政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要定期监督检查学校、二级学院(部、处、室)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上级和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督促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要加大对学院纪委监察工作的支持力度,突出加强对查信办案工作的领导,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纪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师生监督,带动各级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是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履职,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要督促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找准廉政风险点,指导制定风险防控制度;要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配合分管范围内的案件查办工作;要接照“好干部”标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敢于负责、敢于担

 当,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附属单位负责人责任:

 二级学院、职能部门、附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部门会议)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坚决防止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要规范使用“三公”经费,重点解决“四风”问题,强化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要支持本部门、本单位纪检委员依纪依规履行职责。

 第三章

 保障机制与检查监督 第十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成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检查考核学校、二级学院(部、处、室)两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财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末,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责任总结评议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述责述廉,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每年年末党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次年年初,党委书记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公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请示制度。

 第十二条

 加强检查考核。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及业绩评定、年度考核、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

 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选好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第十四条

 加强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分管的领域、单位出问题谁负责。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2 AA 城建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

 序号

 责任清单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1 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订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2.明确党政班子成员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3.督促二级学院党组织、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4.加强对二级学院党组织、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领导,研究制定检查考核规则和程序,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工作。

 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5.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检组报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以及重要工作推进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和纪检组请示。

 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2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6.加强对中央、市委、学院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7.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各项议事决策程序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办公室、组织部 2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8.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对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

 纪检监察审计室 3 选好用好干部 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

 组织部

 10.强化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担当意识。

 组织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倒查机制,有效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办法、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组织部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组织部

 纪检监察审计室 4 抓好作风建设

 13.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和执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办公室、纪委 14.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出境、办公用房、职务 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后勤

 消费、兼职等管理。

 保卫处、财务处

 15.改进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师生的长效机制。

 办公室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校工会

 5 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17.支持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及重点信访案件情况的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党委 18.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管理、使用。

 组织部、人事处

 19.以零容忍态度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党委 20.党政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

 党委 6 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1.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贯彻落实《AA 城建职业学院章程》。

  办公室

 22.加强招生特别是自主招生领域问题治理。

 招生就业办

 2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学院改革发展相融合,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与防范腐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办公室 24.强化权力制约,建立权力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度。

 办公室

 25.推进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校内各二级单位

 26.按照市教委要求,列出学院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学院相关信息,接受校内外监督。

 办公室 7 强化党内监督 27.强化权力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

 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室 28.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监督。

 组织部、纪检监察审计室 8 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29.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严肃党内生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管好班子。

 党政班子成员 30.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带好队伍。

 党...

篇三: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第三条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学院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其岗位上,担负着抓好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

 ?第四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学院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奖励惩处制,检查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学院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强化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考察识别的责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干部监督机制、审计、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

 ?第七条 坚决纠正“四风”,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做好重点领域和关口的专项治理。

 ?第八条 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构建以《学院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明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权力约束。推进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及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及制约监督机制。

 ?第九条 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和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支持纪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第十条 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及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

 ?第三章 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分解 ?第十一条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

 ?(一)带头责任。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各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二)教育责任。组织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的廉洁教育。

 ?(三)落实责任。切实担负起领导、执行、推动责任,把

 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建和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责任人。

 ?(四)监管责任。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主动听取班子成员和下级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对干部存在苗头、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

 ?(五)大力支持和推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帮助纪检监察部门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第十二条 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主要领导责任。具体包括:

 ?(一)指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积极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监管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三)支持责任。及时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支持纪检部门履职并配合分管范围内的案

 件查办工作。

 ?(四)自律责任。严格自律,自觉防止权力滥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守住廉洁底线,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第四章 保障机制 ?第十三条 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总结及部署工作大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组织廉政专题学习(培训);积极促进学院各级组织的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或廉政报告。

 ?第十四条 实行报告和约谈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院党委按要求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分管领导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行院党委书记、院长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以及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追责 ?第十五条 加强检查考核。院党委和班子成员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上级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学院内部建立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 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各支部和纪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四: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5 篇 篇 2020- -1 202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篇一】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 **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岱委办发〔**〕66 号)要求,现将**年度中共**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及机关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年,县妇联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县委巡察整改为牵引,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警示教育,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守政治担当,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县妇联党组统一领导、主抓直管,突出抓好单位内的“三重一大”,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阶段稳步有序推进目标任务,每季度专题反馈总结,长抓不懈。同时,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岗双责”多点触力,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对涉及资金的项目推进等风险环节监控,有效提升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水平。此外,以建强东海渔嫂党建队伍为目标,强化与全市首个渔嫂党支部——岱东渔嫂党支部及田涂村渔嫂协会党支部的联系与指导,创新实践“县妇联党组直接联系指导渔嫂支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协会廉政风险,实现“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增强干部廉洁从政自觉。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集中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两书一章”等内容的学习,特别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三严三实”、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重要讲话等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全员的普遍自觉。围绕初心使命开展专题研讨 3 次,全体党组成员均围绕“廉洁自律”深入研讨,深刻认识岗位责任、社会责任、应拥有的道德准则,切实增强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与体悟,确保“务实、服务、节俭、清廉”要求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开展浸润式廉政教育、观看案例展板,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廉政之弦”松懈的问题;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定期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持续传播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组织观看《巡视利剑》等廉政警示教育片 10 次,引导党员强

 化自律意识,时刻警钟长鸣;组织违纪“身边人、身边事”大讨论,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此外,充分发挥家风馆阵地优势,开展“沐家风”主题活动,通过家风家训学习和实地参观,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家训。

 (三)鲜明问题导向,不断夯实从严治党基层基础。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契机,对照 5 月 6 日-6 月 5 日期间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检视梳理,逐条制定措施,逐个整改落实,完善了《**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会议制度》《**县妇女创业创新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县妇女联合会财务审批制度》等工作制度 5 项,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等 6 方面 13 个问题得到解决。其中在“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上,立即更正选拔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涉及相关人事工作及时向组织部上报;在“纠正形式主义问题不严实”问题上,有效践行“三服务”活动,开展下基层调研 10 次、妇联系统座谈会 1 次、县妇联“开门纳言”活动1 次,并对收集的基层问题、群众意见建议分类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解决清单;在“整改落实纪检监察组督查意见不彻底”问题上,细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办法实施。同时,举一反三、找出“病灶”,真正发挥巡察倒逼推动作用,构建纵

 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格局,有效筑牢廉政的制度基础。

 (四)严明纪律规矩,全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全县范围内项目化开展“清廉家庭”建设,向全县党员干部家庭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近 3500 份,涵盖了全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社区村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属,持续增强党员干部家庭成员廉洁自律和明德守德意识;督促各乡镇、县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家庭助廉座谈会,通过畅谈廉内助经验、廉政知识解读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激励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家属知廉、守廉;制作发放精美的书签近 5000 份,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书签上写下自己的家规家训,赠送给自己的家属、子女,通过小书签知晓和接受廉洁价值理念。机关内部则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安排、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的重大问题,坚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避免决策失误。认真执行廉政谈心谈话层层包干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以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今年以来,开展常态化谈话 8 次,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 2 人,分管领导约谈干部 1 人。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年,县妇联党组书记沈艳同志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正气顺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一)认真履职,统抓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围绕大局尽职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年初,结合妇联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解和细化,责任到人。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在党组会议、工作例会及日常的学习会上,时时强调廉政工作的重要性,力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定期向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提醒督促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各项工作明确由分管副主席具体负责,涉及“三重一大”实务的党组会议主动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与,确保程序合规,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三服务”活动,带头深入一线,走村访户,慰问困难妇女群众,及时破解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二)学习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

 员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分管工作任务。全力抓好县妇联廉政教育,全年主持开展了 8 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海洋经济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等各级有关文件精神。有效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定期进行走访、座谈,广泛征询和听取社会各界、基层妇联主席和妇女群众对我县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基层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示范引领,做好廉洁从政表率。注重“一把手”示范引领,切实发挥班子核心战斗力。能严格以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正确看待成绩、名利和地位,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不在工作和生活上搞特殊化,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如实向组织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坚决拥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办公用房、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有效开展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协调班子成员间的关系,做到班子内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篇二】

 **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以第二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为重点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以提高局机关工作效能为目标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现将我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压实责任。**年年初,局党组书记代表局领导班子与市政府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做好签字背书的同时,对**年工作任务进行明确。二是分解细化。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对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具体部门。局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签订了《**年局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承诺书》、《**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领导严格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三是督导落实。机关纪委(党委)签订了《**年机关纪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承诺书》,督导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深化学习教育,严肃廉政工作纪律。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年 1 月,我局召开“**年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及工作部署会议”,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代表市纪委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进行廉政提醒并就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7 月份,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半年具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局党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按时间节点安排及有关部门要求,对全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在警醒中奋进》等政治性警示教育专题片。同时,局主体责任办公室采取通报反腐败典型等形式,及时对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传达,开展警示性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强化学习宣传。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等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

 则》、《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及省、市专项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学习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观看《中国机长》《我和我的祖国》等爱国主义电影,安排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党员宗旨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巩固了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底线,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

 (三)统筹谋划部署,落实干部选用规定。一是规范干部管理。**年,为便于工作开展,多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对 3 名工作人员进行调任、对所属事业单位 3 名工作人员进行提拔任用,同时招录、调任工作人员 6 名,进一步合理配备干部队伍,增强机关活力。二是表彰先进典型。**年 4 月,按《机关工作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评优暂行办法》要求,以注重平时工作表现考察,严格业绩考核为重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主测评,并结合《工作记实评鉴表》等依据,兼顾考虑我局实际情况,对**年工作突出的 26 名工作人员进行评优表彰,客观公正地做好了年终考核工作。9 月,对在行政中心应急处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6 名应急分队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以局名义印发表彰奖励决定,号召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通过树立学习先进典

 型及评优表彰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强化党建工作,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年初,按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党课学习计划》,并督促各党支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做好会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分别于**年 1 月、4 月、12 月召开了“**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实事求是的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机关各党支部也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工委组织的培训,将 1 名优秀干部吸纳到党员队伍中。四是评选优秀党员。**年 6 月,经各党支部党员大会推选、局机关党委研究,对 5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及 12 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做好工作。

 (五)强化制度约束,完善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作风建设。针我局值班工作的特殊性,**年 7 月,局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及应急值班纪律的通知》,对我局值班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研究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局长马浩然一线调研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通知》,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改进调研方式和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

篇五: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 6 篇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

 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

 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

 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二)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

 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

 (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

 (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

 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

篇六: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 3 篇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南京体育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先后 4 次听取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3 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2 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廉政谈话,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体育改革发展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

  局党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回归主业,把主要精力用在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案件查处上,并在工作经费安排、工作人员充实、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

  严格责任制考核,党组成员带队且全程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情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利用职权擅自干预大型体育竞赛与运动员选拔等有关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金拨付与使用和重要岗位人员安排等违纪违规现象,为全系统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

  局党组坚持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十一个一律规定要求,组织市管和局管干部签订了《市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填写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所在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廉政信息申报表》,明确廉政要求和相关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精简会议活动下降 XX%。

  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工作,研究制定《市局领导干部四解四促工作计划》,7 位实职局领导到农村、社区、企业调研天,驻点天,帮助解决问题多个。

  三、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局党组坚持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

 着不让抓好整改。

  在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 8 条意见中,虽然没有反馈市局的问题,但局党组经过举一反三,感到我局在群众办事难方面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我局对中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共性问题、自身对照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改进措施,着力做好整改。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中发现的 XX 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炼出 XX 个整改重点。

  对每个整改重点都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间、目标、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在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公示。

  各责任处室和主要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立竿见影,狠抓落实,从而使个突出的重点问题都得了全面整改,没有出现夹生饭。

  去年底,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对照检查,每个局党组成员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剖析。

  四、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局党组紧紧围绕提高选好管好干部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次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年推荐两名市管干部、新提拔处级干部名、科级干部名,大家普遍反映,综合素质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

  加强对新提拔的、转业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

 廉政警示教育,开好勤政廉政第一课。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

  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留死角。

  划定行为规范的高压线,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硬杠杠。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格落实整治五个一律要求,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各种名义收受礼金行为,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的发生。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在网上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司机,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

  开展严禁在单位食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

  名局领导腾退了超面积办公用房,部分机关干部合署办公,严肃处理了一名基层单位的违纪人员。

  六、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次,参学率%。

  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所有局党组成员都参加了省委、市委党校的理论集训,每位局党组成员都写了体会文章。

  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焦裕禄》、《黄土情》等宣传正能量的影片,对党员干部进行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观看《剑指慵懒散》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征集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条整改措施。

  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工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同志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是重视反腐倡廉教育。

  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利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制定下发《年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与全局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

 召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与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市级机关十一个一律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同时,对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并杜绝他们借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今年,我局党组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呈现了一些特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年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

  市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直接

 主抓、全面落实。一是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常委会在学习中思考、实践中感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为此,常委会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在深化两学一做中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宣讲会、上党课等形式,既把自己摆进去、又扎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深化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加强统一领导、深入研究部署。市第七次党代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深入部署,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对各级党组织履责尽责提出明确要求,凝心聚力打好责任落实主动仗。今年以来,常委会 16 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研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年中对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协调、推进;年末由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考核,真正做到直接主抓、紧抓不放。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大力宣传王华、赵亚夫先进事迹,通过党纪教育馆、清廉**网等载体加强宣教,对 167 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大力开展立规矩、正家风、倡廉洁家风建设等活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问题 10 批次、34 起,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五是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常委会班子成员严格遵循和带头落

 实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全面抓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健全机制责任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龙头,把责任层层压实,全面向基层延伸。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和体系。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统筹推进。市委与各辖市区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促和问责追究,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强责工程。在全市部署实施强责工程,突出以单定责,形成 6 大类责任清单并覆盖市县乡三级;突出按单履责,以清单划定责任边界、明确履责要求;突出照单问责,实行四查一考机制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责任清单正向明责、责任追究反向约束,坚持双向发力,构建清单化、项目化落实的工作格局,受到中央纪委肯定。今年全市共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履责不力的 32 起 XXX 人和 6 个领导班子实施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例 5 起。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出台 61 项制度规范;结合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规范性文件 90 余项。建立健全年底双报告、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在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试点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全程纪实工作。四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

篇七:关于实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

2021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范文( 三篇) )

  1 2021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一篇

  今年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

 市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一是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ZSJ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常委会在学习中思考、实践中感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为此,常委会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在深化“两学一做”中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宣讲会、上党课等形式,既把自己

 摆进去、又扎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深化“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加强统一领导、深入研究部署。市第七次党代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深入部署,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对各级党组织履责尽责提出明确要求,凝心聚力打好责任落实主动仗。今年以来,常委会 16 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研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年中对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协调、推进;年末由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考核,真正做到直接主抓、紧抓不放。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大力宣传王华、赵亚夫先进事迹,通过党纪教育馆、清廉**网等载体加强宣教,对 167 名新任县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大力开展“立规矩、正家风、倡廉洁”家风建设等活动。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问题 10 批次、34 起,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五是带头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常委会班子成员严格遵循

 和带头落实党章、《准则》和《条例》要求,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到“正人先正己”、全面抓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健全机制责任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龙头,把责任层层压实,全面向基层延伸。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和体系。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加强统筹推进。市委与各辖市区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促和问责追究,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二是深入实施“强责工程”。在全市部署实施“强责工程”,突出“以单定责”,形成 6 大类责任清单并覆盖市县乡三级;突出“按单履责”,以清单划定责任边界、明确履责要求;突出“照单问责”,实行“四查一考”机制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责任清单正向明责、责任追究反向约束”,坚持双向发力,构建清单化、项目化落实的工作格局,受到中央纪委肯定。今年全市共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履责不力的 32 起 34 人和 6 个领导班子实施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例 5 起。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深化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结合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两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出台 61 项制度规范;结合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内监督、权力运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规范性文件 90 余项。建立健全年底“双报告”、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在市经信委、市质监局试点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全程纪实工作。四是着力强化权力制约。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紧围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制约、规范执纪审查等方面,结合**实际,出台配套制度规定近 20 项。探索制定《关于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针对具有典型性的 36 件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 55 个。

 三、从严管理干部,切实履行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各个关口。把好干部选任关。把“20 字”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格依法规范选人用人,坚持组织把关必严,充分发挥综合研判的基础作用。在辖市区党委换届前,完成所有辖市区、78 个机关部门和 36 个企事业单位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实现处级研判工作全覆盖。顺利完成市县乡三级党委班子换届工作,班子

 整体结构和功能进一步加强。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干部德和政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职数预审制度,对全市 179 个批次职数进行预审,纠正不符合规定 18 批次。加强干部专业化建设。选派第二批 16 名紧缺专业型干部到北京市西城区、上海市虹口区和本市重点企业挂职学习,系统培养市属国企“百名红领”。实施年轻干部“181”培养计划,遴选 64 名以 80 后为主体的优秀正科职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实施 90 后年轻干部专项培养计划,选派 12 名年轻干部进行跨区域、跨领域交流任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形成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打造《周末“家”说》干部展示平台,加强日常化、经常化了解识别干部。制定出台推动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关文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四、大力纠正 “ 四风 ” ,切实履行作风建设责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放,以“效能革命”引领推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 3174 万元,综合下降 16.3%。全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参改人员19498 人,取消并处置车辆 1176 辆,年节支 7615 万元。全面启动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明年 4 月份可全面完成。优化

 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坚决做到“七个严格、七个一律”,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省内公务接待用餐一律禁酒。因公出国(境)严格计划管理、团组审批,实行公开公示和全程监督,压缩无实质性出访团组 17 批 48 人次。狠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 9 个方面,分批开展挂牌督办,今年以来挂牌督办问题线索 46 件,查处 35 人,其中党政纪处分 26 人,移送司法机关 6 人。深入开展会所专项整治,涉及巡视整改的 10 家重点场所已全部整改到位,各产权单位逐个建档、长效管理。深化“效能革命”。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成立深化领导小组,大力整治执行不力、庸懒散拖、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今年已对涉及懒政怠政等方面的 10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中党纪处分 36 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3 起。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高强度、快频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派出督查组 558 个(次),督查下级单位 1786个(次),提出整改意见 158 条;共派出暗访组 407 个(次),到重点场所组织暗访检查 972 次;共对 436 个单位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共查处违规问题 59起、处理 89 人,其中党政纪处分 65 人。

  五、支持纪委 “ 三转 ” ,切实履行领导和支持办案责任

 市委加大对执纪审查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当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后盾。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及时听取汇报,协调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干扰、消除杂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支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支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支持纪委优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办案基地建设。对过去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绩效考核、效能革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纪委转到其他职能部门。带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与相关当事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书面记录、签字背书、归档留存,绝不遮丑护短。今年实施信访监督 213 件次,其中信访谈话 87 件次,信访函询 69 件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 63.5%,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占 31.6%,移送司法机关占 4.9%。开展谈话函询 211 人,为 113 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反映。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 2257 件(次);立案 712 件,同比增长 32.1%,其中县处级 17 人,乡科级 87 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670 人,移送司法机关 30 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2380 万元。严肃查处了

 原市住建局副局长邓峰、原市交通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杜伟国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六、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保障巡视和加强巡察责任

 切实加强保障巡视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巡察监督内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销号。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要求“对整改情况再督查、对深层次问题再发现、对重点领域再加压”,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常态化督查方案;各牵头常委和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各专项小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迅速行动,狠抓查漏补缺、立卷归档、达标销号。集中力量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逐一梳理、精准发力,665件信访件办结 658 件,办结率 98.9%。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清退办公用房转化问题,对商务 A 区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采取招租销售等措施加大去化力度,目前去化率 100%。到目前为止,对两级巡视反馈意见确定的 4 个方面 21 项 118 条整改措施,已全部销号,整改落实率 100%;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明确点到的 10 个重点问题,从处置典型案例入手,坚决整改到位并从机制上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我市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规划,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巡察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1 月 23 日起

 已组织 5 个巡察组,对 10 个单位开展第一轮巡察,重点在发现突出问题、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上发挥作用、务求实效。

  虽然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理解不够透彻,行动还不够自觉;有的地方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作风问题仍存在顽固性,有的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仍然存在,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要抓手,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为关键点,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坚强保障。

  1 2021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二篇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华委[2020]2 号《中共xx 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文件要求,结

 合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华发[2021]1 号《关于下达“富美 xx”2021 年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创优发展环境,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推进住房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全会工作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住房保障中心任务,以推动发展、提升素质、服务民生为总体要求,以强化责任落实和作风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制度约束和宣传引导同步,不断提高我中心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为推进新时代住保工作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钟勇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罗敏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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