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级党委的意见和建议3篇对上级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上级党委的意见和建议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对上级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
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
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
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
(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
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篇二:对上级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级的意见和建议 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一)对上级的建议:当有人提议到中心缺少集体活动时,主任们就积极展开了一场农家乐。对于这样的中心我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建议可提,或许应该提的就是主任们给我们少点不忍关爱,对于别的中心让我们部门做的事,主任可以适当接下来,让我们这些孩子们能多承担一点,然后作为校会一员,多辛劳一点就可以了。总之,我们是个大家庭,优点与缺点都是我们自己的,发现了一定会尽量提的。在这个中心,我还是很骄傲的。
对部长们的评分:在和部长相处了差不多两个月以来,由于部长是我的直属上级所以和部长们接触的比较多。觉得部长是非常容易相处、脾气好、会为他人着想关心别人的人,而且责任心比较强,对工作认真积极负责,善于听取意见。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部长或多或少的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但作为校会的一员,只要 工作中表现优秀、锐意进取,那么,他们在我们心中就是完美的。所以我给部长们的打分是满分。
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二)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和改善党风、政风工作进行了多次
部署,特别是去年 3 月份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此,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工作日渐增多,检查工作日益重要和突出。检查工作的正面效用应当肯定,通过检查推动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基层干部群众的负面影响也日益突出。去年 6-8 月份,我在 10 多个县、乡、村开展新农村建设的调研中,通过个别交谈、家访、慰问等形式,也听到基层干部群众对上级检查下级工作的情况反映。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形式主义问题仍较突出。
基层反映,上级检查多数停留在工作是否开展,而不重视解决实际问题。检查前,上级往往事先通知,要求下级做好迎检准备。检查中,重点是听汇报、看材料,剩下不多的时间到下级事先安排好的现场看一看,被基层干部群众称为“坐着小车转,隔着玻璃看”。象征性地与群众接触,其对象也是下级事先选定的。由于来去匆匆,例行公事,检查基本不能发现基层的实质性问题。检查后,只提希望和建议,不分析,不处理,有的甚至不反馈检查结果。
检查团(组)人员过多是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不少检查团少则五六人,多则十多人,一个车队,前呼后拥,气势逼人。基层认
为,不少检查团指导、监督型人员少,象征性、陪同性人员多,队伍太庞大。某乡反映,在验收一个村的“村村通工程”时,真正懂公路交通的只有三四人,而各级陪同人员多达二三十人。
明查多,暗访少也是一个突出问题。本来暗访容易发现问题,不扰政扰民,检查成本也低,应成为上级检查的主要形式。但暗访无人接待,客观上检查内容也受限,因而,上级检查绝少暗访。
第二,检查随意性大,缺少规范。
突击检查本是需要的,特别是突发事件,但太多的临时性检查则令基层应接不暇,不知所措。相当多的检查是上级领导想检查什么就检查什么,想怎么检查就怎么检查。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上级检查“随意性大或针对性不强”。
由于缺乏合理的制度规定,不同部门对同一内容交叉反复检查,使基层苦不堪言。如教育收费,先后有物价、财政、减负办、纪检监察、纠风办和教育等多个部门例行检查,一个部门前脚刚走,另一部门接踵而至,受检单位痛苦不堪。有意见还不敢提,哪一个部门都得罪不起。不同的上级部门对同一基层单位同一内容的检查却留下相互矛盾的检查结论,叫基层哭笑不得、无所适从。
第三,检查工作风气不正。
多数检查人员特别是检查组的负责人讲原则、讲纪律,素质是好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检查组成员素质不高,其行为不为基层所称道。检查组成员作风不良主要表现为:1、有的检查人员不了解业务,滥竽充数,不负责,乱讲话。一些检查特别是少数拥有“一票否决”权的检查人员盛气凌人,不可一世,更使基层反感。2、有的检查人员有吃拿卡要行为,有的甚至利用手中的检查权做不正当交易。一些检查变成了部分检查人员捞好处的机会。一些上级单位不论干部业务能力高低,轮流检查,有好处的就多检查,好处少的就少检查,没有好处的就不检查。3、接待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检查结果。基层认为,接待的好坏对检查结果有很大影响,接待不能满足检查组要求将受到刁难。基层干部普遍担心的不是检查出工作中的问题,而是怕接待不周、检查不公。4、一些检查人员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不敢也不愿得罪人,好不容易发现了问题,也不解决处理,使检查走过场。
第四,基层对上级检查效果评价不高。
首先,加重了基层接待负担。基层认为,检查接待负担过重,而且随着各种检查项目有增无减,接待负担有不断加重之势。由于我省县、乡财政普遍较困难,过重的接待费使基层无法承受,有的只好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挪用其他专项资金或者向群众摊派接待
费,造成民怨。有的单位上届欠账还不清转移到下届,还有的单位因为接待费严重超支,致使干部职工工资不能按月足额发放,较为普遍地造成本来短缺的办公经费更加不足,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
其次,扰政严重,使基层干部疲于应付。近年来,由于检查较多,如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教育收费、卫生防疫、水利工程、村村通工程、中心组学习等等,都要求基层领导干部汇报陪同,基层干部很多甚至主要精力都花在应付上级检查上了。基层反映,乡镇每年承受的检查均达 10 多次,有的甚至多达几十次。对于本地工作,只能用部分精力和时间应付,很难将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本职工作尤其是深入解决本地的老大难问题和重大长远问题上。检查常常将基层有序的工作计划打乱,使基层工作陷于被动、盲目和无序。一些县、乡镇领导反映,“只要一听到有检查,头皮就发麻”。
再次,助长了基层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腐败现象。由于检查对基层是杀手锏,检查风气又不够端正,基层只好以形式主义相应付,不少基层单位本身作风不良,在迎检中形式主义就更为严重。在不堪应付的情况下,常常有意无意弄虚作假;在应接不暇的情况下,基层承认有“糊弄”检查组的情况。
在检查风气不正的情况下,为数不少的基层干部认为检查就是比接待,比文字材料。有些基层干部过分看重检查结果的排名,不安心
本职工作,成天考虑如何检查过关,甚至借机大吃大喝,跑门送礼,直至出入声色场所。有的还将检查视为接近领导的好机会,曲意逢迎,甚至借机进行不正当交易,在群众中影响很坏,败坏了党风政风。
二、几点建议
第一,省委、省政府各直属部门对下检查工作,应分别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并有必要的批准程序。各级党委、政府也要指定专门机构,如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单位的对下检查,检查要纳入计划管理,要制定管理检查的相关规章,除突发事件外,尽量减少临时性检查,检查应有必要的批准程序,尽可能将内容相近的检查合并,将专项检查尽可能归并为综合检查,切实将检查的总量减下来。
第二,实行“检务”公开,除必要的保密内容外,均应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开,以便监督。
第三,提倡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尤其要大力提倡暗访或用调研的形式代替检查,以降低检查成本。
第四,严格制定和执行检查接待制度和规章。比如,一要严禁边界接送;二要量化轻车简从;三要对陪同进行严格规定;四要由对口部门接待;五要厉行工作餐制度,凡被检查单位有职工食堂的,检查
人员一律在食堂就餐等等。对违反制度规定者严肃处理,并奖励举报。
第五,纪检监察部门应将检查工作的风气好坏纳入监督工作范围,并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六,组织人事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要请下级单位或派出代表对上级单位和上级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填写考核表。
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三)
随着关于司法改革学术研讨的逐步深化,作为检察权主要内容之一的检察机关侦查权也受到多方面的关注,无论是借鉴现代法治国家的经验还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制度创新,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存在是必要的,当然,我国现行检察机关侦查权的立法设计有不尽合理的地方,需要进行适当的局部调整。
我国检察机关侦查权设置的特点
与西方主要法治国家相比,我国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侦查权的设置具有以下特点:
1、在检察机关侦查权设立的理论基础上,我国检察机关的侦查
权是以检察监督权为前提和核心构建的,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为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所确认,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或部门侦查活动的具体监督权,以及公诉权都是宪法确认的法律监督权的派生权,都是为法律监督服务的。从西方检察制度起源来看,检察官是代表国王利益参与诉讼并监督法官的司法活动,但从当前两大法系检察权的基本属性来看,检察权之核心的定位应当是公诉权,检察侦查权及其侦查活动是为公诉服务的,检察机关基本上不享有我国诉讼法中那种意义的侦查监督权,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是由法官进行的。
2、在具体的权力设置上,我国检察机关享有权力的特点是:(1)享有独立侦查权,检察机关对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犯罪享有等同于公安机关的独立的侦查权;(2)有侦查监督权,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活动具有侦查监督权。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整个刑事诉讼全过程进行法律监督,当然包括侦查监督;(3)有补充侦查权,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4)除自侦案件外,检察机关不是侦查机关,不享有对警察的指挥权。在补充侦查时也不能指挥警察。
3、从我国刑事侦查活动运行实践来看,检察机关侦查权设置具有以下几点不足:
(1)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处境尴尬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侦查监督主要在立案、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主要措施是提出纠正意见。然而,两方面因素决定了侦查监督处境尴尬,一是检察监督缺乏法律保障。刑事诉讼法虽然对侦查监督权作了规定,但如何进行法律监督,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业务活动的方式和监督程序,尤其是当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不肯接受检察机关的纠正意见时,检察机关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二是检察机关没有有效手段获知侦查活动是否违法。
(2)对公安侦查指挥权有限影响了侦控效率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独立且平行于检察机关的,检察机关虽然享有侦查监督权,但不能领导、指挥侦查机关和警察,在补充侦查中也不行。这样的立法模式不符合现代诉讼规律的基本要求:公诉职能主要在于揭露和向裁判者证实犯罪,而侦查职能主要在于辅助检察官履行公诉职能,评价侦查职能运行有效性的重要指标在于它能否保障公诉权的充分实现,而公诉职能的有效运行离不开侦查职能的协助和支持。这种设置造成的弊端是:影响了侦控效率,不利于从公诉的角度收集证据打击犯罪,实践中不时出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公安机关
不予理睬的扯皮现象,因为案件时过境迁,证据已经很难补充收集,而检察机关本身由于技术条件、人员配备等原因也难以有效进行补充侦查,这些都给指控犯罪带来了负面影响。
(3)检察机关地方化制约了侦查权的有效运行
我国的检察机关系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在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同时,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但实际上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的人、财、物的管理权和决定权完全受制于地方,这为干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提供制度缺口,限制了地方检察机关侦查权正确、及时、有效的行使。也不符合检察机关实行统一垂直领导体制这一主流做法。
我国检察机关侦查权改革的基本思路
对于上述弊端,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推行检察机关侦查权渐进改革的基本思路在于:
1、现代检察权的核心是公诉权,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和侦查指挥权都应当为公诉活动服务,以有效完成追诉犯罪职能。
2、加强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如前所述,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形
式上的监督处于尴尬境地,实际上,检察监督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力侦查、起诉。我们认为,将检察监督职能诉讼化,通过强化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更能有效地发挥其法律监督作用,在具体权力设置上,应当赋予检察机关拘留执行权。
3、强化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指挥和控制权。
短期内在我国确立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指挥权是不切实际的,但应明确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行为在必要时可以提出建议并进行制约。对于检察机关的指示,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对于检察机关的自行侦查,检察机关需要时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就此而言,目前尝试的检察引导侦查改革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4、建立检察机关对立案、撤案、结案统一审查制度。立案、撤案、结案直接关系到侦查权的行使和行使结果,由检察机关统一掌握,可以防止有关执法机关擅自枉法分流刑事案件(如劳动教养等),同时也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控制。
5、改革现行人事、经费制度的弊端,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1)从改革长远目标看,应当跨省设立大区职务犯罪的侦查部门,避免地方化的不当干扰。作为渐进改革措施,应当强化检察机关的人事管理权,对地方检察机关人员进行人事
变动时,应当取得上级检察机关的同意或批准,消解地方相关部门出于各种因素对检察干部实行“职务撤调”对侦查工作的负面影响。
(2)完善检察机关预算经费保证制度,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应当在省一级按一定标准由财政统一编制预算,单列检察机构的专项开支。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篇三:对上级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党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党建工作意见和建议
创新学校党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新闻媒体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本文是本站小编精心收集的党建工作意见建议,仅供参考!
对党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在实施企业搬迁调整和“三步走”发展战略中,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基层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处在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建设的第一线,直接担负着团结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完成改革创新发展和生产经营建设任务的重要责任和使命。当前,企业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需要,是促进企业创新创业的重要保证。
目前,企业共有基层党支部 1588 个,分布在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科研设计、生活服务、合资联营等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从总体上看,企业基层党支部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各项任务中,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但也存在着与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一些同志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重经营生产,轻支部工作的现象;一些党支部活动与经济工作融合得不紧密,工作“两张皮”,对支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能积极创新、探索和改进;一些支部工作缺乏活力,日常活动缺乏吸引力,工作处在一般化状态;党支部书记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一些专职的党支部书记缺少生产经营知识,一些兼职党支部书记欠缺党务知识,还有些党支部书记工作不够安心,影响到支部书记队伍的稳定;一些单位的党委对支部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指导,以致一些支部工作无特色,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党支部作用的发挥。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确保完成企业改革发展、搬迁调整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推进企业创新创业中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
实现企业新的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要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北京市委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着眼于服务工作大局,着眼于推动创新发展,从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推进基层党支部工作创新,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明确当前基层党支部的职责任务,转变思想观念
企业基层党支部要紧紧围绕落实企业改革发展和战略性结构调整这个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总公司党委各项决议指示的贯彻落实,把职工、党员思想统一到企业发展战略上来。
2、紧密结合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保证本单位改革和生产经营建设任务的完成。
3、充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改革和搞好生产经营建设的积极性。
4、全面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创建学习型支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
5、积极开发人才资源,创新培训途径,努力为党员、职工成才创造条件。
6、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维护和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提高战斗力。
7、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职工群众,维护企业安全稳定。
各级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中,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着重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一是在党员权利义务的处理上,要克服重党员义务,轻党员权利的问题,确立党员权利与义务并重的观念,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努力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是在党员管理与服务上,要克服对党员要求多、监督多、检查多,关心少、服务少的问题,重视党员的合理愿望和要求,确立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观念,切实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三是在党员教育上,要处理好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的关系,克服和解决日常教育多、集中教育少的问题。在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的同时强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系统性教育,使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
值观,永葆党的先进性。
四是在党支部开展活动质和量上,要克服重形式,轻效果、重数量,轻质量、重开会传达文件,轻党员参与互动,党内生活不活跃的问题,使党的活动紧贴企业实际,与时俱进,寓教于乐,保证党支部的活动灵活多样,效果明显。
五是在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上,要努力克服单打一两张皮,就党建抓党建或用经济工作代替党建工作的问题,坚持做到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保证党支部各项工作与生产经营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六是在党支部工作考核上,要克服重经济工作指标,轻党建工作指标,或重党建工作指标,轻经济工作指标的问题,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目标一起确定,任务一起布置,工作一起考核,奖惩一起兑现,把促进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设取得的成果,作为最终检验党支部工作成效的标准。
三、强化党支部工作目标化管理
在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创新基层党支部建设目标化管理工作,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同时,全面、准确、科学地评价党支部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各单位党委要在开展党支部达晋创活动的基础上,突出党支部建设目标的先进性,措施的可操作性,实现成果的有效性。
1、细化、量化基层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确定高标准的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各单位党委要按照党组织先进性的高标准要求,对照基层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组织对所属党支部总的工作目标以及经济工作目标、班子建设目标、党员队伍建设目标、职工队伍建设目标等进行分解、细化和量化,修订统一的、操作性强的年度工作具体目标,组织基层党支部按新的目标达标准、晋等级、创先进。
2、改进达晋创活动评定和考核办法。党支部全年达到的工作目标要纳入达晋创进行评定和考核。党支部每季度按考核标准的内容对照检查、自我考核后,由基层党委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党支部评定等级的依据。年末党支部进行自我考核评定后,由基层党委全面考核、评审、定级。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被评定为一级党支部的,基层党委要对党支部班子进行专项奖励,并提供一定数额的党支部活动经费;对达不到党支部工作目标,评定为无等级的党支部要予以调整和整顿。
3、实施和强化党支部目标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在实施和强化党支部目标化管理中,各级党委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目标制定要吸收党支部建设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好的做法,突出党支部建设的自身特点,力求目标高、标准实、易操作,激励党支部努力实现这些目标;二是进一
步明确基层党支部的具体考核标准,突出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做到奖惩严明,便于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考核程序,便于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工作指导检查和综合评价;四是建立支部之间的争创机制,激励各党支部提升工作水平,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以利于调动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性;五是要抓好样板,典型引路,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公司党委组织部将在各单位抓典型、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规范基层党支部目标化管理工作。
四、强化夯实党支部建设工作载体
1、将创建六好班子活动延伸到基层党支部班子。企业基层党委创建六好班子活动受到基层党委重视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自 XX 年年起六好创建活动要延伸至基层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创建六好班子活动由各单位党委具体组织实施。一是 XX 年年底前,各单位党委要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党支部创建六好班子的标准,突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特点,做好动员部署。二是把六好考评标准纳入到党支部达晋创目标及考核标准中,与党支部达晋创活动一同讲评、一同评定、一同考核。三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对六好党支部班子的奖励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四是总公司党委组织部要及时总结六好支部班子经验,推广典型,每年定期召开经验交流
会。
对党建工作意见和建议
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市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的部署,以开展党建工作推进年活动为抓手,以庆祝建党 90 周年为契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教学中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打造艺术教育品牌学校,强化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彰显党员、干部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在新形势下科学发展,以党建工作的新成果,向中国***建党 90周年献礼。
一.突出创先争优主题,扎实开展理论学习。
1.明确学习内容。本年度学校党委将围绕庆祝建党 90周年、辛亥革命 100 周年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史教育,认真学习《论***员的修养》、《反对自由主义》等经典篇目,并深入组织开展研讨活动。按照上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及时学习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市委、市教育局党委文件精神,
2.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坚持好党委成员每周集体学习半天的制度,每周中层以上干部会都安排适当的理论学习内容。制定好本年度的学习配档表,抓好落实。通过理论学习读书会、专题研讨、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讲新话、讲管用的话,力戒
空话套话旧话。对年轻中层干部还要突出思想道德、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学校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在各方面都要做教职工的表率。
3.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学校党委将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大力营造比实干,比奉献,比业绩的浓厚纷围,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二.联系教育教学实际,深入开展“学党史、增党性、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
党委将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创办一流的艺术教育品牌学校”的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庆祝建党 90 周年,开展系列创先争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1.继续落实好党员干部联系师生制度。党委成员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联系一个级部,联系 1—2 个教研组;要主动参加指导各支部开展好争创活动。构建和完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学困生和党员“师带徒”等活动,每名党员至少联系 1 名教师、2 名学生,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
2.深入开展“生本教育”课堂改革,党员干部坚持每周
听课评课制度;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做表率。
3.组织好建党 90 周年庆祝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员。注意从不同岗位选树一批时代特征鲜明、具有强烈感召力的党支部和党员的先进典型,特别是注重选树平凡岗位上、教职工身边的先进典型,做到每个办公室、每个部门级部有典型,人人身边有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工作整体上水平。加大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推出一批在学校叫得响、影响大的先进支部、优秀***员典型代表。
4. 继续抓好“五诺”机制落实,开展新一***开承诺,搞好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在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中,要科学制定目标和措施,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个人,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任务落实体系。
5.创新学校党建宣传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新闻媒体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宣传中国***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二要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要宣传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四要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五要宣传全市和我校教育事业取得的突出成就。通过宣传教育,唱响***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6.计划安排两次教师党课,安排三次学生党课。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1.强化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以增强活力、优化结构为重点,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认真执行***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推荐工作,为上级选任干部提供客观信息。党委成员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干部、注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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