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活动方案6篇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柔性执法活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赣发〔20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以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成果为主线,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把抚州打造成为最维护法律尊严、最守护公平正义、最持续和谐稳定的法治
高地,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抚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协同并进,力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功,5-6个县(区)建成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抚州、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抚州实际的机构职能机制。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
更好结合。(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对照省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乡(镇、街)赋权清单,编制乡(镇、街)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2.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最多报一次”等改革,推广电子保函、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运用,依法下放更多的服务事项到基层,推进“一窗式”系统向乡镇延伸,推动“免证大厅”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应享尽享”,行政权
力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跨区域办理”,加快构建“六办融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一照含证”“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力打造 “四心”营商环境,提高政务办事效率,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做到有求必应,让企业获得认同感,全力支持企业扎根抚州并不断做大做强。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对该办的事坚决办、决不能拖;能办的事马上办、决不能等;难办的事
想办法办、决不能退;需要协调的事合力办、决不能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打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 推进市政府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抚州发展需要和实际,大力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5.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立法规划实施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突出立法项目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落实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完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完善立法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立法听证等制度,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牵头单位:立法项目起草部门)
6. 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文件目录清单。遵循《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杜绝乱发文、发“问题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后评估工作机制,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三 )健全依行政决策机制
7. 增强依法决策意识。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落实法律顾问列席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市、县(区)长办公会议制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把是否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8.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抚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和责任倒查机制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
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 完善执法体制。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推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权限冲突和监管执法碎片化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0.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亮证执法”。全面落实行
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市、县政府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结合实际制定裁量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1. 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联合执法检查事项占比提高到30%以上。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首违、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引导、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五)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12.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市、县(区)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和衔接融通,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系统性。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突发事件风险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机制建设。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严格依法实施突发事件应对举措,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3. 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重大风险识别、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
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牵头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14. 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机制,增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鼓励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工作,支持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正确引导社会力量有序进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
篇二: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工作部署,通过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及“四化”抓落实促进区政府各项工作高标准规范、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提升,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省市区两会等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规范意识、树立干的导向、促进担当作为,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加快实力强、活力足、生态美、品质高的现代化北方水城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强规范,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依法履职尽责
1.规范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查;严格规范执法,梳理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合规发展;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平竞争审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做到依规办事、科学执政;坚持用权必受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区人大、区政协意见,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落实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度。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规范履职理政。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实落地;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政府和区委请示报告;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健全完善政府系统工作体系、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细化量化实化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形成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履职尽责网络;强化规矩意识,建立促进工作涵盖“请示、目标、计划、方案、督办、结果、反
馈”各环节工作闭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准则条例,规范公职人员行为;强化国有企业运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国资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规范从严治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党内监督、工作监督、审计监督,注重思想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优化政治生态;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持勤俭节约,真正为基层减负松绑;发扬斗争精神,直面问题、迎难而上,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和“四化”抓落实,全力缩短“四个距离”,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重实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稳定经济运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保障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合理运行区间、健康稳健发展;强化经济走势分析预判,围绕年初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逐一强化支撑,压紧压实、打牢基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灵活调度、创新举措,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各承担经济指标任务单位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狠抓招商引资。围绕国家和省重点战略布局,结合全市打造“1+2+3”制造业和“3+1+X”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地图,锚定世界 500 强、中国 100 强、行业领军、高科技等企业,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精准开展招商,全力引进一批含金量高、含绿量足、含新量多的产业项目,全年落地项目 50 个以上;科学划分产业结构,围绕开发区产业发展,中试示范基地建设,数字、康养、文旅等产业方向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一个产业、一名区级领导挂帅、一个区直部门牵头、一个工作专班推进、
一套产业链招商图谱、一份重点项目清单“六个一”推进机制,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实施“重点项目扩量提质”行动,立足产业布局和资源优势,通过引进头部企业以及围绕头部企业布局产业链,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实施“沉睡资源盘活唤醒”行动,全面梳理区域存量低效闲置资源,建立招商资源库,通过腾笼换鸟、借巢引凤、引资扩股、靠大联强等方式,推动辽河左岸酒店、拜斯特科技等一批存量项目有效盘活。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投促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紧盯项目建设。抓好冬季项目施工,抢抓时间,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 2 月底前开工项目 8 个、续建项目 18个、竣工项目 7 个,完成固投 2 亿元,打牢一季度“开门红”坚实基础;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三级领导包扶”和“项目管家”制度,在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专班推进锦连、三力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实物量、加快形象进度,以重点项目实施推动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全年开工项目 25 个、续建项目 41 个、竣工项目 20 个,完成固投 22.5 亿元;深入挖掘一二三产等领域项目潜力,做好项目包装储备,建立从 100 万元到 10 亿元以上各梯次项目储
备库,形成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良好局面;实施重大项目专班推进工程,确保盘锦火车站东站区核心区、盘锦奥特莱斯城市中心、辽河国家公园博物馆、开发区南拓区等重大工程落实落地、加快建设。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投促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4.突出企业服务。要以开展“千人助千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清单化抓好各类企业及市场主体的精准帮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力推动融资、资金周转、用工、采购、生产、销售、安全环保等领域问题有效解决,使企业及市场主体留得下、转得灵、发展得好;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目的,奔着问题去、迎着问题上、对着问题干,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确保影响企业及市场主体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清零;要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注重企业感受,体会企业所需,提供企业所要,强化“店小二式”服务,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存在感、安全感。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5.做好对上争取。争资金,吃透学懂弄通中央、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两新一重”、“三篇大文章”、东北全面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辽河国家公园、“一带双创”等各类文件精神,研究新举措、探索新路径、策划新项目、做好项目包装、申报、对接、争取、获批全链条工作,全年完成项目申报 100 个以上,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一般转移支付和转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全年争取资金不少于 15 亿元;争政策、争试点,聚焦“一带三区”、“五大产业功能区”、“六个高质量”等,把向上争取和产业转型紧密结合起来,以转型促争取、以争取带转型,找准结合重点、提前布局谋划,及时跟踪对接,积极做好与中直、省直、市直部门沟通,全力争取各类政策、试点落户。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6.壮大财税收入。控存量,对区内纳税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严防跑冒滴漏;深挖潜,加强与各企业沟通联系,精心做好服务,增强彼此互信,抓早抓小,想尽办法,全力推动各企业域外工程、业务等回归本地结算;扩
增量,抓实街镇零散税源征管,建立完善区街(镇)财税体制,编制街镇税源清单,实施税收征缴分级分片管理,做实税收留成及奖励返还,各街镇全年共新增税收 5000 万元以上;强贡献,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倒逼企业自我成长、加快发展,全年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增长 10%以上,做强国有企业财税贡献能力;重清欠,坚持边扶持、边清欠,全年完成企业清欠 4000 万元。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富祥实业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7.推进债务化解。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控增量、化存量总体要求,拿出足够精力开展融资、化解债务,提前谋划、通盘考虑、清单推进,全年化解债务本息 18 亿元,坚决守住政府性债务风险底线;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借脑生智,深入挖掘资源潜力,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融资手段、丰富融资工具,推动融资工作高效高质运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全年再科学压减“三公”经费 5%以上。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富祥实业
责任单位:各街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8.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标《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围绕“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中介环境、经营环境、服务环境”八个领域监督重点,逐一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形成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开展治理清查;对标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聚焦只提交一次材料、最多跑一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拿地即开工、群众诉求办理等,推出一批特色化、引领性、可复制改革举措,做到全市第一、全省领先;严格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态化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痛痛快快办事,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9.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攻坚解决一批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衣、食、住、行、用”等“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就业、老旧小区及街路改造、停车难、回迁等一批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坚持一线工作法,走出办公室、走街串巷、登门到户,面对面、心贴心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增进感情,推动群众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化解;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标准,主动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雷厉风行、事不过夜、一盯到底,确保每一件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10.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加强“党建引领、智慧治理”一张网建设,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保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对标“六个为零”,全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三管三必须”,压实“四个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清仓起底攻坚行动,确保问题清零、隐患清零、事故为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智慧开发区建设等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等全面完成;毫不放松抓好“人、物、环境”同防,严防死守疫情防控底线。
牵头单位: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网格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严督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1.督办压实责任。围绕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重点督查各部门、各街镇责任机制建立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细节,坚决打通落实“最后一厘米”,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形成牵头明确、举措务实、齐抓共管、压茬推进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督办流程管控。重点督查决策机制建立情况,事前是否对工作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事中是否对工作发展态势进行充分评估,事后是否对工作成效进行充分盘点,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廉洁从政。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
3.督办跟踪问效。建立完善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考评体系,全面考评工作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做实“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强化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绩效发放等方面的运用,通过真督实考,真正考出导向、考出上下、考出动力。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
篇三: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XX 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22〕X 号)文件精神,根据《XX 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促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优化政务环境 1、扎实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流程,明确办理程序,加快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公开公示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
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提升窗口人员综合素质,实现“一窗办理”。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全方位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进一步压减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简证便民承诺制改革,按照“一门式”服务工作要求的“三进”原则:人进、事进、权进,提高“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事项的比例。(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全面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1、推行柔性执法。全面落实交通“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发生地首次被具有管辖权的
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做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黑名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标准归集、公示、报送信用信息,进一步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和联合奖惩机制,重点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超载、安全生产等“黑名单”主体实施跨行业领域联合监管。(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XX 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X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受理投诉举报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结果全公开。(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计划基建股、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
理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XX 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X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进一步优化运输市场环境 1、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严格监管货源单位和涉车企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打击私自改装、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禁止境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损坏公路的现象,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牵头单位:局路政港航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提高交通运输安全防护能力,优化交通运输经营环境。(牵头单位:局安全监督股,责任单位:局运输管理股、局城市客运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XX 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X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规范投诉办理 1、及时受理投诉。建立和完善投诉受理和调查处理快
速反应机制,对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实行快交快办、快处快结,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局机关相关股室)
2、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时刻保持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压态势。对索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等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牵头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具体负责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局属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手段,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关心、重视和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督查考核。我局将定期对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优
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执行不力、落实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四: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dquo;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委编办
县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构建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调高效、机制健全、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根据《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1年法治温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等有关要求,就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浙江示范区为目标,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大力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执法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协同执法”体系,加快形成机制创新、标准规范、数字化建设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格局,打造有温州地区辨识度的执法改革成果。
二、主要目标
推进“大综合全覆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动“条线分管”向“条抓块统”延伸,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一体联动,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效能低等问题,形成职责清晰、队伍精简、高效协同、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到2021年底,基本形成成熟完备的全县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12%以上,全面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金字塔型”执法监管结构。
三、重点举措 (一)建立全覆盖监管体系 1.。
梳理行政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向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形成覆盖全县各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 年 12 月前)对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及时更新调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逐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推进各部门认领监管事项,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覆盖率。(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锚定整治“ 三不管”“ 多头管”。优化政务网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建立内部投诉举报制度,对“三不管”“多头管”问题线索
多渠道收集,消除监管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委编办、县大数据局;时间:2021-2022 年)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时间:2021 年 12 月前)
3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于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局;时间:2021-2022 年)
(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数字化建设 1.。
推行掌上执法全域应用。全面推进统一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和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有效应用,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 100%。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进监管数字化改革,提升监管精准度,形成互联网+执法业务闭环。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实行差异化精准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时间:2021 年)整合信息系统资源,集合执法机关基础自建系统,构建集成式数字执法监管平台。打造行政执法在线运行体系,建设网上证据中心,集成执法检查中取得的违法证据信息,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证据
互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创新执法数字化场景应用。开展掌上端亮证执法(电子执法证)试点,建立电子执法档案,统一归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强化执法数字化“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时间:2021-2022 年)
3. 加快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支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运用试点,统一归集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数据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归集分析,一体推进线上线下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数字化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2 年)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科学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及指标体系,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式”评议,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时间:2021 年)
2. 深化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完善案卷评查标准,建立评查反馈机制,对历年评查中出现的高发易发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实现评查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总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予以整改,实现评查一次、规范一片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时间:2021 年)
(四)加快推进“ 大综合一体化” 执法格局
1. 建立整体执法事项清单。对 2020 年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执行情况开展评估,继续梳理优化,在省级 2021 年综合执法事项范围内,推出县级 2021 年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 年)规范细化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制定部门专业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 年)以统一目录为界面,动态调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部门专业执法事项清单,到 2022 年,基本形成成熟完备的全县执法事项清单,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比例达到 20%以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 25%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
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广实施告知承诺制,贯彻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要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行政处罚种类,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建立裁量依据适用及说明理由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年)
3. 稳步推进基层“ 一支队伍管执法” 。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集中下沉执法事项、力量。完善县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强化县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执法监管计划,管理辖区内行政执法活动、调配使用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府办,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年)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指导,牵头制定办案业务指引,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划转执法事项的指导培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5 年)
4. 全面推行“ 综合查一次”。
制度。减少多头、重复的检查事项,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解决涉企
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到2022 年底,将“综合查一次”作为各部门开展行政检查的主要手段和方式,规范涉企等行政检查和处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时间:2021-2022年)
5.。
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建设统一指挥平台,落实具体办事机构。(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大数据局;时间:2021-2022 年)
6.。
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立项建设、规范应用行政刑事执法衔接平台,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保密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直主要执法部门;时间:2021-2022 年)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统筹配置执法资源,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做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探索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逐步解决执法队伍混编混岗问题,确保人尽其用、履职到位。(责任单位:县委编办;时间:2021-2025 年)根据政府监管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和招录。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时间:2021-2025
年)建立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2.。
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体系和规划。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分层分级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开展执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交流执法经验,分享执法心得,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双提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直有关单位;时间:2021-2022 年)
3.。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待遇保障,从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行为规范、智慧执法应用、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基础保障等方面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推动在执法着装、标志标识、执法行为、技能培训等方面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时间:2022 年)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监督功能,倒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协助,将执法改革工作分阶段按计划落实推进。各有关
单位应将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合力促成部门之间有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执法改革稳步行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任务节点考核机制、矛盾反馈机制、研讨研判机制、整改落实机制、创新试点机制,改革过程中形成制定任务、贯彻落实,出现困难、解决困难,发现不足,整改提升,推行试点、创造典型的螺旋式推进工作机制。
(三)建立激励机制。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扬奖励,鼓励先进。积极推广执法改革典型经验和创新实践。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度表 (2021 年度)
序号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向梳理行政检查事项,形成覆盖全县各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 12 月底前 2 对监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及时更新调整。推进各部门认领监管事项,落实监管责任。
县委编办、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推进 3 优化政务网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建立内部投诉举报制度,消除监管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
县信访局、县委编办、县大数据局 持续推进 4 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平台建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12 月底前
5 对于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
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 持续进行 6 全面推进统一执法监管系统(掌上执法)和统一处罚办案系统的有效应用,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 100%。推进监管数字化改革,提升监管精准度,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实行差异化精准执法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 12 月底前 7 集合执法机关基础自建系统,构建集成式数字执法监管平台,建设网上证据中心,集成执法检查中取得的违法证据信息,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证据互认。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进行 8 开展掌上端亮证执法(电子执法证)试点,建立电子执法档案,统一归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
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县司法局 持续进行 9 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运用试点,统一归集全县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数据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信息归集分析,一体推进线上县司法局、县大数据局、县直有关单位 持续进行
线下执法监督工作。
10 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及指标体系,对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行评议。
县司法局 持续进行 11 构建适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充实配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制定配套法规规章等。
县司法局 持续进行 12 严...
篇五: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22 年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更大力度稳增长保主体的行动方案参考范文为深入贯彻落实 xx、xx、xx 以及 x 市场监管局近期稳定经济增长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助力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大盘,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稳增长保主体七大行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以更大力度打好助企纾困“组合拳”,为进一步稳市场、稳经济、稳预期做出部门贡献。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全面实施有密度的政策宣贯行动
1.汇编政策“一本清”。梳理汇编 xx、xx、xx 市场监管部门各类惠企纾困和释放消费潜能的政策举措,同时,将企业关注度高、咨询频次多的市场监管领域政策解答汇编成册,指导企业更好地运用政策。
2.实施政策“一键查”。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市场监管“政策一键查”智慧检索功能,让企业通过关键字检索,对相关政策、法规、咨询事项“一键掌握”。
3.打造政策“一网通”。建立专利、标准化、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业务领域的微信群,细分重点企业
核心群、政策宣传普及群,将政策精准送到企业身边,为企业提供政策贴身服务,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
牵头处室:综合 与应急管理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登记注册指导处、科技与信息化处、民营经济协会
二、深入实施有浓度的“你点我办”行动
4.“你点我办”解难题。深入推进“你点我办、你评我改”市场监管基层行、企业行、项目行活动,聚焦企业群众自身“难办理”、发展“急需办”、存在瑕疵“办不了”的事项,线上开设“自动点办”专栏,全面开展“帮助办”“加速办”“容缺办”,坚决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5.“你评我改”优服务。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办事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适时调整清单事项,对企业“难办事、堵点事、急需事”自动进入点办程序,对个性问题,帮办到底,对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性解决方案,不断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6.推行一线工作法。针对企业反映的情况,推行“首诊负责制”,工作专班下移工作重心,第一时间现场服务点单企业,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联动解决的,整合力
量、集中攻关,做到企业、群众有需求,市场监管有回应。
牵头处室:人事教育处
配合处室:办公室、综合与应急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三、广泛实施有深度的创业扶持行动
7.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加大证照“不见面审批”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制定“远程评审”服务标准,扩大远程评审核准范围,深化“让证自己跑”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时限平均压缩至法定时限的 20%。
8.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进一步扩大“一照多址”适用范围,探索“一证多址”行政审批改革,市场主体在其登记住所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可以自主选择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
9.大力扶持平台经济。针对众创空间、商务秘书公司、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及其市场主体的证照申请需求,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指导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盘活用好“老字号”、地理标志等本地资源,让特色产品走出 xx,广开销路。
牵头处室:登记注册指导处
配合处室:行政许可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
四、大力实施有精度的“稳链提质”行动
10.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药品进口口岸创建工作,力争年内通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现场验收,获批药品进口口岸;加快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省医药健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成中国(xx)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运行。
11.强化重要技术支持。发挥 xx 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协同服务作用,推进中国计量大学标准化学院(xx)标准创新工作站、国家精细化学品检验中心、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医药健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专业优势,为企业把脉问诊,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12.放大集成组合效益。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瞄准产业链关键节点,深化“政产学研检”合作,提供检验检测、质量攻关、标准引领、计量测试、认可认证、品牌打造、专利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精准服务,建立优势叠加、方便快捷的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机制,打造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一站式”零距离服务模式,助力强链、补链、延链。
牵头处室:药品进口备案管理处(产业促进处)
配合处室:质量发展处、质量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促进处、商标品牌发展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科技与信息化处
五、持续实施有热度的回暖促销行动
13.提振消费“大礼包”。大力开展“祥泰之州·温暖有爱”等刺激消费主题活动,通过优惠促销、“折上折”回馈、消费“最燃”企业评选等措施,激发商家和消费者参与热情,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4.深化食品安全“阳光”系列工程。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致力打造食品安全“阳光”系列惠民工程,年内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突破 300 家、“阳光厨房(食堂)”突破 1700 家、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突破 60 家、“阳光食坊”食品小作坊示范点突破 100家。建成以 xx 苏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批市场快检结果“全城通”平台。
15.大力开展“祥泰”系列创建。推进实施“祥泰冷链”“祥泰餐厅”“祥泰药房”等“祥泰”系列创建。推动冷链系统追溯范围扩大至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实现闭环溯源。年内创成 100 家“祥泰餐厅”、60 家“祥泰药房”,引导市民文明健康就餐,打造药店监管 xx 模式。
16.全面提升“泰有品”品牌知名度。将地理标志品牌作为推动消费升级的重要增长点,深化“一镇一品”地理标志挖潜工程,建立健全“重点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培育”“老字号•非遗”数据库,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和保护,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竞争新优势,让地方土特产“有名有姓”走向市场。
牵头处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配合处室: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商标品牌发展处
六、积极实施有温度的柔性执法行动
17.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适用规范,推出首次不罚、减轻处罚、免于处罚“三张清单”,明确救济方式、简化程序途径、加强规范约束。对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属于首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具备整改条件的市场主体,以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指导书、合法经营承诺书置换《行政处罚决定书》,切实提高执法包容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
18.建立新经济容错纠错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内的市场主体,设置监管“包容期”、
纠错“观察期”、处罚“缓冲期”,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书面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19.建立健全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加强信息研判运用、推行企业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守信激励等系列制度,完善基于企业信用等级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让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建立并完善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重返市场。
牵头处室:稽查处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信用监督管理处
七、依法实施有强度的权益保护行动
20.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为载体,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纵深开展。年内实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突破 310 家、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总量突破 6000 家。
21.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成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工作小组,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和辅导,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工作,实现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快速维权。
22.强化商业秘密保护。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厉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和打击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彻底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
23.加大涉企违规收费的治理力度。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坚决杜绝信贷、助贷、征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打通降费惠企“最后一公里”。
牵头处室:反 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配合处室: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知识产权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处、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处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工协作,完善监管方法和服务手段,及时总结宣传工作做法和经验成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找出根源、对症下药,做到情况清、问题明、服务优,确保各项行动举措落地见效。市局稳经济增长保市场主体工作专班及下设综合协调组、梳理交办组、跟踪督查组要梳理汇总市场主体遇
到的困难问题,形成工单、分办处理,并跟踪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质效。
篇六:柔性执法活动方案
篇 2022 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及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一:2022 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以”法治人社月学越清,普法维权月讲越明”为主题,进一步扩大人社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的知晓度和社会覆盖面,制订 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度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法治宣传教育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方面从增强自身内功入手,全方位提高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另一方面采取送法入企、法律援助困难群众、柔性执法等实际举措,展示人社队伍良好形象,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
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人社部门执法(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一)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活动。落实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党支部党课学习等制度,组织开展”人社领导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政策每月学”活动,提升领导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开展领导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结合局职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法院庭审直播活动,组织集中观看网络庭审直播,或在直播结束后于年内适时组织观看录播视频,以推动领导干部职工每年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一线执法人员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并参加法制学习培训,促进人社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形成常态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变成引导。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经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信访事项处理等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况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让人民群众在办理人社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彰显人社温
度。
(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以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
(五)利用媒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工作,发挥以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发挥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对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力度,创新传统媒体普法的方式方法。印制实用性强的宣传单张、小册子等宣传物品,标印各种经办流程、经办须知和查询电话等信息,免费向群众发放,在局大厅播放法治宣传教育标语。
(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 2022 年 xx市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
(七)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文件栏目维护完善,及时公布市级人社社保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信息。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加快建设覆盖全市村居人社用工招聘公告栏。在全市 X 个行政村建设 xx 人社企业招聘信息公告栏,促进就业,使招聘岗位信息直达基层、农村,切实打通线下招聘最后一公里,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
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单位)是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人社系统领导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政策每月学”活动工作清单、局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安排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请各科室(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后,及时向新闻媒体报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稿,并于每月 22 日前将活动情况数据统计和相关活动图片、活动方案、活动情况说明(500 字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等图文材料报至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篇二: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 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XX区人民政府 2021 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依法履行政府财政职能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XX 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牵头负责的二项法治政府工作任务:
(一)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区政府积极鼓励各镇、经开区、区直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购买,提高服务质量,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呈逐年增长趋势。20XX 年、20XX 年全区分别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XX 个和 XX 个,全年分别支出 XXX 万元、XXX 万元,分别占财政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XXX 万、XXX 万的 XX%和 X%;2021 年,全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XX 个,预算资金 XXX 万元。
(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我局为确保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到
位,2021 年预算安排行政执法经费 XXX 万元,(其中:法治建设预算安排工作经费 XXX 万元、法治宣传教育预算安排经费 XX 万元),为XX 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经费保障。同时严格监督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落实责任
(一)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证件年审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对单位新申请人员一律实行专业法律培训考试。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把握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健全完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平台数据录入,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清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及时录入平台,实行“零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坚持重大仲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提高仲裁裁决的准确性,努力减少和消除行政争议。
四、2022 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 2022 年我局牵头负责的二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1、确保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到位,进一步严格监督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执行;2、有序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
(二)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定。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备案和清理规范性文件。
(三)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法治宣传教育,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宣传财政部门所涉及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