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篇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领导班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
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
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
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
(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
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篇二: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以下是 PINCAI 小编收集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准则》《条例》),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商丘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全会以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之后,使“四个全面”都分别通过一次中央全会进行了研究部署,形成了完整严密的整体设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刻阐释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努力方向,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障。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2 月 26 日,省委召开十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省委书记谢伏瞻对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行总体部署。我们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地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行动,使之转化为推动商丘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大动力。
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在思想政治建设上从严从
实,着力在作风建设上长抓常管,着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选优用好,着力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强基固本,着力在惩治腐败上利剑高悬,着力在制度体系建设上探索创新,把严的意识、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贯穿党的建设始终,加快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坚持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从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明纪律、维护核心、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这是第一政治要求、第一政治责任。必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必须坚持“四个服从”,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
路线全过程,使各项决策和各方面工作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商丘市情、符合人民意愿。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全市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好产业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新型城镇化“四张牌”的要求,更好肩负起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决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严禁党员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等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对党忠诚、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组织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反对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
(二)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从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改进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牢牢把握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加强各级党校培训教育力度,把理论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主课程,打造党性教育特色平台。注重在复杂环境中、艰苦条件下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主战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打赢“攻坚战”最前沿接受锻炼、经受考验。完善党性教育制度,制定和落实加强和改进党性教育的意见。持之以恒加强道德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切实做好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传承红色文化基因,建设具有时代特点和共产党人鲜明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健全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测评体系和诚信档案。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理论工作平台作用,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研究阐释。切实抓好新闻媒体、高校、社科机构、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决不给错误思想传播提供任何渠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商丘故事,提升商丘形象。把党管媒体原则和新闻出版行政法规充分贯彻到网络媒体管理之中,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力度,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营造繁荣清朗网络空间。
(三)坚持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着力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委(党组)集体领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重要议题预告、重要决策咨询等制度,实行重大
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集体决策形成后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领导干部要严格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准把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和地方当成“私人领地”。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党委(党组)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坚决反对党内称呼庸俗化、江湖化。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健全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拓宽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建立健全换届提醒、到会指导等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自觉参加组
织生活、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带头讲党课制度,每年至少在所在党支部或到基层党组织讲一次党课。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党员干部要严于自我解剖,经常对照党章党纪、对照先进典型找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切实加以整改。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的纷争。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互相批评变成互相吹捧,坚决反对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守原则、亮明态度,该批评的批评,该纠正的纠正。
(四)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打造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从严选人用人。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以事择人、以岗选人,综合考虑人岗匹配度,严格确定人选卡点,科学精准选拔干部。坚持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既重政绩又重政德,大力选拔使用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拉关系、埋头苦干的干部,坚守正道、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坚决不用。健全选任机制。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机制,把好选拔程序关、资格条件关、用人纪律关。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纪律检查机关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制度。探索领导班子成员实名推荐干部的办法和差额酝酿党政正职等关键岗位干部的办法。逐步推行干部调整“三听三酝酿”制度。完善“三考一库”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日常考核、完善年度考核、改进任职考察,建好用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确保风清气正。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各个环节,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看”,巡视巡察结果“凡提必用”。对用人失
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持续整治“三超两乱”等问题,经常性开展“四唯”取人问题监督检查,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完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决克服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自觉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不得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激励担当作为。坚持事业为上,突出选优配强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强化优秀年轻...
篇三: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民主生活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2017-02-17 浏览:分享人:毛固士手机版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
“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
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
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关于从严治党的一些建议
一、抓好三个群体的教育管理
1、抓好普通党员这个基础群体。
普通党员是我们党干一切事情的基础,没有他们,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从严治党的第一点就是抓好这个群体的管理。
普通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把党员身份当成找工作、晋升的优势条件,而不是当成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的推动力;二是对党组织的各种活动比较反感,特别是对于一些从事业务工作或者企业的同志,通知他们学习、搞组织生活、
交心得体会,感觉好像是没事找事,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工作,不是很配合。有些党员甚至连党费都不愿意交,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经济收入不是很好的状况下,要屡次动员,收党费的同志说很多好话才交;三是党员们普遍没有归属感,觉得党组织平时想不到他们,搞学习、有工作任务的时候才想到他们。
建议:一是通过教育树立他们的“身份意识”。可以采取一些党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比如这此次我们看的纪录片《信仰》,很多同志都看得热泪盈眶,真的被那种对党的信仰触动到了。比如让党员去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把党员志愿活动真正开展起来。二是要严肃组织生活,要监督每个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要真正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重大决策要征求普通党员意见,做好党务公开。要让每一个党员都知道自己是有组织
的,是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的。
2、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核心群体。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中绝大多数是党员,也是党员中的优秀人员。
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绩观有偏差,讲当前不讲长远、重业务不重党建;二是为官不为,贪图安逸;三是工学矛盾突出,很难达到培训要求。
建议:一是考核评价干部要更加科学,要对一些看似政
绩不明显,但是沉得下去,能踏实干事、为民服务的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二是干部梯队培养要加强,要把任现职干部对后备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出来;三是要把以工带学和脱产培训结合起来,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
3、抓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群体。
党的具体工作,还是靠他们。
党组织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很多书记是半路出家,以前是业务干部,理论水平也比较有限;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心里都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反正就靠写写材料,抓得不实;三是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大,特别是很多基层书记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
建议:一是要严格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不能觉得党组织书记是个闲职,把能力水平不高的干部安排在这个岗位上,组织部对此应该严格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对党组织书
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至少一年要有一次培训。
二、把党务工作的“虚口号”转化为“实指标”
党建工作在大家心里都是“磨嘴皮子”的,不像业务工作有那么多必须完成的指标。很多党组织平时不做什么事,到了检查考核的时候写一个漂漂亮亮的总结,准备一大堆工作资料,也就应付了事。
所以,要真正从严治党,从严的考核是必须的。而从严的考核也就必须要科学的、严格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建议:1、把党建工作的指标尽量量化。比如:党员学习一年多少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年多少次、与党员的交心谈心一年多少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一年多少次、干部培训一年多少次等等。
2、可以推行项目化的考核办法。一个党组织一年可以
设立 1-2 个党建工作项目,向上级党组织审批立项,然后根据项目方案、步骤进行推进,最后通过项目推进的程度、效果、党员群众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比如:我们市政局在群众路线中开展的“城市管理大家谈社区院坝会”就可以搞成一个项目,建委创立的“红心驿站”也可以搞成一个项目,这些项目是实实在在的,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取得了明显效果的,不是写个总结,做些文字材料就反映得出来的。通过这种形式来考核,更实在一些。
3、党建工作是否可以跟民调一样,作为一票否决的考
核项目。
三、要在敞开大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
从严治党,说起来是党内的事,但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党更好的服务群众,所以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参与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1、从全区的角度建立接待群众、处理群众投诉
的制度。改变现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缺乏统筹的局面,同时,对接待群众态度生硬,对群众投诉不认真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还是要有惩处机制。
2、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民调方式。民调不能 100%说
明问题,但也不能不要,这毕竟是体现群众对党的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但怎样让民调选择的群体更科学、设置的问题更合理、参与民调的人员素质更高、民调结果的适用更有效,这些应当是我们在从严治党中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3、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适度的做好宣传。可能我们现在的宣传力度并不小,比如我们局里,一年宣传了几十次,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好像还是不够了解。这是我们宣传的方向和阵地出了问题。我们大多是在简报上宣传,在市、区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但其实老百姓现在很少看这些,基本上是领导在看,我们应当探索老百姓喜欢的,比如网络宣传、进社区宣传等方式,并把度把握好,把角度选好。
按照本次民主生活会要求,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今年以来,我认真参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通过比较对照,认真查摆自身在“不严不实”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明
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坚定理想信念不够足,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一是修身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标准不高。坚定理想信念不足,对一些歪曲事实的不良言行没有旗帜鲜明的立即制止。中华传统文化经典阅读较少,缺少对中华文化的深层次理解,不能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要求自身。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眼界低,固步自封,束缚了发展;二是律己方面。“官本位”的思想有所抬头,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滋长,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弱。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对于重点工作、难度大的工作不愿意积极主动承担,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虽然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对于社会上的不当言论和消极现象抵制不够,党员意识、政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是用权方面。严以用权的意识不够强,自己从基层到今天的岗位,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不认为自己会在用权不严方面出现问题,也就没有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严以用权上,疏于对自己在用权方面进行反省和自律。为民用权办事的力度不够大,对民生问题关注比较少,没有真正潜下心来,研究民生问题,尤其是对包扶的村屯,也多是派副职到村里,通过村两委了解一下情况,为村里解决道路维修、栽植树木等问题,
真正帮助村里研究村民脱贫致富比较少。用权的科学化程度不够高。在决策时,主动深入基层倾听比...
篇四: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条例》始终。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
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
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以点带面。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
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多种监督并重,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
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
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四,责任多管齐下,倒逼监督落地。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第五,内外监督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
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
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校(以下简称华能党校)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办学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立校和从严治校,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党校工作的着力点,作为党校教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党性教育,强化理论教育,突出能力培养,严明纪律规矩,规范支部生活,致力于将党校打造成为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模范样板。
深化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党性修养的难点在于知行合一,党性教育的重点在于筑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补足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华能党校始终将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线贯穿到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致力于引导学员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
及时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一是及时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辅导,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党校正在进行的全面从严治党教学内容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结合起来,贯穿到专题辅导、自学讨论、研究报告、学员讲坛等诸多环节,使六中全会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二是组织学员赴井冈山干部学院、焦裕禄干部学院等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专题、体验、访谈等方式组织教学,注重感性的体验和理性的升华相结合。三是拓展和借助优势教学资源,认真做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大案要案分析。
华能党校不断研究探索党性教育的实现形式,在教学实践中摸索出了“五个结合”:将理论学习和模范人物的学习结合起来,将正面的引导和反面的警示结合起来,将个人的自我反省...
篇五:管党治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方面的意见建议对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方面的意见建议
对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方面的意见建议 2017-02-09 浏览:分享人:宋军一手机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提供到的关于对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党方面的意见建议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落实“两个责任”,关键要用好追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武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落地。
把握“两个责任”的问责情形。《问责条例》列举了 6种问责情形,其中第 3 种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其他几种情形(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也都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坚持把《问责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
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都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发挥问责案例的警示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坚决查处了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典型。例如,严肃问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2016年8月,中央又通报了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随着《问责条例》深入实施,问责会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利用这些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能不能用好问责利器,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党组)敢不敢较真碰硬、有没有战斗性。要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党委问责带动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勇于铁面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效应,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今天下午,市委召开县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对 2016 年各县区和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主持会议并作点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惠新安、市委副书记雷杰和市委常委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崔海涛到会指导。
各县区、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在听取述职后,王文涛作了集中分析、逐一点评。他指出,从述职情况看,大家紧紧围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讲履职情况,找问题不足,查原因根源,谈改进措施,有事例、有分析,有思路、有对策,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管党治党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推进工作的思路措施进一步明确。
王文涛就推进各级党委书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讲了意见。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级党委书记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牵头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规划、推进计划、工作机制和办法措施,每年确定应当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要牵头抓好投入保障,切实解决好经费、场所、政策等基层保障难题,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多到工作薄弱的地方调研指
导,每年亲自解决几个具体问题。要定期抓调度、抓督查、抓落实,经常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交任务、压担子,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王文涛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加强分析研究,列好清单,抓住重点,精准发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有新的势头、新的突破。在农村,要切实加强“两委”班子建设,提前搞好排查摸底,加大后备干部储备,推进人才返乡创业,为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工作,强化管理考核,在服务脱贫工作中更好地发挥生力军作用。在街道社区,要大力推进区域化党建,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有条件的区可以建立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整合辖区资源,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在“两新”组织,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依托组织部门设立“两新”党建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要以楼宇、园区、市场和商圈为重点,健全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加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力度。在机关,要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丰富拓展党建工作载体,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服务中心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服务省会“四个中心”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国有企业,要抓好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
量等重点任务的落实。要继续扎扎实实推进村(社区)协商民主,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协商联动机制。
王文涛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健全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整体格局。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纳入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建立基层党建“大督查”机制,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集中进行观摩交流和巡回督查。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抓基层党建成效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评先树优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实在、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完善“四看一听”选人用人机制,支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创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推动“四个中心”建设中敢闯敢试、攻坚克难,在全市形成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惠新安在点评中充分肯定了我市党的建设工作和各县区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职责述职情况,指出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对做好下一步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结束时,与会人员对县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评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
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一、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陆续推进并形成了治国理政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要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自身建设搞好,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当前,治党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组织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跑官要官、各自为政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盛行。这些问题的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落实力度不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全面从严治党,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
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当前,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腐败程度上看,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系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不断发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 “小官大贪”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有些人还在顶风作案、我行我素。从特点上看,非常“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内和体制外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渗透,严重危害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落实主体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更为重大。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从严治党,汇聚全党之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责无旁贷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非常清楚地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的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
二、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
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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