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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市级)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精神,更好发挥绩效评估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确保党***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使绩效评估成为贯彻落实党***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绩效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绩效目标设置回应人民期待,绩效评估过程便于人民参与,绩效评估结果让人民满意。
——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数量与质量、结果与过程的关系,提高效率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范围
(一)各区县(市)和六区。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分为两类:各区县(市)为一类;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湖旅游度假区、x湖和x洞庭管理区、xxx旅游管理区为一类。
(二)市直和***、省驻常有关单位(见附件5)。市委、市政府直接评估的市直和***、省驻常单位,分为党委和群团工作机构、经济发展部门、社会发展部门、司法执法监督部门和***、省驻常单位x个组别。
(三)委托评估单位(见附件7)。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的绩效评估,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参照本方案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方案报市绩效办备案,评估结果报市绩效办汇总。
(四)市直部门管理单位(见附件6)。由主管部门参照本方案制定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方案报市绩效办备案,评估结果按要求报市绩效办汇总。
(五)省级园区(见附件8)。各区县(市)省级园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由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方案和评估结果报市绩效办审核和汇总。评估等次和结果运用,参照六区并结合其管理权限等实际情况执行。
三、评估内容
在抓好常态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考少考精、考准考实,设置科学规范的评估指标体系,体现评估工作实绩、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
(一)指标依据。主要根据党***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要点、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点等)确定指标。
(二)指标设置。各区县(市)和六区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即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党的建设、社会稳定和应急管理、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和创先争优(指标框架见附件1、2)。市直和***、省驻常有关单位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即业务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小康建设、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依法治市(指标框架见附件3)。
(三)指标计分。各区县(市)和六区年度绩效评估实行xxx分制,六区体现个性化指标评估;市直和***、省驻常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实行xxx分制。
四、评估方式
(一)加强日常评估。加强对目标任务进展的日常评估,不搞年底扎堆考核。所有实地考核需报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对进展异常或毫无进展的情况进行问询、督促、通报。依托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党政协同办公平台,整合部门数据,简化考核流程,量化考评结果,确保公开透明、简洁高效。
(二)精简专项考核。将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作为专项考核,得分结果折算成绩效评估得分。将“一票否决”事项作为扣分事项,适当提高权重。
(三)加强部门协同。由市委办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总体协调。各绩效评估单位要服从大局,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共同落实全市绩效评估各项工作。
(四)做好年终评估
1.数据采集。各单位于2020年x月x日前将指标任务完成自评情况(含数据采集单位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上传至绩效评估信息平台。市直数据采集单位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各单位的自评情况及佐证材料,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与评分,并于2020年x月x日前,将评分数据和扣分事项详细说明报市绩效办。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要求,各数据采集单位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要公道正派、敢于担当。除个别限制性指标外,年终未能提供差异化评分结果的,扣除相应数据采集单位年终绩效评估分值。评分数据报市绩效办前,应由数据采集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核,或向被评估单位反馈公示,确保准确、公正。
2.加分与扣分。区县(市)和六区创先争优具体情形和标准见附件1。市直单位加分、扣分具体情形和标准见附件4。存在加分事项的单位,必须于2020年x月x日前向市绩效办申报,由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2020年x月x日后申报的计入下年度绩效评估。
3.结果汇总。市绩效办根据各数据采集单位提供的数据,汇总得出绩效评估初步结果,经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五、评估等次
(一)区县(市)和六区等次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x个等次。根据年终绩效评估得分情况,由高到低分类评定。x个区县(市),分别按优秀x/x、良好x/x的比例确定优良单位;六区,分别按优秀x/x、良好x/x的比例确定优良单位。绩效评估得分不足xx分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局工作的,经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评定为较差等次。
(二)市直单位等次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x个等次。根据年终绩效评估得分情况,按参评单位总数x/x的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单位(***、省驻常单位评估等次比例单独确定)。先从每组产生良好及以上单位,优秀等次指标不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分到组。每组得分排名第一的、年内受到党***或国务院表彰的,且无取消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资格情形的,直接评为优秀单位;党委和群团工作机构中市委常委担任主要负责人的单位,绩效评估得分在本组排前xx%的评为优秀等次。其余单位根据综合得分按单位数分类评定等次。绩效评估得分不足xx分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全局工作的,经市绩效评估委员会研究,评定为较差等次。
落实省绩效评估指标任务不力、结果在省内同组排名靠后的,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市直部门管理单位等次确定。市直部门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单位只有x个的,其评估等次按不高于主管部门评估等次的原则确定;有x个及以上的,按x/x的比例推荐良好及以上等次,良好以上等次数额每达到x个可以从中推荐x个优秀等次。按比例推荐良好以上等次出现小数位,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推荐优秀等次出现小数位,如果主管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小数位按进位法取整。
六、结果运用
(一)绩效改进。加强问题改进,实行“即知即改”。对督查评估、日常监测、群众建言、查访核验等途径发现的问题,下发《绩效改进通知单》或《问题预警提示单》,督促整改落实。
(二)绩效奖励。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各区县(市)和六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区县(市)、六区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其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xx%;区县(市)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奖励xxx万元、xx万元;六区被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分别奖励xx万元、xx万元。市直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xx%;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发放工作人员年度绩效奖金的依据,按照优秀单位发xxx%,良好单位发xxx%,一般单位发xxx%,较差单位发xx%,在政策范围内分等次发放,奖金按现有工资渠道安排。年度绩效结果排名全市最后一名的市直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奖金按xx%比例发放;较差等次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直接责任人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市直部门管理的科级单位按主管部门的标准核定绩效奖金。
落实省绩效评估单项指标任务排名情况,与落实省绩效指标各责任单位绩效奖金发放直接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绩效问责。对区县(市)和六区、市直单位,根据全市排名(按不同序列)和评估等次等情况,分别采取降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取消单位正职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先评优资格、约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及其他组织处理措施进行问责。评估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1.区县(市)。排区县(市)最后一名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党政正职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连续x年排区县(市)最后一名或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下调xx%且党政正职不得推荐为优秀等次;连续x年排区县(市)最后一名或连续x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提请市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
2.六区。排六区最后一名的,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下调1x%且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x年排六区最后一名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连续x年排六区最后一名或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问题严重的提请市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
3.市直单位。一般等次中同组排最后一名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优秀等次比例下调xx%且党政正职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x年同组排最后一名或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市委、市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连续x年同组排最后一名或连续x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提请市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岗位或采取其他组织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