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xx县普惠金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监发〔2017x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开展好xx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供大家参考。
全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 中国保监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xx县普惠金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x监发〔2017x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开展好xx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金融服务水平,助推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出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按照“持续发展、惠及民生、市场主导、稳妥推进、结合县情、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全县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基本实现乡镇一级银行网点和金融服务、建制村一级基础金融服务“两个全覆盖”,金融服务知晓度、可得性、满意度明显上升,投诉率明显下降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机构短板
1、协调筹建农发行xx县支行,研究提出农发行xx县支行开业后为我县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和服务,在县城、乡镇及以下合理布局,加大对空白金融服务行政村各类电子机具布放及人员配置,并及时解决电信(移动)网络未覆盖问题。(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电信局、各金融机构)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倡导采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技术降低服务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4、充分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的作用,积极发挥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在农户信息采集、信用培育、信用评级、宣传普及、业务代理、产业对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产业互助社;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5、规范小贷公司业务发展,协助中和农信在我县注册成立一家省级小贷公司。县金融办加强与省州金融办、省小贷协会衔接沟通,研究提升我县小额贷款服务能力的具体策略和措施。(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二)夯实政策基础
6、协调上级人民银行在安排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时适度向xx县倾斜,用好扶贫再贷款比支农再贷款利率更优惠的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7、学习借鉴其他地方试点经验,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政策研究。县金融办联系相关部门,掌握我县“两权”确权登记工作进展,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国土局)
(三)完善服务体系
8、逐步规范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管理和运营,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担保服务模式,为发展特色产业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9、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协调特色产业纳入保险险种,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有效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规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各保险公司)
10、积极探索股权融资,推荐符合条件、普惠“三农”的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11、借助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金融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对xx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等民生工程项目的信贷投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12、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指标。争取各银行加强“三农”客户信贷支持,重点支持xx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满足“三农”客户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13、加大金融机构“创业贷”等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对未就业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和妇女发放小额贷款。(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邮储银行)
(五)创新金融服务
14、探索致富能人引领、龙头企业带动、银政合作指导等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开展“银政、银企、银税、银保”等合作模式,发挥其普惠性和特惠性优势,降低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金融机构)
15、积极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送金融服务入户”工程。(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金融机构)
(六)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16、充分发挥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金融机构)
17、结合每年五月份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社公共宣传栏,多层面、广角度、持续普及金融知识,重点针对全县低收入人群、创业人群、残疾劳动者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丰富其金融知识,提高其金融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文广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县政府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电信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县金融办要认真研究国家普惠金融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由县金融办牵头,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符合县情实际,并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试点工作。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指定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抓好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并安排一名干部为金融工作干事,指导各村便民金融服务点的工作,每个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点要选配一名“金融服务明白人”,为村民进行金融服务指导。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发挥在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指定一名联络员,并成立各自单位的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小组,分片包干,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把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对相关工作人员,县金融办要视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全县普惠金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发挥实效。
(五)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互相之间的协作,共同形成工作合力。县金融办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协调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按照普惠金融工作要求,按任务、按时间、按进度开展各项工作。
(六)加强舆论宣传。宣传、文广部门及时梳理、总结xx县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工作成效,通过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七)加强考核考评。县金融办要按照普惠金融试点工作“六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研究建立一套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各乡镇、各金融机构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金融办,普惠金融试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纳入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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