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X县检察院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坚持以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重点,以助力县域治理、行政执法、乡村发展法治化为目标,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开展常态化联系,争取行政机关对监督建议的主动配合,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执行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引导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堵塞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方式,有效避免涉诉矛盾的发生和扩大。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转变工作思路,构建多元化检察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加强对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着力从只注重裁判结果监督、实体违法监督向裁判过程与裁判结果监督并重、程序违法监督与实体违法监督并重、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并重转变。建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的多元化衔接机制,并加强检察监督与其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矛盾化解机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开展。
(二)强化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审查,规范司法审判行为。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审判活动和审判人员的行为进行精准监督,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X件,向人民法院提出监督检察建议X件,人民法院采纳率100%。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规范了司法机关的审判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三)强化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构建多元监督格局。针对非诉执行案件、重点监督“裁执分离”类型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尤其是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决定的执行情况,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法律文书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违法执行和解、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情形以及其他执行机关是否存在不及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的情形。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监督职能,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X件,提出监督检察建议书X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X份,被监督机关建议采纳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和谐稳定。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化解矛盾助力执行和解。在执法办案中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和解等工作。引导当事人用采取合法正当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引导司法机关、被监督单位堵塞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方式,有效避免涉诉矛盾的发生和扩大。2020年以来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X件,使长期讼争不决的行政案件得以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
(五)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和公众合法权益。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对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工作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X次,提出诉前检察建议X件,对已办的X起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时督促其追缴税款及滞纳金,报请省院后办理终结;
针对人防易地建设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X件,督促人防部门追缴易地建设费X余万元,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其中,对办理的李某污染环境案和赵某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后,积极敦促被告人缴纳环境修复费用X万元,督促无害化处理废油泥及镀锌废水污染物X余吨,确保被污染区域环境及时修复。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认识还不充分。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深入,特别是在加强综合治理方面,思考谋划还不够,服务保障大局的质效有待提升;
二是行政监督案件目前还主要集中在非诉执行和审判程序违法领域,化解行政争议,针对行政裁判内容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数量少、线索少。三是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社会认知度还比较低,在具体监督工作中还有不理解和不接受的现象存在,有些行刑衔接机制还没有有效落实;
四是在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还不到位,加强内部与外部协作还不顺畅,在推进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手段综合,最大限度激发治理“联动效应”“共生效应”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五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队伍素质与检察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履职能力上还存在一定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夯实工作发展根基。强化政治能力建设。把忠诚教育摆在第一位,强化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肃办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订单式”培训、“办案+研究+培训”定制化培训,让干警有实实在在的收获和提高。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深入挖掘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业绩突出的办案人才,积极发挥行政检察核心团队引领作用。
(二)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益。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生物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扶贫、质量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办案力度,提高治理效能,拓展监督领域,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的发展。
(三)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加大行政生效裁判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强化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裁判执行监督,争取案件办理实现新的突破。不断拓宽案源渠道。积极稳妥适用依职权监督,有效解决特定情形下当事人个体因受不当干扰无法获得权利救济的问题。加强案卷审查和调查核实,找准原判错误,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准确运用法律政策,对违法事实实施精准监督。
(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核心任务,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贯穿于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准确把握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范围,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争议化解的根本要求,坚持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化解为主体,重点瞄准诉讼程序终结后,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等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检察产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采取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措施,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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