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组织建设
20**年,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按照《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办发〔2018〕38号)的要求,**市纪委监委开展了全市市管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按照职能相近、方便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原则,设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监委负责的工作格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共配备行政编制30个,并入市纪委监委编制总数。**市纪委监委合理调配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才资源,使干部队伍在知识、专业、年龄等方面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配备。目前派驻机构共设置纪检监察组10个,监督覆盖市直单位52个,实现了对所有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3人,其中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副职)、副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科员1人。实有人员共23人,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4人,30岁以上3人;从学历上看,本科及以上6人;
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8人,三年以上6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制度,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责提供制度遵循。一是建立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工作分工机制、监督检查室指导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机制。2022年初,制定了《“派驻工作突破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设施保障、内业管理,以及监督执纪和依规审查调查程序等要求。打造了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内业管理示范点,通过统一材料目录、卷宗分类归档、文化图版更新等手段树立样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了内业档案管理。二是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派驻监督职责细化为5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划定了监督工作责任田,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可操作依据。三是实行“一报告三例会”制度,加强了对派驻机构工作的调度和指导。“一报告”即每月报告上月工作完成和推进情况、本月工作计划;
“三例会”即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研讨会、年度述责述廉大会。
(三)发挥“探头”作用,履行监督主责
围绕派驻机构权限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主责主业,发挥了“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突出派驻监督政治属性,把督促落实”两个维护”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导向,对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盯紧各项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督促着力纠治站位不高、谋划不周、措施不细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开展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分析调研,指出在政治理论学习、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为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打牢基础。
二是做实日常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抓早抓小,擦亮日常监督探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等方式,对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进行日常监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咬耳扯袖谈话等,动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工作和思想状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盯紧重点对象,把驻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作为监督重点,组织书面述责述廉;
嵌入关键领域,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局办公会等,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议题决策过程的现场监督;
守好重要节点,节前推送廉洁过节信息,节后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对存在慵懒散慢浮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18至今年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235次,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246人次,进一步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
三是把准专责监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守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传达学习、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各驻在单位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健全完善与驻在单位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为有效履行监督专责、压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遵循。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第一时间会同驻在单位传达学习中央、省、牡市、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工作部署,共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跟踪监督上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督促驻在单位深入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推进指导性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运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跟踪整改问题53个。
四是强化执纪审查调查,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区域划分、整体平衡、便于指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建立“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深挖细查,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至今共处置问题线索2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批评教育帮助63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思维,持续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打造高质量派驻“尖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思想上毫不动摇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行动上毫不迟疑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眼派驻干部专业化素养提升,加强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2018年至今组织参加省纪委各类专题视频培训、全市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173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派驻机构干部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文明安全办案、规范执纪执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为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2年2月至5月,按照**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行合一4+2工作机制”要求,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带领调研组深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驻在单位,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实地调研,通过与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组织驻在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个别派驻干部勇于担当精神不够,有怕得罪人思想,上门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创新谋划工作不多。二是监督能力还有所欠缺。个别派驻干部知识结构单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储备少,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监督方式还不够丰富。方式方法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等程序监督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多是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是监督重点还不够明晰。对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掐得不准,难以有效提升监督效能。五是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驻在单位党委(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容易出现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结合“派驻工作突破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从优化派出机构资源配置、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实做强派驻机构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监督底气。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对新调入干部做到“逢进必审”,坚持“逢调必谈”。优化队伍结构,引进熟悉审查调查、财政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保障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人员比重。注重“以老带新”,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方式,“老骨干”帮带“新干部”快速成长。发挥派出机关后盾作用,打通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增强派驻干部对派出机关的归属感。
(二)创新监督方式,抓住监督切口。畅通谈心谈话、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巡察、媒体舆情等多种渠道主动监督。注重与组织、信访、财政、审计、巡察、以及信息技术等部门联动监督;
注重巡察、专项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现问题跟踪整改监督;
注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位高频次明察暗访监督;
注重开展“互联网+”监督模式、“大数据”监督,攥紧监督“拳头”,提升监督的实效性。
(三)突出监督重点,把准监督关键。抓实日常监督,做到纪律教育零死角,化解苗头零遗漏,线索处置零差错,违纪问题零容忍。着力重点监督,重点关注重要岗位的关键少数,特别是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外工作的干部和历练不够的年轻干部,提升监督的精准度。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建立培训机制,组织集中培训、定期轮训,加强派驻监督能力建设。从培训形式上,组织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解读、派驻工作做法经验交流、工作实务分类辅导、专题领域互动学习等形式的学习培训;
从培训内容上,组织开展财务、计算机、法律专题培训等,拓宽业务知识面,了解禁止性事项和负面清单;
从培训重点上,侧重掌握并熟练运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路径方法,为派驻监督发力充电蓄势。
(五)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履职尽责。按照“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思路,陆续出台派驻监督工作制度,为履行职责提供操作指南。在监督执纪方面,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通过组织部门干预、制作职责图板上墙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是代表派出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职能定位;
健全完善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做到监督有据可依。在日常运行管理方面,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加强派驻监督亮点工作考核,督促探索形成更加丰富可行的监督方式;
按照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权限,将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引导被监督单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在干部管理方面,紧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问责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派驻人员以自我革命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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