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2021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增强企业发展信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夯实产业质量基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作出市场监管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确保***、省及市级层面确定的533项审批改革事项落地落实。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释放和运用各类场地资源,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激发市场投资创业活力,确保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0万户以上。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以承诺方式获准进入的市场主体进行守诺核查,及时跟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风险积累,让市场主体守承诺、知敬畏,真正实现宽进严管。坚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进联合抽查常态化,全年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企业总量3%,随机抽查事项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1+N”模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实行差别化抽查检查,提升抽查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海关、外汇、统计等部门“多报合一”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企业年报率100%,全市企业2020年度年报公示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法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推动经营异常名录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在更多领域进行限制或禁入,规范实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依法做好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的吊销工作,组织开展年度无证无照综合治理。
(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功能,提升帮办、导办服务水平,全面实现设立登记与公章刻制、发票与税控设备申领、员工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发件”,并实现“分时、分次”办理,完善企业网上注销专区功能。探索推行登记审批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登记审批水平。
二、坚持监管执法主责,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五)加强公平竞争执法。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优化和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和提高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和效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类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企业,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起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的积极作用,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六)加强价格监管执法。持续整治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一般工商业用电转供电主体加价收费问题,切实做好多收费用清退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持续推进重要民生物资价格监管工作,强化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监测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异常波动,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七)加强网络监管执法。深入推进2021网剑行动,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对外加强跨部门协作,对内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深入实施集中促销监测,在“”、“双11”期间针对网络促销规则、商品宣传、售后服务等消费热点问题实施大数据监测,查处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重点做好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清理整治工作,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形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以网管网效能,督促电商经营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义务,助力线上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八)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利用“建党100周年”发布商业广告等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违法广告行为;加强监测线索派发处置,加强重点违法广告线索派发督办;突出食品、药品、医疗、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房地产、长江禁捕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财产安全领域的广告监管执法,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强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围绕“建党100周年”相关主题,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健康发展,指导区局对广告产业园区规范管理。
(九)加强计量和认证检测监管执法。持续抓好加油站、出租车、集贸市场、眼镜制配业、民用三表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缺斤短两、净含量不准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1000批次,不合格企业整改率100%。加大认证检测执法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部门联动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认证机构增加、减少、遗漏认证程序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
(十)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加大清查打击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遏制和防范传销人员回流。突出打非断链,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汉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大力惩治涉渔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进防疫执法常态化,严厉打击经营无合法来源及未经检疫冷冻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非法制售口罩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省、市打击侵权假冒和打击走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国门利剑”“蓝天”等执法行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十一)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消费维权网络,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快速和解,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100%。推动12315与市长专线“双号并行”机制的衔接。开展消费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推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夯实市场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推进拍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拍卖活动。适时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排查管控工作,大力推广使用鄂冷链平台,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每箱全覆盖检测率、消杀率、赋码率100%。推进食品安全深化改革工作,开展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专项行动,开展生产流通餐饮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完成食品抽检3万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省局目标考核要求,食品安全满意度稳定在85%以上。完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500家。
(十三)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零售药店冷藏药品、中药饮片、二精药品和网络售药等领域的监督检查,防范零售终端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以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额温枪等为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无菌和植入性等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监管,确保公众用械安全。全面完成药械化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目标。全市完成药品监督抽检3000批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点监管覆盖率100%。
(十四)严格特种设备隐患治理。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打非治违等相关工作,继续整治“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抓实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初步完成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扩大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健全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机制,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率100%,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零”。
(十五)严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健全完善产(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重点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对通过告知承诺、简化审批程序取证企业实施全覆盖例行检查和后置现场审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率达到100%。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禁塑”等涉及安全和环保类产品,以及连续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千批次,不合格市场主体处置率100%。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加严监管。
四、坚持质量强市战略,切实提升全市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六)扎实开展质量一体化服务。建设中小企业“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在全市建立17个以上“一站式”质量服务站,打造开放式的中小企业质量“一体化”网络服务平台。深化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在5个行业2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能力提升行动。着力培育名家名企名牌,加强国家、省、市、区质量奖培育梯队建设,完善“武汉名品”评价机制,扩大认证范围,开展“武汉名品”联盟认证,培育“武汉名品”10个以上。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打造质量强区工作标杆。
(十七)扎实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巩固和深化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工作成果,优化完善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加强市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新增国际标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4项、国家和行业标准45项、地方标准30项、团体标准20项。在清洁服务、定配眼镜、电气、激光等行业组织100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协同推进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力争我市技术专利标准转化率和含必要专利的标准数取得新的突破,建立涵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高质量建设城市发展标准研究中心和团体标准发展促进中心。
(十八)扎实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湖北)武汉园区建设,推进建设虚拟园区,新增省级以上质检中心2个,新增3个市级检验检测认证集聚示范区。拓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面,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加强安全防护、环境监测领域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提高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优化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产业计量体系建设,提升计量标准能力,建立、改造、提升一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的计量标准。
五、坚持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切实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十九)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做好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按期结案率95%,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双打”“铁拳”等专项行动,假冒商标专利、恶意抢注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大力建设武汉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平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及预警。全面推进全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
(二十)全面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全面完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做好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努力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有序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评估、交易等业务。大力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工作。加强商标注册指导,推进商标运用,助推地理标志行业发展壮大和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融合发展。
(二十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达35万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5件。实施高价值专利(专利组合)培育计划,全市规模较大、布局合理、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达到40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中发明专利实现50件以上。聚焦全市产业发展导向,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名标创建。突出制造业、服务业,以及医用防护用品和中医药企业等重点领域,实施跟踪指导,培育知名商标,提升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十二)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推进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聚焦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提升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质量和效率,积极争取突破现有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延伸服务范围,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水平,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推动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与保护中心服务‘绿色通道’对接,全方位、全过程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全国一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提升履职保障能力
(二十三)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市场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五中***精神,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
(二十四)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积极落实总局、省局及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部署,建立健全市、区“小个专”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实施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市、区“小个专”综合党委,建立市、区“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持续提升“两个覆盖”水平,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小个专”党组织骨干队伍教育培训,积极发挥“小个专”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小个专”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二十五)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平台载体、教育培训资源,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拓宽干部工作视野。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优化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的专业人才配置,打造有复合型专业知识背景、技术型实际操作能力的监管队伍。加大基层建设力度,市局、区局携手共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调动各方面资源投入,推动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妥推进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十六)强化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明确细化、定期调整、动态管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推动包容审慎执法可操作、可执行。健全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加强与纪检、审计、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共同体的最大共识。开展行政执法调研,开设监管执法大讲坛,法治部门、业务部门和执法部门轮流定期、定时、定法授课,提升执法通识能力与专识能力。开展执法指导和执法监督,加强监管执法规划化、制度化建设,防范执法风险、廉政风险。
(二十七)强化技术支撑。抓好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数据资源整合及业务一体化的建设,促进省、市信息化系统融合。加大科研工作力度,提高项目申报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申报、加快建设“食用油监管”和“药物制剂质量研究与控制”两个“总局重点实验室”。加强技术攻关,提升特检、质检、计量等检定、校准和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打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矩阵式监测网络,提高技术保障服务水平。
(二十八)强化综合保障。发挥消费者协会、个私协会职责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市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民营经济主体的联系,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局。进一步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提升政务信息质效,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高质量编制完成武汉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和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发展和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推进长江中游城市在市场监管领域的更多合作。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开支相关制度,规范报销流程,防范财务风险。打造重点宣传栏目,提升“康康姐”品牌形象,传播市场监管好声音。加强舆情应对和应急管理,制定《重大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内部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机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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