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11篇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1
某月某日,我院思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召开后,我认真学习了**院长的动员报告和动员会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肖扬院长关于反腐倡廉的9次重要讲话,通过认真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这次省委组织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高速发展,各种矛盾逐渐浮现,作为法院的法官,当然的要受到各种这一历史时期的影响。
在我们法院系统确实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审判不公问题突出。有的法官素质不高、裁判不公、偏袒一方当事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以权谋私,甚至徇私枉法,贪赃卖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是立案难、申诉难、纠正错案难问题突出。有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孤立办案问题严重,有的案件释明、判后答疑不够,案结事不了;有的衙门作风突出,工作作风拖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上访求助群众冷横硬推;有的诉讼引导、首问负责制等司法便民措施不落实;有的立案手续烦琐、申诉审查和案件再审时间过长;有的责任意识不强,故意拖案不办,使得当事人有理也要找关系,引起群众不满。
三是执行难问题突出。有的法院和法官执行乱、乱执行,不给好处不执行,给了好处乱执行;有的执行方法不当、措施不力、工作主动性不强;有的随意中止案件、发放债权凭证,致使一些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群众意见很大。
四是对法官监督不力问题突出。有的法院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对少数法官存在违法违纪、失职渎职问题处理不严、失之于宽;有的法院对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法官自由裁量权被滥用,法官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的问题呈上升蔓延趋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案件监督、干部协管力度不够。
五是法院内部管理不严问题突出。有的法院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虽然有制度但没有很好的落实,流于形式;有的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有责不履、失责不问;有些领导干部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大胆管理,不敢严格要求,对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熟视无睹或矛盾上交;有的法院纪律松弛、管理混乱,请吃送礼成风。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2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关键节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对政法队伍一份深切厚重的政治关爱、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要求、一场正当其时的政治检验。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参加了全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廉政报告会和师公安局队伍教育整顿轮训班,通过听党课、看视频,学理论、长知识,净灵魂、受洗礼,收获很大,感触很深。结合近期学习思考,就九师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我有如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查纠整改期间,我们党支部组织党史学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感受到了我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政治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从“五四运动”到南湖红船建党,到土地革命等一系列活动,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践行好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根本。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至今,这一百年的历史走来是多么的艰辛,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走过血雨腥风,枪林弹雨,从外来侵略到国共内战,从推倒三座大山到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始终遵从初心和使命,带领中国人民站到世界的面前;展望未来,中国共产党承载着更重要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面对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要遵守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党,团结人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
长鸣警醒之钟,规范行为界限。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的学习使我感受到教育整顿就是要达到全面净化政法队伍,严明纪律规矩,提升履职能力的效果。随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加强,公安机关的队伍形象、纪律作风也在不断向好的方面转变。但是,大是大非能守住阵地,细微末节之处我们未必能做到一丝不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所以我们要从细微之处做起,不断提升我们的政治领悟力。
随着开展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学习要务求实效。牢固树立“学习孕育观念,观念引导行动,行动促进工作”的理念,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力度和深度,提高自己的工作本领。即向书本学习,也想实践学习,还应注意学习身边每位领导和同事的优良品德,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思考中提高自己,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坚持科学态度,始终做到解放思想和尊重客观规律相结合,与遵纪守法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一切从大局出发,坦坦荡荡做人,勇于承担责任,恪尽职守依靠智慧创造性开展工作。
3、要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与上级党组织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单位各项决策和安排,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行动。
4、要树立诚信履职的理念。加强自身的诚信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做起,从大事着眼,从小处入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言行一致,说到做到
我们作为人民警察,更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职责使命,紧扣公安主业,立足本岗,发扬担当作为、无私无畏的精神,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公安工作水平。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3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1998年全省法院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整改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1998年3月,根据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全省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紧扣司法公正这一主线,坚持“消除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的指导思想,认真扎实地开展了队伍的集中教育整顿。各级法院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层层动员,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抓住重点人员、重点部门、重点问题,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实行开门整顿,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对走了过场的,认真组织“回头看”,在时间上不搞一刀切。由于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教育整顿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经过自查自纠和执法执纪大检查,发现和暴露出法院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1、有的法院领导班子“两手抓”意识不强,对队伍管理不严,抓得不力。个别法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表率作用差,素质低下,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少数法院干警严肃执法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3、办案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的“三同”现象较为普遍。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吃请受礼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审判人员与律师关系打得火热,为律师介绍案件。4、乱收费较为普遍。5、少数人群众观念淡薄,对当事人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对于教育整顿中发现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全省法院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既着眼于解决当前队伍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又立足于加强队伍的长效管理,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狠抓整改不放松,查处问题不手软,一着不让地抓好整改工作,以巩固和发展教育整顿的成果。
一、坚持抓政治素质与抓业务素质相结合,全面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
审判中出现的裁判不公问题,既有干警政治素质不高、故意违法违纪的因素,也受法官文化和业务水平不高的影响。因此,在整改过程中,各级法院首先坚持以教育为基础,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不仅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集中教育整顿的始终,而且把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为此,各地法院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报告,以及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败工作和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解剖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围绕“审判工作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认真开展了宗旨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镇江润州区法院原副院长邹学军,从1994年起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开除党籍。镇江中院抓住这一反面典型,组织全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旁听开庭,召开现场会,要求以此为反面教员,引以为戒,警钟常鸣。通过教育引导,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为继续深化宗旨教育,今年省法院又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法官、法院”活动,明确要求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和评价干警的根本标准,使法院各项工作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其次,从教育培训入手,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各级法院坚持从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干警的岗位培训。今年以来,省法院根据各项审判工作的特点,相继组织了刑庭、民庭、经济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庭庭长及分管院长参加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达1500人次。特别是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新的《合同法》以来,省法院分期分批组织了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参加集中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参加立法的有关领导、最高法院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著名的法律专家授课,有720人次参训,为合同法的正式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加快培养审判业务骨干,把那些知识全面、业务精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审判人员确定为业务骨干的培养对象,委以审判重任,以期尽快培养一批能够适应跨世纪审判事业发展需要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省法院年初专门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培养审判业务骨干的意见。近年来,各级法院还积极与省内各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在高校设立专升本办学点,拓展办学渠道,鼓励干警攻读高学位,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目前,已有10个中院参与开办了8个办学点,为法院干警接受正规培训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广大干警都能有机会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走综合治理之路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提高广大干警的综合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司法公正。因此,既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腐败现象上升的势头,又要建章立制,堵塞产生司法腐败的漏洞,从根本上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一是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现象。实行“收支两条线”,是中央的重大决策,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法院在教育整顿中,针对人民来信来访反映乱收费现象较多的实际情况,普遍将诉讼费的收支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坚决贯彻中央作出的“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诉讼费管理,认真纠正乱收费、乱拉赞助、下达收费指标、搞提成、多部门收费、私设小金库等错误做法。去年6月下旬,省法院派出检查组,对各中院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0月份,省法院又专门派出三个检查组,就各地法院贯彻“收支两条线”情况及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法院经费保障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调查结果表明,全省法院“收支两条线”规定已基本落实到位,各级法院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及时将诉讼费和罚没收入缴入财政资金专户,所需经费全部由同级财政批拨后使用,乱收费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时,省法院还就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专户”后,客观上给法院办案经费和开展审判工作带来的一些实际困难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向省委专题汇报,提出保障法院经费的重要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政法机关不许经商的规定。省法院专门成立了清理公司领导小组,对全省法院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共清查出11家经营性公司,并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完毕。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揭、摆、查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各级法院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查处。常州钟楼区法院原院长毛洪元、经济庭庭长吴国成、会计张玉芬经济犯罪案,毛洪元受贿八万元,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张玉芬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吴国成案正在审理中。这起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件,在教育整顿中得到及时查处并通报全省。在教育整顿中,共收到涉嫌违法违纪举报线索235件,截止去年年底已全部查结。共查出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干警62人,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2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其余人员受到了免职、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涉及省法院机关干警的举报11件11人,已全部调查核实,1人顶风违纪嫖娼,受到开除公职处分;4人举报部分失实和基本属实,分别受到批评教育等处理;6人完全失实。为进一步推动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把全省法院反腐败斗争提高到新水平,去年11月和今年6月,省法院两次召开了全省法院纪检监察查处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和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针对查处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各级法院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干警行为,做到以制度管人,以纪律管人。省法院先后建立了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督导员工作制度、干警下基层工作作风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并和省司法厅联合颁发了《审判人员廉洁办案与律师廉洁从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审判人员与律师的关系,明确禁止法官为当事人推荐、介绍、指定律师、代理人,禁止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等。同时,省法院、部分中院还在经济庭、执行庭、后勤等重点或热点部门配备了专职支部副书记,专门负责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了这些热点部门、热点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少法院制定了执行公务统一着装规定、使用执法礼貌用语和服务禁语规定,实行挂牌上岗,以确保审判人员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绝大多数法院制定和完善了法官违法违纪投诉制度、禁止“三同”和乱收费的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员制度、廉政监督卡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三、坚持抓领导与领导抓相结合,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队伍建设能否搞好,关键在领导。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全省法院从教育整顿一开始,就明确把各级法院领导班子作为整顿的重点对象,下大力气抓好。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整改。各级法院领导基本上都能以身作则,自觉结合审判工作和思想实际,带头整改,既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又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了广大干警。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法院领导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参与研究部署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及时处理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其他领导具体抓,各负其责。不少中院向省法院,不少基层法院向中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重点抓好各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针对整顿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积极配合党委、人大及时进行调整,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去年8月,省法院对各中级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察,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并向省委作了报告。省法院主要领导亲自深入领导班子问题较多的常州钟楼法院和镇江润州区法院进行调研,配合当地党政领导对班子进行调整;在新班子上任以后,又及时了解情况,加强跟踪监督检查。目前,调整后的这两个基层法院工作很有起色,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常州钟楼法院的进步,得到了最高法院肖扬院长的充分肯定。从10月上旬开始,省法院又商请省委组织部对全省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察。到去年底,考察工作全部结束。今年上半年,省法院分别向13个市的市委及中院领导班子反馈了考察意见,并配合党委调整了徐州中院的领导班子,充实了连云港中院领导班子,破格提拔了一批年龄轻、能力强的同志进入领导岗位,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省中级法院71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同志有15名。
四、坚持强化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
为确保法院队伍的廉洁和司法的公正,各级法院开辟多种渠道,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省法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全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加强法院自身内部监督机制和接受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就进一步完善法院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出了规范性意见,使法院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法院内部,一是强化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以及同一法院内审判监督庭对业务庭的审判业务监督。对上诉和再审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及时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1-6月,全省法院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16.86%;再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34.58%。二是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审判人员在执法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严格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建立了督导员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督促检查。截止7月底,省法院和5个中院建立了督导室。省法院督导室已开始工作,今年4月,根据省法院党组的授权,由6名督导员带队分赴全省各地检查“三项活动”落实情况。
在法院外部,一是充分发挥投诉中心的职能作用。各级法院均已建立了投诉中心,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投诉,力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据统计,一年来,全省法院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5593件次。省法院共收到涉及干警违法违纪投诉的504人,其中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42人受到批评教育等处理。二是实行司法廉政监督员制度。13个中院共聘请监督员260余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余人。省法院与省委统战部联系,聘请了5位党外人士为特邀陪审员,定期组织活动。三是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面对面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改进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公开审判制度的决定》、《公民旁听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和《新闻记者采访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三个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允许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旁听;允许新闻记者以对法律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报道,并在必要时对公开审判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现场直播。目前,绝大多数中级法院已与当地的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法庭传真”、“法庭内外”、“法庭聚焦”等栏目,把庭审活动置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五是实行审务公开制度。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审务九公开”的规定,把省法院的职权和各审判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受案范围、办案程序、强制措施、办案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诉讼收费标准等公之于众,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便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各地法院、人民法庭也普遍把审判工作的职能、职责、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制成牌、幅,公开张贴,明示于众。
五、坚持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相结合,确保司法公正
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大多与案件有关,与审判权没有依法正确行使有关,集中表现为少数人利用审判权力谋取个人利益,进而导致案件裁判不公、超审限等问题。各级法院在整改中坚持从案件入手,围绕案件找问题、查原因、追责任,并从有利于案件质量的长效管理着手,建立质量保障机制,保证审判人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案件裁决准确、及时、公正,实现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的统一。
一是实事求是地查纠了一批有问题的案件。各级法院在教育整顿中,广泛开展了执法大检查。全省法院共复查了97年以来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党委人大交办的案件、群众反映裁判不公的案件共49416件,查出有问题的案件892件,占复查总数的1.8%,其中明显裁判不公的259件,已全部得到纠正。共有85人因违法审判受到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扣发岗位目标奖、调岗、通报批评、待岗等处理,此外政纪处分1人、调离1人、辞退1人。
二是结合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1、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强调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1-6月份,全省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案件143131件,其中公开开庭123547件,占86.32%。2、大多数法院建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机构,负责对本院办结案件的复查,案件复查率达95%。有些法院则实行逐案评查,强化审判人员对每一件案件的质量意识。有的法院还建立院、庭两级评查机构,实行一案两次评查,以确保“大错不出庭、小错不出院”。并对错案进行公开讲评,收到了“一人办错案,大家受教育”的效果。3、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各地法院普遍对最高法院下发的关于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的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对办错案件的审判人员,除按照两个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另外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有些法院规定,审判人员一年内办两件错案的待岗培训,三个月后试岗,仍不能胜任的,调离现任岗位。
三是清理超审限案件,完善审限监督制度。一些案件严重超审限,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各级法院普遍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到1998年底,全省法院积存案件数比1997年下降了4.42%。同时,为确保新收案件及时审结,各级法院普遍实行排期开庭和临近审限催告制度,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案件。今年1-6月,全省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97.53%,不少法院今年新收案件实现了无一件超审限。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今年省法院又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审判质量年”活动,力争用最大的人力投入、最有力的措施、最优良的条件,在全体干警中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意识和办案质量第一的观念。目前,这项活动进展顺利,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全省法院大规模的案件自查活动中,共自查1998年度审结的案件317292件,占去年结案总数的91.77%,重点抽查了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其中合格案件309315件,占97.49%;基本合格为7201件,占2.27%;不合格案件776件,只占0.24%,需要改判的108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六、坚持改革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管理体制
清除司法腐败,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各级法院在整改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依法革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和不适应形势需要的方面,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同时,坚持依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逐步建立起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审判管理体制和队伍管理体制。
一是严格执行宪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继续深化各项审判方式改革。继续强化庭审功能。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公开认证、公开辩论、公开说理、提高当庭宣判率,使法庭真正成为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场所。今年1-6月份,全省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各类案件中,当庭宣判率为75.20%。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实行合议庭负责制,使合议庭依法真正享有案件裁决的权力,改变过去层层审批的做法。1-6月份,全省法院合议庭定案率达92.04%。为保证放权后的质量,注意选好、用好审判长,多数基层法院实行审判长资格制,确立审判长在合议庭中的核心地位,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
二是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理顺审判工作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使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审判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审执分立在全省法院已普遍落实到位,立审分立、审监分立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实行。截止6月底,省法院机关和7个市的中级法院及22个基层法院完成了组建工作,实现了立审分立、审监分立。
三是认真落实法官法及其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1、建立健全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进人制度。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录用人员,严把进人关。省法院进一步加强进人管理,明确规定录用人员必须经省法院审核批准,从源头上保证人员的基本素质。2、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干部管理中,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在不违反法定任免程序的前提下,不少法院在中层领导干部中推行“竞争上岗”、“轮岗轮位”和“易地交流”;在中层干部和干警中实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中落选的,视情况,实行待岗或予以辞退,从而有效地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3、畅通出口渠道,清理辞退不合格人员。对集中教育整顿中发现的不适应本职工作的人员,实行离岗培训;对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据统计,教育整顿以来,全省法院共清理辞退干警32名。
加强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队伍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努力过程,不可能通过一次集中教育整顿就能解决全部问题。尽管全省法院在集中教育整顿整改中尽了较大努力,做了一些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说,当前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有些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办案质量不高;执行工作的形势仍很严峻,“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干警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一些法院主要是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院,由于办案经费得不到保障,办案“三同”现象还存在;干警违法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等。针对这些问题,今年以来,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省法院党组在去年集中教育整顿的基础上,在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法官、法院”、“审判质量年”和“执行年”三项活动。三项活动开展半年多来已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抓好三项活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人大制定的《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的规定》,自觉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接受人大的监督。我们恳切地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如既往地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继续关心、支持、帮助人民法院改进工作,搞好法院队伍建设。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4
自从进入教育整顿活动第二环节以来,我能够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自己存在的问题。
对照三项规定等要求查找的几个重点进行自查,自己认为我个人总体上还做得比较好。
一是服从大局观念好、有强烈的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和同志们的工作展开了更好更多的合作。不管是份内份外,只要有任务,只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经侦案件办理的,我们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二是认真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我一直把搞好团结作为我个人工作的重要要求之一,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维护人民警察形象。
三是在平时的工作作风上,个人也是做得比较好,十分注意工作纪律、组织纪律。我从参加工作以来,就养成了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案件负责的好习惯,认真办理手中的每一起案件。
四是责任感较强,精神状态好,我一直都有一种不甘落后的信念,千方百计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所做的一切也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五是能不断充实自已,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坚持学习,努力使自己不掉队。
当然,与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不断发展的形势相比,个人身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身的能力和知识的局限,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前,有时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不能主动出击,只能被动应付。
存在问题的原因
1、思想跟不上形势,办理案件时不能充分的站在政治大局的高度来考虑。在理论学习中,自己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从而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信念,因此在思想上出现偏差。
2、思想认识反思不够。平时总是认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只要不违犯纪律、不犯错误,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没有从领导角度方面和政治高度方面考虑问题。
今后的整改措施
1、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途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2、积极创新思想,提高政治觉悟及业务水平。
3、更新为民服务观念,改变对报案人、嫌疑人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警民关系。
4、积极调整心态,正确对待当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警务制度改革,正确树立价值观和金钱关、坚决遵守清正廉洁的一切规定。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5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个人自查,现就个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个人自查的认识
查纠整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可以说是教育整顿活动的重中之重,个人自查是查纠整改环节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的必要环节,上级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后,我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力争通过自查,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坚定性和工作自觉性,着力解决思想观念、执法行为、纪律作风、文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自查出的问题
(一)在学习方面:
对自己的要求不严,学习抓的不紧。这些年来,自己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一种倾向,总觉得理论学习是软任务,业务学习才是硬任务。除了集体组织开展日常的政治学习外,自己主动集中精力钻研理论少。
(二)在工作方面:
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工作进取心不强,有怕苦、求稳和怕出事、保平安思想。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对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敏锐性不高,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政治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教育作为一名党员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政治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长远。对学习自觉性稍差、重视不够,究其思想根源:
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
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作水平不高,缺乏敬业精神。
一方面认为自己工作多年,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主观放松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
四、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益为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
(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上尽心尽责,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一件事,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通过学习教育,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牢根植于心中,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6
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
教育整顿的根本目的是强化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以高质量教育整顿引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盯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提升能力素质“四项任务”,坚持刀刃向内、突出问题导向,既是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也是一次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政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践行“两个维护”、永葆忠诚本色的需要,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的需要,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上来,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教育是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实践,通过教育的方式,强化素质,增强本领,转变作风,提升现实中存在的不足,使自己快速成长,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几天来,通过授课辅导、专题学习、讨论交流,进一步增强了认识问题、反思问题、解决问题的紧迫意识和主动意识。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入学习,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的加强党性锻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勇气和决心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7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聚焦“三个环节”,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务实举措,对于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通过聆听领导动员宣讲、专家辅导讲座,参加本院集中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深化了对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的理解。下面结合学习思考和平时工作实践中的一些感受,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忠诚纯洁可靠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在持续学习中培塑提高。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作为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培塑忠诚纯洁可靠品质,基本前提就是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路线纲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政治担当和能力素质。法院工作的特殊性质,使我们在平时工作中更多的见证了一些反面教员。这些人在身陷囹圄,痛定思痛后,都不得不承认自己落伍、蜕变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更深层次原因,还是理想信念上出了毛病。我理解,永葆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理想信念是基础。必须时刻告诫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学习改造,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越是与阴暗面接触多,越需要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尤其注意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每一次的集中教育整顿中,都要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思想清理和对照检查,做到参加一次教育,思想受一次触动,心灵得到一次净化,理想信念得到一次升华。给我心灵上的震撼永远无法忘怀,无法抹去,使我在精神上再一次得到洗礼,在信念上进一步得到升华!在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始终”。
二、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苏区精神,不忘初心使命。始终不渝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工作中推行和落实好,确保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做一个政治合格的人民法官。
三、始终坚定不移强素质。作为一名基层员额法官,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全过程。一方面要牢牢把握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住党纪国法、伦理道德的底线,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院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就是作为法院的一个员额法官,为使自己处理的每一件案件公平公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加强法律业务的学习和庭审驾驭能力的提高,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是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理解,要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努力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同时有效把握好党的方针政策和国情、民情,做到有机结合,妥善处理每一件案件,让案件的处理即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从社会大局出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让每一件案件都体现出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始终坚持操守保廉洁。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除了需要具备法律基本素质,还要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情操。“公正、廉洁、为民”是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观。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应当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热爱审判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法官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和廉洁司法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对法律和权力抱有敬畏之心。坚决守住用权的法律红线和党纪政纪底线,严格按原则、规矩和程序办案、办事情,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确保手中的公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行使。坚持做到一心为民、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8
欲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政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可以说桩桩件件都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维度、各层面,其成败得失直接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政权稳固。当下,全国上下正在紧锣密鼓、如火如荼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广大政法干警提供了补课充电、整改提升的珍贵契机,是政法系统推进自我革命进程中的又一伟大实践,正当其时、意义深远。然正如无跬步不积之千里,无溪流不聚之江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多点发力、统筹推进,才可实效尽彰。
一、守好“主阵地”,避免责任落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意味着政法各单位既是教育整顿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既要谋划部署,又要身体力行、直接参与。要敢于从自身出发查找问题,从纠正习惯于喊口号、摆造型、只挂帅不出征等认知偏差上入手,从整改不想得罪人、不敢动真格等行为偏差上发力,以上率下、明岗明责,做到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负责“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担责“不缩手”,真正将教育整顿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在“学习教育”环节,要精准围绕“四项教育”内容,聚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等重点内容于一体,整合发力、统筹推进,绝不可“专攻一域”“不谋全局”。
二、用好“杀手锏”,倒逼责任落地
有责不担,正气难彰;失责不问,百弊丛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强化担当作为,加快破难补短;严格问责追究,通过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真正把“两个维护”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坚守住教育整顿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谁不担责、不作为,就要打板子,不仅要打疼形成震慑,还要打响警示他人。尤其是对不抓不管导致相关问题长期滋生蔓延的,对屡屡出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教育整顿责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特别是在“查纠整改”环节,要精准聚焦问题线索,围绕群众反馈意见,真查实查、真改实改,对所有问题列出清单,能够立即整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通过不断深化认识、增强自觉、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抓好整改,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对“害群之马”拒不姑息,坚决防止有形无实的“走过场”、上推下卸的“踢皮球”、直晒不改的“问题秀”。
三、织密“铁笼子”,促进责任落实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使教育整顿真正取得实效并能长期巩固其成果,必须抓好制度建设,扎密“铁笼子”。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能否形成长效机制,很大程度取决于相关的制度建设是否配套跟进。因此,在当前务必要以政治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防错纠错、源头防腐、“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机制,逐步形成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长效体系,不断增强落实教育整顿责任的严肃性、严密性。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指导等方式,加大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挖掘问题线索,提高监督质量,将教育整顿工作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教育整顿的严肃性。特别是在“总结评估”环节,要边全面总结、边查缺补漏、边建章立制,探索形成管长效、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固化教育整顿成果,延伸教育整顿成效。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党要管党、从严治警决不能只是一句口号,全体政法干警都要自觉当好教育整顿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扎实工作,以管党治警的实际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9
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实现自我革命,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的有效措地。“学习党史、领悟思想、洗涤心灵”是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环节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在学习党史过程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触动,又一次次被洗涤,下面我向组织报告一下自己的一些所得所想。
第一个想到的是“初心”。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结合当前政法认伍教育整顿学习的机会,我不由得想到当初向组织提交入党申请时的情景,绿色军营中的我,稚嫩的脸上坚毅的神情,我要加入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向先辈一样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生命,年少的热血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冷了下来,多了更多的随波逐流、随遇而安,"为人民服务”的行动更多是一种对本职工作的执行,接待来访群众,回答法律咨询群众问题更多的是机械制式的答案,用心解答用情解答把群众当亲人服务与己绝缘,许多时候更多的是“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冷漠。在学习中,我不停地问自己,我变了吗?我还是以前那个立志为人民为祖国愿意奉献生命和一切的我吗?学习中,我有了一丝领悟.洗净心中尘埃,我依旧是我,虽然多了许多家庭生活的负担,但我的心依然没变,我依然相信共产主义思想,依然愿意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前面对自己一系列的否定,更多的是初心对现实自己做得不够好的否定,是初心希望自己做得更好的催促。
第二个想到的是“珍惜”,对现在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的珍惜。百年党史百年奋斗史,建党难发展党更难,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步步艰辛。我曾经读过一本叫《苦难辉煌》的党史小说,如今回想,我们党最终取得胜利,除了先进的共产主理论,更重要的一条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党史的学习,我对“珍惜”有了新的领悟,要“珍惜”老百姓的信任,民心所向,天堑变通途。司法行政部门是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人民群众拥护党、信任政府基本底线,“珍惜”老百姓的信任,创造好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让老百姓拥有幸福感安全感,中华民族必将更加昌盛。
第三个想到的是“自我完善、自我更新”,俗话说“金无赤金、人无完人”,我们党在创建之初由于理论准备不足同样存在许多不完善。随着一代代中国共多党人不懈探索不懈自我革新,我们党在血与火,苦难与拼搏中一步步壮大完善,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司法行政队伍“去陈出新、自我完善”的举措,只有真正捉身其中,以先进为榜样,以反面为警示,不断完善自己,强化作风,提高业务素质,做一名合格司法人。
党史的学习我还很肤浅,政法队伍整顿教育我们正在路上,我会顺应整顿教育之风,查找不足,学习先进,以人为镜,明对错做忠诚司法卫士,为民族伟大复兴奉献微薄之力。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10
随着检、省、市、区委、市院及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的接续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式拉开序幕。近日来,根据上级及院党组的部署安排,我学习了张军检察长、邵汝卿检察长、刘德平检察长及刘家义书记、傅明先副省长的讲话精神,以及相关的学习文件,听取了王庆德教授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讲座,深感自己有了一定的提高和初步的收获,下面将自己的打算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认识到位。
通过一系统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在当前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场政法队伍刀刃向内、正风肃纪、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是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我将第一时间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按照要求开展好这次教育整顿。
二、明确职责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根据中央要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四项任务”是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教育整顿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为了保证教育整顿的正常开展,我院马上将成立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中层部门负责同志提任。作为党组副书记和负责党建和政治部工作的班子成员,我深感在这次教育整顿中的责任重大,我将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配合好党组书记组织开展好本院的教育整顿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落实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各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市院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牵头制定好教育整顿方案和动员部署工作,抓好教育整顿各阶段的组织实施,特别是要在自查自评上带好头、作表率,以六大顽瘴痼疾及本院确定的重点为主要内容,全面延伸覆盖,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做到三个结合,确保效果到位。
一是与队伍建设结合。检察机关本质上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对我们的根本要求,筑牢政治忠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首要任务。我们必须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党的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做到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履行检察职责坚定维护党的领导。二是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张军检察长在动员部署会中讲到“检察机关从来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教育整顿的成效,必须用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来体现。当前我们必须要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以上级业务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为风向标,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三是与服务大局结合。“讲政治顾大局”是检察机关的应尽之责,是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教育整顿的根本目的之一。我们在工作中应当紧紧围绕大局需求和人民期盼,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精准定位、精准发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中彰显检察作为。
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回头看篇11
根据韶山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改实施方案,我局全力推进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需要提高”的问题。(1)有的干职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存在等、靠、拖等松懈情绪:有的认为现在政法工作任务多,搞教育整顿会加重负担、影响工作;有的觉得问题主要出在领导干部身上,教育整顿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有的担心政策不兑现,说出问题影响自己的前途,致使有些单位对教育整顿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快点搞完的过关思想(责任领导:严春)。
整改落实情况:5月28日召开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职工再学习、再教育、再动员,彻底消除思想顾虑,进一步推进自查自纠和主动交代问题。会上对《关于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政法干警主动说明问题处置工作的意见》《韶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再次进行学习,强调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职工8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2、关于“工作责任需要压实”的问题。(2)上报统计数据不及时,韶山市教育整顿办与单位之间统计数据存在很大差异。(责任领导:文戈)。(3)各单位教育整顿办虽然建立了整治顽瘴痼疾“6+N”台账,但管理较乱,哪些是自查、哪些是被查处的问题混为一谈。对顽瘴痼疾整治进展情况没有随时做到了解和全面掌握,协同配合还存在漏洞(责任领导:文戈)。
整改落实情况:(1)明确了由专人负责数据报送,配合上级教育整顿办,统计数据及时整改到位。(2)已按照市教育整顿办部署,于5月26日对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情况开展了清查,清查情况按时报送上级教育整顿办;执纪监督工作专班已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做好汇报。
(二)自查自纠方面
3、关于“思想发动还不深不透”的问题。(4)谈心谈话方式不讲实效,有的采取讯问方式,问题固定,回答单一(责任领导:赵爱林)。(5)有的设计打印好问题,简单填写了事。(责任领导:赵爱林)。(6)有些谈心谈话内容没有做到“八必谈”,有的领导只有半页纸不到300字,有的不到200字,谈心谈话流于形式(责任领导:赵爱林)。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8日全部完成了新一轮的谈心谈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紧紧围绕“八必谈”的内容,共计开展36次,做到全覆盖、全掌握、全记录,不漏一人,如实记录,形成谈话记录。(2)针对“八必谈”内容、“七必谈”人员,深入做好思想发动。5月28日通过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由党组书记、局长严春再次宣讲《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积极帮助有疑虑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持续认真查找问题。(3)谈话内容在“八必谈”的基础上,根据被谈人员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曾被组织处分、处理的,群众有反映的,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要谈深谈透。达到了交流思想、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及时帮助司法行政干职工纠正苗头性问题,拧紧思想总开关,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问题线索查办方面
4、关于“问题线索办结效率偏低”的问题。(7)收到市纪委和信访局转办的罗小虎案件各一件,因当事人对我局答复不满意,导致案件暂未办结。(责任领导:文戈)。
整改落实情况:已建立线索核查机制,配强了线索核查力量,加大了查办力度,努力提高线索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每日向局教育整顿办报告线索核查情况和进度。
5、关于“案例警示教育没有开展”的问题。(8)没有运用身边负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计划,也没有对内部通报一批负隅顽抗而受到严惩的典型,宣传一批主动讲清问题而获得宽大处理的案例,推动有问题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作出部署和安排(责任领导:梁春燕)。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7日,制定《韶山市司法局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学习方案》,筛选出曾任湖南省纪委正厅级干部李政科的案例作为负隅顽抗而受到严惩的典型,宁乡市委书记周辉作为主动讲清问题而获得宽大处理的典型。(2)5月28日下午,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以筛选出的两个典型案例作为教育内容,并在会上对警示教育做了强调,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四)顽瘴痼疾整治方面
6、关于“推动‘五查’还不深入”的问题。(9)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覆盖面还不广,只对部分重点案件进行了评查。智能化数据排查在广度深度上都需要加大力度。(责任领导:文戈)。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湘潭市司法局的安排,由湘乡市司法局于5月14日对我市2018年1月1日以来214名社矫人员调查评估报告和214册档案进行交叉评查;(2)我局对信访案件加大了排查化解力度,暂无涉法涉诉案件;(3)我局深入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彻底查纠问题线索,做到查实查细、查深查透,未发现社矫对象脱管、漏管现象。
7、关于“整治基础还不牢固”的问题。(10)有的没有认真学习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对整治内容掌握不全。(责任领导:赵爱林)。
整改落实情况:5月28日,在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再次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宣讲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及子方案,让机关干职工准确掌握整治内容和要求,自觉参与专项整治。会后,局整顿办对“六大顽瘴痼疾”学习情况、整治成效和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测试,通过率达到了100 %。
8、关于“整治力度还不坚决”的问题。(11)有的工作浮于表面,检查排查问题走马观花,排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个位数,与群众反映不相符(责任领导:赵爱林)。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8日在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爱林再次进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策宣讲,帮助有疑虑的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2)进一步细化自查事项报告表中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内容,坚持领导带头,再次组织重新填写自查表。(3)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纳入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作为常态化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4)局教育整顿办加强督导调度和工作推动,及时通报单位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9、关于“建章立制还不及时”的问题。(12)有的教育整顿单位存在等靠思想,对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建章立制(责任领导:梁春燕)。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7日,完成《湘潭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台账》的填报工作;(2)5月28日,韶山市司法局落实中央第十督导组下沉湘潭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上传达湘潭市教育整顿办有关建章立制工作文件,并专题部署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发动各股室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建章立制工作;前期,我局全面理顺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出台全省首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件《韶山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精准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难题,获法治日报、新湖南、湖南省司法厅、湖南司法行政、学习强国湖南学习平台、湘潭政法等媒体和公众平台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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