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街道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在全市率先实现精准脱贫、率先够格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贫困乡村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以东南部贫困山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对象,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脱贫、巩固提高、全面小康三个阶段安排,2016年实现全面脱贫,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人均纯收入超过2950元,全体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力争突破3200元;2017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确保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18年在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二、扶贫措施
(一)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扶贫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要求,统一数据核算口径,实现扶贫与民政数据、政策有效衔接。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区、乡、村三级明细台账,动态管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做到数据真实准确、管理科学规范,底子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确保3768户7045个贫困人口有序退出,返贫人口及时得到扶持,实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二)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扶贫等部门要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大力实施农业产业七大工程,即小杂粮名区创建工程、马铃薯良种覆盖工程、旱地全膜玉米推广工程、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工程、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畜禽养殖提升工程、农业生态文化旅游工程,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探索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赵家峁村确权确股不确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鼓励贫困户参与土地流转和资产、资金参股合作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和进入企业从业,增加资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促进贫困户增收。
开展电商扶贫,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用贷款支持。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争取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实施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依托中国最美田园品牌,开展大美榆阳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从事农家乐、休闲农庄、品牌餐饮、果蔬采摘等乡村旅游业,拓宽增收渠道。
开展科技创业行动,积极培育新型科技产业,支持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品种改良,完善科技特派员驻村制度,实现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科技特派员,支持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建设一批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每个贫困户劳动力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到2020年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
创新扶贫方式,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由贫困户享受收益;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乡村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收益。
2016年区财政安排500万元建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35万元3年期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贴息贷款。大力实施互助资金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按照每个协会15万元的规模新注册成立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26个,至少吸收1500户农户入会。加大扶贫资金到户力度,投入900万元,对1800户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根据其发展意愿,按照户均补助不超5000元的标准予以扶持,支持其发展家庭种养业。
(三)引导劳务输出脱贫。人社、发改、煤炭、工业经济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入区企业招工用工、优先使用榆阳区农村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和劳动力的政策,千方百计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牵头、扶贫部门确定对象、职业院校负责培训、社会各行业协助就业的培训工作新机制,整合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各类培训资金,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就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劳动力开展免费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带动一户。加强就业信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贫困户创业提供信息支持。
推进创业创新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每笔5-10万元2年期小额贴息贷款,帮助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建立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实施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贫困大学生就业。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乡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乡村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乡镇、办事处要承担相应帮扶责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贫困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提供保障。
(四)实施移民搬迁脱贫。成立榆阳区移民搬迁办公室,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区移民搬迁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组织实施移民搬迁项目。建立联合议事协调机制,成立由区政府移民搬迁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国土、财政、扶贫、民政、人社、住建、水务、农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十三五期间完成市级下达移民搬迁任务310人。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充分运用多规合一试点成果,紧密结合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靠近城镇、靠近园区、靠近中心村和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安置点生产生活用地,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开发整治、农林牧副业开发和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快产业发展,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移民搬迁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移民搬迁工作台账和移民搬迁总体规划数据库,提高规划管理的精准性和科学化水平。规划实施中要确保三无户等特困群众优先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对可以采取货币或分散安置的,积极鼓励消化城镇存量住房,落实好移民搬迁户籍、补助等政策。
积极扶持安置点发展后续产业,有效改善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筹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配套实施集中安置区水、电、路、讯、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异地有土安置的应配套落实好一定数量的土地和高标准农田,用于安置点农民发展种养殖业,支持搬迁安置点利用贴息政策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对无土安置且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确保每户都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扶持集中安置点发展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耕地,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2016-2017年完成800户改造任务,实现农村住房困难户有效安置,安居乐业。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生态建设脱贫。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坡耕地综合整治等生态工程,加强贫困乡村生态修复。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让贫困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实惠。开展贫困乡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将东南部山区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加强封山禁牧,巩固退耕还林花草成果。加大东南部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建设生态农业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教育资助脱贫。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基础教育扶助机制,按照多口进、一口出的办法,整合财政、扶贫、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等各类助学资金,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平台。对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保教费、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年补助1100-2200元、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再追加补助75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加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扶助力度,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生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考入本科院校的贫困户子女,每生补助扶贫助学资金50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第二年再补助5000元。到2017年,全区在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证让贫困乡村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加大农村教师招聘力度,农村特岗教师任教满三年的,经区上考核合格后转为事业人员。实行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每年选出部分城区骨干教师交流到农村任教。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发放生活和交通补助。安排专项经费奖励城区交流到农村的教师。区内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每年在高中招生时要划出10%的名额录取乡村初中毕业生,不满额时可降分录取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乡村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
(七)加强医疗救助脱贫。实施扶贫健康行动,卫生、扶贫等部门要摸清全区贫困人口患病数量种类,组织医生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实施结对帮扶,根据病种病情为其制定就医和治疗方案,进行精准治疗、精神抚慰,让贫困户早日康复。加强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防止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残疾人康复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组织建立城乡因病致贫贫困人口健康档案,与贫困家庭进行签约,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大病保险纳入商业保险领域。2016年区财政全额代缴7045个贫困人口新农合合疗费自筹部分,并按照《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对贫困人口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农村五保对象按100%的比例全额救助,农村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救助,其中对住院费用的救助不封顶,对普通门诊费用的救助最高限额5820元,其余的一般贫困户在未脱贫期间符合救助条件的自负医疗费用参照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执行。筹备设立健康扶贫基金,由区合疗办专户管理,凡在册贫困人口的治疗费用,由扶贫基金专户列支,有效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
卫生、计生等部门要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协管员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就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贫困户子女医护类大学毕业生(含高职)。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升服务水平。东南部山区实行区镇一体化、一村建站、联村服务模式,为山区乡镇新建站50所、招聘乡村医生50名,并积极争取市级支持,每年为全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学类卫生协管员,全面筑牢村级卫生服务网底,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组织区属公立医院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服务,每年下派不低于80人次。全面实施贫困乡村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扶贫对象扶助政策。
(八)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从2016年从1月份起,实行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年人均收入在原低保标准2500元以下的在册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扶贫标准2950元核算补差,并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比例增发分类施保金;对收入在2500元至2950元之间的一般贫困户,一次性按照每人450元的标准发放全年提标差额;至2016年末仍未能通过各类扶贫项目实现脱贫的一般贫困户,由所在乡镇按照农村低保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调查评议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2016年因收入增加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不稳定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减退帮扶,按原标准继续发放低保金12个月,家庭成员中有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在此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有其余残疾成员的再延长3个月;将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办事处,切实做到响应及时和救助精准,及时解决贫困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生活困难。
重点支持山区乡镇建设社会福利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努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和空壳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开展自助、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对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居家老年人实行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东南部山区每建成1个幸福院,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房屋装修及灶具购置补贴23万元,正常运行的幸福院,区财政每年给予补贴3万元,确保到2018年,全区中心村幸福院建设达到100个。实施残疾人扶贫项目,优先扶持残疾人发展产业、自主创业,2016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扶持200个农村贫困户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残疾人发展农业产业,每户补助5000元。关爱留守儿童,制定面向贫困户学生、儿童的帮扶措施。
(九)整村推进扶贫。对现有78个贫困村,要逐村制定规划,采取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相结合的办法,每村按照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30万元的标准综合扶持一遍。区扶贫办负责专项扶贫工作,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行业部门解决水、电、路、基本农田和公共服务到村。实施水、电、路、讯、绿、房六到户和文、教、卫、保、商五到村民生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全面解决贫困村生活生产用水问题。实施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实现100%乡级道路上等级,10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村内道路硬化并与通村通乡公路连接,畅通生产道路。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立通村道路养护长效机制。加快农电网改造升级,有条件的自然村实现通动力电,全面满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用电需求。加快通讯网络建设,争取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移动信号无盲区。优先为贫困村文化场所配套健身器材,实现文化活动室达标,改扩建中心学校校舍,卫生计生服务村村达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农村低保精准到户。加快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现村村有便民连锁超市。贫困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自建自管微小型项目,优先实施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连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搞好三化一片林建设,注重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发展以杏、核桃、山地苹果等经济林为主要产业的一村一片林,创建山清水秀、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十)加强社会扶贫。 加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干部要做到六个一,即记好一本扶贫日记、建立一本工作台帐、上好一堂党课、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承诺办理一批好事、每半年向所在乡镇和派出单位作一次汇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扶贫,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医患结对、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工业经济、中小企业、煤炭、发改、工商联等部门要组织好企村结对帮扶活动,动员央企、省企等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企业中层以上领导结对帮扶贫困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团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统战部、民宗局、工会、慈善协会等党群组织和社团组织作用,组建志愿者协会,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扶贫活动。要把关爱贫困户、贫困学生作为我区社会扶贫的特点特色工作来抓。武装部要组织动员民兵实施脱贫攻坚,作为拥政爱民的具体体现。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预算内结余的工作经费可以用于脱贫攻坚。搞好1017扶贫日活动。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脱贫攻坚党政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区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包扶2户贫困户,区级部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至少包扶1户贫困户,全区党员干部也要与贫困户结对,不脱贫,不脱钩。各级要层层落实脱贫责任制,下达任务书,表彰奖励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一线定点扶贫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乡村工作的力度,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
(二)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按照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确保每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5亿元以上,区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幅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予以安排。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部门协调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将2016年计划脱贫的78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解落实到行业部门,使得行业扶贫有计划、有任务、有组织、有成效。
(三)严格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和《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乡镇,坚决追究责任,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实行一票否决。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惩处。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贫困村组织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第一书记、干部驻村工作队作用,提高贫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落实村干部补贴待遇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通过议事协商,深入组织群众参与脱贫攻坚,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实施权、监督权,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家园的热情。
(五)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脱贫攻坚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政策,生动报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好脱贫攻坚一线结对帮扶成绩突出的乡村干部、企业、医生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先进事迹,挖掘扶贫故事,推出扶贫先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心系群众,关爱群众,把党和政府各项扶贫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为实现榆阳两个率先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围绕促进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瞄准确保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的工作目标,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确定的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部署,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要求,至2018年,省局对口支援的莲花县和于都县两个村,力争与全省一道,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以点带面,探索扶贫新模式;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同步达到小康水平。
二、精准扶贫内容
围绕脱贫成效可持续、不返贫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围绕改善发展条件、提升发展能力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扶贫对象进一步核实其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力状况、技能技术等情况,逐一分析梳理出因病、因学、因灾、缺技术、缺资金以及交通条件落后、自身发展意愿不足等致贫原因,实事求是登记在册,建档立卡,把资金和具体帮扶措施精准到贫困村和贫困对象身上。重点抓好四个方面扶贫工作:
1、抓好教育扶贫。除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政策外,对贫困家庭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学龄前教育、高中、职业中专、大学学习期间进行困难补助,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2、抓好医疗扶贫。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根据对贫困户的深入摸排、建档立卡,对因病返贫的贫困户,除享受基本医疗外,另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3、抓好安居扶贫。改善贫困家庭的居住条件,对年久失修的危房改造进行补贴,确保住上安全房,开展村民饮水提升工程,确保喝上放心水,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实施扶贫村清洁工程,治理生活垃圾和污水,改建卫生厕所,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帮助建设或者修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4、抓好就业扶贫。帮助贫困村和扶贫对象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建设特色村庄。发挥工商职能,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帮助在省会南昌设立特色农产品超市、专柜。在三个挂点村的乡镇、村所在地,建立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中心,支持贫困对象创业,吸引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设立特色产业专项资金,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将扶贫资金折股到户的方式入股专业合作社,以便其获得稳定的收入。积极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转移就业。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扶贫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复杂,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保障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省工商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治云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辅良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
成 员:梁卫光 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
裘应强 省工商局个私处处长
周全民 省工商局人教处处长
杨 莹 省工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江训金 省工商局商标局局长
刘志平 省工商局办公室调研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梁卫光任办公室主任,刘志平、林常青负责日常工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连心、强基、模范工程,选派3名优秀干部到定点包扶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基层做出示范。
2、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扶贫村和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确保贫困对象早日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省局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优势,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完成省局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3、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项目实行责任制,规范管理,科学合理使用每一笔经费,公开透明、精打细算,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4、完善扶贫信息。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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