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履职情况报告6篇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履职情况报告篇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选派要求
第一条向全省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同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全覆盖,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全覆盖。把深度贫困村和脱贫攻坚难度大的贫困村作为选派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二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由省、市、县(市、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以下合称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
第三条定点帮扶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参加驻村帮扶。省、市选派的驻村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从中共党员的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其中驻村工作队队长,省级党政机关选派的原则上为处级或处级后备干部;市级选派的原则上为正科级或正科级后备干部;县级选派的原则上为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原则上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后备干部。
第五条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干部人选:
(一)党性观念弱和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
(二)纪律观念淡漠、作风不实的;
(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驻村工作的;
(四)近两年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五)临聘人员、勤杂人员。
第六条 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所驻村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 驻村干部无正当理由,中途不得调整。对任期已满,个人提出调整申请且单位同意的;或者对因岗位调整、工作时间难以保证、身体等原因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向派驻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征求意见并征得同意,且提出符合条件的接替人选,再报经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
第八条 干部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不变,各项待遇不减,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减弱。
第二章选派程序
第九条驻村干部选派一般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党委(党组)确定人选,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备案。省派定点帮扶单位人员编制80人以上的,原则上须选派3人;31-79人的,至少须选派2人;30人以下的,不少于1人。定点帮扶单位选派人员确有困难的,报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同意后,由县乡统筹补齐;人数特别少的单位,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统筹,可以与人数较多的单位联合组队,并明确各自的派出人员和工作队队长人选。
第十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省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对口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做好中央驻赣金融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驻村帮扶工作。
第十一条设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指导全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工作,负责市派单位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本级管辖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选派。成立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政府副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组织、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须深入研究各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的综合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及各村重点帮扶需求和类型,注意与派出单位充分沟通,认真统筹配置省、市等各方面的驻村工作力量,努力做到精准安排驻村。实行一村一队,严禁一村多队、重复派驻。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服从县(市、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 乡镇不单独选派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乡镇党委根据驻村帮扶的实际情况,选派干部对驻村工作队人员不足部分进行补充,但补充人员一般不能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要服从队长的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和强农惠农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抓实精准扶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组织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助乡镇党委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注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教育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选准发展路子,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
(四)为民办事服务。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经常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指导和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引导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驻村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组织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责任落实。日常管理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通过建立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方面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宏观指导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会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教育工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掌握省派驻村干部的工作情况。市级参照省级做法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个月至少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在岗及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第十九条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要直接抓。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每周至少定期调度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安排乡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抓好驻村考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建立健全考勤台账,做到有痕管理。
第二十条派出单位要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跟踪服务管理,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每年到村调研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半年到村指导不少于1次,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与驻村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激发工作热情,解决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驻村干部(包括由乡镇补充的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坚持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季度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要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凡是工作日不能在岗的,均要通过乡镇党委逐级履行请假或报备手续。因病因事一次性请假3天(含)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请假4至7天(含)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请假8天(含)以上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请假15天(含)以上,派出单位要安排符合条件人员接替工作或视情况调整人员,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所有请假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准假单位要将请销假情况记录备案。因驻村帮扶工作需要外出联系工作的,须向乡村两级报备。派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要临时召集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的,须先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并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作队每季度应向乡镇党委、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和派出单位至少汇报1次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驻村干部,必须“召回”:
(一)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的;
(二)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的;
(五)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
(六)当地乡镇党委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的;
(七)其他应当“召回”情形的。
第二十三条 乡镇党委要针对第二十、二十一条指出的问题,建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负面清单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如实上报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市、区)组织和扶贫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派出单位对照负面清单抓好问题整改。上一级还要督导下一级的整改工作。对需要“召回”的人员,由乡镇党委提出,经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派出单位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督促派出单位“召回”,并重新选派接替人员。
第五章 考核督查
第二十四条由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其中省、市选派的,联合省、市组织和扶贫移民部门开展考核。考核内容突出在岗履职、完成目标、工作实绩、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考核方式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村民测评、村干部评议相结合。乡镇党委提供驻村干部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情况。
第二十五条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等同于在派出单位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省、市组织和扶贫部门与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送派出单位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以县为单位,对省、市、县(市、区)选派的驻村干部单独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且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乡镇选派的驻村干部,可视各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驻村干部综合评价、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驻村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优先列为后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第二十七条实行“双考核”,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的年度考核,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 把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情况作为省脱贫攻坚督察组督查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督查。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每年至少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市、县(市、区)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群众对驻村干部的满意度等。每次督查抽查要形成专报和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单位,向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及时通报督查抽查结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通过督查抽查,发现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九条 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联村捆绑”,结合深入推进“连心”工程,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派出单位要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措施,每年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积极提供驻村帮扶资金;可利用公用经费,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安排通信补贴,每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因公负伤的做好救治康复联系服务工作,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干部驻村期间的医疗费,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三十一条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要指导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支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督促村“两委”干部支持配合驻村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第三十二条各级要加强培训指导,培养懂扶贫、会扶贫、作风硬的驻村干部队伍。每年省级要开展示范培训,人数不少于全省驻村干部的1%;市级要开展重点培训,人数不少于全市驻村干部的10%;县级至少组织1次驻村干部轮训。通过专题轮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基层党建、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帮助驻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第三十三条各地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帮扶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激励驻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第七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四条 强化纪律约束,促进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失职失责,或者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五条驻村干部因本人主观原因导致被“召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问题严重程度对其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相关处理。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其后备干部资格,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第三十六条对选派驻村工作不重视、不按规定实行驻村干部工作与派出单位脱钩、落实跟踪服务管理责任和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派出单位,由上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约谈后仍不整改的,进行严肃问责。驻村工作队问题严重,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双问责”,既追究驻村干部责任,也追究派出单位及相关领导责任。驻村工作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第三十七条中央驻赣单位对驻村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同级组织和扶贫部门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问题严重的,将有关问题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 各级组织部、扶贫和移民办对反映的重大问题督办不力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履行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不力、不及时如实上报驻村干部问题的,村“两委”干部不支持配合驻村工作队工作的,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和移民办承担。
第四十条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市、县(市、区)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之外派驻的第一书记和对非贫困村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全省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履职情况报告篇2
自扶贫开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乡严格按照省“多点多极支撑”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干部驻村帮扶的工作要求,以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总目标,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推进乐英灾后全面发展,保障农民增产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现将20__年度我乡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严格按“一高一低一无”标准识别,确定贫困户275户,989人。通过省级审定并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共计四个,分别为群山村、爱国村、幸福村和王家营村。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和动员全体乡、村、组干部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成立了以刘建伟同志任组长,张兴富同志为副组长,各贫困村包村干部和上级部门帮扶人员为成员的乐英乡驻村帮扶工作组。
2.确立工作目标。首先紧紧围绕全乡灾后产业发展,立足贫困村实际,动员群众自力更生,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争取帮扶项目,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其次通过组织动员群众参与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劳务输出,拓展群众经济收入渠道,帮助培育致富带头人。再者通过帮扶,配合乡党委、政府协助解决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容村貌改变等工作,使村民的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如期实现同步小康。
3.严格时间安排。第一阶段:摸底调查(20__年_月至_月)。通过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会议,村民座谈讨论、入户走访等形式,全面收集掌握社情民意,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找准致贫原因。第二阶段:氛围营造(20__年_月至20__年_月)。完成“文明村道”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及时传达党的声音,营造起浓厚的感恩氛围,增强群众的感恩意识,形成积极向上、懂恩感恩、崇德有爱的乡村舆论氛围,为扶贫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第三阶段:扶贫帮扶(20__年_月至20__年_月)。建设村文化队伍,提升全村村民文化素养,丰富群众精神食粮。结合上级党委政府发展规划及政策支持等,积极做好产业发展及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群众农业知识、就业技能等培训。协助建强村班子建设,继续深化感恩氛围营造,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村民素质。探索总结驻村帮扶方法举措,建立长效机制。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帮助了群众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加快发展,脱贫致富。在各贫困村内建设宣传栏、阅报栏、政务公告栏及时传达党的声音,帮助群众党的相关政策。通过感恩墙、宣传语等,强化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增强了群众感恩意识。
2.帮助发展致富产业。结合乐英乡产业发展重点,立足各村实际,积极发展茶产业、猕猴桃种植业等。如群山村在原投产茶叶500亩的基础上,争取建成茶叶种植面积1000亩,油茶种植面积1000亩,猕猴桃种植面积300亩。引导和帮助村民学科技、用科技,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增收途径,推动贫困村建设。
3.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贫困村组普遍存在的饮水困难问题,协助了村两委做好项目立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了爱国、群山村村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安装转弯镜、平整硬化部分路面增加会车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完善了村级活动室、村民活动中心软硬件设施,改善村务公开、文化建设,增设阅览室设施,改善户外运动场所,安装户外健身器材等。
4.加强了宣传教育培训。打造村文化队伍,广泛开展文化文艺宣传表演,提升群众文化素养,增强群众凝聚力。成立了群山村老年协会,构建老年人健康长寿快乐的大家园,为老年朋友展示自我提供平台。在四个贫困村开展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和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活动,有针对性的对村内有思想、有基础的村民进行特色种养殖、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
四、问题建议
我乡还需加强在探索长效帮扶机制上的力度,才能真正使帮扶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增强贫困村经济发展后劲。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加大对我乡贫困村的政策、资金、技术等扶持力度,早日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向小康。
20__年我乡党委、政府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划到村,帮扶到户”的帮扶工作原则,坚持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利用召开村组党员干部会议,群众座谈讨论、入户走访等形式,及时找准和发现问题,收集民意和掌握干部群众发展意见,找准工作突破口,将扶贫帮扶工作推上新台阶。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履职情况报告篇3
为进一步加强XX村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管理办法,结合XX村驻村工作队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二)参与精准脱贫。根据XX村村情贫情,围绕“5.7”指标,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强基层组织。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帮带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帮助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四)推动乡村善治。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请销假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请假报备不得随意离岗离村。
(二)工作队员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驻村岗位的,第一书记向镇党委请假,队员请假1天以内向第一书记请假,请假3天以内的需向挂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请镇党委批准,并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建立队员在岗在位常态化。
三、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一)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县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镇驻村工作队协调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驻村工作队员要根据安排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个人驻村情况、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
(三)驻村工作队员要通过微信工作站、“云岭先锋”APP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并记录每日工作日志,做好每日签到。
四、学习制度
(一)驻村工作组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加强对省委、市委和县委文件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掌握好党对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并向群众宣传贯彻落实。
(二)工作队成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
(三)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进工作组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五、例会制度
(一)每周一组织召开驻村工作队例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但不能顺延至下周。
(二)工作队例会由第一书记,挂村领导,村委会书记主任共同组织。
(三)工作队例会主要为最新政策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等。
(三)工作队成员及村干部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第一书记、挂村领导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四)每次召开例会,都要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做好会议纪录。
六、驻村工作队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驻村工作队成员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坚持为民办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三)团结同志,掌握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增强“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违规宴请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酗酒滋事,不参与赌博。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生效。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履职情况报告篇4
**乡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乡于**年**月启动了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这一年来,在区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在各驻村单位、乡党委的关心支持下,我乡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年**月,共有**个驻村工作组派驻到**乡**个行政村开展驻村工作,驻村干部共**人,其中区派**人,乡派**人。
二、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年**月,**乡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的有效开展,特成立了**乡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指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乡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推进会,结合我乡实际对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确保我乡驻村驻村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落实。
(二)确立目标,加强落实
深入调研、了解实情,着力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查找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扶持农民创业增收,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帮助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面临的难题。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明确职务,加强宣传 为了确保驻村干部帮扶工作能够更好的顺利开展,我乡积极在各村进行了大力宣传造势,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对驻村工作进行了有效宣传。并根据各驻村干部的个人信息、工作职责等张贴了公告,制作了宣传公示牌,均在各村、各组重要路段进行了宣传、公示,为驻村干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身份保障,同时,也为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提出了义务要求,进一步增强各驻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实抓好驻村挂职帮扶相关工作。
(四)密切联系,加强配合
乡党委高度重视,在工作组的指导下,为了能够使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及驻村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使驻村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发挥驻村工作组、驻村干部的平台和纽带作用,平时工作中,乡党委主动与市、区驻村人员及帮扶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取得驻村人员及帮扶部门的支持;驻村人员及帮扶部门通过乡党委的反映,深入所帮扶村调查核查情况后,根据部门、个人工作职责,力所能及的为所帮持村落实帮扶措施。
及时完成所有驻村干部信息更新。要求村支“两委”与驻村挂职干部做到无缝对接,及时了解驻村干部的想法和需求,扎实做好驻村干部的相关工作,通过与派出单位的沟通、交流,协助他们做好与派出单位的工作交接,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驻村干部能够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帮扶作用。加强沟通、整合资源、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工作。
(五)严格制度,强化落实 为了使驻村干部有效落实帮扶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生机与活力,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活动的意义,乡党委结合我乡实际,针对驻村驻村工作制定了每月两次的例会制度,要求各驻村干部对驻村工作进行阶段性汇报、总结,并对出现的问题、困难进行研究讨论,确保工作持续开展,有效落实。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收集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及相关工作图片、民情日记图片信息等,做好驻村工作资料收集及整理,并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定期公开于“万村千乡”网页上,并将所有工作开展情况均纳入了期末考核评优推荐中。
(六)、认真进行督导检查。
乡党委成立以乡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任组长的驻村驻村工作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驻村驻村工作进行检查,对驻村驻村干部到岗情况、入户情况、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深入乡村,对驻村干部走访情况、驻村情况、办理实事情况加强督导。定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以周报或旬报等方式对驻村驻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对驻村驻村干部到岗情况认真核实,并将上述两项结果纳入对驻村驻村干部的考核鉴定中。
三、工作成绩突出
1、**古茶产业成效突出、实现增收致富
各驻村挂职干部根据我乡茶叶项目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大力种植茶叶,深入走访农户,做好政策宣传,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年初,*****高效茶叶示范园区被列入我省“****工程”;我乡以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年第**届贵州省“****”荣誉称号。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村支两委大力宣传并鼓励村民种植茶树,深入各村组、深入群众,广泛宣传种植茶树的各项优惠政策,整合资源,充分运用公司+农户+基地的形式,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种植茶叶,经过努力工作,农民共计种植茶树***余亩,村民通过采摘茶叶卖给公司的方式,增加了收益,是一条增收致富富的良好途径,切实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2、关注民生、扶贫助困
各驻村驻村干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帮扶工作合力,积极协调各类资源帮助我乡各村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
驻村干部共计走访农户***人,慰问贫困群众****户*,并对其慰问,共发放慰问金***余元,开展政策宣讲***场,排查矛盾纠纷**起,化解***起,为群众办理实事好事***件,实施项目*个
3、基础设施得到改善
各驻村干部在驻村的一年中,积极协助各村工作,帮助完善各村基础设施。经过驻村干部与各村支两委的共同努力,全乡各村的道路设施、饮水设施都得到了不同程度改善,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我乡的各项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村级综合楼项目圆满完成
按照区里的统一安排与部署,各村驻村驻村干部大力协调各村综合楼建设、维修和改造工作,有序推进项目进展,在综合楼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乡所有涉及重建、改造项目的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式投入使用。
5、村支两委顺利换届
驻村工作组在村支两委换届过程中,积极配合乡村两级干部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对换届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支持,配合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包村领导、包村指导员和工作人员深入到各村,认真了解情况,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对换届选举每个阶段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督促,确保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思路
虽然我乡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为人民解决了实际需要。但也存着不少问题:一是驻村干部农村工作经验不足,有时工作方法简单;二是基层村组集体力量和经济薄弱,资金困难,想为群众多办实事,但无经济实力。今后,我们将以巩固提高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帮扶为动力,以改善帮扶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方法,努力为村群众办更多的实事、好事,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履职情况报告篇5
选出驻村“好苗” 跑出振兴“新路”
乡村振兴,人才先行。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证明,乡村要振兴、农业要发展,离不开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驻村工作队伍。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注入人才“活水”。各级各部门必须要及时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真正做到有“好苗”助力,乡村振兴才能跑出“新路”。
选准“苗”,注入乡村振兴“新活力”。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上,我国曾尽锐出战,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基层一线倾情奉献,期间,涌现出了黄文秀等一大批先进代表,脱贫之花也开遍全国各地。如今,乡村振兴正如火如荼推进,迫切需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以有序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此,各地要真正选准“好苗”,让被选派到乡村振兴一线的“小树苗”都属于“优质苗”,这样,他们才能在乡村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扎下深根、茁壮成长、开花结果。
用好“苗”,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同是乡村“战场”,乡村振兴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不亚于脱贫攻坚。《意见》中明确指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工作任务是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这就要求第一书记要成为基层党建的领头人、增收致富的领路人、乡村治理的责任人、温暖群众的贴心人。要完成工作,就必须下真功、出新招、求实效,带着情感深入村组走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真正做到沉下心、沉下身、办成事。因此,各基层单位,要定责明权,真正将这些“好苗子”用好,切实让其发挥应有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能。
护好“苗”,展现乡村振兴“新作为”。坚持保障与激励并行、严格要求与示范引领并重,从能力提升、制度约束、激励保障、典型引领等方面着手,确保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选得优、下得去、干得好。刚出台的《意见》更是突出严管厚爱的原则,在除了原有的补助外,增加了第一书记的通信补贴,规定了“每年安排体检”,并且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此外,明确了要分级开展培训,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原则上任期内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切实提高第一书记对村的帮扶和带动能力。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有关激励约束机制,真正把“好苗”护好,才能让其尽显其才、担负重任。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履职情况报告篇6
驻村干部当“站位高”“招数多”“带土味”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一批批优秀的驻村干部将踏访乡村大地、千里沃野。相比日常工作,驻村事务更为密集、民生需求更加迫切,驻村干部当“站位高”“招数多”“带土味”,致力缔造新时代的“乡村善治”。
当“站位高”,能够摆正心态、提高站位。新时代、新征程里,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背景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已成为助力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驻村干部要深刻领悟自身肩负的责任。一方面,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到驻村工作在国家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的关键作用,不忘驻村初心、牢记自身使命、保持高点站位、践行首位担当,真正把驻村工作置于心中的“C位”。另一方面,要适当转移工作重心。驻村干部在选择帮扶农村事业后,要能够投入精力、肯花时间,切忌仅仅在乡村“挂名”而不为当地办实事。要发自内心愿意投身驻村事业,通过扎扎实实做工作、真真正正下农村,在奋斗拼搏中取得新成绩、新突破。
当“招数多”,能够发挥特长、创新思路。驻村干部作为从各单位、条线选派的优秀人才,往往具有卓越的综合素质与灵活的工作思路,能够为乡村引入新的动能。各位驻村干部在工作开展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所在乡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带动农村各项事业持续发展。一方面,要有新方法、新思路,能够在乡村产业转型、集体经济增收、优化社会治理等方面多出出“新主意”、想想“金点子”。需要化身为一股驻村“春风”,为新农村建设播下希望的“种子”。另一方面,要善于运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在种植养殖、产融结合、安全监管、技术迭代等方面主动“问诊”、勇于“献计”,协助解决好掣肘乡村治理的一个个“堵点”“难点”,为乡村发展带来实质性的福利。
当“带土味”,能够深入基层、接足地气。驻村工作旨在服务乡村、惠及民生,为乡村振兴提质赋能。因此,身为驻村干部,务必脚带风尘土气、扎根乡土大地、深入群众身边,在基层建设与治理前沿绽放光彩。一方面,要下得去基层。驻村工作的阵地不应当为“办公室”,而是需要把乡村、田野作为实践的“主战场”。要多到涉及乡村发展、民生改善、基层治理的“第一线”,在冲锋在前、身体力行里发掘转型机遇、施展才华抱负、实现驻村价值。另一方面,要能够深入群众。多去老百姓家中走一走、看一看、聊一聊,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各类问题,当好群众的“知心人”和“店小二”,在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实在在传递温暖中赢得广泛认可、获取群众点赞。
推荐访问:工作队 疫情 防控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驻村工作队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村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疫情驻村工作队员工作总结 疫情防控村支部书记工作开展和履职 村队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村干部疫情防控述职报告 村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乡镇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