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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时间:2022-05-31 09:10:06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5篇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是首要的政治任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就学习《条例》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是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8月27日下午,综合处召开支部学习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其纳入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求每一名党员自查自纠,自我反醒,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否时刻以一个优秀党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学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政治建设放到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集审批权、检查权、处罚权于一体,具有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监管干部被围猎的风险较大。所以要求广大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对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从心底里敬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三是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而现实生活中,部分领导干部无视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共产党员模范精神具有极大杀伤力。要教育引导干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违纪腐败成为高风险行为,切实把党纪党规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去。

  四是要严以律己,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岗位就是我的一种责任,所以我只有将制度放在首位,坚持按规则、按制度办事,才能把每件事情做好,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集中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作为一名食药监管人要准确把握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新论断和新要求。新时代提出的新使命具体到食药监系统,具体到食药监人就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让人民吃得放心,就是要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方向,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学习,增长才干,甘于奉献,努力工作,加强修养,弘扬正气,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忠诚的食品药品监管卫士。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意义十分重要。

  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是稳固政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但目前部分党支部建设严重滞后,“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存在吹吹风、走过场现象,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敏感度不高,纪律作风不严,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党员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更会影响党和国家长远发展。

  习总书记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新时代党支部建设重点应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精神驿站”。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查找问题,弥补差距,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管理与监督,重视党支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党支部书记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强化执行党的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经常为支部党员“提提醒”、“敲敲钟”,做好党支部建设“带头人”;支部党员应主动提升政治站位意识,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并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把思想教育成效体现在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行动上。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3

  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是首要的政治任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就学习《条例》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是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8月27日下午,综合处召开支部学习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其纳入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求每一名党员自查自纠,自我反醒,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否时刻以一个优秀党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学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政治建设放到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集审批权、检查权、处罚权于一体,具有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监管干部被围猎的风险较大。所以要求广大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对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从心底里敬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三是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而现实生活中,部分领导干部无视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共产党员模范精神具有极大杀伤力。要教育引导干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违纪腐败成为高风险行为,切实把党纪党规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去。

  四是要严以律己,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岗位就是我的一种责任,所以我只有将制度放在首位,坚持按规则、按制度办事,才能把每件事情做好,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集中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作为一名食药监管人要准确把握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新论断和新要求。新时代提出的新使命具体到食药监系统,具体到食药监人就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让人民吃得放心,就是要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方向,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学习,增长才干,甘于奉献,努力工作,加强修养,弘扬正气,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忠诚的食品药品监管卫士。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4

  通过持续深入地学习《条例》,我体会颇多。党的纪律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上,让我更加明确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要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如果说《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则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风险。不仅为我们指出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明确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新《条例》较之原《条例》有很多修订之处,令人警醒深思。比如: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新《条例》政治纪律列六大纪律之首,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 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这些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丰富的内容。新《条例》将八项规定写进《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了“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对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起到了“有规可依”的作用。新《条例》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这个说法。这些内容和语言的改变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成果,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做到:一是学习党章,做忠诚的好干部。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总规矩。要认真学习贯彻,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就更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好干部。二是严于律己,做干净的好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遵守《条例》“六大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廉洁自律、清白干净的好干部。三是履职尽责,做担当的好干部。要勤于自省,严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时时刻刻不忘记自己的身份,给自己敲警钟,自重自励,摒弃“关起门来无人知晓”的侥幸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要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咬咬耳朵、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拳”,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规定的认真负责地向党揭发、检举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做敢于担当、责任过顶的好干部。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5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不仅让我充实了更多统战政策理论知识,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对象、特点以及重要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面向新时代全面规划统一战线发展,着力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是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现将心得体会归纳如下: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一件重要法宝,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进入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对象、范围和内容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些变化对统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对“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等的具体学习,立意深远、有理有据,使我受益匪浅。使我从中学习到:

  一是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充分认识统战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级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统战工作,要充分认识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要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健全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要把统战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增强做好高校统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要强化宣传、加强教育,提高统战对象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重业务轻统战”、不了解党的统战历史、不熟悉统战知识等现象,加大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有计划地安排非党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外出考察学习,更新知识,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他们在各自岗位建功立业。

  三是要激励关爱、鲜明导向,善于发现注重培养非党年轻干部。近年来,随着党员发展要求越来越严,按照严把入口关、宁缺勿滥的原则,二级学院年轻教师受名额限制入党相当困难,非党干部比例呈上升趋势,其中不乏优秀年轻人。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要为他们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要让他们有盼头。

  四是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强弱项、补短板,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统战工作成效和水平。

  五是要着力加强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民族团结工作、宗教工作和港澳台侨工作。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在思想上有了很大的变化,我更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初心行动主动承担起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重担,不断努力、不断上进、断完善自己,做好学院的统战工作,卯足干劲,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而努力奋斗。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6

  今年,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的历史实践中形成并总结了宝贵的统一战线法宝。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对于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不断开创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持,具有重大意义!

  民族工作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把民族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规定,专设了“民族工作”章节(第五章,第二十条--二十二条),准确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方针政策,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在2019年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强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进行回顾时深刻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强调“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强调“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这些重要论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系统地回顾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必然规律和内生动力,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这些重要论述,凝聚着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一经提出便得到全社会的强烈共鸣和广泛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和战略任务,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举措。《条例》第二十条讲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要的是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核心力量,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我们要始终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是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长沙市作为湖南省会城市,三高四新战略的主阵地,凝聚起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服务中心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责任重大,要把握时代大势、立足长远发展。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努力提高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7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学好弄懂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各类条例、法规等,新能源集团开展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特别是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深刻领悟了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的含义,进一步体会了在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意义,现简要谈一谈感悟与体会:

  一要学纪懂纪。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通过学习,了解掌握《条例》,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解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做到为人有准则,办事有原则,持续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优秀本色。

  二要敬畏党纪。党纪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的举止,划出行为的“红线”。作为党员要树立党纪意识、法治意识,任何党员在党纪面前都要一视同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率先垂范,防微杜渐。

  三要严格执纪。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用监督传递压力,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学以致用,纪法贯通,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切实将《条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8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威严、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依法治国,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正之风斗争,把从严治党、纪律建设政策、措施、办法、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增强纪律和廉洁意识,进而增强党性观念和敬畏纪律、守好规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纪检干部,一定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一是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市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组长作为部门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好执行表率,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二是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准则》和《条例》同时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要求的精神内涵。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打铁还需自身硬。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

  三是在自觉守纪上下功夫。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就是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别例外。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反到去做。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作为自己和每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总之,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挖深吃透以及全面领会,使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全面"三转"到位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纪检监督职责职能,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做一个称职、合格的党员干部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9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条例》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又体现了党支部建设新做法新经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又具有“现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详细提出了党支部怎样设置,党支部成立的程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怎样召开,党课、主题党日怎样开展等,给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更好的学习《条例》,作为网评员,我充分利用微信载体,发送党支部工作条例链接,努力营造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浓厚氛围。

  一要提高认识。全国上下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通读原文,了解基本内容。

  二要集中学习。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党小组、支部大会展开学习,对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全体讨论,让《条例》精神入脑入心。

  三要抓好落实。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逐步深化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制定个人措施,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做到心中有畏、言有所戒。

  面对当下国情,只有将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固,我们党才能更加有力地领导国家,才能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带领各族人民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0

  今年的全国两会最重要、最突出、最鲜明的一件事情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这部法律通过以来就受到极大的关注,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粗浅的理解。

  一是《监察法》的出台体现了从严治党的统一性。我们国家过去纪律检查的主要对象是体制内人员,对其它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没有有效的监督,例如政府临聘人员也是在行使政府职能,但是对他们的纪律监督可以说是真空地带,一旦违纪了如果是党员会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给予批评教育,或是辞退,最终产生的违法违纪后果由政府买单。这部法律的颁布充分说明监察委不仅对6大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也同样覆盖了普通公民。《监察法》明确指出:“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这就意味着每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可能成为监察法的适用对象。不论行为人是“工作人员”还是“工勤人员”,是“在编”还是“借调”、“聘用”,只要是从事公务活动的,就属于监察对象,如城管协管员、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这样修改后,填补了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空白,加强了对受委托或被授权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约束。

  二是《监察法》的出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这次《监察法》的制定是先通过宪法修正案,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然后再依据宪法及时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宪法的核心价值的基本精神。《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限,包括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依法赋予监察委相应的监察手段,监察手段全覆盖,有利于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这个留置权,广受关注。十九大报告指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并对留置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有利于解决长期困难我们的法治难题,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三是《监察法》的出台是“打虎”“拍蝇”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这是亘古不变的历史定律。今天,反腐倡廉仍旧是人民心中最热切的期盼,一直并将永远在路上。腐败流毒最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今“微腐败”和“新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获得感”。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制度与可操作性上避免“灯下黑”,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想,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个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1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指出,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新修订的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呼唤我们要勇于担当作为,对党员划定更高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广大党员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无愧于时代的党员干部。

  新时期对我们党员的能力、素质、作风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广大党员既要政治素质过硬,也要业务本领高强,既要遵守纪律讲规矩,又要加强道德作风,要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联系,加强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增强纪律定力,要加强党员干部道徳修养和作风建设。

  新时期要有新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人民服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新征途上勇攀高峰、不断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体会:严格执行《条例》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20128—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了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能够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一经颁布就要立即执行,我们要认真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2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的具体举措,这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巩固加强党的执政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一、深刻领会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是新时代赋予了好干部时代内涵,是新时期干部的实践准则和奋斗方向。“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立身之本,领导干部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为民服务”是好干部为政之道,领导干部更应“公”字当头,以“民”为先,懂得“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勤政务实”是好干部履职之要,勤勉工作。“敢于担当”是好干部成事之基,领导干部要敢于探索、敢于实践、敢于负责。“清正廉洁”是好干部正气之源,时刻用党章、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只有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好干部,才能带领广大群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二、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作为来自农村基层工作多年的一名干部,深深感受到当前老百姓迫切期盼“焦裕禄式好干部、好书记”,心里装着老百姓,与老百姓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诚心诚意当人民公仆村委会干部。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有一心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崇高情怀,心里始终装着老百姓,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万家忧乐始终放在心头,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认真解决民生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突出德才兼备,选出最强素质基层干部是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关键怎样把基层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改进推荐考察办法,解决好选人方式的问题。要突出政治,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把廉洁作为底线,有问题的坚决不用;以事择人、依事选人,使领导班子成员专业素养满足新任务新要求;广泛深入谈话调研,不搞“海推”“海选”。众所周知,农村村干部是一个村子发展的领头羊,带领全村在脱贫致富,为农民办事,村干部都是村民选出来的,现实中确实有一些村干部靠拉票贿选、帮派家族上来的,想尽办法为自己谋私利,随着村干部如期延长、待遇提高,有些人不择手段参选。最好是从上级指派的农村第一书记担任村委会主要领导,较好利用资源发展经济,同时他们眼界宽更懂行政策清也善于争取各种资源帮助村里发展产业;或在退伍军人中选拔,他们有原则、年轻、敢干敢为,有自己的想法,接受新事物快,他们也热爱自己的家乡,有带领大家致富的内在动力,或在本村考出去的大学生回村作为村官作为村干部的人选,他们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思路广、有闯劲担任村委会主要干部,也可以从往届担任过的村干部中,老百姓口碑好,工作能力的村委会干部作为村委会干部的一员,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严把选拔关,防止“带病提拔”。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查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只有把本领过得硬,才能保证执行落得实。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3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通过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近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障案件质效提升。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青山绿水。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续发力,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全面、彻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服务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发展。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整合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权益保障、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引导和树立城乡平等的社会观念,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和推进欠发达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院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通了微信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过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递交诉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七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个案解读、庭审直播、法官论坛、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需要看到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天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4

  政法工作关乎着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做出了规定,是党的一项基本法规,条例的颁发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办案的过程,既可以说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业务工作,也可以说是业务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中,法院干警要始终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让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绝对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大局。通过多天的学习,我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学深悟透新思想,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法家经典,多次深刻分析法治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指引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泰民安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为人民执法、为人民办案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自身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努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责。当前,各级法院都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涉及审判信息化和多元解纷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认真履职,主动跟进,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遇事不推诿,负责有担当,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在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工作措施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的需求,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绥棱的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要坚持把捍卫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条例》具体工作要求,要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需要与当事人接触的法院人,工作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带着矛盾来到法院,希望带走属于自己的利益。身处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法官稍有不慎,就会被推进腐败的“泥潭”。因此,面对利益和诱惑,法院干警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养成良好的职业品德,筑牢防腐的围栏堤坝。同时,要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条例》是共产党人的智慧结晶,它既是共产党人的指路灯,又是全国人民的定心石。通过学习让我更加确信坚定的政治信念、高超的业务水平、优良的司法作风是每一名政法干警必备的职业素养。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干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要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时刻提醒自己要树立公正、廉洁意识,认真领悟《条例》精神,并将其全面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篇15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与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准则》与《条例》的修订,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取得的政权也不可能保持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的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自觉学习《准则》《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学习好《准则》与《条例》,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认真学习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财政事业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财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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