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7篇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55篇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11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日,中央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5 篇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心得体会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1 1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 京召开,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 力法治保障。“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工程 中,党员干部的信念 决心和行动,既是形象金名片,也是重要风向标,更是要害推动力。正因如此,党员干部要将法管理念熔铸于心 践之于行,争做“先行者”“排头兵”,引领群众投身全面依法治国恢宏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中国梦凝结强盛法治力量。
理论武装入脑入心,把牢尊法崇法“定盘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明灯。惟独 筑牢法治思维的基石,一事当前先找法 解决难题依靠法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才会更加笃定。坚持看大局大势提高政治站位,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实现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来深刻熟悉和准确把握,充分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重要性 时
代性要求,坚固树立权由法定 权依法使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把科学理论指导摆在 首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 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 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学思结合 学悟结合 学用结合,将工作要求贯穿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各方面。
履职尽责依法合法,练就懂法用法“硬脊梁”。学法懂法是依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不 学法,不 懂法,做人做事就会缺乏准绳和标尺,极易滑进违法犯罪的深渊,这也正是落马干部忏悔录 中常呈现“放松了 党纪国法 学习”的缘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党员干部要把学法作为履职尽责的必修课,既要突出 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也要 学习通用法律,提高法治素养,还要 学习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夯实依法行政根基。依法用法是学法懂法的延续和践行。学法懂法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实际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打破重权力轻权利 重治民轻治官 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桎梏”,始终依法办事 依规办事 依程序办事,维护法律权威。同时,要杜绝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在 法律框架内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让法律条文“活起来”,在 彰显法治力度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更多法治温度。
修身律己从严从实,绷紧守法畏法“高压线”。干在 实处,身影最具感召力;走在 前列,行动最有 说服力。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在 遵守党纪国法作表率,正确看待手 中权力,坚定克服
特权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时刻谨记法律红线不 可逾越 法律底线不 可触碰,心有 所戒 言有 所规 行有 所止。另一方面,要在 小事小节上加强自律,不 耍“小聪慧”,不 进“小场合”,不 收“小意思”,以“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慎微矜于细行,牢牢坚守住第一道防线,以免“一步走错终身错”。此外,也要不 断净化自己的“朋友圈”,远离心怀叵测 不 择手段的小人,严格约束家人 亲朋 身边工作人员,及时提醒 纠正他们的错误言行,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群众,为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作出新的贡献。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2 2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 移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 力法治保障。新时代召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 新担当。作为一名 中国公民,应当在 “知 守 用 护” 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全面建设法治 中国添砖加瓦。
公民要知法,知晓法律基本内涵和条例,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做到知法,就要心 中有 法 脑 中有 法,在 思想和行为上都要加点“法料”。要首先搞清晰 搞明白我国的法律法规有 哪些,特殊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 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 学习机会,广泛摄取法律
知识“营养”,多用法律知识和法管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生产生活实际密切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在 行动 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公民要守法,恪守法律基本规定和准则,做法律上 的“老实人”。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底线 行动准则,是限制违法行为 杜绝社会不 良现象的“警示红线”,是维护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有 力保障。有 了 “法”,就有 了 “边界”。自觉守法,才干不 偏离轨迹 不 偏离人生的“航向”。作为公民,必须增强法律“红线”意识,长鸣法治“警钟”,紧绷守法之弦,恪守各项法律的基本规定和准则,牢牢守住遵守法律的基本底线,自觉知法守法,坚定不 做法律禁止的事,做法律上的“老实人”。
公民要用法,善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做法律上的“践行者”。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要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 经常地 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特殊是在 解决棘手的法律权益问题时,要主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匡正社会不 良风气;要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 履职尽责,坚定地 自觉地 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公民要护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法律上的“支” 持者”。
贯彻执行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提高社会法治管理能力,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离不 开每个公民的支持和维护。作为公民,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炼就法治慧眼,善于 敢于 勇于发明和制止社会违法行为,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行为自觉; 做法治氛围的捍卫者,积极参与到培育积极向上良好社会风气的行动 中,传递社会正能量;做全面依法治国的执行者,以实际行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为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水平建设法治 中国助力。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 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3 3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 移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 力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 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 把握核心要义 明确工作要求,自觉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绷紧敬畏法度之弦,带头争当尊法的模范。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把法治精神根植于心,把对法治的尊崇 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觉行动,做到任何时候都不 敢越雷池半步。要深刻熟悉到,捍卫法治的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践踏法治精神,就是站在 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是党纪国法不 容许的,是人民决不 答应的。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 权
力大小 贡献多少,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 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因此,党员干部想问题 作决策 办事情,都必须建立在 法治精神的基础上,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自觉遵守者 坚定捍卫者。
扎实践行法治精神,带头争当学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惟独 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 断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武装头脑,才干在 实际工作 中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惟独 系统 学习新时代法管理论, 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在 心 中高悬法律明镜,手 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为官做事尺度,才干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 什么事不 能干 怎么样用权等问题,做到法律红线不 触碰 法律底线不 逾越,以法治精神干事创业 服务群众。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党员干部要把守法当作立身做人的头等大事来抓,在 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要以法治思维去应对风险,以法治精神去迎接挑战,用法律武器去化解矛盾。要坚持“法无授权不 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 法治的框架内履职尽责,让权力在 法治的阳光下运行,确保手 中权力始终不 越位 不 错位 不 出轨。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旗帜鲜亮捍卫宪法法律,坚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勇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
致力全面依法治国,带头争当用法的模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不 断检点自己,时刻修偏正向,始终保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坚定定力。要力戒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作风,把体现人民利益 反映人民愿望 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 序,国家长治久安。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4 4
近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 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 反映人民愿望 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 各方面制度体系不 断成熟,我国在 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 重大进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 强盛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管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 中国建设的雄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 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坚固树立权由法定 权依法
使的法治观,不 游离于法治之外 不 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 分析情况 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 中有 “知法”的明镜高悬,手 中有 “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 “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 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 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 明责任 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 遵循发展规律 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 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 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 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 与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 实施 监督 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 科学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 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有 所呼,法有 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 食品安全 收入分配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 中国的建设者 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 更实在 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
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环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 保障人民权益 中发挥着不 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 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动法治建设在 与时俱进 中不 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 ,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为民实践的内在 要求,也是一项历史任务。要坚持人民在 法治建设 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以良法维护良序 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 主动谋划 积极践行和强化保障 中不 断推进法治 中国建设。
学习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5 5
11 月 16 日至 17 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 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的规格可以说前所未有 。在 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 11个方面的要求,即“11 个坚持”。在 这“11 个坚持” 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
治国的领导”是放在 第一位的。“第一位”不 仅说明党在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 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 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 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 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 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 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 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 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 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
篇二: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于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以下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一)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
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内容,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能力。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能力。
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二)
依法行政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公务员是依法行使政府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开展工作,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时期要求公务员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
向服务型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推进扶贫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扶贫人员的法律水平,促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现将我在学法用法的体会如下:首先,积极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增强了我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其次,学用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表现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内容,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能力。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能力。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学法用法心得体会范文(三)
今年 2 月以来,我积极参加学校里开展的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宪法》、《民法通则》等基本大法,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及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两场学法用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依法行政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
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阳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教师,就应该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同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篇三: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心得体会 (二篇)
篇一
近日, 《求是》 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
文章强调,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 , 领导干部上好“宪法课” “民法课” “法理课” , 才能树牢法治意识、 提高法治能力, 进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动力。
上好“宪法课”
,
落实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保持国家统一、 民族团结、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 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 改革创新任务繁重,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肩负维护宪法尊严、 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坚持依宪治国、 依宪执政, 首先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
同时还要加强法治知识学习, 不断提
升自身法律素养, 积极参加各类法律专题培训班, 将宪法、 民法等法律要点作为主要学习内容, 定期学习法律知识和案例, 确保及时学法、 跟进学法、 有效学法,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
上好“民法课”
,
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民法是万法之母,涉及所有社会个体的方方面面, 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 在依法治国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其以对人的保护为核心、 以权利为本位, 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领导干部要把体现人民利益、 反映人民愿望、 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 新期待, 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同时, 领导干部还要加强党性锻炼、 人格锻造, 在日常工作中培育法治精神, 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及运用法律指导工作的实际效果, 从而达到为民服务的目的。
上好“法理课”
,
准确掌握法治的实践规律。
任何法律的实践问题都不是孤立的, 而是同整个法律制度和社会实践连在一起的, 需要根据法理学的理性来把握和解决, 这样才能平衡互相对立的利益, 实现各种价值的合成, 避
免形式主义地对待法律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地学习与理解公平、 正义等深藏于宪法和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从法治的全局出发, 加强学习, 深化认识, 把握法律的基本精神, 尊法、 守法、 用法。
做到带头遵守法律规范,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不得行使超越法律的权力。
严格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进行决策,克制自己的政绩冲动, 作出决策之前应对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评估,一方面深入听取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种意见; 另一方面通过听证会、 专家论证会等形式, 广泛吸纳民众参与、 听取民众意见等, 避免违法犯法。
篇二
2 月 16 日出版的第 4 期《求是》 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
文章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
“天下之事, 不难于立法, 而难于法之必行。
”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 当代共产党人要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当
以“常” 带头学法、 用法、 守法, 树牢法治观念、 提升法治素养、 凝聚法治力量, 增强“法治担当” , 走好 新时代法治长征路, 答好“法治之考” 。
“法者,
治之端也”
,
常带头学法,
撑起“法治之伞”
。
“做人以立身为本, 立身以立学为先” 。
法治不仅是一种社会信仰, 也是一种生活刚需。
学法才能懂法, 懂法才能守法。
在法治学习教育上下功夫, 每个人都要学法懂法常给自己“充电”, 法治建设才能顺利推进,奠定强有力的法治基石。
党员干部法治武装要立好“风向标” 、 当好“领头雁” , 把“法言法语” 变成“大白话” 、 作为言行的“度量之尺” , 才能把法治意识送学到群众心坎里, 撑起众人的法治蓝天, 引导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党员干部的权力和责任是相匹配的, 有权必有责、 权责要对等、 用权受监督。
坚持法治至上、 法治为本, 始终让法治精神深入党员干部心中, 办事讲规矩、 言行守规矩, 摒弃特权思想、 官僚主义,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只有将全面依法治国深深扎根于每一个人的创造性实践中, 人民内心深处自觉尊崇、 真诚信仰, 自觉做学法懂法的先行者, 才能使万民知所避就, 让群众信服。
“法令既行,
纪律自正”
,
常带头用法,
护航“强国征途”
。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 则不成。
”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
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 全面依
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必须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如果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 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没有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法治兴则国家兴, 法治衰则国家乱。
什么时候重视法治、 法治昌明, 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 什么时候忽视法治、 法治松弛, 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 各级领导干部常给自己“法治体检” , 既要始终把法治作为立身之本、 行动之力、 成事之基, 也要以“我将无我、 不负人民” 的赤 子情怀、 以苦干实干践行使命担当, 认真履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积极履职尽责, 主动担当作为, 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 作决策、 办事情的能力上, 主动寻求“法治之道” , 争做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不让法治“心” 蒙了 “尘” , 正确行使权力。
“良法善治,
民之所向”
,
常带头守法,
铸造“国之重器”
。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必须将党内法规体系的规范作用融入治国理政全局中, 通过规范上的传导互动、 主体上的差序治理和功能上的系统耦合, 广泛从民意中把准立法方向、 汲取有益营养, 寻求全社会认同的立法“公约数” 。
从民法典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 到刑法更有力惩治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各类犯罪,再到行政诉讼法让“民告官”
更有底气……一部部更具针对性、 有效性、 可操作性的法律, 标注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制度与时俱进, 守护人民福祉。
党员干部要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以及“立法为民” “民主立法” 等理念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 全民守法,让法治的“利刃” 愈加光亮, 用实际行动奏响新的赶考路上的“法治强音” 。
篇四: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干部对 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观后 心得体会 五篇【篇一】
连日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会议强调,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党员干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加速演进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于与时俱进的治国理政具体实践中,从“心”出发,致远以航。
用心用情学法懂法,不骄不躁不动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实践的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不竭动力。党员干部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加注
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自觉摒弃权力至上的错误观念和人治习惯,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等情况,用心用情营造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的学法氛围,毫不动摇地行使法定职权,提升管理水平,自觉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切实将“依法治国”的思维和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尽心尽职遵法守法,不偏不倚不懈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党员干部首先是普通公民,是公民就必须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态度,也投射和映照出其“为官做事的尺度”,甚至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大众对法治的态度。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觉养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群众矛盾和问题的工作习惯,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才能够更加有效地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诚心诚意崇法敬法,不折不扣不放松。“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尊崇法治是法治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各级党员干部都应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循法而行,依法而治,自觉培养崇法护法的法治情感。在新时代的中国阔步走向法治化、现代化的今天,如果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那么党员干部的信念、决心、行
动,就是价值“风向标”,更是重要“推动力”。“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尊崇法治,必须破除所谓的侥幸心理,心中高悬明镜,手中紧握戒尺,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把对法治的尊崇和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法治的时代离不开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志之所趋,无远弗届。只有心中有“法”才能手中有“法”!
【篇二】
“奉法者强则国强。”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对领导干部来说,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当模范、作表率,关键是养成办事找法的好习惯。
念好尊法的“紧箍咒”。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事事处处时时敬畏法律,是尊法的鲜明体现和题中之义。如若不然,就容易无形中偏离方向、越轨违纪,甚至损害群众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只有强化底线思维和法纪观
念,把是否合法合规的自省自查贯彻工作推进全过程,才能确保担当有为而不是胡作非为,增强成长成才的底气和自信。
读懂学法的“系统论”。一部法律法条众多,众多法律汇集构成了包罗万象的法律体系。这给领导干部学法的启示是,应当全面深入学习法律,结合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从最常用的法律知识开始,有计划有次序地学习各种法律知识,提高学习的系统性,保证法律知识结构的完整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更多从预防法律风险和纠纷的角度,运用分析典型案例和聚焦社会热点的方法,提高法律学习的效率。要坚持问计于民与师从专家相结合,善于倾听民意民事,常态化定期性征求法律专家学者和行业知名律师的意见建议,找准工作推进中法律应用的不足和短板,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补课”,让法律学习更加接地气。
打赢守法的“斗争仗”。“公生明,廉生威。”领导干部的级别越高,手中掌握的权力越大,在运用权力时越是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行事。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对各方面“糖衣炮弹”式的诱惑,尤其是面对“拉拢”“围猎”,保持清醒、守住理性,沉得住气、不被迷惑,依法用权、严格执法,坚决同不法行为斗争到底,守住用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公权力。要坚持“一碗水端平”,对待不同系统、不同群体的利益分配,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按法定程序推进,不能枉顾私情,拿原则做交易,更不能以权谋私,而要维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良好形象。
增强用法的“靶向度”。凡事一具体就深入。具体到法律应用环节,需要在提高法律适应的精准度上下功夫,确保用法维权、法律服务的时效性和群众满意度。要坚持把法律应用纳入工作推进全过程,充分发挥部门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及时校正和完善各工作环节中用法不规范的机制措施,让政务服务始终沿着法律轨道高质量推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反映较多、长期困扰基层的事项,依法依规纳入基层民主治理范畴,建立台账、分类施策、销号管理,及时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篇三】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新时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答好法治内涵、意义与实践的“必答题”,以“法治”促“善治”,当好依法行政“领航人”。
法治内涵“简答题”。“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领导干部作为“决策者”,必须带头尊法学法懂法,全面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把法治知识学深学透,准确理解、认同法律,领悟并自觉实践法律,学好法治内涵的“简答题”。要以
各级党校、网络干部学院、专家大讲堂、理论中心组等为平台,利用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同时,领导干部要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发展模式,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法治化,推动学习成果向治理能力转化。
法治意义“论述题”。“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懂得法治的重要意义,明确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动力,是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必然要求,答好法治意义的“论述题”。领导干部要对法治心存敬畏,明白法治对人民、对国家、对社会的意义,将法律法规作为干工作、谋发展、促改革、保稳定的行动指南,做到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同时,要进行全民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让法治成为 14 亿中国人民共同的“信仰基石”,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捍卫自身权利的“坚强后盾”。
法治实践“应用题”。“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强化法治思维,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行政行为,推进各项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落实落地,做好法治实践的“应用题”。以干部任用为例,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工作,不搞“近亲繁殖”,不搞“团伙亲信”,狠刹“任人唯亲”的歪风邪气,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识别出来、选拔上来、使用起来。领
导干部只有严格依法履职,才能做人民的好公仆,才能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才能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才能让中华民族复兴在法治护航下昂首挺胸、阔步前进。
【篇四】
近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真抓实干,用全面依法治国的“脚步”走好理想信念、联系群众和工作作风的治理“上坡路”。
走好理想信念“上坡路”,筑牢思想“压舱石”。习近平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党员干部要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首先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要拧紧思想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增强纪律、法治、政德及责任意识,以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以身许党、许国、许民,做尊法守法的表率,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走好联系群众“上坡路”,甘当普法“孺子牛”。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长期执政的法宝。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中国已进入法治新时代,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至上”执政理念,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积极广泛普法,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充分让群众感受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明白要遵守的法规和履行的义务,让法治观念在群众心里开花结果。
走好工作作风“上坡路”,担当实干“树清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党员干部时刻树立法治观念,心中常悬法律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绝对不能有“越红线、试边缘、打擦边球”的思想。始终保持清廉的政治本色,淬炼党性素养,严格自身作风,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为民担当实干。践行清风廉政的“公仆”情怀,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习惯在监督下和阳光下办公用权,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检视,以刮骨疗毒的决心认真整改,树立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篇五】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党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手中握有权力,心中当有责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关键,在学法守法用法上当先行,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
树立法治观念,尊崇法治,带头学法。法者,治之端也。法治,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首先要走向法治化。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要树立法治观念,深刻认识我国法律制度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做到自觉尊崇法治,坚持法律至上,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用心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要学习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还要涉猎其他方面的,做到“专”与“博”相统一,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同时还要带头普法,以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素养,人民尊法,则可“使万民知所避就”,以法自戒;人民懂法,则可有效地监督官员,真正让为官者用权为民。
树立法治思维,敬畏法律,带头守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执政本领。要带头守法,立守法标杆,为民众榜样。领导干
部应该自觉接受法律“约束”,权力行使于阳光下,做到“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要敬畏法律,心存戒惧,行有所止。法治与人治截然不同,领导干部首先作为公民存在,同时又是人民的“勤务员”,要明白权由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以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权威性。
树立法治信仰,掌握法律,带头用法。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发出了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动员令,实现“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全面依法治国是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信仰,掌握好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坚持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在“用法”积极主动,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方面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用“法”来保障人民的权益,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要把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仅供参考
篇五: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
今天由我为大家授课。习主席指出:“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无论是党的组织,还是党员干部,都要秉持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刚性执行成文的法律法规,自律遵循不成文的规矩要求,自觉、严格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上作好表率,努力提升工作指导和自身建设法治化水平。
历史和现实表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什么说法治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选择呢? 这。
是执政兴国的内在规律。“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法治是党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党长期执政的可靠保证,是党攻坚克难的有力武器。我们党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志主张变成国家意志,注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注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国初期,党领导制定颁布了《婚姻法》、“五四宪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当前,党和国家面临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矛盾风险的严峻挑战,如反恐维稳、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这些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
通过立法、执法、守法来解决,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做法也要及时上升为法律。
这是巩固政权的可靠保证。党的领导是唯一核心,任何试图削弱或者离开党的领导的想法都是错误的。如果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放弃党的领导,法治建设也只能是死路一条。一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激烈,西方敌对势力极力宣扬“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总拿法治热点和司法个案说事,其险恶用心就是抹黑党的形象,否定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上也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党和法对立起来,宣扬“党、法不能两立”,诘问“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他们的迷魂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占中行动”也可以说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颜色革命的“试水”。习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各种敌对势力最想夺取的就是我们的枪杆子、刀把子,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他还针对衡阳和南充破坏选举案指出,这是在挑战党和国家的政治底线,如果人大选举、党代会选举都这么干,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不就名存实亡了吗?我们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法治建设问题。
这是制度治党的根本途径。在构成法治中国大厦的“4+1”“五大支柱”中,“4”就是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1”就是指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
严于国家法律,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针对当前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习主席反复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制度治党的实际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勇于和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法治自觉。
如何以上率下,开创机关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局面?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厉行法治的基石,只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才能形成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法治信仰与政治信仰是一致的,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也是一致的。习主席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的党的规矩的4个方面,本身就包含着党纪、国法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树立法治信仰, 首先,心中要有法 。通过学习法规、掌握法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法规的神圣、权威,我们只有依法办事的义务,没有高于法规之上的权力,自觉把法规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确立起法律至上的现代理念、于法有据的规则意识、奉公守法的良好习惯。
其次,心中要畏法。认识到法规是严肃的、刚性的,无论是谁都必须严格遵守,守法一生平安,违法必受惩罚。我们要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高悬的利剑,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坚决消除特权思想,不做特殊党员,不当特殊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
再次,心中要
尚法。认识到法规是科学的、管用的,尊重法规就是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依法办事效率就高、矛盾就少,自觉把遵纪守法当作一种习惯来养成,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来坚守,做到笃信而深厚、虔诚而执着。
二是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维。培育法治思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各级机关尤其要作表率、当样板。我们要深入学习领悟习主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地学习国家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打牢法治思维的认知基础,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一是于法有据。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指示精神,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不仅要考虑要不要干,更要考量能不能干,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经常与政策法规对表纠错,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规定不明的加强请示报告,有悖于政策法规的坚决不办。特别是要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善于用法治思维把法理、事理、情理统一起来。
二是行事有序。从法律层面讲,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追求的目标,两者相辅相成。程序的重要性在于它维护机会公平、中立公正的内在价值。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把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结合好,才能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机关平时办文办事,程序问题非常重要,有的事结果对了但程序不对,也是不行的。
三是依法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法律法规授予的,只有在法治轨道上阳光运行,才能正确履行
职责,防止公权私用。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务低、权不大,没有条件以权谋私,也不可能出什么大的问题。实际上“小官巨贪”的现象不是没有,2012年2月国家级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侵吞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数额之大、令人震惊。无论权力大小,在权力诱惑面前,任何人都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履职用权,关键要把“权从哪里来、应该怎么用”这个核心问题想清楚、弄明白,谨守权力边界,拉好“权力清单”,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审慎用权。
三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从工作实践看,应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要依法决策。近年来,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经费投入多、质量标准高,依法决策尤其重要。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一定要按照议事先学法的要求,坚持原则、把握依据、严格程序,坚决防止靠经验决策、不按程序决策和违规决策等不良倾向。
二是要依法指导。机关依法指导,基层才能正常运转,否则,就会造成基层疲于应付,处于无序状态。要自觉依据法规制度规范会议、下发文电、部署工作,按级实施抓建,规范检查督导,不能侵权越位、制造忙乱,不能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防止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和随意性,让基层无所适从。
三是要依法落实。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依法落实作为重要职责和基本领导方式,不管抓什么工作,都要以法规制度为准绳,切保持单位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真正使各项工作纳入依法落实的轨道。
四是要切实强化法治监督。机关厉行法治,必须要有强
有力的监督问责,警示鞭策各级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
一 是要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执法执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一把尺子量长短,对上对下都要严,严肃查纠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他人从中受到警示,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法治环境。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从以往的教训看,管人管钱管物等部门、行业和单位,往往是违法违规问题的多发地,我们要把这些作为重点,高度关注、紧盯不放,加强检查监督,精准发力见效,及时纠偏正向,严防问题发生。
三是要构建严密体系。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常拉袖、勤提醒,使大家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纪检、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检查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形成监督的合力和权威。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大力推行事务办事公开,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开启全天候“探照灯”,防止出现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事,切实形成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新常态。
要学习好、运用好、培训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上的发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是国之大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典;是民之大本,是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的制度安排;是政之大纲,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重要准绳。组工干部应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将民法典作为案头书,争做学习、宣传、运用民法典的表率。根据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要求,现在从两个方面作学习体会交流。
一方面,组工干部要主动学习民法典、主动宣传民法典。组工干部要做学习民法典的表率,加大学习民法典的力度,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条文含义、核心内容。组工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先学起来,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既个人体会又开展互相交流,紧密联系组织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学习、
熟悉法条,深入思考、领会精髓。要主动宣传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工干部要做宣传民法典的表率,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让这部重要法典进入百姓家中,要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营造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运用好保山先锋网、保山先锋公众号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同时,组工干部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管党治党的“形象代言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组工干部既要清楚自己的职责使命、胸怀“两个大局”、做“政策通”,主动运用民法典,如何运用民法典于组织工作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组工干部要做运用民法典的表率,在干部、基层党建、人才等具体工作中寻找着力点、切入点,切实维护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要强化民法典和组织工作的紧密联系,把运用实施摆在突出位置,带头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另一方面,组织部门要做好民法典学习培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
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能得到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会繁荣发展,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就会持续提升。作为我们组织部门来说,就是要把民法典纳入干部培训课程范围,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具体来说:
一是全面系统学。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融合培训的方式,轮训党员干部。
二是及时跟进学。坚持把民法典学习同民法典实施推进结合起来,做到时间上跟进、学习上跟进、思考上跟进。
三是联系实际学。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现实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用科学理论的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当前保山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滇西辐射中心、滇西工业重镇、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和世界康养旅游目的地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培训。
同时,围绕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
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求,结合省市的安排部署。组织部门要集聚干部教育培训资源,让本地本土的专家学者学好讲好民法典。我们都知道,民法典教育培训工作者培训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民法典的推进实施,因此要着力在增强民法典教育培训工作者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走出去学。积极创造条件让民法典教育培训工作者到市外,到民法典宣传教育做得好的地区进行学习交流,提升民法典教育培训的理论水平。二是请进来教。邀请全国有名的民法典专家学者到保山,就民法典教育培训开展集中培训或一对一的指导。
三是坐下来讲。通过集体备课、专题研讨、试讲、好课程评比等,充分发挥全市民法典教育培训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
篇六: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主席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心得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作用。
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 法治逐渐成为治国理政的主要手段和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尊法是依法治国的最基本前提, 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生命线。
一要信法之权威。
法律必须被信仰, 具有权威, 否则形同虚设。
一段时间以来, 有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 以权代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一些群众遇到矛盾和问题也奉行信访、 信闹、 不信法,这归根到底是法治信仰缺失。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必须尊重和发挥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中的主导作用, 真正让法律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 让法律的权威不可冒犯, 让法律的信仰深深镌刻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心中。
二要畏法之严厉。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从众多的警示案例看, 许多领导干部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根本原因是把党纪国法当成了橡皮泥、 稻草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打虎、 拍蝇的一系列坚决行动, 充分证明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法律面前无特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领导干部一定要心中高悬法律
的明镜, 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 保持敬畏之心, 常怀戒惧之意, 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 在法治的匡范内为官。
三要养法之思维。
思为行之先, 行为思之成。
领导干部要善于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高度统一, 在做决策、 办事情时, 时刻审视自己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要求, 充分考虑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要接受权力制衡约束, 一切权责皆由法定, 行使权力受监督, 滥用权力必追责。
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让法治思维深深根植于灵魂深处。
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
领导干部要把法律作为必修课, 自觉主动、 与时俱进、 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知识, 做到先学一步、 高出一筹, 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学以广才。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法律的触角已经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 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越来越关注, 依法保障自身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
领导干部只有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需要, 不断增强学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养成乐学善学的良好习惯, 才能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要通过学习教育, 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权由法定、 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真正把法治内化于心、 外践于行, 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是学以明识。
法律条文种类繁多、 卷帙浩繁, 领导干部不可能样样精通, 一定要抓住主干学, 抓住重点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要放在学习的首位, 吃透宪法条文, 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要认真学习掌握法理要义, 与行政工作相关的法律要基本掌握, 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熟练精通。
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 什么事能干、 什么事不能干, 知晓行为做事的尺度。
三是学以立德。
法治素养是官德之基。
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学法作为涵养官德的重要举措, 把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培训作为新任领导干部的必备条件, 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
中心组学习内容, 并作为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学习必修课;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 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用依法行政实践培训干部, 综合运用案例教学、 现场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 让法律的养分不断滋养官德中的凛然正气。
对公民个人来讲, 守法是应有的素质、 应尽的义务。
对领导干部来讲, 在守法上应当更加严格自律, 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 党规党纪为准绳。
一要遵守国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宪法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
人人守法、 时时守法、 处处守法, 法治建设才能落到实处。
领导干部不能随心所欲在法治之外, 更不能为所欲为在法治之上。要把遵守宪法法律作为基本准则, 正确处理权与法、 情与法、 利与法的关系, 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再忙不忘法, 再急不违法。
二要严守党纪。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要恪守《党章》 和党的法规、 纪律要求, 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 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不该做的坚决不做。
三要坚守法治。
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决不照搬、 盲从西方的法治理论和做法。
对突破法律底线, 不遵法、 不守法的人和事, 必须做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大力学习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 营造守法光荣、 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事办事, 带头营造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首先,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想问题, 作决策。
如果没有法治思维, 不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就无法落实。
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 真用法律、 善用法律、 用好法律, 遇事多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 去思考, 多想一想决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定程序是什么、 法律责任是什么, 自觉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 真正实现在法律的框架内谋划发展思路、 行使决策权力。
第二,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更加重视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特点。
领导干部要改变过去边干边定规则的思维定势, 确立定好规则再干的法治思维, 善于将改革发展的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 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审视发展问题、 谋划发展路径、 破解发展难题, 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 规范行政行为、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
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
在社会矛盾多发期,越是问题困难复杂, 越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探寻解决之道。领导干部要主动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 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 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 强化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和谐稳定中的保障作用, 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 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社会问题, 用法治方式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切实解决好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 信钱不信法、 信权不信法的问题。
篇七: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心得体会
学法守法用法严守规矩纪律党课 2 篇目录 党员干部要讲规矩、有纪律 ................................................ 1 党员干部应当努力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 .............................. 11
党 员干部要讲 规矩 、有 纪律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毛主席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古往今来,规矩和纪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和要求。一个集体或组织要得到发展壮大必须有严格的规矩和纪律。
一、正确理解党的纪律、规矩的涵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之所以能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开创了伟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上了实现中国梦的复兴之路,就是因为她从诞生起就具有越来越严明的纪律、越来越严格的规矩。讲规矩、有纪律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期党员“四讲四有”标准中的内容,那么什么是党的纪律、规矩,二者有何关联? ( 一)党的纪律。纪律就是规则,是要求人们遵守组织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或履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的总称。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它是体现党的性质的党内各种原则、规章制度、条例和决定的总和,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概括地说,党的纪律就是党规党法,是党内的法规。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几乎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党的纪律具有四个主要特征,即遵守的自觉性、执行的强制性、适用的
平等性、鲜明的阶级性,是自觉的纪律、统一的纪律和铁的纪律。弄清党的纪律的内涵,还要着力理清党纪与党性的关系。一方面,党性决定党纪,不同的党性会形成不同的党纪状况;另一方面,党纪又反映党性,一个党员如果党性纯洁,必然会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同时,党的纪律状况对党性又有明显的促进或破坏作用,通过严格党的纪律,严肃惩处那些违法乱纪分子,必然会对纯洁党的队伍、引导党员进步产生积极影响。党纪和党性不可分割、互为一体,严守党纪是党性坚强的重要表现。现在,我们经常说要加强理论武装、锤炼坚强党性,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严守党的纪律,严守纪律是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
(二)党的规矩。规矩,从宏观上讲,是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的总称。从现实工作中来说,规矩就是已经定下来的政策、制度、要求、办法等等。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党章、党纪、国家法律、传统惯例。作为党员,首先要遵守党章这个总规矩。同时,作为中国公民,毫无疑问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党纪,前面已经详细地讲过,它和党章、国法一样,都是明确成文的刚性规矩,必须遵守。对于“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论述:“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相对柔性,但一样是规矩,一样要严格遵守、严肃执行。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重视学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立足中国实情,锐意改革进取的务实态度;自力更生、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以及党在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各项纪律规定。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就可以避免沾染官气,避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能够推动
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工作惯例经过了实践的检验,行之有效,处理好坚持惯例与与时俱进的关系能够使我们在发展的道路上不走错路、少走或不走弯路。讲规矩就必须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把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作为我们的指明灯,为我们前进的道路保驾护航。
(三)党的纪律、规矩的关系。从概念的层面来看,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党的纪律只是党的规矩的其中一个方面。从是否成文的方面来说,党的纪律是明确成文的,有具体条文规定,因而具备刚性约束力和实际操作性,违反了哪一条纪律,就对应受到怎样的处分;而党的规矩,既包括成文的党章、党纪、国法,还包括不成文的传统和惯例,除了具备刚性约束外,还强调党员干部继承弘扬传统、遵循工作惯例的自觉性,是刚性和柔性的集成体。以前,我们经常提党的纪律,对纪律这个词并不陌生。相对而言,规矩是一个新词,是包含纪律在内的一个新的概念,一个概括更为宽泛、指向更为明确的概念。
二、讲规矩有纪律的重大意义
(一)讲规矩有纪律是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 。讲规矩有纪律是理解当下中国政治思路的新词语。新词语的提出,通常有其问题背景。习总书记提出讲规矩有纪律,首先是因为党内存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党内团结方面,搞“团团伙伙”,讲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在组织纪律方面,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在廉洁纪律上,不能秉公用权,贪污腐化,拿权力做交易,损害国家人民利益,中饱私囊,等等。所以,我们今天讲守纪律、讲规矩,不是放空炮,不是打哑炮,是为了解决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是为了凝聚人心、集聚力量,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二) 讲规矩有纪律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重要选择。党的作风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反映党的本质特征和内在品格的整体精神风貌。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党的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
风。党的良好的作风是无数老一辈共产党员在各个历史阶段,同各种艰难困苦作斗争,严格要求自己所养 成的。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潮激荡,社会变得更加纷繁复杂。面对全新的环境,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也受到重大冲击,我们党的作风也就相应地受到负面影响,良好的作风也逐渐偏离了原来的轨道。近年来,我们党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核心是反“四风”)、“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教育、“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其目的也就是使我们的党当下的不良作风得到较好转变。要真正转变作风,就得时时讲规矩处处有纪律,用规矩和纪律规范党员的言行和党的各项工作及组织生活,这样才能更好体现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党本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 三) 讲规矩有纪律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必修课程 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一个党员干部,如果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就会迷失方向、行为失范,甚至会走上歧路、陷身囹圄。放眼那些被查处的贪官,其根源都在于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藐视纪律,无视约束,恣意妄为,无法无天。纪律、党的纪律规矩的存在,不是对党员干部自由的束缚,恰恰是让党员干部在为人处世、为官施政的道路上走得更稳健,走得更坦然,从而走得更高更远,不断迈向新征途。总之,守纪律、讲规矩,有利于把握前进的方向,有利于防范错误和风险,是党员干部成长道路上的“安全带”。
三、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主要表现 一是“ 官商勾结”。
。一 些官员在与老板交往过程中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各取所需,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埋下了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发现,一个腐败官员周边往往围着几个不法商人,一个老板背后往往傍着几个官员,官商形成利益共同体。结果往往是官员一个一个倒下,老板却毫发无损,甚至生意越做越大。老板围猎官员,为的是什么,还不
是官手里有权,老板亲官、傍官、耍官,看重的是官员手中的权力,只要官员手中的大笔一挥,什么项目、资金、工程、土地等就能轻而易举到手,一转手就是一桶桶真金白银。而官员之所以愿意与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目的就是与老板坐地分成,实现其贪腐的野心。河南省人大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等。
毛泽东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官商之间过度亲密,其中必定有猫腻。简而言之,就是涉及权钱交易。每曝光一件腐败案例,总会看到“拔出萝卜带出泥”,所有贪官背后都有若干个商人朋友,他们如同一根绳上的蚂蚱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刘志军与丁书苗、薄熙来与徐明、周永康与刘汉,等等,莫不结成贪腐共同体。
毫无疑问,以权钱交易结成的朋友,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别看那些官商平时勾肩搭背,看上去关系很铁,其实经不起考验。如果那些官员失势或犯事了,那些商人朋友就会对他敬而远之,甚至检举揭发他,让他备感世态炎凉。如果商人犯事了,为了使自己将功赎罪,也会供出那些官员朋友。面对商人朋友落网,官员通常会刻意疏远避嫌,虽然有时会出手相救,但未必是为对方着想,更多的是自我保护,怕对方把自己抖搂出来。不过,非为道义结成的朋友,终究是靠不住的。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二是“ 自由主义”。
。有人信奉圈子文化促成干部的生长,在这些干部眼中,潜规则大于明规矩,于是,有的干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称兄道弟、互相利用;嘴巴上喊着做人民的公仆,而私底下却千方百计想着找门路、找靠山,看能抱上谁的大腿。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职务便利和在官场形成的影响力,形成以同乡、同学、老同事、老部下,或心腹知己为链条的小圈子,相互利用、相互提携,寻求私人利益最大化。这些干部信奉“大树底下好乘凉”,结果“树倒猢狲散”,一倒一片,
形成窝案、串案。如所谓的秘书帮、山西帮、石油帮等等。“口无遮拦,毫无顾忌”,语不惊人死不休,如央视著名主持人毕福剑等。
三是“ 一家两制”。
。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依仗领导干部的权势和影响力谋取巨额利益;有的安排亲属在自己关照过的企业挂名领薪,或直接占有股份。“这样的家庭当官发财两不误,社会上称之为‘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官商一体,比官商勾结更厉害。”如郑筱萸之子、刘铁男之子、全国原政协副主席苏荣之妻等。只要一人身居官场、握有实权,从此便是父子兵、夫妻档、兄弟连,名列双收,形成家族腐败,要知道,在一人当官,全家受益时,也会出现一人落马,全家坐牢的结局。从近年来曝光的腐败案件看,不少“老虎”“苍蝇”的背后,都呈现出家庭式甚至家族式贪腐的特征,一查就是一串,一抓就是一窝。深圳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落马了。而且,陪着他落入法网的,还有他的老婆、女儿、女婿、亲家,甚至老婆的妹妹、女婿的舅舅等。而随着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人“落马”牵出“全家”的结局则让人唏嘘不已:陷进去有多深,就会“栽”得有多惨。刘铁男是“老子办事,儿子收钱”,苏荣是“一人当官全家涉腐,一人落马牵出全家”。
四是“ 能人腐败”。通常,老百姓对那些能干事、有魄力的干部寄予厚望,称之为能人。有的干部沉迷于政绩冲动,作风不扎实,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有的干部有才无德,能干事但 不是干净干事,能为官但不是清白为官”;有的干部能干但胡干、蛮干,表面上为民办事,背地里谋取私利,所谓“能干能腐”。制度的虚化为能人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从今年来发生的案例看,能人腐败主要集中在工程、土地、资金、用人等敏感地带,大多是其担任一把手期间,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目无法纪、无视规矩,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肆无忌惮。如南京的季建业就曾是一个十分傲慢、一言九鼎的市长,习惯于一群人整天围着他转,他说的话就是圣旨,稍不满意就把部属骂的狗血淋头,
别人只能唯唯诺诺,不敢提不同意见,更不敢说半个不字。权力如此膨胀,像脱缰的野马,不出事才怪。
五是“ 买官卖官”。
。一 些领导干部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搞“勾兑”、拜干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有的甚至明码标价。信奉“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连提带用。”还有的“贷款买官,贪污受贿还贷”,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自毁前程,自毁一生。如山西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卖官,在接受组织审查时感叹: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有何不一样?原来他当了县委书记就 拥有了官帽的“总批发”权,拥有了县长不能企及的“一锤定音”话语权。武保安刚当上书记就对全县干部大调整,故意将调整干部的时间拉长,等待来者上钩—— 预先圈定名单,再授意组织部门“履行程序”,集体讨论早沦为虚设。“班长”成了“家长”、副职成了摆设、“群言堂”变成了“一言堂”,跑官买官者一窝蜂地往武保安家钻。
六是“ 裸官”。
贪腐。所谓裸官,就是子女、配偶都移居海外,官员只身一人留在国内当官。当然,裸官不一定都是腐败分子,但从近年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以及逃往国外的官员情况看,裸官比一般官员出现问题的概率要大得多,带来的风险隐患以及危害也要大得多。更重要的是,一些裸官还出现了名裸实不裸的现象,如将子女移居海外后,再通过关系让他们到国际投行、投资机构等工作,以此来帮助这些国际投行和投资机构争抢国内市场业务,当现代“汉奸”。有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帮助子女潜回国内做项目、捞好处。有的领导干部贪腐之后把配偶、子女送到国境外,把财产转移到国境外,一有风吹草动就溜之大吉;甚至有的配偶、子女或本人拥有境内外双重身份、多个假身份证、假出境证,出入自由,不报告、不迁移,隐蔽性极强、危害性极大。《党政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