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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报告【优秀范文】

时间:2023-08-04 12:20:11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报告根据桂财农〔20**〕55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局对20**-20**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民族局的工作职能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报告【优秀范文】

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报告

    根据桂财农〔20**〕55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局对20**-20**年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局的工作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县民族局的工作职能是: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教育、检查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民族关系,调查民族问题,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工作;检查、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政策,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管理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变更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上述,民族工作部门的财政涉农资金即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申报程序     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每年年初,我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在项目申报中没有没有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报、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 年,我县获得上级民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7个,项目资金172万元,其中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5个,资金150万元;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个,资金22万元;项目管理费4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费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四、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收到上级项目资金计划下达通知后,县民族局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报区民委、市民委备案,并及时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一)项目安排     1.20**年安排项目3个:     (1)百育镇百育村百昌屯至东干屯道路建设项目(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2万元)     (2)那满镇露美村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00万+2万项目管理费);     (3)五村镇大列村大酉屯通屯道路建设项目(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0万)。     2.20**年安排项目4个:     (1)五村镇百谷村驮邦屯通屯道路建设工程(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0万元)     (2)五村镇濑贡村陇沓屯通屯道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5万元);     (3)头塘镇四联村那斛中屯道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0万元);     (4)玉凤镇朔柳村百庙屯至村部道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5万元+1万项目管理费)。     据统计,20**-20**年上级民委下达田阳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7个,项目建设涉及5个乡镇6个行政村7个自然屯。截止20**年3月底所有项目均已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其中道路6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1个。目前,已组织验收项目6个,经检查,项目建设符合原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五、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经自查,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在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等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民族专涉农资金所有项目建设工程都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审批,资金支出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民族局按照项目建设进度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将款项直接划拨到项目物资供应人或项目承建方,民族局对民族专项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规定用途使用,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民族涉农项目的申报没有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报、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和项目地点的情况。所有项目都按时启动并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资金拨付足额、及时,没有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的情况。     3.没有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的情况。     4.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情况。     5.没有自行提取项目管理费的情况。     6.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合理、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制度健全。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县民族局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项目实施最佳目标。两年来,我县从“为民造福,确保实效,树立形象”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建设完成的7个项目,覆盖我县5个乡镇6个行政村7个自然屯,受益群众近3539人。通过实施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变了群众的思想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     七、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两年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工作后,我局没有需要整改方面的问题,也没有收到群众举报项目实施中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2.20xx-20**年送审计部门审计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截止目前,还没得到审计部门反馈审计结果。     3.20**下达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经费37万元,因该项目管理费数额比较大,目前,在项目管理上没有大的开支,故计划安排该项目管理费作为20**年项目资金使用,截止20**年4月,资金尚未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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