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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环保工作自查报告篇4篇

时间:2023-11-12 11:50:09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医疗机构环保工作自查报告篇4篇

医疗机构环保工作自查报告篇篇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按照大方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废弃物自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医院以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根本,组织医院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弃物管理条理》,对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剖析,并结合工作检查,我院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督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院成立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李松任组长,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设立“医疗废弃物分类表”,“医疗废弃物登记表”。建立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弃物以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弃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记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弃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4.隔离传染病人或凝视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有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

  三.收集转运管理: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在运送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手套等。

  2.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路线送至暂存地。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弃物标记,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

  4.运送车辆要有防泄露,易于清洁,消毒。

  5.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

  2.暂存点消毒管理:医院暂存点的警示标记清楚,交接记录完整,消毒记录及时。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定期消毒,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有效的消毒方法。

  3.医院医疗废弃物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警示”标识合“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

  4.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

  5.医疗废弃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故发生,定期督查。

  五.应急预案:

  建立了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我院本着“环保、安全、有效、节能”的原则,一直把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作为医院内部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以健全组织制度,落实责任分工为工作准则,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本次检查中,我院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检查方案与标准。

医疗机构环保工作自查报告篇篇2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治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一年来,我院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治理办法》,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治理,现就我院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做法及成效

  1、加强治理,专人负责。建立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制,院长总负责;卫生院后勤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焚烧集中填埋的日常运作;各临床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治理工作;村卫生所负责人负责对本所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转送卫生院集中处置)。

  2、依照国家《医疗废物治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气构医疗废物治理办法》制定医院医疗废物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与村卫生所签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约;规范垃圾分类,明确人员职责;完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建立应急组织;建立健全本院内部运送及集中处置村卫生所废物的`有关交接、登记的手续;保证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3、年内对全院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治理工作的熟悉,并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治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设备操作、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4、今年全年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250公斤,其中院内228公斤,村卫生所22公斤;包括感染性废物78公斤,损伤性废物52公斤。

  5、我院医疗垃圾全部使用专用袋密封包扎,包装袋内容物不超过胶袋容量的3/4,不含血水及污水,袋口扎紧无泄漏。

  6、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由使用科室负责初步消毒和毁形处理,再由后勤负责人到使用科室回收。回收时,与使用科室进行数量核对,签名确认后按医疗垃圾包装要求包装密封,收集暂存按规定时间集中销毁,并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进行具体登记。

  7、医院禁止外来人员到各科室或垃圾点收、买、挑、捡各种垃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杜绝任何人私留、私卖垃圾。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医护人员及村医重视不够,医院还有部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 。

  2、村卫生所收集处置量较少,普及不够。

  3、市医疗垃圾处理机构到医院收集运送不定时,造成部分医疗废物散发异味。

医疗机构环保工作自查报告篇篇3

  我院严格执行兴义市卫生监督局20__—20__年规范医疗机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检查,从建院以来我院从未发布任何医疗广告,没有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无保健品、消毒产品宣传医用疗效等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执业。且完善以下制度和管理,确保我院医疗卫生质量的不断提高。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成立了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专用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医疗废弃物专职收集人员职责。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册”、“医疗废物转移多联单”等。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传染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三、收集转运管理:

  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在运送时,必须穿戴口罩、帽子、手套,定期体检。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收集转运医疗废弃物时,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转运。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车辆要有防渗漏、防遗散设施,易于清洁、消毒。

  5、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6、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损伤应及时报告。

  四、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暂存地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渗漏措施;易于清洁消毒。

  2、暂存点消毒管理:

  医院暂存点的警示标识清楚、交接记录完整、消毒记录及时。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定期消毒,严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采用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或喷雾消毒。

  3、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有专人管理,有“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

  4、病理性废物应低温贮存或防腐保存。遇有手术切除的残肢时由殡仪馆火化,或作为病理性废物收集,集中安全处置。

  5、医疗废物在暂存点存放不得超过2天。

  6、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

  7、产生和运送医疗废物的科室,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

  8、医疗废物不得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故发生,定期督查。

  五、应急预案:

  建立了发生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医疗机构环保工作自查报告篇篇4

  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将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作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的一项重点工作,每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现将贺兰县20__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贺兰县共有医疗机构177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医学检验机构1家,村卫生室60家,个体诊所95家。

  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一)医疗废物处置。全县177家医疗机构中,86家机构直接与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协议,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德坤环保公司上门回收后进行集中处置。县城19家个体诊所分别与贺兰县人民医院和贺兰县中医院签订回收协议、各乡镇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分别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医疗废物回收协议,由贺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回收后统一交宁夏德坤环保公司进行集中处置。

  177家医疗机构均未发现自行处理医疗废物的行为;未发现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行为;未发现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或扩散的行为。

  (二)医院废水处置。贺兰县4家县级医疗机构及2家民营医院均设有医疗废水处置间,配置二氧化氯发生器对医院废水进行处置。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和2家民营医院二氧化氯发生器能正常运转,且对消毒后的医院污水进行检测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妇幼保健所二氧化氯发生器能正常运转,但污水排放前未经检测;中医院和人民医院2家机构发生器均不能正常运转,且污水未经消毒排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系统;7家乡镇卫生院建有化粪池,机构产生的污水均直接排入化粪池,未采取其他的消毒处理措施。

  三、处罚情况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已经对于贺兰县中医院医疗废水未经消毒后直接排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对贺兰县人民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对医疗废水处理的行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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